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遺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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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絹一百萬匹,書五監。

    [29]第五,由于宋朝在以往的和約中信用不良,要求提供親王作抵押,跟随金軍過了黃河就放回,再要求提供一名宰相執政級(宰執)官員,等三鎮交割完畢再放回。

     正月初十,蕭三寶奴等使節見到了宋欽宗,将書信交給皇帝。

    皇帝讀罷,看了一眼身邊的吳敏,問道:“如何?”吳敏回答:“事無可奈何,再商量吧。

    ”[30] 在除了李綱之外的宰執的要求下,宋欽宗答應了所有條件。

    但幾乎所有的人都沒有意識到,金人所要求的金銀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由于交割需要時間,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将金軍要求的人質送往金軍營地。

    宋欽宗的弟弟康王趙構自告奮勇,願意去金軍大營做押,同時選派了少宰張邦昌作為宰執級别的官員做押。

     在北宋君臣一絲不苟地執行金人的要求時,隻有一個人質疑是否有必要這麼做。

    李綱反對說,金人要的金銀根本就沒辦法湊齊,更重要的是,失去了燕雲地區後,太原、中山、河間三鎮是中原地區的門戶,雖然叫三鎮,但大小實際上已經是十幾個郡,隻要三鎮丢失,就意味着整個河北、山西地區不可守了。

    一旦山西、河北丢失,整個中原就不複存在。

    割掉三鎮,等于是間接地滅了國家。

     這一點,那些宰相難道看不到嗎?不是看不到,是不在乎了,他們隻在乎這幾天的危險,想不管付出什麼代價先把眼前的事對付過去,沒有一個人有更遠的打算。

     李綱的建議是:不要着急湊錢,割讓三鎮的诏書也不要着急發,先和金軍拖延,不要留把柄。

    再拖個十幾天,等勤王大軍一到,不管是否湊齊,三鎮是否割讓,金軍從自己的安危出發都會撤離。

     但宋欽宗已經聽不進去了,他隻想快點擺脫出來。

    他也不讓李綱辭職,但又隻讓李綱負責守城事務,更重要的和談則交給了幾位主和派的大臣。

     正月十二[31],康王趙構和少宰張邦昌等人在正午時分離開首都,前往金軍大營。

    他們是去做人質的,趙構是親王,張邦昌的少宰已經屬于宰相級,符合金軍的要求。

    随從有北宋使節李邺、高世則,他們持皇帝的新和約(誓書)前往。

     康王作為人質期間表現得不卑不亢,金人對他也以禮相待,斡離不表示如同見到兄弟一般。

    [32] 斡離不經驗不夠豐富,也不夠兇狠,年輕且有些好色,當北宋幾乎完全答應了他的條件,他也立刻做出了一定的讓步。

    他對立刻能到手的财富更加看重,對所謂歲币倒不是那麼在乎,于是決定将北宋的歲币減去一百萬貫,恢複到出兵之前的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匹、錢一百萬貫。

    [33]這相當于北宋歲币這一塊就減去了,剩下的隻是高額的一次性賠償費用,以及割讓三鎮。

     但這兩條都不容易完成。

     首先,在三鎮交割上,皇帝催促中書省向山西、河北地區下令,由三鎮的官員向金軍交割,不得延誤。

    李綱數次争辯,但皇帝和其他大臣一心想着讓金軍趕快撤離,希望盡快完成。

     直到皇帝的誓書發出,李綱才确信無法挽回了。

    不過他最後還是留了一手,利用手中的軍權,将發往三鎮的交割命令扣下了。

    隻要接不到命令,三鎮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皇帝賣了,就會繼續抵抗下去,隻要抵抗,就有希望。

