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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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那年春天之所以美好,還因為他對來年的種種焦慮終于被甩到了身後,上了這麼多年學,他第一次可以稍微懈怠一下了,就像畢業班的其他同學在這優哉遊哉的兩個月裡也在偷懶一樣,而且,不知怎的這似乎消泯了那些陳年的沖突和敵意,随着在一起的日子即将走到盡頭,距離反倒被拉近了,然後天氣漸漸暖和起來,他和父親形成了一條新慣例,工作日早上每天六點起床、六點半離家,到鎮上那些空曠的公共球場打一個或一個半小時網球,他這位已經五十一歲的父親,還能在每盤中以六比二和六比三的比分打敗他,比賽也讓弗格森的身體恢複了狀态,自車禍那日之後他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參加任何運動,現在網球重新滿足了他由來已久且仍然強大的心理需求,而且他很高興看到父親赢,很高興看到關掉商店,把庫存的電視機、收音機和空調以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的折扣變賣掉,并沒有給老頭兒造成什麼痛苦,掙紮已經結束,他父親什麼都不在乎了,從前那些野心消失得無影無蹤,而他母親也正在解散自己的生意,按計劃,兩人會在5月30号前把店面騰空,在6月中旬開始他們的新工作。
那年春天,他們倆似乎有些飄飄然,就像活潑好動的小孩被人抓住腳踝,頭朝下吊在空中那樣激動興奮,就像在遙遠到早已記不起來的過去的某個時刻,他和艾米光着屁股在床上亂蹦亂跳時,一定也是這種感覺,而且幸運的是,他母親告知《蒙特克萊爾時報》她即将離職之後,英霍夫也沒有出于報複心把他炒掉,弗格森仍然在報道蒙特克萊爾校隊每周兩次的棒球比賽,還有波比·喬治,看着他一步步接近入選一線隊,代表全州打賽季,并且極有可能和某職業棒球俱樂部簽約,弗格森對他在聲名鵲起并随之成為校園紅人後的表現十分欽佩,盡管他依然在學業上掙紮,依然忍不住在聽到那些關于農民女兒和流動推銷員并不好笑的笑話時哈哈大笑,但一種卓爾不群的氣質開始萦繞在他周圍,并漸漸滲入他的内心,改變了他對自己的認識。
現在瑪格麗特·奧瑪拉開始主動和他說話了,大家見到波比時,他的臉上總是挂着甜蜜的微笑,那笑容和弗格森記憶中的一模一樣,那時候,他們還都是四五歲的小男孩。
那個美好的春天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是一邊和艾米計劃他們的法國之旅,一邊期待暑假的到來,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為期一個月的旅行,一個月是因為他們隻負擔得起這麼久的費用,把各自在過去暑假打工時攢下來的錢,弗格森為《蒙特克萊爾時報》寫稿賺來的稿費刨去為車加油和買漢堡之後剩下的錢,他外婆外公送的一筆可觀的畢業禮金(五百塊錢),艾米的爺爺貢獻的一點兒錢,以及雙方父母額外湊來的錢,都加在一起,再省掉坐包機的費用,省吃儉用的話這些錢足夠他們過四個半星期。
他們覺得與其在那麼有限的時間裡匆匆忙忙來場歐洲大旅行,倒不如隻去一個國家,然後盡可能玩個痛快。
法國成了他們的必然選擇,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都在學法語,而且都想把這門語言說得更流利,另一方面也因為法國彙聚了美國沒有的一切,有最棒的詩人、最棒的小說家、最棒的電影人、最棒的哲學家、最棒的博物館、最棒的美食,就這樣,他們背着雙肩包,什麼行李都沒帶,在7月15号晚上八點,也就是法國國慶日(巴士底日)第二天,從肯尼迪機場啟程,離開了美國本土。
