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的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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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能是追逐從他身邊飛走的東西,卻逃避追逐他的東西。
——(法國)伏爾泰 1 很顯然,阮風是先用力将屍體殘骸扔進池塘,害怕鐵盆會漂浮在水面上,所以慢慢地将鐵盆反扣過來沉入池塘。
這樣,才能形成屍體距離岸邊較遠,而鐵盆距離岸邊較近的沉物狀态。
站在岸邊的蕭望又一次開始羨慕弟弟超人的體格,弟弟不僅能在全年最寒冷的時刻輕松下水,而且能在寒冷的水裡活動自如。
如果不是活動自如,很難尋找得到這幾坨黑乎乎的屍體殘骸,畢竟,它們的顔色和塘底的淤泥高度相似。
蕭望不知道蕭朗在水下是怎麼做到這一切的,但是實際結果是,蕭朗用一大塊塑料膜,包裹着屍體殘骸,爬上岸來,他的褲衩上還别着一把榔頭。
守夜者組織成員勝利班師回城。
不論是警方的評價,還是導師們的贊許,基本都認可了一點。
這一幫年輕的孩子,經過數個月的集中訓練,加之實戰,現在已經成長為一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隊伍了。
這一起看起來稀松平常的失蹤案件,在守夜者的追查之下水落石出。
警方接手了守夜者組織掌握的全部證據,并且申請了拘留證,正式對阮風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的下一步偵辦工作也交由警方進行。
蕭望代表成員們,把案件的偵辦經過以及證據鍊掌握的情況,向導師們進行彙報。
守夜者成員們認為,這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确鑿。
從案件動機上來看,趙金花的不羁行為,讓阮風飽受村裡人的譏諷,現在趙金花又提出離婚,阮風很容易滋生“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情緒。
從案件的現場勘查情況來看,作案人選擇了恰當的時機進入現場,并且有潛伏的動作,趁其不備作案而不敢直接作案,說明作案人相對于被害人存在心理劣勢,這和警方對阮、趙的家庭關系調查吻合。
現場鎖芯無損,而鍊條被截斷,說明作案人擁有被害人家中鑰匙,根據調查和後期的搜查,阮風确實擁有鑰匙。
在作案時間上,阮風的身影在恰當的時間,出現在現場附近,雖然不能通過身影确定身份,但是可以根據後來拉着的大箱子進行認定同一。
所以,作案時間上也是完全吻合的。
在逃離路徑上,雖然出租車司機無法辨認阮風的樣貌,但是實際證明,阮風在案發現場附近的超市出現,并且購買了盆、榔頭和汽油。
而在焚燒屍體後抛棄的池塘裡,均找到了這些物證。
後來經過DNA檢驗,屍體殘骸以及盆、榔頭上黏附的人體組織,和阮風及其孩子的親子鑒定認定同一,證明死者确實是趙金花。
“這案子我認為已經事實清楚、證據确鑿了。
”蕭望說,“即便阮風拒不交代,我們依然擁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他。
” 傅元曼看着講台上身材瘦長的外孫,眼神裡充滿了慈愛,他微笑着說:“很慶幸,你們能從當年老董的案件中得到一些啟發,這個難能可貴。
你們覺得,這兩起案件有什麼共同點和不同點嗎?” “從案件的總體情況來看,還是非常類似的。
”蕭望說,“之前姥爺說過,老董可以通過作案手法判斷那是一起殺親案件。
