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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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刮過一場暴風雪,細雪灑在水泥地上,覆蓋了高處玻璃窗底下的發電機。

     即便現在,仍有陣陣疾風驟雪從湖面吹來,仿佛冰冷的五彩碎紙飄下。

     我從箱體所在之處信步走開,努力不讓自己抱太大希望。

     這有可能是任何世界裡,位于南芝加哥的一座廢棄電廠。

     我緩緩走過成列的發電機,地闆上閃了一下,吸引我的目光。

     我趨上前去。

     隻見離發電機座十五厘米處的水泥裂縫中,有一隻空安瓿瓶,瓶頸已經折斷。

    過去一個月來,我經過那麼多座廢棄電廠,從沒見過這個。

     也許正是賈森2号偷走我人生的那個晚上,在我失去意識的幾秒鐘前,他給自己注射用的。

     我徒步離開這個工業鬼城。

     饑餓、口渴、疲憊。

     北方的天際線隐約可見,盡管高樓層被低低的冬季雲層截斷,這絕對是我熟知的那座城市,錯不了。

     暮色初降時分,我在八十七街搭上往北的紅線列車。

     這輛電車座位上沒有安全帶,沒有全息影像。

    隻是慢慢地、搖搖晃晃地駛過南芝加哥。

    接着駛過偌大的郊區。

     我換了車。

    藍線帶我進入中産階級化的北部城區。

     過去這個月,我去過的芝加哥都很相似,但這一個有些不同。

    不隻是那個空安瓿瓶,還有一種更深層、難以解釋的東西,隻能說感覺很像是我所屬的地方,很像是我的。

     當列車行駛過因高峰時段交通擁堵而停在高速公路上的車陣時,雪下得更大了。

     我在想…… 丹妮拉,我的丹妮拉,是否仍安然無恙地活在這片雪和雲底下? 我的查理是否仍呼吸着這個世界的空氣? 我走出列車,踏上洛根廣場的電車站台,兩手深深插在外套口袋裡。

    雪黏在我住宅附近的熟悉街道上,黏在人行道上,黏在停靠路邊的車子上。

    高峰時段車流的車頭光束沖破濃密的雪花前進。

     我們那條街上,前前後後的房子矗立在風雪中,光芒閃爍而美麗。

     我家門前階梯上已經積了一厘米多的薄雪,隻留下單獨一人走向大門的腳印。

     透過褐石屋前窗,可以看到裡面的燈光,從我在人行道站立的位置看起來,那裡十足就像家。

     我不斷預期會發現某個不對勁的小細節,諸如前門不對、門牌号碼不對、門階上有一件我不認得的家具等等。

     可是門沒錯。

     門牌号碼沒錯。

     前廳餐桌上方甚至有一盞四維超正方體吊燈,而且我靠得夠近,可以看見壁爐架上的大照片:我、丹妮拉和査理在黃石國家公園的“靈感台”拍的。

     從連接餐廳與廚房那扇敞開的門望過去,我瞥見賈森站在中島前,手裡拿着一瓶酒,伸出手,往某人的酒杯裡倒酒。

     興奮之情襲上心頭,但并未持久。

     從我的位置,隻能看見一隻美麗的手抓着杯腳,頓時一切再次湧上心頭——這個男人對我所做的一切。

     他所奪走的一切。

     他所偷取的一切。

     我在室外雪地裡什麼也聽不見,但能看見他邊笑邊小酌一口酒。

     他們在說什麼? 他們上一次做愛是什麼時候? 現在的丹妮拉會不會比一個月前,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更快樂?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能承受得了嗎? 我腦中清醒、平穩的聲音明智地建議我立刻離開那棟屋子。

