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從政:為寡頭們工作(50—5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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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法條能鑄造在鼎等銅鐵器上,内容肯定不會太長,最長也不超過一千字。
這麼點篇幅,沒法像戰國的法律那樣方方面面規定很細,隻能是約定一些貴族間的政治規範和違規的處罰标準。
鄭國、晉國用法條規範大貴族的關系,孔子和當時列國貴族的輿論都普遍不看好。
從後來的曆史看,也确實沒起到什麼作用:晉國的幾大貴族還是繼續争鬥,打到最後剩三家——韓、趙、魏,分裂成了三個國家。
鄭國倒基本穩定住了,沒打起來,算是寡頭共和制度維持比較好的,但國力卻越來越弱,最後被新興的韓國滅了,魯國的下場也一樣,被楚國吞并了。
如果看看歐洲的貴族時代,視野會更廣一些。
歐洲中世紀,國王們和貴族也有分權的矛盾,但像春秋這樣貴族徹底架空國王的還不多。
所以歐洲是貴族們和國王搞盟誓,訂法條,規定各自的勢力範圍和權利義務。
英國這個現象最明顯,就是八百年前的“大憲章”,主要是貴族們防範國王權力擴張。
公元1500年之後,英國的王權還是慢慢擴張了起來,侵蝕貴族的權力,把貴族規訓成服務王權的角色。
歐陸其他國家大同小異,有特色的是法國。
1500年以來也是王權加強,制服和收編貴族,後半程經常鬧革命,沒有貴族身份的老百姓造反,貴族和王權站在一起,都被革了命。
貴族的生活 孔子早年生長在鄉下農家,成為貴族後才搬到都城曲阜裡面。
《論語·鄉黨》記載了一些孔子在鄉裡(社區)生活的言行,而且是和他從政時的各種言行放在一起的。
所以孔子當了大司寇之後,可能搬到了新社區的新房子裡面,這兩種記載就放一起了。
這裡說說孔子在“社區”的生活,這屬于社交生活和鄰裡關系。
春秋時階級劃分明顯,“士、農、工、商”,是最主要的世襲階層。
其中士是貴族,其餘的都是平民。
能居住在曲阜城内的農民很少,主要是士、工、商三個階層,或者說職業。
那時的居住區劃分比較嚴格,各階層的人各有城區,不會雜居。
商人居住的城區是“市”——市場,那時大街上不能随便開門店做生意,必須在“市”的街區裡面。
手工業者也有專門的城區,現在考古發掘出一些西周春秋的城址,都能看到這種手工作坊集中的城區。
因為像冶金、制陶、制作骨器這類作坊,遺址很容易分辨。
士大夫等貴族,也集中在自己專門的城區裡面。
當然,高級貴族會有好幾個“家”,都城裡有一處主要的家,供在朝廷上班用。
大貴族的宅院很大,往往要占一個街區甚至更多。
春秋不像後世,官僚機器沒那麼發達,官府衙門也很少。
大貴族除了上朝和國君、同僚們議事,平時都是在家辦公。
比如季氏當司徒,他家就等于司徒府(衙門)。
此外,貴族在都城郊外往往有一處鄉間别墅,供假日裡家人、同僚們休閑聚會。
然後,在自己的封邑還會有一處家宅,如果犯了錯誤,得罪了國君,貴族往往要辭職回封邑裡居住,表示閉門思過。
