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朽的雙螺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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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個體是模仿種類A還是模仿種類B,看來似乎隻取決于一個基因。
但一個基因怎麼能決定模拟的各個方面——顔色,形狀,花紋的樣式,飛行的節奏呢?答案是,一個單一順反子的基因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通過倒位和遺傳物質其他偶然性地重新排列所完成的無意識的和自動的“編輯工作”,一大群過去分開的舊基因得以在一條染色體上結合成一個緊密的連鎖群。
整個連鎖群像一個基因一樣行動(根據我們的定義,它現在的确是一個單一的基因)。
它也有一個“等位基因”,這一等位基因其實是另外一個連鎖群。
一個連鎖群含有模仿種類A的順反子,而另一個連鎖群則含有模仿種類B的順反子。
每一連鎖群很少被交換所分裂,因此在自然界中人們從未見到中間型的蝴蝶。
但如果在實驗室内大量繁殖蝴蝶,這種中間型偶爾也會出現。
我用基因這個詞來指代一個遺傳單位,單位之小足以延續許多代,而且能以許多拷貝的形式在周圍散布。
這不是一種要麼全對要麼全錯的死闆僵化的定義,而是像“大”或“老”的定義一樣,是一種含義逐漸模糊的定義。
一段染色體越是容易被交換所分裂,或被各種類型的突變所改變,它同我所謂的基因在意義上就越不相符。
一個順反子大概可以稱得上是基因,但比順反子大的單位也應算基因。
12個順反子可能在一條染色體上相互結合得如此緊密,以緻對我們來說這可以算是一個能長久存在的遺傳單位。
蝴蝶裡的拟态群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順反子離開一個個體進入下一代,在它們乘着精子或卵子進入下一代時,它們可能發現小船還載有它們在前一次航行時的近鄰。
這些近鄰就是在這次開始于遙遠的祖先體内的漫長航行中,它們曾與之同船的夥伴。
同一條染色體上相鄰的順反子組成一隊緊密聯結在一起的旅行夥伴,減數分裂的時機一到,它們經常能夠登上同一條船,分開的情況很少。
嚴格地說,本書既不應叫做“自私的順反子”,也不應叫做“自私的染色體”,而應命名為“略為自私的染色體大段和甚至更加自私的染色體小段”。
但應該說,這樣的書名至少不那麼吸引人。
既然我把基因描繪成能夠延續許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體,因此,我以“自私的基因”作為本書的書名。
現在我們又回到了第一章結尾的地方。
在那裡我們已經看到,在任何稱得上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的實體中,我們都會發現自私性。
我們也已看到,有人認為物種是自然選擇單位,而另有一些人則認為物種中的種群或群體是自然選擇單位,還有的人認為個體是自然選擇單位。
我曾講過,我甯可把基因看做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
我剛才所做的就是要給基因下這樣的定義,以便令人信服地證明我的論點的正确性。
自然選擇的最普通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别性生存。
某些實體存在下去,而另一些則死亡。
但為了使這種選擇性死亡能夠對世界産生影響,一個附加條件必須得到滿足。
每個實體必須以許多拷貝的形式存在,而且至少某些實體必須有潛在的能力以拷貝的形式生存一段相當長的進化時間。
小的遺傳單位有這種特性,而個體、群體和物種卻沒有。
孟德爾(GregorMendel)證明,遺傳單位實際上可以認為是一種不可分割的獨立微粒。
這是他的一項偉大成就。
現在我們知道,這種說法未免有些過于簡單。
甚至順反子偶然也是可分的,而且在同一條染色體上的任何兩個基因都不是完全獨立的。
我剛才所做的就是要把基因描繪為一個這樣的遺傳單位,它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接近不可分的顆粒性這一典型。
基因并不是不可分的,但它們很少分開。
基因在任何具體個體中要麼肯定存在要麼肯定不存在。
一個基因完整無損地從祖父母傳到孫子女,徑直通過中間世代而不與其他基因相混合。
如果基因不斷地相互混合,我們現在所理解的自然選擇就是不可能的了。
順便提一句,這一點還在達爾文在世時就已被證實,而且使達爾文感到莫大的憂慮。
因為那時人們認為遺傳是一個混合過程。
孟德爾的發現在那時已經發表,這本來是可以解除達爾文的焦慮的,但天啊,他卻一直不知道這件事。
達爾文和孟德爾都去世之後許多年,似乎才有人讀到這篇文章。
孟德爾也許沒有認識到他的發現的重要意義,否則他可能會寫信告訴達爾文的。
基因顆粒性的另一個方面是,它不會衰老,即使是活了100萬年的基因也不會比它僅活了100年更有可能死去。
它一代一代地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用它自己的方式和為了它自己的目的,操縱着一個又一個的個體;它在一代接一代的個體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棄這些将要死亡的個體。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說,它們被描繪為接近于值得賦予不朽稱号的遺傳實體。
