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朽的雙螺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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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遺傳單位的個體因為體積太大而且壽命也太短,而不能成為有意義的自然選擇單位。
[*]由個體組成的群體甚至是更大的單位。
在遺傳學的意義上,個體和群體像天空中的雲彩,或者像沙漠中的塵暴,它們是些臨時的聚合體或聯合體,在進化的過程中是不穩定的。
種群可以延續很長的一段時期,但因為它們不斷地同其他種群混合,從而失去本身的特性。
它們也受到内部演化的影響。
一個種群還不足以成為一個自然選擇的單位,因為它不是一個有足夠獨立性的實體。
它的穩定性和一緻性也不足,不能優先于其他種群而被“選擇”。
[*]效仿威廉斯,在我的主張,即一個單獨的有機體是不能夠扮演複制者在自然選擇中的角色中,我付出了很多瑣碎的努力在減數分裂上。
我現在發現這隻是事實的一半。
另一半可以在《延伸的表現型》的97-99頁以及我的論文《複制者和載體》(ReplicatorsandVehicles)中找到。
如果那些瑣碎的努力就是全部的話,一個無性繁殖的個體,例如一個雌性的竹節蟲就會是一個真實的複制者,一種巨型的基因。
但是當一個竹節蟲發生變化時,比方說少了一條腿,這樣的變化是不會傳遞到後代的。
基因則能夠在世代中傳遞下去,無論是有性還是無性生殖。
因此,基因才是真正的複制者。
以一個無性繁殖的竹節蟲為例,整個基因組(它所有基因的組合)是一個複制者。
但竹節蟲本身則不是。
一個竹節蟲的軀體并不是前代的複制品。
任何一代的軀體都是由卵開始,在其基因組的指揮下全新形成的。
而這個基因組才是一個前代基因組的複制品。
所有本書的印刷本都會是一模一樣的。
它們都是複制品而非複制者。
之所以是複制品,不是因為它們互相複制,而是因為它們都複制于同樣一個印版。
它們并沒有形成一個複制品的世系,沒有哪些書是另一些書的祖先。
但如果我們複印了一本書的一頁,接下來又複印那個複印件,再複印那個複印件的複印件,這樣一直下去就創造了一個複制品的世系。
在這個書頁的世系中,真實地存在着祖先和後代的關系。
在這個世系中出現的任何一個新的污點,都會在其後代而非祖先中出現。
一個這樣的祖先/後代的系列就有着進化的可能。
從表面上來看,連續數代的竹節蟲的軀體看上去像是組成了一個複制品的世系。
但是如果你實驗性地改變該世系其中的一員(例如除掉一隻腿),該變化不會在世系中傳遞下去。
作為對比,如果你實驗性地改變基因組世系中的一員(例如使用X光),該改變則會在世系中傳遞下去。
這,而非那些關于減速分裂的瑣碎努力,才是單獨個體并不是“選擇的基本單元”,也就不是一個真正複制者這一說法的根本原因。
大家早已公認拉馬克主義遺傳理論是錯誤的這一事實,而這恰好也是這個事實的重要結論之一。
一個個體在其持續存在時看起來相當獨立,但很可惜,這種狀态能維持多久呢?每一個個體都是獨特的。
在每個實體僅有一個拷貝的情況下,在實體之間進行選擇是不可能實現進化的!有性生殖不等于複制。
就像一個種群被其他種群所玷污的情況一樣,一個個體的後代也會被其配偶的後代所玷污,你的子女隻有一半是你,而你的孫子孫女隻是你的1/4。
經過幾代之後,你所能指望的,最多是一大批後代,他們之中每個人隻具有你的極小一部分——幾個基因而已,即使他們有些還姓你的姓,情況也是如此。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在不停地消失。
染色體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一樣,混合以緻被湮沒。
但牌本身雖經洗牌而仍存在。
在這裡,牌就是基因。
基因不會被交換所破壞,它們隻是調換夥伴再繼續前進。
它們繼續前進是理所當然的,這是它們的本性。
它們是複制基因,而我們則是它們的生存機器。
我們完成我們的職責後就被棄于一旁,但基因卻是地質時代的居民——基因是永存的。
基因像鑽石一樣長存,但同鑽石長存的方式又不盡相同。
長存的一塊塊鑽石水晶體,它們以不變的原子模型存在,但DNA分子不具備這種永恒性。
任何一個具體的DNA分子的生命都相當短促,也許隻有幾個月時間,但肯定不會超過一個人一生的時間。
但一個DNA分子在理論上能夠以自己的拷貝形式生存一億年。
此外,一個具體基因的拷貝就像原始湯中的古代複制基因一樣,可以分布到整個世界。
所不同的是,這些基因拷貝的現代版本都有條不紊地被裝入了生存機器的體内。
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為了要強調,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這種永恒性表明了基因的特性。
将基因解釋為一個順反子适用于某些論題,但運用于進化論,定義就需要擴充。
擴充的程度則取決于定義的用途。