而這一起案件,沒有财物的丢失、沒有性侵的迹象,而死者的社會矛盾關系集中在情色上,所以最後的結果也驗證了這是一起殺親案件。
兩起案件從種類和動機上看,類似。
” “而且都是焚屍。
”蕭朗在台下,插嘴道。
“既然是殺親案件,犯罪分子都害怕屍體被發現,所以都必須進行毀屍滅迹的行為。
從事實上看,兩起案件都有用助燃物焚屍的過程,所以,兩起案件都存在屍體被損壞的困難問題。
”蕭望說,“不同的是,老董的案子,兇手因為有很隐蔽的場所,所以擁有較好的焚屍條件,所以屍體焚毀程度比我們這一起案件要嚴重。
雖然我們這起案件的兇手有隐藏屍體殘骸的過程,但是隻要不是讓屍體從這個世界上消失,那麼留下的,必然是證據。
還有一個不同點,随着刑事科學技術的發展,别說咱們這起案件還有殘骸,即便是和老董的案子一樣,全部燒成骨灰了,我們也可以尋找到那些沒有過火的骨質殘片進行DNA檢驗,确證死者的身份。
” “技術發展,指導破案,這個是重點。
”傅元曼微笑着說,“那麼,你們對老董的案子是否能夠結案,有什麼疑惑嗎?” “您的故事不是沒有講完嗎?”蕭朗問。
“是,姥爺的意思是,我們這個案子,可以确定死者,所以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鍊。
但是,在三十多年前,還沒有DNA技術的時候,不能确定死者,又怎麼去形成完整的證據鍊呢?”蕭望說,“即便是ABO血型的鑒定,也是隻能排除,不能認定。
” “我說的就是蕭望的這句——證據鍊。
”傅元曼滿意地點點頭,說,“很多人認為,那個年代,是不需要證據鍊的,隻要有口供,就可以定罪。
我不否認,那個年代有冤案的發生,但是我們守夜者組織辦過的案件,都是紮實的、确鑿的。
現在我來和你們說一說,那個案子的破獲。
” 如果說在這個年代追捕一個人全靠高科技手段的話,在1983年,追捕一個人卻全要靠警方的調查。
在那個沒有監控、乘車也無須登記身份證明的年代,在茫茫人海中追捕犯罪分子毫無捷徑可走。
問題是,一起并沒有立案的案件,隻依靠守夜者組織的微薄力量,是無法鋪開了進行調查的。
因為缺乏關鍵證據,更不可能發布通緝令。
孤立無援的老董,必須要自己想出一個捷徑。
這一天,已經是1983年4月11日了,距離媒體曝光骨灰事件已經接近一周。
老董知道,犯罪分子在作案、焚屍後,肯定第一時間對骨灰進行了藏匿。
根據之前對杜舍班主任的調查,杜舍在4月2日星期六就沒有來班級上課了(1)。
杜舍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逃課等行為,在他身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所以可以由此推斷,葉鳳媛是在4月1日左右作案的,但無法知道葉鳳媛焚屍的兩天一夜,杜舍有沒有堅持上課。
不過有一點可以确認,在葉鳳媛作案後的數天内,她和杜舍依舊潛伏在南安市。
隻是老董化妝偵查的結果顯示,他們母子沒有繼續住在家裡。
可是,什麼原因導緻她突然回家呢?她還會不會回來呢?她回來究竟是做什麼呢?這一切都不得而知,除非,能從她的家裡再次發現一些線索。
拿定了主意,老董申請了特别搜查令,在11日晚間再次潛入葉鳳媛的家裡。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老董口叼着手電筒,再次用技術開鎖的方法打開了葉鳳媛家的院子大門。
和上次進屋的狀态不同,焚屍的房間似乎被打掃過,燃盡的草木灰和周圍的疑似骨灰的物質都被清理幹淨了,隻有屋頂牆壁的煙熏痕迹無法去除。
老董心裡一驚,很顯然,他打草驚蛇了,好在第一次進來的時候,他已經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并且提取了幾塊類似骨灰的物質、部分草木灰還有那把黏附有骨灰的錘子作為證據。