大貴族的封邑很大,像三桓家族瓜分了魯國,他們都要營建一座城池做自己的封邑中心。
都城裡士、工、商分城區居住,這是普遍情況,但也有例外。
比如齊國的老丞相晏嬰,他家就住在市場附近,而不是貴族城區。
他解釋說:這樣買東西方便。
但魯國是很重視傳統禮儀的諸侯國,按階層分區應該比較嚴格。
那時不僅農村裡有鄉,城裡的城區也叫“鄉”。
跟貴族生活有關的“鄉”,都是指都城裡的城區。
比如貴族禮儀裡,有專門的“鄉飲酒禮”“鄉射禮”,有人誤會成在鄉村裡喝酒、射箭,其實這是貴族們的宴會,一般是在家裡舉辦。
城裡同鄉的街坊鄰居叫“鄉黨”,也不是農村老鄉的意思。
孔子成了貴族,肯定會盡量住到“士”的城區裡面。
從《論語》記載的他的社區生活可以看到,他正是生活在貴族士大夫紮堆的街區。
比鄉再小的街道、社區叫“裡”。
孔子說:家所在的“裡”,一定要有仁人做鄰居才好,這樣便于求知。
10 那時的貴族街區,基本都按家族親屬關系分布。
孔子在曲阜城裡安家,在孟氏家族生活區建房子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他這家庭一直和孟氏有上下級關系。
對于不務正業、屢教不改的貴族子弟,當時有“強制搬遷”的懲罰措施:第一次懲戒,先強制搬遷到相鄰的城區(鄉),離開家族、宗族的聚居地;如果還不改悔,就強制搬到郊外;再不改,搬遷到邊境,直到最後放逐到化外蠻夷之地。
後世的流放刑罰就是從這來的。
鄉飲酒和鄉射,是都城貴族們主要的社交聚會。
孔子編輯的《儀禮》中,對它們的程序有詳細說明。
古代注釋家說,這是管理鄉的大夫組織的活動,按時令舉行。
其實不一定,有影響力的貴族可以随時召集,像孔子少年時,季氏宴請所有“士”以上的貴族,就算是一次大型的鄉飲酒禮。
孔子成了大夫,肯定常參加這類宴會,他家也可能組織類似的聚會。
鄉飲酒禮,或者比較正式的社交宴會,一般主人家拟好需要宴請的賓客名單,派發請帖,還要請一位擅長社交的貴族擔任司儀。
客人到了以後,按照年齡在堂内依次就座。
古代中國不像現在坐椅子、沙發,那時都是“席地而坐”,地上鋪一張大席子,上面有每個人坐的小墊子,賓主登堂入座,要脫鞋、脫襪子,跪坐在墊子上,具體說就是先跪下,再坐在自己腳後跟上。
成語“正襟危坐”,這個危坐就是跪坐。
孔子坐有講究,“席不正,不坐”11。
中國古人喜歡用“磕頭”表示尊敬,跟這坐姿有關,因為那時坐着就是跪着,弓腰低頭表示初步的敬意,這叫“拜”,其實就是跪着鞠躬。
更高的敬意,就要把手放到席子上(左手在右手上),躬身把額頭磕到手背上,這叫“稽首”,類似于後世的磕頭。
唐宋以後,中原人不再席地而坐了,磕頭就成了很特殊的禮節。
如果席間表示恭敬、緻謝,就跪着把身子直起來,這叫“作”。
孔子在社交場合很謹慎,如果見到穿喪服的、穿禮服(正式的冠冕,上朝的裝束)的,哪怕是很親密的私交或者比自己年幼的,都要表情嚴肅,跪起來“作”一下,表示尊重。
見到盲人經過也是,這種人一般是樂師。
如果穿喪服、禮服的或者盲人已經落座了,孔子經過他們面前就小步快走(趨),這也表示尊重。
12 宴會和射禮 貴族的社交宴會有一套複雜程序。
主家仆人先請客人洗手,有專人端着溫水壺(匜)和接水的銅盤伺候,洗完有人奉上手巾。