    [34] 官家議和,百姓遭殃 宋欽宗與金國的東路軍談判時,金國的西路軍還在圍困太原,甚至越過太原南下,希望打通西線。

     宋欽宗給西路軍統帥粘罕寫了信,請求他停止進軍。

    皇帝派出使者宋彥通和郝抃,讓他們帶着給粘罕的信,首先前往斡離不的營地,請求斡離不派人跟随他們一同去往山西,把書信交給粘罕。

     斡離不同意了,在信使往來間,又免去了北宋賠償的一萬頭牛。

    [35]作為回報,宋欽宗寫信敦促太原守軍不要抵抗。

    因此,雖然李綱按住了交割三鎮的命令,但交割太原的诏令還是通過金人發出了,其餘兩鎮被擱置了起來。

     金人最看重的仍然是戰争賠償問題。

    雖然免去了一部分歲币和一萬頭牛,但剩下的還是要盡快交割。

    由于金人軍隊都是義務兵,需要靠北宋的賠償作為工資,他們規定了高昂的軍事費用,不說其他小項,最大的兩項是金五百萬兩和銀五千萬兩。

     就在宋欽宗決定答應金人要求的當天(正月初十),皇帝先下了一道诏書,表示要卧薪嘗膽,避正殿,減常膳,做出表率。

    接着第二封诏書就是針對官員和人民的了,皇帝表示為了湊夠給金軍的犒軍錢,已經連宗廟裡的器具都拿出來了,為此,王侯和官員也必須以皇帝為榜樣,将家裡的金銀器皿交出來。

    如果仍然不夠,就号召普通民衆上交國家,幫助皇帝渡過難關。

     第二封诏書還隻是号召性的,第三封诏書就是強迫性和事務性的了,其中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諸王的金銀絹帛,各種内官(道官、樂官、伎術、五司)的金銀,都必須盡快繳納到元豐庫。

    元豐庫是平常放置帝國閑錢和雜錢的倉庫,如果皇帝有一些非常性的項目,就從這裡開支。

    [36]其餘的機構,包括各種宮觀寺廟、負責皇帝吃喝的六尚局,以及開封府的公用金銀都送到日常開支的左藏庫。

    [37]如果有隐藏或者轉移的,都要受到相應的制裁。

    等兩庫的金銀收集完成後,再一并轉交給金軍。

     到這時,皇帝對人民還算客氣。

    宮廷機構、内官上繳金銀是強迫性的,而對人民隻是号召性的,并沒有強迫性質。

     随着官方金銀的上繳,宋欽宗立刻意識到他犯了個多大的錯誤。

    關于這個錯誤有多大,在幾天後的數據中會有反映,這裡先設一個疑問。

     當皇帝和官員的金銀上繳後,宮廷第一次發出了強迫民間繳納銀兩的诏書。

    [38]诏書中表示,朝廷議和,隻是為了讓金軍不燒殺擄掠,為此需要付出大筆的金銀。

    在皇帝和官員上繳後,數額差距仍然較大,因此,皇帝權且“借用”京城内所有金銀。

    城内持有金銀的人,限于當日将金銀繳納入左藏庫,如有隐瞞,朝廷可沒收家産。

    人民可以互相告發,并獲得告發财産的一半。

     另外,賣官措施也出台了。

    在漢代,中國賣官鬻爵是一種皇帝增收的正常手段,但自從科舉制成了主流,賣官已經逐漸退出了市場。

    但為了解決财政問題,皇帝不得不祭出了法寶,表示繳納金銀多的人,可以酌情安排成為官員。

     正月十二,由于金銀相差太多,宋欽宗開始定點定目标處理。

    首先進入目标的仍然是皇帝的内官,内官作為一個群體承擔的額度是金一百萬兩、銀五百萬兩,由專人負責監管。

     其次是對貪官開刀。

    宋欽宗繼任後,一直對如何處理父親留下的大批寵臣猶豫不決,找出各種理由敷衍,但在财政的壓力下,終于不得不動手了。

    皇帝下令将蔡京、童貫、何執中、鄭伸、高俅、王憲、彭端、劉宗元等人抄家,将各家儲藏的金銀全部拿走,繳入元豐庫。

    敢于隐藏的軍法處置,勇于告發的獲得一半财産。

     在皇帝的政策下,從官府到民間都掀起了一波反腐熱潮。

    這些官員當政時,人們不敢二話,但打死老虎的人卻總是不乏其人。

     除了内官和貪官之外,在社會上也有一些金銀大戶,他們也成了皇帝定點處理的目标。

    在汴京有着大量的聲色場所,皇宮大内的東北角,就是妓女雲集的雞兒巷,皇帝在寝宮裡甚至都能聽見外面賣唱賣笑的嘈雜聲。

    在整個汴京城還分布着幾十處紅燈區。

    紅燈區的老鸨和頭牌們都積攢了不少金銀,因此也成了皇帝的目标。

     在這些人中,最大的目标就是與宋徽宗傳出绯聞(很可能隻是後人的杜撰)的李師師,其次則是數位同等規模的經營戶。

    她們的财産也一并被抄收,充當了金人的犒軍錢。

     除了紅燈區,另一個傳統上的金銀大戶是金銀匠群體,以及曾經為皇帝服務、得過賞賜的僧道醫藥群體,皇帝也下令将他們的财産全部充公(正月十五更是要求所有得過金玉賞賜的人都返還,不限于僧道醫藥群體)。

     正月十七,由于擔心民間繳納不夠踴躍,皇帝特别任命了一批踴躍繳納金銀的民間人士為官員。

     經過了多日的搜刮,到了正月二十,繳納的金銀終于有了一個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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