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為什麼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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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搶,可見他們是生活在饑餓當中。

     [28]脫胎于英國劍橋大學與美國哈佛大學的“加州學派”,以提出道光年間中國GDP占世界的32%而引人注目,這一學派的代表性人物麥迪森認為,宋代中國的人均GDP是450美元,當時是領先世界的,從元到清又提高到600美元。

    然而16世紀中葉,意大利人均GDP已經達到1600美元。

    現在包括中國學界在内,學者們一般都認為麥迪森在數據運用和統計技術上存在很大問題,對宋以後中國的人均GDP數字估計得太高。

     [29]劉逖:《1600—1840年中國與世界GDP的核算與對比》,《經濟研究》2009年第10期。

     [30]參見Broadberry和GuanLi發表在2018年12月TheJournalofEconomicHistory的文章。

     [31]卡洛·M.奇波拉:《歐洲經濟史》(第一卷),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160頁。

     [32]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1~282頁。

     [33]高德步:《世界經濟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第140頁。

     [34]參考應志豪:《從衰落走向複興:8—14世紀歐洲商業發展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華中師範大學,2004。

     [35]房龍:《人類的故事》,吉林出版集團,2014,第130頁。

     [36]轉引自劉耀春:《意大利城市政治體制與權力空間的演變(1000—1600)》,《中國社會科學》2013年第5期。

     [37]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38]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39]郭守田:《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中古部分》,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134頁。

    此處進行了白話翻譯。

     [40]布瓦松納:《中世紀歐洲生活與勞動》,商務印書館,1985,第202~203頁。

     [41]楊師群:《明清城鎮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與西歐中世紀城市的比較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1期。

     [42]布瓦松納:《中世紀歐洲生活與勞動》,商務印書館,1985,第201頁。

     [43]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2頁。

     [44]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第282頁。

     [45]《公司的力量》節目組:《公司的力量》,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第10頁。

     [46]傅築夫:《中國經濟史論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0,第108頁。

     [47]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1977,第14頁。

     [48]錢穆:《國史大綱》(上冊),商務印書館,1994,第90頁。

     [49]王毓铨:《王毓铨史論集》(上),中華書局,2005,第609頁。

     [50]賴肖爾:《近代日本新觀》,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41頁。

     [51]賴肖爾:《近代日本新觀》,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41頁。

     [52]賴肖爾:《近代日本新觀》,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2,第43頁。

     [53]傅築夫:《中國經濟史論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社,1980,第198頁。

     [54]參考韋森《法治缺位與市場自發擴展:皇權專制體制下中國市場經濟兩千多年中的周期性興衰》,《2007年全國法經濟學論壇文集》,2007。

     [55]根據出土的漢代封泥中記載的鹽官、鐵官情況,西漢時期的鹽鐵官營政策覆蓋了全國各地。

     [56]馮渝傑:《公私産權制視野下的西漢鹽鐵專賣之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17年第1期。

     [57]參見汪聖铎《重讀韓愈的〈論變鹽法事宜狀〉》。

     [58]韋森:《法治缺位與市場自發擴展:皇權專制政制下中國市場經濟兩千多年中的周期性興衰》,《2007年全國經濟學論壇論文集》,2007。

     [59]王海明:《試論中國古代工商業及其經濟權力官有制》,《華僑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3期。

     [60]無論如何,宋代還是中國商品經濟最為自由的時代,王安石的改革雖然本質上是為了增加财政收入,但畢竟進行了認真的頂層設計。

    到了明代,中國社會治理出現重大倒退,皇帝們不願意動腦筋設計王安石這樣複雜的制度。

    他們的方法更為簡單,就是隻開辦官營工業,但是不付工資。

    具體做法是通過戶籍制度,專門設立匠籍,工匠這個職業代代世襲,每年都要無償地為官營工業服役,一分工資不出。

    明初全國名列匠籍的工匠近30萬,無償地為國家工作。

    明初匠戶分為坐匠和輪班匠兩種。

    坐匠每年要為官府免費服役120天,并須連家帶小遷至工場所在地。

    輪班匠則每三年服役90天,“從服役時間看,隻有住坐匠的四分之一,但他們須奔波往返,荒廢時日,對自營事業沖擊極大。

    他們完全是無償勞動,往來須自籌旅費,在服役期間也不給報酬,要自帶薪糧。

    往往兩年的自營,隻是彌補當班年的虧空。

    實際上,它比住坐制度,擾民害民更甚,而工匠的失班、逃亡,也更為劇烈”(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人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