     我還沒準備好。

    我什麼計劃都沒有。

    有的隻是憤怒與忌妒。

     而且我不該操之過急。

    我還需要更多證據來确認這是我的世界。

     同一條路再過去一點,我看見我們家雪佛蘭的熟悉車尾,于是走過去,撥掉覆蓋住那塊伊利諾伊州車牌的雪。

     是我的車牌号碼。

     車漆的顔色也對。

     我把後面擋風玻璃清幹淨。

     雷克蒙獅子會的紫色貼紙看起來分毫不差,因為被撕了一半。

    當初我一把貼紙貼到窗玻璃上,就後悔了,試着想把它撕下來,卻隻移除了獅臉的上半部,因此隻剩一張血盆大口。

    但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我需要更近一點、更确切一點的證明。

     被綁架的幾周前,我在校園附近倒車,不小心撞到停車計時器,車子損傷不大,隻有右側尾燈撞裂,保險杠凹陷而已。

     我撥開尾燈紅色塑料罩上的雪,接着是保險杠。

     我摸摸裂痕。

    又摸摸凹陷處。

     之前去過無數個芝加哥,都沒見過任何一輛雪佛蘭薩博班(Suburban)有這些記号。

     我起身後,很快地往對街長椅瞥了一眼,就是我曾經呆坐一整天,看着另一個我如何過日子的那張長椅。

    此時椅子是空的,雪靜靜地在座位上堆積起來。

     該死。

     長椅後方大約一米處,有個人在白雪紛飛的夜色中看着我。

     我開始快步走下人行道,心想自己的舉動看起來八成像在預謀偷雪佛蘭的車牌。

     得小心一點。

     “小村啤酒館”前窗的藍色霓虹招牌在風雪中閃閃爍爍,仿佛燈塔的信号,告訴我家就在不遠處。

     在這個世界裡沒有皇家飯店,因此我住進了經常光顧的酒吧對面那家慘淡的戴斯旅館。

     我隻付得起兩晚的房錢,付完錢後手頭現金隻剩一百二十美元外加零錢。

     旅館内的商務中心在一樓走廊盡頭一個很小的房間,裡面有一台幾乎已經過時的台式電腦、傳真機加掃描儀。

     連上線後,我證實了三項信息。

     賈森·德森是雷克蒙的物理系教授。

     瑞安·霍爾德剛剛以他在神經科學領域的研究貢獻,獲得帕維亞獎。

     丹妮拉·瓦爾加斯·德森不是芝加哥知名藝術家,也沒有經營平面設計事業。

    她的網站設計雖然業餘卻十分吸引人,網站上展示了她幾件最好的作品,并宣傳她在教繪畫。

     當我拖着沉重腳步爬樓梯上三樓房間,才終于開始願意相信。

     這是我的世界。

     我坐在旅館房間的窗邊,俯視着“小村啤酒館”一閃一閃的霓虹招牌。

     我不是個粗暴的人。

     我從來沒有打過人。

     甚至試都沒試過。

     但如果想要奪回我的家人,實在别無他法。

     我必須做一件可怕的事。

     必須對賈森2号以牙還牙,隻不過我不會為了問心無愧,就隻是把他放回箱體内。

    盡管還剩下一瓶安瓿,我也不會重蹈他的覆轍。

     他當初有機會就應該殺了我。

     我感覺到我大腦中物理學家那一面正悄悄溜出來,試圖奪取掌控權。

     我畢竟是個科學家,是個過程取向的思考者。

     因此我把這件事想成實驗室的實驗。

     我想達成一個結果。

    要達到那個結果需要采取哪些步驟呢? 首先,定義我期望的結果。

     殺死現在住在我家的賈森·德森,把他放到一個再也不會有人發現的地方。

     要完成這件事需要哪些工具? 車。

     槍。

     用來綁他的東西。

     鐵鍬。

     安全的棄屍地點。

     我厭恨這些念頭。

     沒錯,他搶走我的妻子、我的兒子、我的生活,但是想到這些準備工作與暴力行為,總覺得醜陋不堪。

     芝加哥往南一小時的車程,有一座森林保護區。

    坎卡基河州立公園。

    我和査理、丹妮拉去過幾次,通常是在秋天,當樹葉開始變色,我們也覺得心情浮躁,需要到城外享受一天大自然與幽靜的時候。

     我可以趁夜裡把賈森2号載到那裡去,或者是讓他開車,就像他當初對我那樣。

     我知道河北岸的一條步道,就帶他走那條路。

     我會在一兩天前先過去準備,預先在某個安靜偏僻的地方挖好他的墳。

    我也會事先研究該挖多深,以免被野獸聞到腐臭味。

    先讓他以為他要自己挖墳,那麼他就會以為有較多時間可以設法逃跑或是說服我打消殺他的念頭。

    然後,當我們來到離墳穴不到六米處,我會把鐵鍬往地上一扔,說可以開始挖了。

     等他彎腰去撿,我會做出我自己也想象不到的事。

     我會朝他的後腦勺開一槍。

     然後把他拖到洞口邊,再把他推進洞内,然後填土。

     好消息是誰也不會找他。

     我會悄悄地重新進入他的生活,正如他悄悄地進入我的生活那般。

     也許過個幾年,我會将實情告訴丹妮拉。

     也許我永遠不會告訴她。

     兼賣槍支的體育用品店在三條街外,還有一個小時打烊。

    査理念中學時很迷足球,那段時間我每年都會上這家店買一次鞋底防滑片和球。

     即便當時,槍支櫃台在我眼裡就一直有種莫名的魅力。

     有種神秘氣息。

     以前的我怎麼也無法想象,會是什麼樣的動機驅使一個人想擁有一把槍。

     我這輩子隻開過兩三次槍,是在艾奧瓦念高中的時候。

    即使那個時候,在最要好的朋友的農場上開槍射擊生鏽的油桶,我也不像其他孩子那麼亢奮。

    我太害怕了。

    當我站着面對标的物,舉起沉重的手槍瞄準時,總揮不去“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想法。