這是他們第一次出國旅行。
對弗格森來說,這還是他第一次坐飛機,或者換句話說,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與地面失去了聯系。
巴黎是重中之重,他們在法國的三十一天裡,除去坐火車去北邊玩一次(諾曼底和布列塔尼,以及參觀奧馬哈海灘、聖米歇爾山和夏多布裡昂在聖馬洛的家族城堡),和去南邊玩一次(馬賽、阿爾勒、阿維尼翁和尼姆),有二十二天都會待在巴黎,他們發誓,兩個人之間要盡可能多地講法語,避免和美國遊客接觸,多和當地人搭讪,好練習他們的法語,隻讀法語書和法語報紙,隻看法國電影,寄回家的明信片也要用法語來寫。
他們住的那家位于第六區克萊芒大街上的巴黎酒店,默默無聞到連名字都沒有,大門上方的牌子隻有“酒店”兩個字,他們合住的18号客房正對着聖日耳曼市場,這間說小也小、說大也大的房間十分簡陋,沒有電話、電視和收音機,沒有廁所,隻有一個出冷水的洗手池,每晚的價格是十法郎,相當于兩美元,算下來一人一塊錢,走廊裡的廁所你想用時總是有人占着又怎樣,淋浴就是嵌在樓梯頂部牆上的一個小鐵箱子,而且你想用時總有人占着又怎樣,重要的是房間幹淨、明亮,床也大到足夠兩個人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更重要的是,酒店的老闆,也就是身材矮胖、長着一绺胡子的安托萬,完全不關心弗格森和艾米是不是睡一張床,雖然他們顯然沒有結婚,而且年紀輕得都可以當安托萬的孩子了。
這是法國讨他們喜歡的第一個地方(對他人的私生活漠不關心讓人很自在),但很快,他們就發現了更多,比如,讓人費解的一件事是巴黎的什麼東西聞起來似乎都比紐約的好,不光是面包店、餐廳和咖啡廳,就連地鐵裡最偏僻幽深的地方也是,用來擦洗地面的消毒劑中似乎添加了某種類似香水的東西,相比之下紐約的地鐵臭不可聞,時常讓人無法呼吸,還有不斷變化的天空,雲朵不停地在頭頂聚集又散開,制造出一種波光粼粼的效果,柔軟而充滿驚喜,北方的高緯度也讓仲夏夜的天空比家那邊多亮了幾個小時,到夜裡十點半或者差一刻十一點的時候還沒黑下來,甚至就連在街上四處瞎逛這種簡單的事也充滿了樂趣,會迷路,可又不會徹底迷路,就像在紐約的格林威治村一樣,隻是現在整座城市都是格林威治村,他們去的那些地方沒有棋盤式的街道布局,連直角都沒幾個,而是一條條蜿蜒曲折的石子路繞來繞去,互相連成一片,當然,食物就更不用說了,法式菜肴,在早餐吃過黃油面包片和咖啡(黃油開口三明治和法式牛奶咖啡),午餐吃過自制的火腿三明治(巴黎火腿)或者自制的奶酪三明治(格魯耶爾幹酪、卡蒙伯爾幹酪、埃曼塔奶酪)後,每天晚上他們都會下館子狼吞虎咽地犒勞自己一頓,晚飯去哪兒吃,照着《五塊一天遊歐洲》裡提到的那些好吃不貴的餐廳找就行,比如在藝術餐廳、蒙帕納斯的瓦加餐廳和普利多小飯館(據說是詹姆斯·喬伊斯常去吃飯的地方),他們就吃到了各種在紐約或者其他地方從沒見過的食物和菜肴,油醋汁拌韭蔥、熟肉醬、蝸牛、蛋黃醬拌芹菜、紅酒焖雞、火上鍋、肉丸子、寬扁面、豆焖肉、生奶油拌草莓,還有甜到讓人沉醉的朗姆巴巴酒蛋糕。
踏足巴黎還不到一個星期,他們便雙雙成為了狂熱的法國迷,艾米看福樓拜和司湯達的小說時突然宣布她決定主修法語,弗格森則坐在18号客房裡,開始疙疙瘩瘩地試着翻譯起法國詩歌,或者坐在調色闆咖啡廳的裡間,第一次讀了阿波利奈爾、艾呂雅、德斯諾以及其他戰前法國詩人的作品。
不用說,他們也有吵架或者把對方惹毛的時候,因為那三十一天裡他們幾乎日夜形影不離,艾米會偶爾大發雷霆或者無緣無故怄氣罵髒話,弗格森則傾向于堕入郁郁寡歡的自省或者莫名其妙地沉默下來,但是他們之間不和從不會超過一兩個小時,而且大多數都發生在路上,比如坐火車憋了太久或者夜裡沒睡好的時候。