我們需要找到自然選擇的一個切合實際的單位。
要做到這點,首先要鑒别出一個成功的自然選擇單位必須具備哪些特性。
用前一章的話來說,這些特性是:長壽、生殖力以及精确複制。
那麼我們隻要直截了當地把“基
[*]由個體組成的群體甚至是更大的單位。
在遺傳學的意義上,個體和群體像天空中的雲彩,或者像沙漠中的塵暴,它們是些臨時的聚合體或聯合體,在進化的過程中是不穩定的。
種群可以延續很長的一段時期,但因為它們不斷地同其他種群混合,從而失去本身的特性。
它們也受到内部演化的影響。
一個種群還不足以成為一個自然選擇的單位,因為它不是一個有足夠獨立性的實體。
它的穩定性和一緻性也不足,不能優先于其他種群而被“選擇”。
[*]效仿威廉斯,在我的主張,即一個單獨的有機體是不能夠扮演複制者在自然選擇中的角色中,我付出了很多瑣碎的努力在減數分裂上。
我現在發現這隻是事實的一半。
另一半可以在《延伸的表現型》的97-99頁以及我的論文《複制者和載體》(ReplicatorsandVehicles)中找到。
如果那些瑣碎的努力就是全部的話,一個無性繁殖的個體,例如一個雌性的竹節蟲就會是一個真實的複制者,一種巨型的基因。
但是當一個竹節蟲發生變化時,比方說少了一條腿,這樣的變化是不會傳遞到後代的。
基因則能夠在世代中傳遞下去,無論是有性還是無性生殖。
因此,基因才是真正的複制者。
以一個無性繁殖的竹節蟲為例,整個基因組(它所有基因的組合)是一個複制者。
但竹節蟲本身則不是。
一個竹節蟲的軀體并不是前代的複制品。
任何一代的軀體都是由卵開始,在其基因組的指揮下全新形成的。
而這個基因組才是一個前代基因組的複制品。
所有本書的印刷本都會是一模一樣的。
它們都是複制品而非複制者。
之所以是複制品,不是因為它們互相複制,而是因為它們都複制于同樣一個印版。
它們并沒有形成一個複制品的世系,沒有哪些書是另一些書的祖先。
但如果我們複印了一本書的一頁,接下來又複印那個複印件,再複印那個複印件的複印件,這樣一直下去就創造了一個複制品的世系。
在這個書頁的世系中,真實地存在着祖先和後代的關系。
在這個世系中出現的任何一個新的污點,都會在其後代而非祖先中出現。
一個這樣的祖先/後代的系列就有着進化的可能。
從表面上來看,連續數代的竹節蟲的軀體看上去像是組成了一個複制品的世系。
但是如果你實驗性地改變該世系其中的一員(例如除掉一隻腿),該變化不會在世系中傳遞下去。
作為對比,如果你實驗性地改變基因組世系中的一員(例如使用X光),該改變則會在世系中傳遞下去。
這,而非那些關于減速分裂的瑣碎努力,才是單獨個體并不是“選擇的基本單元”,也就不是一個真正複制者這一說法的根本原因。
大家早已公認拉馬克主義遺傳理論是錯誤的這一事實,而這恰好也是這個事實的重要結論之一。
一個個體在其持續存在時看起來相當獨立,但很可惜,這種狀态能維持多久呢?每一個個體都是獨特的。
在每個實體僅有一個拷貝的情況下,在實體之間進行選擇是不可能實現進化的!有性生殖不等于複制。
就像一個種群被其他種群所玷污的情況一樣,一個個體的後代也會被其配偶的後代所玷污,你的子女隻有一半是你,而你的孫子孫女隻是你的1/4。
經過幾代之後,你所能指望的,最多是一大批後代,他們之中每個人隻具有你的極小一部分——幾個基因而已,即使他們有些還姓你的姓,情況也是如此。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在不停地消失。
染色體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一樣,混合以緻被湮沒。
但牌本身雖經洗牌而仍存在。
在這裡,牌就是基因。
基因不會被交換所破壞,它們隻是調換夥伴再繼續前進。
它們繼續前進是理所當然的,這是它們的本性。
它們是複制基因,而我們則是它們的生存機器。
我們完成我們的職責後就被棄于一旁,但基因卻是地質時代的居民——基因是永存的。
基因像鑽石一樣長存,但同鑽石長存的方式又不盡相同。
長存的一塊塊鑽石水晶體,它們以不變的原子模型存在,但DNA分子不具備這種永恒性。
任何一個具體的DNA分子的生命都相當短促,也許隻有幾個月時間,但肯定不會超過一個人一生的時間。
但一個DNA分子在理論上能夠以自己的拷貝形式生存一億年。
此外,一個具體基因的拷貝就像原始湯中的古代複制基因一樣,可以分布到整個世界。
所不同的是,這些基因拷貝的現代版本都有條不紊地被裝入了生存機器的體内。
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為了要強調,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這種永恒性表明了基因的特性。
将基因解釋為一個順反子适用于某些論題,但運用于進化論,定義就需要擴充。
擴充的程度則取決于定義的用途。
我們需要找到自然選擇的一個切合實際的單位。
要做到這點,首先要鑒别出一個成功的自然選擇單位必須具備哪些特性。
用前一章的話來說,這些特性是:長壽、生殖力以及精确複制。
那麼我們隻要直截了當地把“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