商周青銅器裡面,有很精美的“盤”,比如著名的“虢季子白盤”,都是接洗手水的。
當然,隻有在很隆重的社交宴會上,才會用這種精美銅盤。
這麼洗手的時候有講究,就是手上的水不能亂甩,要等主家人奉上手巾擦手,不然就是對主人的不尊重。
晉文公重耳早年流亡時,一次沒在意這規矩,就惹下了麻煩。
席地而坐吃飯,沒有共用的大餐桌,而是每個人面前擺幾隻盛菜肴的高足盤(古代叫“豆”,字形就像個高腳盤),搭配酒樽和盛主食的器皿,比如盛米飯的小竹籃——“笾”。
這有點像西餐的分餐制,而且連桌子都不用。
吃飯前,賓主一般先舉一下酒和肉,表示敬一下天上的神明,然後每一步吃什麼,喝什麼,都有專門的主持人負責安排,上酒、菜都有順序。
正餐有各種的炖熟、烤熟的肉和内髒,頓頓吃得起肉,是貴族最主要的特征,他們也叫“肉食者”,這種人大都長得白白胖胖,普通農民就又黑又瘦了。
餐具有類似西餐的餐叉,主要是吃肉用,還有勺子和筷子。
這些餐具有竹木質地的,也有銅或骨制的。
除了肉食,還有主食——主要是蒸飯和稀飯,佐餐的調料醬,腌菜,米酒(那時沒有白酒)。
腌菜和調料醬的種類很多,各種蔬菜、野菜、肉類乃至水産品都可以做醬、腌菜。
《禮記》裡寫道,吃飯時不能用手把米飯捏成飯團(毋抟飯),說明當時人可能還有用手抓飯吃的做法,隻是不能搞得太随意。
吃到一半,幾位樂師登場奏樂,樂曲順序都是定好的,還有歌手演唱《詩經》裡的篇章,一般都是和宴會有關的内容。
演奏完畢後,主人還要向樂師敬酒,上飯菜。
光看這些程序規定,會覺得太拘謹了。
其實宴會的後半場,這些儀式性的活動就少了,氣氛更加自由、活躍。
主人或賓客可以起身唱歌、跳舞,這叫“式歌且舞”13,就是又唱又跳。
先跳舞的人,還要用動作邀請坐着的人來一起跳,“坎坎鼓我,蹲蹲舞我”14,“蹲蹲”不一定是往下蹲,而是跳來跳去的樣子,在鼓點伴奏下翩
這麼點篇幅,沒法像戰國的法律那樣方方面面規定很細,隻能是約定一些貴族間的政治規範和違規的處罰标準。
鄭國、晉國用法條規範大貴族的關系,孔子和當時列國貴族的輿論都普遍不看好。
從後來的曆史看,也确實沒起到什麼作用:晉國的幾大貴族還是繼續争鬥,打到最後剩三家——韓、趙、魏,分裂成了三個國家。
鄭國倒基本穩定住了,沒打起來,算是寡頭共和制度維持比較好的,但國力卻越來越弱,最後被新興的韓國滅了,魯國的下場也一樣,被楚國吞并了。
如果看看歐洲的貴族時代,視野會更廣一些。
歐洲中世紀,國王們和貴族也有分權的矛盾,但像春秋這樣貴族徹底架空國王的還不多。
所以歐洲是貴族們和國王搞盟誓,訂法條,規定各自的勢力範圍和權利義務。
英國這個現象最明顯,就是八百年前的“大憲章”,主要是貴族們防範國王權力擴張。
公元1500年之後,英國的王權還是慢慢擴張了起來,侵蝕貴族的權力,把貴族規訓成服務王權的角色。
歐陸其他國家大同小異,有特色的是法國。
1500年以來也是王權加強,制服和收編貴族,後半程經常鬧革命,沒有貴族身份的老百姓造反,貴族和王權站在一起,都被革了命。
貴族的生活 孔子早年生長在鄉下農家,成為貴族後才搬到都城曲阜裡面。
《論語·鄉黨》記載了一些孔子在鄉裡(社區)生活的言行,而且是和他從政時的各種言行放在一起的。