同樣不用說的是,雖然他們很高興能暫時與美國分開一段時間,但在旅行途中,美國還是時常讓他們牽腸挂肚,比如,他們就花很長時間讨論了在出國期間國内發生了兩件振奮人心的事情——約翰遜在7月30号簽署了《聯邦醫療保險法案》,在8月6号簽署了《投票權法案》——還聊了8月11号,也就是他們回國前五天發生的災難:洛杉矶的種族暴亂,更确切一些,居住在瓦茨地區的黑人盛怒之下掀起的暴動。
聊完之後艾米說:還是不學法語了。
我原來的想法是對的。
曆史和政治學。
對此,弗格森假裝舉起一個酒杯說: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些什麼。
要請艾米·施奈德曼來管理你的國家。
計劃回紐約的前一天,他們發現了兩件尴尬事:(一)他們買的書太多,沒法都帶上飛機;(二)他們已經囊中羞澀——毫無疑問,原因是他們做預算時,沒有把買書考慮在内。
出國這一個月,他們倆都瘦了些(弗格森七磅,艾米五磅),但對于決心每天靠一頓飽飯果腹的人來說,這是在所難免的事,隻是盡管如此儉省,他們還是因為頻繁出入書店而超支了,主要是去聖日耳曼教會對面的伽利瑪書店,以及左翼出版人弗朗索瓦·馬斯伯樂在聖賽芙韓教堂經營的那家書店,除了弗格森的二十一卷詩集和艾米的十一本大部頭小說,他們還忍不住買了一堆政治類的書,比如弗朗茨·法農(《全世界受苦的人》)、保爾·尼贊(《亞丁阿拉伯》)和讓——保羅·薩特(《境遇》的第一、二、三卷),最後加在一起總共有三十七本。
在巴黎的最後一天,他們有好幾個小時浪費在了把這些書打包封箱、拖到郵局,然後寄回艾米在西111街的公寓(全都寄到了艾米的公寓,就連弗格森的書也一樣,因為6月初的時候他父母已經接受了賣房的首付款,所以現在不很清楚他們仍然住在蒙特克萊爾,還是搬到了别的地方),可即便是用慢船運——大約會在聖誕節前後送到——讓這些書箱漂洋過海的郵資也不菲,幾乎花完了他們剩餘的錢,隻給他們留下了十四塊,而其中的八塊還得用來買第二天早上去機場的大巴票,因此他們那天晚上在藝術餐廳好好吃一頓告别餐的計劃隻得作罷,轉而在聖米歇爾大道上的威姆匹快餐店吃了幾個又幹又沒味道的漢堡。
好在他們都覺得這還挺好玩,因為計劃做得這樣差,證明了他們确實是地球上最荒唐可笑的人。
就這樣,兩個又瘦又邋遢的十八歲少年結束了他們的高盧冒險,背着各自裝得滿滿當當的背包,披頭散發地拖着腳步走進了紐約機場的航站樓。
檢查完護照,過完海關之後,他們終于見到了張着雙臂,用通常歡迎歸來的戰争英雄或者新大陸的發現者才會有的那種陣勢,熱烈歡迎他們回國的父母。
已經約好過幾天再碰頭的艾米和弗格森互相吻了對方,道了别,跟着各自的父母,準備坐車回家,洗澡,剪頭發,然後再和父母、爺爺奶奶、外婆外公,還有一堆的姑舅叔姨閑聊一會兒。
往車場走的時候,弗格森很快了解到他們家已經不在蒙特克萊爾了,而是搬到了紐瓦克維奎伊克地區的一幢公寓裡。
不過,對于這種從城郊搬回城裡的倒退,這種地位的下降,不管是社會地位還是經濟地位,或者說世俗地位,還是什麼别的被美國人用來恒量生活成敗的标準,他父母看起來并不難過,因而也免去了他替他們難過的義務,畢竟他根本不在乎是升還是降這種事。
他母親一邊笑一邊說道,我們不光是搬回了紐瓦克,還搬回了我們剛結婚時住的那棟樓——範韋爾瑟大街25号。
不是同一間公寓,但在同一層,三層,走廊對面就是你人生前三年生活過的地方。
很不可思議吧,有沒有覺得?我都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那間了。
一模一樣的房子,阿奇,雖然不是同一間,但和那間很像。