雖然倉庫被打掃過,但是還是能看得出葉鳳媛回家後的慌亂,甚至,她在離開的時候,都忘記把正屋大門的挂鎖鎖上。
這算是老董的一個契機,因為一個優質的挂鎖,比門上的暗鎖要難開得多。
老董推門進入了正屋。
這是一間很普通的居民房,沒有明顯的翻動迹象。
但是老董走入卧室的時候,發現卧室還是有輕微翻動的,衣櫥的門開着,從剩餘衣物的狀态來看,葉鳳媛應該是從衣櫥裡拿了不少衣服後離開的。
“難道,她真的潛逃了嗎?”老董在問自己。
雖然老董的心裡有些驚訝,但是他還是很鎮定地繼續對卧室進行了搜尋。
果真,除了衣服被拿走之外,葉鳳媛還真是留下了很多的線索。
在卧室的床頭,有一個床頭櫃,床頭櫃似乎沒有被翻動,但是床頭櫃上面擺着一個展開了的筆記本,而翻開的那頁被撕去了。
很顯然,這是葉鳳媛回家來做的另外一件事情,而且,這件事情比拿衣服更重要。
她撕去的,究竟是什麼呢? 老董拿起了筆記本,細細地端詳着,突然,他發現撕去那頁的後一頁白紙上,似乎有着一些并不清楚的筆迹壓痕,這些壓痕,顯然是老董的救命稻草了。
老董趕緊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支鉛筆,在壓痕附近塗抹着。
事實證明,寫字的力道太足,實在不是一件好事情。
在鉛筆的塗抹下,壓痕慢慢地顯現出它的模樣——那是一串電話号碼。
而從區号來看,是距離南安市三百公裡的北安市的電話号碼。
葉鳳媛冒着被抓住的危險,重新回家,打掃現場,并且拿了一個外地的電話号碼後潛逃。
不用說,葉鳳媛顯然發覺了公安正在對她進行調查,于是畏罪潛逃。
老董慶幸自己抓住了一條抓捕線索的同時,也産生了很多疑惑,而這些疑惑在最終破案的時候也沒有能夠被破解。
因為案件未立案,警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死者和葉鳳媛進行大規模的調查,隻有老董一人,還是化妝偵查的。
除了對班主任進行詢問的時候,出于對學校保安部門的尊重,老董不得已亮明身份以外,其他所有被調查的人,并不知道老董是警察,隻以為他不過是個大方的收廢品的人。
而在老董調查班主任的時候,杜舍已經不再上學了,這個信息也不可能是班主任透露出去的。
那麼,葉鳳媛是怎麼察覺的呢? 如果葉鳳媛還潛藏在南安,抓捕難度比現在确實要小得多。
但是現在去探尋消息走漏的途徑,似乎毫無意義,老董現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通過那一串電話号碼,找到葉鳳媛的痕迹。
老董不愧是一名優秀的守夜者組織成員,他見葉鳳媛聞風而動,預料到她即便被捕,依舊會負隅頑抗。
畢竟,葉鳳媛有數天的時間對自己的供詞進行包裝,也有充分的時間教會她八歲的孩子如何應對警察。
于是,老董安排朱力山做了三件事情,這三件事情,對後期的審訊起到決定性作用。
“哪三件?”蕭朗急着問。
“别急,待我慢慢說來。
”傅元曼繼續他的故事。
老董并沒有冒失地去撥打這個号碼。
要知道在1983年,雖然短途電話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打外市電話還是非常不便的。
而且,很少有人家裡安裝電話,都是在街頭巷口有一部電話,通過電話來呼喚街坊裡的鄰居。
因此,通過已知的電話号碼,并不可能定位到個人。
為慎重起見,老董親自趕赴到了北安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之下,找到了一台黑色的轉盤電話機,而那個被用鉛筆複原出來的電話号碼,就屬于這台電話機。
這台電話機位于一個胡同口,而這個胡同裡,居住了二十一戶人家。