所以孔子當了大司寇之後,可能搬到了新社區的新房子裡面,這兩種記載就放一起了。
這裡說說孔子在“社區”的生活,這屬于社交生活和鄰裡關系。
春秋時階級劃分明顯,“士、農、工、商”,是最主要的世襲階層。
其中士是貴族,其餘的都是平民。
能居住在曲阜城内的農民很少,主要是士、工、商三個階層,或者說職業。
那時的居住區劃分比較嚴格,各階層的人各有城區,不會雜居。
商人居住的城區是“市”——市場,那時大街上不能随便開門店做生意,必須在“市”的街區裡面。
手工業者也有專門的城區,現在考古發掘出一些西周春秋的城址,都能看到這種手工作坊集中的城區。
因為像冶金、制陶、制作骨器這類作坊,遺址很容易分辨。
士大夫等貴族,也集中在自己專門的城區裡面。
當然,高級貴族會有好幾個“家”,都城裡有一處主要的家,供在朝廷上班用。
大貴族的宅院很大,往往要占一個街區甚至更多。
春秋不像後世,官僚機器沒那麼發達,官府衙門也很少。
大貴族除了上朝和國君、同僚們議事,平時都是在家辦公。
比如季氏當司徒,他家就等于司徒府(衙門)。
此外,貴族在都城郊外往往有一處鄉間别墅,供假日裡家人、同僚們休閑聚會。
然後,在自己的封邑還會有一處家宅,如果犯了錯誤,得罪了國君,貴族往往要辭職回封邑裡居住,表示閉門思過。
大貴族的封邑很大,像三桓家族瓜分了魯國,他們都要營建一座城池做自己的封邑中心。
都城裡士、工、商分城區居住,這是普遍情況,但也有例外。
比如齊國的老丞相晏嬰,他家就住在市場附近,而不是貴族城區。
他解釋說:這樣買東西方便。
但魯國是很重視傳統禮儀的諸侯國,按階層分區應該比較嚴格。
那時不僅農村裡有鄉,城裡的城區也叫“鄉”。
跟貴族生活有關的“鄉”,都是指都城裡的城區。
比如貴族禮儀裡,有專門的“鄉飲酒禮”“鄉射禮”,有人誤會成在鄉村裡喝酒、射箭,其實這是貴族們的宴會,一般是在家裡舉辦。
城裡同鄉的街坊鄰居叫“鄉黨”,也不是農村老鄉的意思。
孔子成了貴族,肯定會盡量住到“士”的城區裡面。
從《論語》記載的他的社區生活可以看到,他正是生活在貴族士大夫紮堆的街區。
比鄉再小的街道、社區叫“裡”。
孔子說:家所在的“裡”,一定要有仁人做鄰居才好,這樣便于求知。
10 那時的貴族街區,基本都按家族親屬關系分布。
孔子在曲阜城裡安家,在孟氏家族生活區建房子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他這家庭一直和孟氏有上下級關系。
對于不務正業、屢教不改的貴族子弟,當時有“強制搬遷”的懲罰措施:第一次懲戒,先強制搬遷到相鄰的城區(鄉),離開家族、宗族的聚居地;如果還不改悔,就強制搬到郊外;再不改,搬遷到邊境,直到最後放逐到化外蠻夷之地。
後世的流放刑罰就是從這來的。
鄉飲酒和鄉射,是都城貴族們主要的社交聚會。
孔子編輯的《儀禮》中,對它們的程序有詳細說明。
古代注釋家說,這是管理鄉的大夫組織的活動,按時令舉行。
其實不一定,有影響力的貴族可以随時召集,像孔子少年時,季氏宴請所有“士”以上的貴族,就算是一次大型的鄉飲酒禮。
孔子成了大夫,肯定常參加這類宴會,他家也可能組織類似的聚會。
鄉飲酒禮,或者比較正式的社交宴會,一般主人家拟好需要宴請的賓客名單,派發請帖,還要請一位擅長社交的貴族擔任司儀。
