賭博

關燈
說了大伯人生中的韌性和尊嚴,而細究本真,其實活着的韌性,大伯心裡是明了确實的,也敢于在人前說出口并擺在桌面的。

    而尊嚴,在大伯,他卻從來不敢說自己是村裡最最有尊嚴的人。

     因為——他好賭。

     賭,成為大伯一生的污點,沾染在他的人品上,就像結長在他心靈上永遠難以治愈的一個疤。

     而所謂的賭,在我家鄉,小賭則被視為一種鄉村娛樂,甚或是一種春節、農閑的鄉村文化生活,但由小賭進入大賭,賭到深夜不歸、飯時不回,輸錢了東借西借,賣糧食、賣樹木,那就不再是娛樂的文化生活了,而是一種賭性或賭瘾,甚或可以稱為賭徒了。

     大伯是由小賭娛樂走進賭而不歸的生活的。

    開始間,因為農忙疲憊,農閑清淡,生活單調,他同村人們一道加入了那種俗稱“搬三帽”的赢錢遊戲,即:把三個銅錢無字的一面磨平打光至锃光瓦亮,而讓有字的一面,還原封不動地顯示着“乾隆”或“道光”的字樣,然後,把這三個銅錢放在手心或手指,使其有字的背面向上迎天,發光的亮面迎下對地,身子半弓,懸地半蹲,把這三個銅錢猛而富有節奏地突然朝着地上的石頭或磚面抛下去,如果三個銅錢的光面翻身向上,為全赢;如果有兩個光面向上,則為部分之赢。

    反之,三個有字的背面落下後全部向上迎天,則為全輸;兩個有字的背向上迎天,則被視為部分之輸。

    遊戲簡單,規矩嚴明,一看即會,是這種遊戲的最大特點。

     大伯就是從這種遊戲開始成為一個好賭的人。

    先是賭注從三分、五分開始,後來賭注就上升為幾毛幾塊,賭到眼紅的時候,那賭注甚至會大到上百甚或兩百塊錢。

    在今天,幾十、上百塊錢,也就是有些人的一盒煙錢,而兩百、三百塊錢,也就是大家走進路邊店的一頓飯錢。

    可在那段歲月中,二十世紀的六七十年代,每顆雞蛋小的兩分、三分,大的三分或四分,一斤食鹽也才不過八分錢的時候,輸掉一百、兩百塊錢,其實是輸掉了一間瓦屋的房錢,輸掉三百、五百塊錢,就等于輸掉了三間瓦屋或者一所宅院。

     然而,大伯是每年有賭必輸,輸之又
0.0412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