既然葉鳳媛會把電話号碼抄在自己的筆記本上,那麼她的聯系人應該就在這二十一戶人家之内。
而她的聯系人,要麼是親戚,要麼是朋友。
老董找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對這二十一戶人家進行了研究。
可惜,研究的結果實在不盡如人意:這二十一戶城鄉接合部的人家,沒有任何人和南安市有所聯系,更沒有人有什麼親戚在南安市。
既然沒有捷徑可走,無奈之下,老董選擇了在巷口蹲守。
不過,這一守,就守了七天。
好在這幾天氣候宜人,守株待兔的老董,也不覺得無聊。
在那個年代,派出所的戶籍檔案裡,是沒有當事人的照片的,而葉鳳媛的家裡,也一樣沒有照片。
所以葉鳳媛和杜舍的模樣,隻存在于老董依據調查證詞而衍生出的想象中。
于是,擺在老董的面前的一個問題就是,每天在這個街頭巷口進出的人們,誰是葉鳳媛?作為捕風者的老董,對自己能否認出葉鳳媛,充滿了信心。
一個殺人後落荒而逃、寄人籬下的人,一旦出門,一定會表現出高度警戒的狀态。
可是在這七天中,并未出現這樣的人。
因此老董可以斷定,葉鳳媛在這個躲避風頭的關鍵時刻,決定足不出戶了。
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時代,物資還不富裕,想像淩漠那樣跟随外賣小哥找到目标是不可能的。
但是,老董選擇了和淩漠類似的辦法。
老董利用派出所的關系,找到了一台小手推車,然後把手推車裝飾成了一個裝滿兒童玩具的小車。
像是一個聖誕老人,老董一邊叫賣,一邊在胡同裡穿梭,引來十幾個孩子追逐戲耍。
在那樣的年代,孩子們哪見到過如此琳琅滿目的玩具車啊! 隻有一個孩子,在一個院落口,猶豫不決。
無疑,車裡的玩具對他有強烈的吸引力,但是心裡的某件事情阻礙了他的腳步。
這個孩子,不是杜舍,還能是誰? 葉鳳媛發現門口的杜舍時,已經來不及了。
老董一個箭步向前,擋住了葉鳳媛回院落的腳步,并出示了傳喚證。
葉鳳媛并沒有乖乖就範,而是突然襲擊了老董。
不過,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又怎麼可能是守夜者組織精英的對手?即便在抓捕過程中,老董被八歲的杜舍用青磚拍了一下腦袋,血流滿面,老董還是輕而易舉地把葉鳳媛控制住
——(法國)伏爾泰 1 很顯然,阮風是先用力将屍體殘骸扔進池塘,害怕鐵盆會漂浮在水面上,所以慢慢地将鐵盆反扣過來沉入池塘。
這樣,才能形成屍體距離岸邊較遠,而鐵盆距離岸邊較近的沉物狀态。
站在岸邊的蕭望又一次開始羨慕弟弟超人的體格,弟弟不僅能在全年最寒冷的時刻輕松下水,而且能在寒冷的水裡活動自如。
如果不是活動自如,很難尋找得到這幾坨黑乎乎的屍體殘骸,畢竟,它們的顔色和塘底的淤泥高度相似。
蕭望不知道蕭朗在水下是怎麼做到這一切的,但是實際結果是,蕭朗用一大塊塑料膜,包裹着屍體殘骸,爬上岸來,他的褲衩上還别着一把榔頭。
守夜者組織成員勝利班師回城。
不論是警方的評價,還是導師們的贊許,基本都認可了一點。
這一幫年輕的孩子,經過數個月的集中訓練,加之實戰,現在已經成長為一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隊伍了。
這一起看起來稀松平常的失蹤案件,在守夜者的追查之下水落石出。
警方接手了守夜者組織掌握的全部證據,并且申請了拘留證,正式對阮風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的下一步偵辦工作也交由警方進行。
蕭望代表成員們,把案件的偵辦經過以及證據鍊掌握的情況,向導師們進行彙報。
守夜者成員們認為,這一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确鑿。