一小時後,當弗格森走進範韋爾瑟大街25号三層的那間兩卧公寓,驚訝地發現雖然才入住沒多久,裡面給人的感覺卻溫馨又惬意。
他父母隻用了三個星期就把一切安頓好了,和局促狹小的18号客房一比,這間公寓的面積可以用巨大來形容,當然,肯定比不上蒙特克萊爾那座房子,但已經夠大了。
哎,阿奇?他在幾間屋子進進出出時,他母親問道,想起來什麼沒有? 弗格森真希望能想出點兒什麼錦言妙語來呼應母親語氣中的期待之情,但他能做的隻有搖頭和微笑。
他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注釋: [1]原文依次為AssholeIntellectual,ArrogantImbecile,AbsoluteIgnoramus,首字母縮寫皆為A.I。
那年春天,他們倆似乎有些飄飄然,就像活潑好動的小孩被人抓住腳踝,頭朝下吊在空中那樣激動興奮,就像在遙遠到早已記不起來的過去的某個時刻,他和艾米光着屁股在床上亂蹦亂跳時,一定也是這種感覺,而且幸運的是,他母親告知《蒙特克萊爾時報》她即将離職之後,英霍夫也沒有出于報複心把他炒掉,弗格森仍然在報道蒙特克萊爾校隊每周兩次的棒球比賽,還有波比·喬治,看着他一步步接近入選一線隊,代表全州打賽季,并且極有可能和某職業棒球俱樂部簽約,弗格森對他在聲名鵲起并随之成為校園紅人後的表現十分欽佩,盡管他依然在學業上掙紮,依然忍不住在聽到那些關于農民女兒和流動推銷員并不好笑的笑話時哈哈大笑,但一種卓爾不群的氣質開始萦繞在他周圍,并漸漸滲入他的内心,改變了他對自己的認識。
現在瑪格麗特·奧瑪拉開始主動和他說話了,大家見到波比時,他的臉上總是挂着甜蜜的微笑,那笑容和弗格森記憶中的一模一樣,那時候,他們還都是四五歲的小男孩。
那個美好的春天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是一邊和艾米計劃他們的法國之旅,一邊期待暑假的到來,從7月中旬到8月中旬為期一個月的旅行,一個月是因為他們隻負擔得起這麼久的費用,把各自在過去暑假打工時攢下來的錢,弗格森為《蒙特克萊爾時報》寫稿賺來的稿費刨去為車加油和買漢堡之後剩下的錢,他外婆外公送的一筆可觀的畢業禮金(五百塊錢),艾米的爺爺貢獻的一點兒錢,以及雙方父母額外湊來的錢,都加在一起,再省掉坐包機的費用,省吃儉用的話這些錢足夠他們過四個半星期。
他們覺得與其在那麼有限的時間裡匆匆忙忙來場歐洲大旅行,倒不如隻去一個國家,然後盡可能玩個痛快。
法國成了他們的必然選擇,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都在學法語,而且都想把這門語言說得更流利,另一方面也因為法國彙聚了美國沒有的一切,有最棒的詩人、最棒的小說家、最棒的電影人、最棒的哲學家、最棒的博物館、最棒的美食,就這樣,他們背着雙肩包,什麼行李都沒帶,在7月15号晚上八點,也就是法國國慶日(巴士底日)第二天,從肯尼迪機場啟程,離開了美國本土。
這是他們第一次出國旅行。
對弗格森來說,這還是他第一次坐飛機,或者換句話說,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與地面失去了聯系。
巴黎是重中之重,他們在法國的三十一天裡,除去坐火車去北邊玩一次(諾曼底和布列塔尼,以及參觀奧馬哈海灘、聖米歇爾山和夏多布裡昂在聖馬洛的家族城堡),和去南邊玩一次(馬賽、阿爾勒、阿維尼翁和尼姆),有二十二天都會待在巴黎,他們發誓,兩個人之間要盡可能多地講法語,避免和美國遊客接觸,多和當地人搭讪,好練習他們的法語,隻讀法語書和法語報紙,隻看法國電影,寄回家的明信片也要用法語來寫。