     這家店叫“球場和手套”,由于時間晚了,店裡連我在内隻有三個客人。

     我晃過一排排吊着運動夾克的衣架和一整面牆的運動鞋,往後方的櫃台走去。

     霰彈槍與來複槍挂在牆上,底下放着一箱箱子彈。

    手槍在櫃台的玻璃底下閃着光。

     黑色的。

    鍍鉻的。

     有的有旋轉彈膛。

    有的沒有。

     有些看起來應該隻有七十年代動作片中那種警察佩戴過。

     一個穿着黑色T恤和半舊藍色牛仔褲的女人走過來。

    她一頭紅色卷發,布滿雀斑的右臂上環繞一圈刺青寫着:人民有權擁有及攜帶槍械以免受害。

    整個人頗有十九世紀女神槍手安妮·歐克麗的韻味。

     “需要幫忙嗎?”她問道。

     “呃,我想買一把手槍,不過老實說,我對槍一無所知。

    ” “為什麼想買槍?” “居家防衛。

    ” 她從口袋掏出一副鑰匙,打開我面前的櫃子。

    我看着她的手臂伸進玻璃底下,拿出一把黑色手槍。

     “這把是克拉克一三一,四十口徑,奧地利制造,制止力很強。

    如果你想要小型一點,最好拿到隐秘攜槍許可,我也可以提供你袖珍型的。

    ” “這阻止得了入侵者嗎?” “可以啊,被這槍打到是爬不起來的。

    ” 她将滑套往後拉,檢查槍管是否清空,然後讓滑套重新歸位,再退出彈匣。

     “一次可以裝幾發子彈?” “十三發。

    ”她把槍遞給我。

     我卻不太清楚應該怎麼辦。

    瞄準?掂掂重量? 我别扭地拿着槍,盡管沒上子彈,心裡還是有那種“死亡掌握在手中”的不安感。

     從扳機護弓垂挂下來的價格标簽上寫着五百九十九點九九美元。

     我得先查明我的财務狀況。

    也許我可以直接走進銀行,從査理的戶頭取錢。

    上次看的時候,還有四千美元左右的存款。

    査理從來不動那個賬戶。

    沒有人會去動。

    如果從裡面取出一兩千美元,應該不會被發現,至少不會馬上被發現。

    當然了,前提是我得先設法弄到一張駕照。

     “你覺得如何?”她問道。

     “很好,我是說感覺就像把槍。

    ” “我可以再跟你介紹其他幾把。

    如果你想找左輪手槍,我有一把很不錯的史密斯威森點三五七。

    ” “不用,這把就可以了。

    我隻是需要去湊點現金。

    需要什麼樣的背景調查?” “你有持槍證嗎?” “那是什麼?” “就是伊利諾伊州警局發給槍械持有人的身份證。

    你得去申請。

    ” “需要多久時間?” 她沒有回答。

     隻是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然後伸出手從我手上取回克拉克手槍,放回玻璃底下的原位。

    我問道:“我說錯什麼了嗎?” “你是賈森,對吧?” “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站在這裡,一直試着把整件事想明白,想确定我沒發瘋。

    你不知道我叫什麼?” “不知道。

    ” “看吧,我覺得你在耍我,這不是個明智的……” “我以前從來沒跟你說過話。

    事實上,我已經差不多四年沒進這家店了。

    ” 她鎖上櫃子,把鑰匙收回口袋。

     “我想你該走了,賈森。

    ” “我不懂……” “要不是你在開玩笑,就是你腦子受傷或者得了老年癡呆,再不然就是你瘋了。

    ” “你在說什麼?” “你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 她兩隻手肘靠在櫃台上。

    “兩天前,你走進這裡,說你想買一把手槍。

    我給你看了同一把克拉克。

    你說是為了居家防衛。

    ” 這是什麼意思?難道賈森2号早有準備,以防我回來,或者他其實就在等着我? “你賣槍給我了嗎?”我問道。

     “沒有,你沒持槍證,還說你需要去拿現金。

    我想你根本連駕照都沒有。

    ”這時一陣刺刺麻麻的感覺沿着我的脊椎往下竄。

    兩隻膝蓋頓時變得無力。

     她說:“而且還不隻是兩天前。

    你給我的感覺實在太怪異,所以昨天,我問蓋瑞以前有沒有見過你,他也是槍支櫃台的員工。

    他見過。

    上個星期就見過三次。

    結果今天你又來了。

    ” 我扶靠着櫃台以免跌倒。

     “所以呢,賈森,我再也不想在這間店裡看到你,就算隻是來買運動内褲都不行,要不然我會報警。

    你聽明白了嗎?” 她的神色顯得害怕而堅決,看她那副模樣,我可不想在暗巷裡相遇時被她視為威脅。

     我說:“我明白。

    ” “滾出我的店。

    ” 我走出店外,進入紛飛大雪中,雪花凍僵了我的臉,我隻感到頭暈目眩。

     我往街道那頭瞥了一眼,看見有輛出租車駛近。

    當我舉起手,出租車車頭轉向我,慢慢停靠到路邊。

    我拉開後車門,跳上車。

     “要去哪裡?”司機問道。

     要去哪裡? 好問題。

     “旅館,謝謝。

    ” “哪一間?” “不知道,在這附近十條街範圍内,随便一間便宜的,麻煩你幫我挑。

    ” 他透過前後座位間的玻璃隔闆往後看。

     “你要我挑?” “是的。

    ” 我一度以為他不願意,也許這個要求太奇怪,也許他會叫我下車。

    但沒想到,他開始打表,重新駛入車流中。

     我望着車窗外白雪飄過車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