從案件動機上來看,趙金花的不羁行為,讓阮風飽受村裡人的譏諷,現在趙金花又提出離婚,阮風很容易滋生“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情緒。
從案件的現場勘查情況來看,作案人選擇了恰當的時機進入現場,并且有潛伏的動作,趁其不備作案而不敢直接作案,說明作案人相對于被害人存在心理劣勢,這和警方對阮、趙的家庭關系調查吻合。
現場鎖芯無損,而鍊條被截斷,說明作案人擁有被害人家中鑰匙,根據調查和後期的搜查,阮風确實擁有鑰匙。
在作案時間上,阮風的身影在恰當的時間,出現在現場附近,雖然不能通過身影确定身份,但是可以根據後來拉着的大箱子進行認定同一。
所以,作案時間上也是完全吻合的。
在逃離路徑上,雖然出租車司機無法辨認阮風的樣貌,但是實際證明,阮風在案發現場附近的超市出現,并且購買了盆、榔頭和汽油。
而在焚燒屍體後抛棄的池塘裡,均找到了這些物證。
後來經過DNA檢驗,屍體殘骸以及盆、榔頭上黏附的人體組織,和阮風及其孩子的親子鑒定認定同一,證明死者确實是趙金花。
“這案子我認為已經事實清楚、證據确鑿了。
”蕭望說,“即便阮風拒不交代,我們依然擁有足夠的證據起訴他。
” 傅元曼看着講台上身材瘦長的外孫,眼神裡充滿了慈愛,他微笑着說:“很慶幸,你們能從當年老董的案件中得到一些啟發,這個難能可貴。
你們覺得,這兩起案件有什麼共同點和不同點嗎?” “從案件的總體情況來看,還是非常類似的。
”蕭望說,“之前姥爺說過,老董可以通過作案手法判斷那是一起殺親案件。
而這一起案件,沒有财物的丢失、沒有性侵的迹象,而死者的社會矛盾關系集中在情色上,所以最後的結果也驗證了這是一起殺親案件。
兩起案件從種類和動機上看,類似。
” “而且都是焚屍。
”蕭朗在台下,插嘴道。
“既然是殺親案件,犯罪分子都害怕屍體被發現,所以都必須進行毀屍滅迹的行為。
從事實上看,兩起案件都有用助燃物焚屍的過程,所以,兩起案件都存在屍體被損壞的困難問題。
”蕭望說,“不同的是,老董的案子,兇手因為有很隐蔽的場所,所以擁有較好的焚屍條件,所以屍體焚毀程度比我們這一起案件要嚴重。
雖然我們這起案件的兇手有隐藏屍體殘骸的過程,但是隻要不是讓屍體從這個世界上消失,那麼留下的,必然是證據。
還有一個不同點,随着刑事科學技術的發展,别說咱們這起案件還有殘骸,即便是和老董的案子一樣,全部燒成骨灰了,我們也可以尋找到那些沒有過火的骨質殘片進行DNA檢驗,确證死者的身份。
” “技術發展,指導破案,這個是重點。
”傅元曼微笑着說,“那麼,你們對老董的案子是否能夠結案,有什麼疑惑嗎?” “您的故事不是沒有講完嗎?”蕭朗問。
“是,姥爺的意思是,我們這個案子,可以确定死者,所以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鍊。
但是,在三十多年前,還沒有DNA技術的時候,不能确定死者,又怎麼去形成完整的證據鍊呢?”蕭望說,“即便是ABO血型的鑒定,也是隻能排除,不能認定。
” “我說的就是蕭望的這句——證據鍊。
”傅元曼滿意地點點頭,說,“很多人認為,那個年代,是不需要證據鍊的,隻要有口供,就可以定罪。
我不否認,那個年代有冤案的發生,但是我們守夜者組織辦過的案件,都是紮實的、确鑿的。
現在我來和你們說一說,那個案子的破獲。
” 如果說在這個年代追捕一個人全靠高科技手段的話,在1983年,追捕一個人卻全要靠警方的調查。
在那個沒有監控、乘車也無須登記身份證明的年代,在茫茫人海中追捕犯罪分子毫無捷徑可走。
問題是,一起并沒有立案的案件,隻依靠守夜者組織的微薄力量,是無法鋪開了進行調查的。
因為缺乏關鍵證據,更不可能發布通緝令。