他們住的那家位于第六區克萊芒大街上的巴黎酒店,默默無聞到連名字都沒有,大門上方的牌子隻有“酒店”兩個字,他們合住的18号客房正對着聖日耳曼市場,這間說小也小、說大也大的房間十分簡陋,沒有電話、電視和收音機,沒有廁所,隻有一個出冷水的洗手池,每晚的價格是十法郎,相當于兩美元,算下來一人一塊錢,走廊裡的廁所你想用時總是有人占着又怎樣,淋浴就是嵌在樓梯頂部牆上的一個小鐵箱子,而且你想用時總有人占着又怎樣,重要的是房間幹淨、明亮,床也大到足夠兩個人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更重要的是,酒店的老闆,也就是身材矮胖、長着一绺胡子的安托萬,完全不關心弗格森和艾米是不是睡一張床,雖然他們顯然沒有結婚,而且年紀輕得都可以當安托萬的孩子了。
這是法國讨他們喜歡的第一個地方(對他人的私生活漠不關心讓人很自在),但很快,他們就發現了更多,比如,讓人費解的一件事是巴黎的什麼東西聞起來似乎都比紐約的好,不光是面包店、餐廳和咖啡廳,就連地鐵裡最偏僻幽深的地方也是,用來擦洗地面的消毒劑中似乎添加了某種類似香水的東西,相比之下紐約的地鐵臭不可聞,時常讓人無法呼吸,還有不斷變化的天空,雲朵不停地在頭頂聚集又散開,制造出一種波光粼粼的效果,柔軟而充滿驚喜,北方的高緯度也讓仲夏夜的天空比家那邊多亮了幾個小時,到夜裡十點半或者差一刻十一點的時候還沒黑下來,甚至就連在街上四處瞎逛這種簡單的事也充滿了樂趣,會迷路,可又不會徹底迷路,就像在紐約的格林威治村一樣,隻是現在整座城市都是格林威治村,他們去的那些地方沒有棋盤式的街道布局,連直角都沒幾個,而是一條條蜿蜒曲折的石子路繞來繞去,互相連成一片,當然,食物就更不用說了,法式菜肴,在早餐吃過黃油面包片和咖啡(黃油開口三明治和法式牛奶咖啡),午餐吃過自制的火腿三明治(巴黎火腿)或者自制的奶酪三明治(格魯耶爾幹酪、卡蒙伯爾幹酪、埃曼塔奶酪)後,每天晚上他們都會下館子狼吞虎咽地犒勞自己一頓,晚飯去哪兒吃,照着《五塊一天遊歐洲》裡提到的那些好吃不貴的餐廳找就行,比如在藝術餐廳、蒙帕納斯的瓦加餐廳和普利多小飯館(據說是詹姆斯·喬伊斯常去吃飯的地方),他們就吃到了各種在紐約或者其他地方從沒見過的食物和菜肴,油醋汁拌韭蔥、熟肉醬、蝸牛、蛋黃醬拌芹菜、紅酒焖雞、火上鍋、肉丸子、寬扁面、豆焖肉、生奶油拌草莓,還有甜到讓人沉醉的朗姆巴巴酒蛋糕。
踏足巴黎還不到一個星期,他們便雙雙成為了狂熱的法國迷,艾米看福樓拜和司湯達的小說時突然宣布她決定主修法語,弗格森則坐在18号客房裡,開始疙疙瘩瘩地試着翻譯起法國詩歌,或者坐在調色闆咖啡廳的裡間,第一次讀了阿波利奈爾、艾呂雅、德斯諾以及其他戰前法國詩人的作品。
不用說,他們也有吵架或者把對方惹毛的時候,因為那三十一天裡他們幾乎日夜形影不離,艾米會偶爾大發雷霆或者無緣無故怄氣罵髒話,弗格森則傾向于堕入郁郁寡歡的自省或者莫名其妙地沉默下來,但是他們之間不和從不會超過一兩個小時,而且大多數都發生在路上,比如坐火車憋了太久或者夜裡沒睡好的時候。
同樣不用說的是,雖然他們很高興能暫時與美國分開一段時間,但在旅行途中,美國還是時常讓他們牽腸挂肚,比如,他們就花很長時間讨論了在出國期間國内發生了兩件振奮人心的事情——約翰遜在7月30号簽署了《聯邦醫療保險法案》,在8月6号簽署了《投票權法案》——還聊了8月11号,也就是他們回國前五天發生的災難:洛杉矶的種族暴亂,更确切一些,居住在瓦茨地區的黑人盛怒之下掀起的暴動。
聊完之後艾米說:還是不學法語了。
我原來的想法是對的。
曆史和政治學。
對此,弗格森假裝舉起一個酒杯說: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些什麼。
要請艾米·施奈德曼來管理你的國家。
