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周年版簡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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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我已經與《自私的基因》一同走過生命中幾乎一半的旅程,這實在把我徹底吓清醒過來,真不知這是件好事還是壞事。
這麼多年了,我又出版了七本書。
每一本書問世時,出版社總派我四處做宣傳。
讀者們以令人受寵若驚的熱情回應我每一本書。
他們禮貌地鼓掌,提出一些有智慧的問題,然後排隊購書。
但他們讓我簽名的書卻是《自私的基因》。
這也許有點兒誇張了,有一些讀者還是買新書的。
而我妻子則安慰我,那些人隻是剛剛發現一個新作者,他們會很自然地回去尋找作者的第一本書,閱讀《自私的基因》,當然,之後他們肯定會一直讀到最新一本書,那才是作者最喜歡的“孩子”。
如果讓我宣布《自私的基因》已經嚴重過時,早已被時代遠遠抛下,也許我對這種現象會更為耿耿于懷。
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裡),我沒法這麼說。
雖然有一些細節已經改變,新的例子正層出不窮,但除了一個問題(我馬上會來讨論)外,這本書裡幾乎沒有任何内容存在問題,需要我現在急着将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讀者緻歉。
利物浦大學的動物學教授阿瑟·卡安(ArthurCain)是我20世紀60年代在牛津上學時的導師,曾給予我許多啟發。
他将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為“年輕人的書”。
這句話是他故意引用書評家對阿耶爾(Ayer,英國哲學家)的書《語言、真理與邏輯》的評價。
當時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盡管我知道阿耶爾曾經為其第一本書中大部分内容而公開認錯,我也不能無視卡安的暗示:一段時間後,我也将做同樣的事情。
讓我從重新思考這個标題開始吧。
1975年時,經過我的朋友德斯蒙德·莫裡斯(DesmondMorris)的幫助,我将完稿的部分章節交給一位倫敦出版界的老前輩湯姆·馬希勒(TomMaschler)。
我們在喬納森·凱普(Jonathan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間裡讨論。
他表示喜歡這本書,但不喜歡标題。
“自私,”他說,“是一個消極的單詞。
為什麼不把它叫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個積極的詞,基因信息的不朽是這本書的主題思想,而‘不朽的基因’與‘自私的基因’聽起來幾乎一樣耐人尋味。
”(我現在覺得,我們倆都沒意識到《自私的基因》剛好呼應了王爾德的《自私的巨人》。
)但我現在覺得馬希勒也許是對的。
許多批評家——特别是那些嘩衆取寵的批評家(我發現他們一般都有哲學背景)——喜歡不讀書而隻讀标題。
也許這個方法足以适用于《兔子本傑明的故事》或者《羅馬帝國興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說,“自私的基因”标題本身,如果不包含書上大字的腳注,會使人對内容産生一種不恰當的印象。
如今,有一個美國出版社無論如何都堅持要求加一個副标題。
解釋這個标題最好的方法是标記重點。
如果重點在“自私”,你便會以為這本書在讨論人的私心,但是本書卻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論利他主義上。
這個标題裡需要着重強調的詞應該是“基因”。
讓我來解釋一下原因。
達爾文主義中一直有一個中心辯論議題:自然選擇的單位究竟是什麼?自然選擇的結果究竟是哪一種實體的生存或者滅亡?這個選擇的單位多少會變得“自私”。
利他主義則在另一個層次才被看重。
自然選擇是否在種群中選擇?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應該能看到個體生物會因為“種群的利益”而表現出利他行為。
它們将降低生育率以控制種群數量,或者限制其捕獵行為以保持未來種群的獵物儲備。
正是這個廣泛流傳的達爾文主義的誤解,給了我寫作這本書的最初動機。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裡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
這麼多年了,我又出版了七本書。
每一本書問世時,出版社總派我四處做宣傳。
讀者們以令人受寵若驚的熱情回應我每一本書。
他們禮貌地鼓掌,提出一些有智慧的問題,然後排隊購書。
但他們讓我簽名的書卻是《自私的基因》。
這也許有點兒誇張了,有一些讀者還是買新書的。
而我妻子則安慰我,那些人隻是剛剛發現一個新作者,他們會很自然地回去尋找作者的第一本書,閱讀《自私的基因》,當然,之後他們肯定會一直讀到最新一本書,那才是作者最喜歡的“孩子”。
如果讓我宣布《自私的基因》已經嚴重過時,早已被時代遠遠抛下,也許我對這種現象會更為耿耿于懷。
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裡),我沒法這麼說。
雖然有一些細節已經改變,新的例子正層出不窮,但除了一個問題(我馬上會來讨論)外,這本書裡幾乎沒有任何内容存在問題,需要我現在急着将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讀者緻歉。
利物浦大學的動物學教授阿瑟·卡安(ArthurCain)是我20世紀60年代在牛津上學時的導師,曾給予我許多啟發。
他将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為“年輕人的書”。
這句話是他故意引用書評家對阿耶爾(Ayer,英國哲學家)的書《語言、真理與邏輯》的評價。
當時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盡管我知道阿耶爾曾經為其第一本書中大部分内容而公開認錯,我也不能無視卡安的暗示:一段時間後,我也将做同樣的事情。
讓我從重新思考這個标題開始吧。
1975年時,經過我的朋友德斯蒙德·莫裡斯(DesmondMorris)的幫助,我将完稿的部分章節交給一位倫敦出版界的老前輩湯姆·馬希勒(TomMaschler)。
我們在喬納森·凱普(Jonathan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間裡讨論。
他表示喜歡這本書,但不喜歡标題。
“自私,”他說,“是一個消極的單詞。
為什麼不把它叫做‘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個積極的詞,基因信息的不朽是這本書的主題思想,而‘不朽的基因’與‘自私的基因’聽起來幾乎一樣耐人尋味。
”(我現在覺得,我們倆都沒意識到《自私的基因》剛好呼應了王爾德的《自私的巨人》。
)但我現在覺得馬希勒也許是對的。
許多批評家——特别是那些嘩衆取寵的批評家(我發現他們一般都有哲學背景)——喜歡不讀書而隻讀标題。
也許這個方法足以适用于《兔子本傑明的故事》或者《羅馬帝國興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說,“自私的基因”标題本身,如果不包含書上大字的腳注,會使人對内容産生一種不恰當的印象。
如今,有一個美國出版社無論如何都堅持要求加一個副标題。
解釋這個标題最好的方法是标記重點。
如果重點在“自私”,你便會以為這本書在讨論人的私心,但是本書卻将更多的重心放在讨論利他主義上。
這個标題裡需要着重強調的詞應該是“基因”。
讓我來解釋一下原因。
達爾文主義中一直有一個中心辯論議題:自然選擇的單位究竟是什麼?自然選擇的結果究竟是哪一種實體的生存或者滅亡?這個選擇的單位多少會變得“自私”。
利他主義則在另一個層次才被看重。
自然選擇是否在種群中選擇?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應該能看到個體生物會因為“種群的利益”而表現出利他行為。
它們将降低生育率以控制種群數量,或者限制其捕獵行為以保持未來種群的獵物儲備。
正是這個廣泛流傳的達爾文主義的誤解,給了我寫作這本書的最初動機。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裡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