孤立無援的老董,必須要自己想出一個捷徑。
這一天,已經是1983年4月11日了,距離媒體曝光骨灰事件已經接近一周。
老董知道,犯罪分子在作案、焚屍後,肯定第一時間對骨灰進行了藏匿。
根據之前對杜舍班主任的調查,杜舍在4月2日星期六就沒有來班級上課了(1)。
杜舍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逃課等行為,在他身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所以可以由此推斷,葉鳳媛是在4月1日左右作案的,但無法知道葉鳳媛焚屍的兩天一夜,杜舍有沒有堅持上課。
不過有一點可以确認,在葉鳳媛作案後的數天内,她和杜舍依舊潛伏在南安市。
隻是老董化妝偵查的結果顯示,他們母子沒有繼續住在家裡。
可是,什麼原因導緻她突然回家呢?她還會不會回來呢?她回來究竟是做什麼呢?這一切都不得而知,除非,能從她的家裡再次發現一些線索。
拿定了主意,老董申請了特别搜查令,在11日晚間再次潛入葉鳳媛的家裡。
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老董口叼着手電筒,再次用技術開鎖的方法打開了葉鳳媛家的院子大門。
和上次進屋的狀态不同,焚屍的房間似乎被打掃過,燃盡的草木灰和周圍的疑似骨灰的物質都被清理幹淨了,隻有屋頂牆壁的煙熏痕迹無法去除。
老董心裡一驚,很顯然,他打草驚蛇了,好在第一次進來的時候,他已經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并且提取了幾塊類似骨灰的物質、部分草木灰還有那把黏附有骨灰的錘子作為證據。
雖然倉庫被打掃過,但是還是能看得出葉鳳媛回家後的慌亂,甚至,她在離開的時候,都忘記把正屋大門的挂鎖鎖上。
這算是老董的一個契機,因為一個優質的挂鎖,比門上的暗鎖要難開得多。
老董推門進入了正屋。
這是一間很普通的居民房,沒有明顯的翻動迹象。
但是老董走入卧室的時候,發現卧室還是有輕微翻動的,衣櫥的門開着,從剩餘衣物的狀态來看,葉鳳媛應該是從衣櫥裡拿了不少衣服後離開的。
“難道,她真的潛逃了嗎?”老董在問自己。
雖然老董的心裡有些驚訝,但是他還是很鎮定地繼續對卧室進行了搜尋。
果真,除了衣服被拿走之外,葉鳳媛還真是留下了很多的線索。
在卧室的床頭,有一個床頭櫃,床頭櫃似乎沒有被翻動,但是床頭櫃上面擺着一個展開了的筆記本,而翻開的那頁被撕去了。
很顯然,這是葉鳳媛回家來做的另外一件事情,而且,這件事情比拿衣服更重要。
她撕去的,究竟是什麼呢? 老董拿起了筆記本,細細地端詳着,突然,他發現撕去那頁的後一頁白紙上,似乎有着一些并不清楚的筆迹壓痕,這些壓痕,顯然是老董的救命稻草了。
老董趕緊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支鉛筆,在壓痕附近塗抹着。
事實證明,寫字的力道太足,實在不是一件好事情。
在鉛筆的塗抹下,壓痕慢慢地顯現出它的模樣——那是一串電話号碼。
而從區号來看,是距離南安市三百公裡的北安市的電話号碼。
葉鳳媛冒着被抓住的危險,重新回家,打掃現場,并且拿了一個外地的電話号碼後潛逃。
不用說,葉鳳媛顯然發覺了公安正在對她進行調查,于是畏罪潛逃。
老董慶幸自己抓住了一條抓捕線索的同時,也産生了很多疑惑,而這些疑惑在最終破案的時候也沒有能夠被破解。
因為案件未立案,警方自始至終都沒有對死者和葉鳳媛進行大規模的調查,隻有老董一人,還是化妝偵查的。
除了對班主任進行詢問的時候,出于對學校保安部門的尊重,老董不得已亮明身份以外,其他所有被調查的人,并不知道老董是警察,隻以為他不過是個大方的收廢品的人。