計劃回紐約的前一天,他們發現了兩件尴尬事:(一)他們買的書太多,沒法都帶上飛機;(二)他們已經囊中羞澀——毫無疑問,原因是他們做預算時,沒有把買書考慮在内。
出國這一個月,他們倆都瘦了些(弗格森七磅,艾米五磅),但對于決心每天靠一頓飽飯果腹的人來說,這是在所難免的事,隻是盡管如此儉省,他們還是因為頻繁出入書店而超支了,主要是去聖日耳曼教會對面的伽利瑪書店,以及左翼出版人弗朗索瓦·馬斯伯樂在聖賽芙韓教堂經營的那家書店,除了弗格森的二十一卷詩集和艾米的十一本大部頭小說,他們還忍不住買了一堆政治類的書,比如弗朗茨·法農(《全世界受苦的人》)、保爾·尼贊(《亞丁阿拉伯》)和讓——保羅·薩特(《境遇》的第一、二、三卷),最後加在一起總共有三十七本。
在巴黎的最後一天,他們有好幾個小時浪費在了把這些書打包封箱、拖到郵局,然後寄回艾米在西111街的公寓(全都寄到了艾米的公寓,就連弗格森的書也一樣,因為6月初的時候他父母已經接受了賣房的首付款,所以現在不很清楚他們仍然住在蒙特克萊爾,還是搬到了别的地方),可即便是用慢船運——大約會在聖誕節前後送到——讓這些書箱漂洋過海的郵資也不菲,幾乎花完了他們剩餘的錢,隻給他們留下了十四塊,而其中的八塊還得用來買第二天早上去機場的大巴票,因此他們那天晚上在藝術餐廳好好吃一頓告别餐的計劃隻得作罷,轉而在聖米歇爾大道上的威姆匹快餐店吃了幾個又幹又沒味道的漢堡。
好在他們都覺得這還挺好玩,因為計劃做得這樣差,證明了他們确實是地球上最荒唐可笑的人。
就這樣,兩個又瘦又邋遢的十八歲少年結束了他們的高盧冒險,背着各自裝得滿滿當當的背包,披頭散發地拖着腳步走進了紐約機場的航站樓。
檢查完護照,過完海關之後,他們終于見到了張着雙臂,用通常歡迎歸來的戰争英雄或者新大陸的發現者才會有的那種陣勢,熱烈歡迎他們回國的父母。
已經約好過幾天再碰頭的艾米和弗格森互相吻了對方,道了别,跟着各自的父母,準備坐車回家,洗澡,剪頭發,然後再和父母、爺爺奶奶、外婆外公,還有一堆的姑舅叔姨閑聊一會兒。
往車場走的時候,弗格森很快了解到他們家已經不在蒙特克萊爾了,而是搬到了紐瓦克維奎伊克地區的一幢公寓裡。
不過,對于這種從城郊搬回城裡的倒退,這種地位的下降,不管是社會地位還是經濟地位,或者說世俗地位,還是什麼别的被美國人用來恒量生活成敗的标準,他父母看起來并不難過,因而也免去了他替他們難過的義務,畢竟他根本不在乎是升還是降這種事。
他母親一邊笑一邊說道,我們不光是搬回了紐瓦克,還搬回了我們剛結婚時住的那棟樓——範韋爾瑟大街25号。
不是同一間公寓,但在同一層,三層,走廊對面就是你人生前三年生活過的地方。
很不可思議吧,有沒有覺得?我都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那間了。
一模一樣的房子,阿奇,雖然不是同一間,但和那間很像。
一小時後,當弗格森走進範韋爾瑟大街25号三層的那間兩卧公寓,驚訝地發現雖然才入住沒多久,裡面給人的感覺卻溫馨又惬意。
他父母隻用了三個星期就把一切安頓好了,和局促狹小的18号客房一比,這間公寓的面積可以用巨大來形容,當然,肯定比不上蒙特克萊爾那座房子,但已經夠大了。
哎,阿奇?他在幾間屋子進進出出時,他母親問道,想起來什麼沒有? 弗格森真希望能想出點兒什麼錦言妙語來呼應母親語氣中的期待之情,但他能做的隻有搖頭和微笑。
他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注釋: [1]原文依次為AssholeIntellectual,ArrogantImbecile,AbsoluteIgnoramus,首字母縮寫皆為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