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朽的雙螺旋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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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的曆史源頭在哪,“自私的基因和自私的DNA在關于它們的解釋的結構上幾乎是一樣的”。

    我找到了他在推理上的錯誤,但有趣的是他也很善良地告訴了我他是怎麼找到我的錯誤的。

    在一段關于“還原論”與“等級制度”的開場白之後(和往常一樣,我并不覺得這個是錯了或是有趣),他繼續道: 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在比例上增多是因為它們能夠對身體起作用,協助身體應付生存問題。

    自私的DNA在比例上增多則是由于完全相反的原因——因為它對身體沒有任何作用…… 我注意到古爾德所提到的區别,但我并不認同這就是根本。

    恰恰相反,我還是認為自私的DNA隻是自私的基因整個理論中的一個特例,這也正是自私的DNA這一概念是如何發源的。

    (比起杜利特爾與薩皮恩紮,奧格爾與克裡克引用的第49頁那一段,自私的DNA是一個特例這一點,可能在本書的205頁更加清晰。

    順帶說一句,杜利特爾與薩皮恩紮在他們的标題中使用的是“自私的基因”而不是“自私的DNA”)。

    讓我用如下的類比來回應古爾德。

    那些賦予黃蜂黃黑條帶的基因在頻率上的增加是因為這種(警告性的)色彩樣式強力地刺激了其他動物的大腦。

    而賦予老虎黃黑色條紋的基因在頻率上的升高則是“由于恰恰相反的原因”——因為按理說這種(隐秘的)色彩樣式根本不會刺激其他動物的大腦。

    這實際上是有區别的,與古爾德的區别(在一個不同層面上)很類似。

    但這是一個關于細節的微妙區别。

    我們不可能想要去宣稱這兩個例子“在關于它們的解釋的結構上幾乎是一樣的”。

    奧格爾和克裡克在将自私的DNA與杜鵑的蛋類比時一舉擊中要害:杜鵑的蛋最終逃脫了檢查,因為它們和宿主的蛋看上去幾乎是一樣的。

     另外,最新版的《牛津英語詞典》列出了“自私”的一個新的定義,即“對于一個基因或遺傳物質,盡管對表現型沒有任何影響,仍然能夠存在或傳播”。

    這是對“自私的DNA”的一個非常簡潔的定義,其第二個支持引證也确實關注了自私的DNA。

    然而在我看來,中間一部分,也就是“盡管對表現型沒有任何影響”,并不是很好。

    自私的基因可能對表現型沒有影響,但很多實際上會有影響。

    當然詞典編纂者也可以說是為了将其含義限制在隻用于表示那些不影響表現型的“自私的DNA”。

    但是,他們的第一個支持引證,來自《自私的基因》,包含了那些确實影響表現型的自私的基因。

    當然,我也許不應該對被《牛津英語詞典》所引用這種榮譽吹毛求疵! 我在《延伸的表現型》中進一步讨論了自私的DNA(156–164頁)。

     有些人反對這種他們認為是過分以基因為中心的進化觀點。

    他們争辯說,實際上生存或死亡的畢竟是包括其全部基因在内的完整個體,我希望我在本章所講的足以表明:在這一點上其實并不存在分歧。

    就像劃船比賽中整條船赢或輸一樣,生存或死亡的确實是個體,自然選擇的直接形式幾乎總是在個體水平上表現出來。

     但非随機的個體死亡以及成功生殖的遠期後果,表現為基因庫中變化着的基因頻率。

    對于現代複制基因,基因庫有的保留地起着原始湯對于原始複制基因所起的同樣作用。

    性活動和染色體交換起着保持原始湯的現代相等物的那種流動性的作用。

    由于性活動和染色體交換,基因庫始終不停地被攪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

    所謂進化就是指基因庫中的某些基因變得多了,而另一些則變得少了的過程。

    每當我們想要解釋某種特性,如利他性行為的演化現象時,最好養成這樣一種習慣——隻要問問自己:“這種特性對基因庫裡的基因頻率有什麼影響?”有時基因語言有點乏味,為簡潔和生動起見,我們不免要借助于比喻。

    不過我們要以懷疑的目光注視着我們的比喻,以便在必要時能把它們還原為基因語言。

     就基因而言,基因庫隻是基因生活于其中的一種新湯。

    所不同的是,現在基因賴以生存的方式是,在不斷地制造必将消亡的生存機器的過程中,同來自基因庫的一批批絡繹不絕的夥伴進行合作。

    下面一章我們要論述生存機器本身以及在某一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因控制其生存機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