而在老董調查班主任的時候,杜舍已經不再上學了,這個信息也不可能是班主任透露出去的。
那麼,葉鳳媛是怎麼察覺的呢? 如果葉鳳媛還潛藏在南安,抓捕難度比現在确實要小得多。
但是現在去探尋消息走漏的途徑,似乎毫無意義,老董現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通過那一串電話号碼,找到葉鳳媛的痕迹。
老董不愧是一名優秀的守夜者組織成員,他見葉鳳媛聞風而動,預料到她即便被捕,依舊會負隅頑抗。
畢竟,葉鳳媛有數天的時間對自己的供詞進行包裝,也有充分的時間教會她八歲的孩子如何應對警察。
于是,老董安排朱力山做了三件事情,這三件事情,對後期的審訊起到決定性作用。
“哪三件?”蕭朗急着問。
“别急,待我慢慢說來。
”傅元曼繼續他的故事。
老董并沒有冒失地去撥打這個号碼。
要知道在1983年,雖然短途電話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打外市電話還是非常不便的。
而且,很少有人家裡安裝電話,都是在街頭巷口有一部電話,通過電話來呼喚街坊裡的鄰居。
因此,通過已知的電話号碼,并不可能定位到個人。
為慎重起見,老董親自趕赴到了北安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之下,找到了一台黑色的轉盤電話機,而那個被用鉛筆複原出來的電話号碼,就屬于這台電話機。
這台電話機位于一個胡同口,而這個胡同裡,居住了二十一戶人家。
既然葉鳳媛會把電話号碼抄在自己的筆記本上,那麼她的聯系人應該就在這二十一戶人家之内。
而她的聯系人,要麼是親戚,要麼是朋友。
老董找到了當地轄區派出所,對這二十一戶人家進行了研究。
可惜,研究的結果實在不盡如人意:這二十一戶城鄉接合部的人家,沒有任何人和南安市有所聯系,更沒有人有什麼親戚在南安市。
既然沒有捷徑可走,無奈之下,老董選擇了在巷口蹲守。
不過,這一守,就守了七天。
好在這幾天氣候宜人,守株待兔的老董,也不覺得無聊。
在那個年代,派出所的戶籍檔案裡,是沒有當事人的照片的,而葉鳳媛的家裡,也一樣沒有照片。
所以葉鳳媛和杜舍的模樣,隻存在于老董依據調查證詞而衍生出的想象中。
于是,擺在老董的面前的一個問題就是,每天在這個街頭巷口進出的人們,誰是葉鳳媛?作為捕風者的老董,對自己能否認出葉鳳媛,充滿了信心。
一個殺人後落荒而逃、寄人籬下的人,一旦出門,一定會表現出高度警戒的狀态。
可是在這七天中,并未出現這樣的人。
因此老董可以斷定,葉鳳媛在這個躲避風頭的關鍵時刻,決定足不出戶了。
在改革開放初期的時代,物資還不富裕,想像淩漠那樣跟随外賣小哥找到目标是不可能的。
但是,老董選擇了和淩漠類似的辦法。
老董利用派出所的關系,找到了一台小手推車,然後把手推車裝飾成了一個裝滿兒童玩具的小車。
像是一個聖誕老人,老董一邊叫賣,一邊在胡同裡穿梭,引來十幾個孩子追逐戲耍。
在那樣的年代,孩子們哪見到過如此琳琅滿目的玩具車啊! 隻有一個孩子,在一個院落口,猶豫不決。
無疑,車裡的玩具對他有強烈的吸引力,但是心裡的某件事情阻礙了他的腳步。
這個孩子,不是杜舍,還能是誰? 葉鳳媛發現門口的杜舍時,已經來不及了。
老董一個箭步向前,擋住了葉鳳媛回院落的腳步,并出示了傳喚證。
葉鳳媛并沒有乖乖就範,而是突然襲擊了老董。
不過,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又怎麼可能是守夜者組織精英的對手?即便在抓捕過程中,老董被八歲的杜舍用青磚拍了一下腦袋,血流滿面,老董還是輕而易舉地把葉鳳媛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