我們作為在這個世界上的個體生存機器,期望能夠多活幾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時間,不是幾十年,而是以千百萬年計算的。
在有性生殖的物種中,
但一個基因怎麼能決定模拟的各個方面——顔色,形狀,花紋的樣式,飛行的節奏呢?答案是,一個單一順反子的基因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通過倒位和遺傳物質其他偶然性地重新排列所完成的無意識的和自動的“編輯工作”,一大群過去分開的舊基因得以在一條染色體上結合成一個緊密的連鎖群。
整個連鎖群像一個基因一樣行動(根據我們的定義,它現在的确是一個單一的基因)。
它也有一個“等位基因”,這一等位基因其實是另外一個連鎖群。
一個連鎖群含有模仿種類A的順反子,而另一個連鎖群則含有模仿種類B的順反子。
每一連鎖群很少被交換所分裂,因此在自然界中人們從未見到中間型的蝴蝶。
但如果在實驗室内大量繁殖蝴蝶,這種中間型偶爾也會出現。
我用基因這個詞來指代一個遺傳單位,單位之小足以延續許多代,而且能以許多拷貝的形式在周圍散布。
這不是一種要麼全對要麼全錯的死闆僵化的定義,而是像“大”或“老”的定義一樣,是一種含義逐漸模糊的定義。
一段染色體越是容易被交換所分裂,或被各種類型的突變所改變,它同我所謂的基因在意義上就越不相符。
一個順反子大概可以稱得上是基因,但比順反子大的單位也應算基因。
12個順反子可能在一條染色體上相互結合得如此緊密,以緻對我們來說這可以算是一個能長久存在的遺傳單位。
蝴蝶裡的拟态群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順反子離開一個個體進入下一代,在它們乘着精子或卵子進入下一代時,它們可能發現小船還載有它們在前一次航行時的近鄰。
這些近鄰就是在這次開始于遙遠的祖先體内的漫長航行中,它們曾與之同船的夥伴。
同一條染色體上相鄰的順反子組成一隊緊密聯結在一起的旅行夥伴,減數分裂的時機一到,它們經常能夠登上同一條船,分開的情況很少。
嚴格地說,本書既不應叫做“自私的順反子”,也不應叫做“自私的染色體”,而應命名為“略為自私的染色體大段和甚至更加自私的染色體小段”。
但應該說,這樣的書名至少不那麼吸引人。
既然我把基因描繪成能夠延續許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體,因此,我以“自私的基因”作為本書的書名。
現在我們又回到了第一章結尾的地方。
在那裡我們已經看到,在任何稱得上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的實體中,我們都會發現自私性。
我們也已看到,有人認為物種是自然選擇單位,而另有一些人則認為物種中的種群或群體是自然選擇單位,還有的人認為個體是自然選擇單位。
我曾講過,我甯可把基因看做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
我剛才所做的就是要給基因下這樣的定義,以便令人信服地證明我的論點的正确性。
自然選擇的最普通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别性生存。
某些實體存在下去,而另一些則死亡。
但為了使這種選擇性死亡能夠對世界産生影響,一個附加條件必須得到滿足。
每個實體必須以許多拷貝的形式存在,而且至少某些實體必須有潛在的能力以拷貝的形式生存一段相當長的進化時間。
小的遺傳單位有這種特性,而個體、群體和物種卻沒有。
孟德爾(GregorMendel)證明,遺傳單位實際上可以認為是一種不可分割的獨立微粒。
這是他的一項偉大成就。
現在我們知道,這種說法未免有些過于簡單。
甚至順反子偶然也是可分的,而且在同一條染色體上的任何兩個基因都不是完全獨立的。
我剛才所做的就是要把基因描繪為一個這樣的遺傳單位,它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接近不可分的顆粒性這一典型。
基因并不是不可分的,但它們很少分開。
基因在任何具體個體中要麼肯定存在要麼肯定不存在。
一個基因完整無損地從祖父母傳到孫子女,徑直通過中間世代而不與其他基因相混合。
如果基因不斷地相互混合,我們現在所理解的自然選擇就是不可能的了。
順便提一句,這一點還在達爾文在世時就已被證實,而且使達爾文感到莫大的憂慮。
因為那時人們認為遺傳是一個混合過程。
孟德爾的發現在那時已經發表,這本來是可以解除達爾文的焦慮的,但天啊,他卻一直不知道這件事。
達爾文和孟德爾都去世之後許多年,似乎才有人讀到這篇文章。
孟德爾也許沒有認識到他的發現的重要意義,否則他可能會寫信告訴達爾文的。
基因顆粒性的另一個方面是,它不會衰老,即使是活了100萬年的基因也不會比它僅活了100年更有可能死去。
它一代一代地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用它自己的方式和為了它自己的目的,操縱着一個又一個的個體;它在一代接一代的個體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棄這些将要死亡的個體。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說,它們被描繪為接近于值得賦予不朽稱号的遺傳實體。
我們作為在這個世界上的個體生存機器,期望能夠多活幾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時間,不是幾十年,而是以千百萬年計算的。
在有性生殖的物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