客人到了以後,按照年齡在堂内依次就座。
古代中國不像現在坐椅子、沙發,那時都是“席地而坐”,地上鋪一張大席子,上面有每個人坐的小墊子,賓主登堂入座,要脫鞋、脫襪子,跪坐在墊子上,具體說就是先跪下,再坐在自己腳後跟上。
成語“正襟危坐”,這個危坐就是跪坐。
孔子坐有講究,“席不正,不坐”11。
中國古人喜歡用“磕頭”表示尊敬,跟這坐姿有關,因為那時坐着就是跪着,弓腰低頭表示初步的敬意,這叫“拜”,其實就是跪着鞠躬。
更高的敬意,就要把手放到席子上(左手在右手上),躬身把額頭磕到手背上,這叫“稽首”,類似于後世的磕頭。
唐宋以後,中原人不再席地而坐了,磕頭就成了很特殊的禮節。
如果席間表示恭敬、緻謝,就跪着把身子直起來,這叫“作”。
孔子在社交場合很謹慎,如果見到穿喪服的、穿禮服(正式的冠冕,上朝的裝束)的,哪怕是很親密的私交或者比自己年幼的,都要表情嚴肅,跪起來“作”一下,表示尊重。
見到盲人經過也是,這種人一般是樂師。
如果穿喪服、禮服的或者盲人已經落座了,孔子經過他們面前就小步快走(趨),這也表示尊重。
12 宴會和射禮 貴族的社交宴會有一套複雜程序。
主家仆人先請客人洗手,有專人端着溫水壺(匜)和接水的銅盤伺候,洗完有人奉上手巾。
商周青銅器裡面,有很精美的“盤”,比如著名的“虢季子白盤”,都是接洗手水的。
當然,隻有在很隆重的社交宴會上,才會用這種精美銅盤。
這麼洗手的時候有講究,就是手上的水不能亂甩,要等主家人奉上手巾擦手,不然就是對主人的不尊重。
晉文公重耳早年流亡時,一次沒在意這規矩,就惹下了麻煩。
席地而坐吃飯,沒有共用的大餐桌,而是每個人面前擺幾隻盛菜肴的高足盤(古代叫“豆”,字形就像個高腳盤),搭配酒樽和盛主食的器皿,比如盛米飯的小竹籃——“笾”。
這有點像西餐的分餐制,而且連桌子都不用。
吃飯前,賓主一般先舉一下酒和肉,表示敬一下天上的神明,然後每一步吃什麼,喝什麼,都有專門的主持人負責安排,上酒、菜都有順序。
正餐有各種的炖熟、烤熟的肉和内髒,頓頓吃得起肉,是貴族最主要的特征,他們也叫“肉食者”,這種人大都長得白白胖胖,普通農民就又黑又瘦了。
餐具有類似西餐的餐叉,主要是吃肉用,還有勺子和筷子。
這些餐具有竹木質地的,也有銅或骨制的。
除了肉食,還有主食——主要是蒸飯和稀飯,佐餐的調料醬,腌菜,米酒(那時沒有白酒)。
腌菜和調料醬的種類很多,各種蔬菜、野菜、肉類乃至水産品都可以做醬、腌菜。
《禮記》裡寫道,吃飯時不能用手把米飯捏成飯團(毋抟飯),說明當時人可能還有用手抓飯吃的做法,隻是不能搞得太随意。
吃到一半,幾位樂師登場奏樂,樂曲順序都是定好的,還有歌手演唱《詩經》裡的篇章,一般都是和宴會有關的内容。
演奏完畢後,主人還要向樂師敬酒,上飯菜。
光看這些程序規定,會覺得太拘謹了。
其實宴會的後半場,這些儀式性的活動就少了,氣氛更加自由、活躍。
主人或賓客可以起身唱歌、跳舞,這叫“式歌且舞”13,就是又唱又跳。
先跳舞的人,還要用動作邀請坐着的人來一起跳,“坎坎鼓我,蹲蹲舞我”14,“蹲蹲”不一定是往下蹲,而是跳來跳去的樣子,在鼓點伴奏下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