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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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紐瓦克那間他已經完全沒什麼印象的公寓,接着是楓林鎮那所他父母在他三歲時買下的房子,現在,六年之後,他們又要搬家了,要搬到鎮子另一頭一所更大的房子裡。

    弗格森理解不了。

    他們現在住的房子就挺好的,對于一個三口之家來說已經足夠了,為什麼他父母不嫌麻煩,把所有東西打包之後,卻隻是搬到不遠處?他們根本沒必要這麼做。

    如果說是搬到另一座城市或者另一個州還可以理解,就像大伯盧和大伯母米莉四年前搬去洛杉矶,或者像二伯阿諾德和二伯母瓊三年前也搬到了加利福尼亞那樣,可他們又不是搬到别的鎮上,為什麼要費事換房子呢? 因為他們換得起,他母親說。

    他父親的生意蒸蒸日上,他們現在有能力住得更氣派一些了。

    氣派這個詞讓弗格森想到十八世紀的歐洲宮殿,裡面到處是戴着白色假發的公爵和公爵夫人的大理石廳,二十多位貴婦和紳士穿着奢華的絲綢服裝,拿着花邊手帕閑坐着,互相講笑話逗趣。

    然後他進一步發揮了一下這個場景,想象他父母也在人群之中,但他們的服裝看起來又荒唐、又可笑、又醜陋。

    他說:能買得起并不意味着應該買。

    我喜歡我們現在的房子,我覺得我們應該留下來。

    如果我們家的錢多得花不完,可以給那些比我們更需要它的人。

    快要餓死的人,殘廢的老頭子,或者哪個一毛錢都沒有的人。

    把錢花在我們自己身上是不對的,是自私。

     别鬧了,阿奇,他母親回答。

    你父親比這個鎮子上的其他人都努力。

    他賺到的每一分錢都是他應得的,如果他想稍微炫耀一下,買個新房,那是他的事。

     我不喜歡愛炫耀的人,弗格森說。

    那樣的行為不好。

     哈,不管你喜不喜歡,小家夥,我們是肯定要搬的,而且我敢肯定,搬進去之後你會很開心。

    更大的房間,更大的後院,還有現成的地下室。

    我們可以在下面放張乒乓球桌,然後比試一下,看看你的球技能不能長進到打赢我。

     但我們現在在後院也可以打乒乓。

     那是外面不太冷的時候。

    你想想,阿奇,搬到新家以後,我們再也不用怕冷風了。

     他知道家裡的錢有一部分來自他母親當肖像攝影師的收入,但大部分的錢,事實上幾乎所有的錢,都來自父親的生意,三家名叫弗格森家電的連鎖商店,一家在聯合縣,一家在西田鎮,還有一家在利文斯敦鎮。

    很久以前,他們在紐瓦克擁有一家名叫三兄弟家世界的商店,但現在沒了,在弗格森三歲半還是四歲時就被賣掉了,要不是書房牆上挂着的那張鑲框黑白照片,有關那家商店的記憶估計早就從他腦子裡永久抹去了,在那張抓拍于1941年三兄弟家世界開業當日的照片裡,他父親站在他的兩位伯父中間,三個人臉上滿是笑容。

    他不了解父親為什麼後來不再和他哥哥們一起做事,此外更大的謎團,是為什麼大伯盧和二伯阿諾德會雙雙離開新澤西,到加利福尼亞開始新生活(他父親的原話)。

    六七個月前的某一天,他突然特别想念已經離開的堂姐弗蘭茜,便去問母親為什麼他們搬去那麼遠的地方,她隻是簡單答道,你父親買下了他們的股份,基本上和沒回答一樣,至少不是一個他能明白的回答。

    現在又發生了更大的新房這種叫人不開心的事兒,弗格森終于開始意識到一件他以前一直沒注意的事。

    他父親很有錢。

    他的錢已經多到不知道該怎麼花,而且就目前的走向來看,他隻會一天比一天更有錢。

     這既是好事又是壞事,弗格森心裡這麼認定。

    好是因為錢是一種必要的惡,他外婆之前跟他這麼講過,大家都需要錢才能活下去,所以顯然錢太多總比錢太少要好。

    但另一方面,為了賺很多錢,人就得投入大量的時間去賺錢,遠遠超過了必要或者合理的程度,比如他父親就碰巧是這種情況,他拼了命地經營他的家電商業帝國,待在家裡的時間多年來一直在穩定下降,以至于弗格森現在很難見到他,因為他父親習慣了大清早六點半就出門,到弗格森睡醒的時候他基本上早就不在了,再加上每家店每個星期都有兩晚延長營業時間,聯合縣的是星期一和四,西田鎮的是星期二和五,利文斯敦鎮的是星期三和六,所以有很多晚上他父親都趕不回來吃飯,要到十點或者十點半的時候才到家,而那會兒弗格森一般已經上床一個多小時了。

    他唯一能指望見到父親的一天是星期天,但星期天也複雜得很,上午和下午的好幾個小時都分配給了網球,也就是說他得跟着父母去鎮上的網球場,先等着他母親和父親打完一局,才有機會和他母親打打球,而他父親則會在一邊和童年球友薩姆·布朗斯汀打他們的周賽。

    弗格森不讨厭網球,但覺得它很無聊,不能和棒球、橄榄球相提并論,在他看來那兩種球才是最棒的運動,甚至在所有涉及網和球的運動裡,就連乒乓球也比網球好,所以當他拖着步子走到戶外球場時,心裡總是五味雜陳,春天、夏天、秋天皆是如此,每個星期六晚上爬上床時,他都在默默祈禱第二天早晨會下雨。

     要是沒下雨,打完網球後他們會開車去南奧蘭治,到葛朗甯餐廳吃午飯。

    在那裡,弗格森會狼吞虎咽地吃掉一個三分熟的漢堡和一小碗薄荷巧克力冰激淩,這是星期天最讓人期待的享受,不光是因為葛朗甯的漢堡是方圓幾英裡内最棒的,冰激淩也是自制的,還因為餐廳裡面的味道特别好聞,混雜着熱咖啡、烤肉和甜品塔散發出的糖味,把它們吸進肺裡,弗格森會有一種欣喜若狂的滿足感,仿佛自己也要化掉了。

    吃完飯之後,他們會坐着他父親那輛雙色(灰白)的奧爾茲牌轎車,回到楓林鎮的家中洗澡、換衣服。

    一般的星期天,這之後會有四種可能的情況。

    他們會待在家裡瞎轉悠,這是他母親的說法,通常指的是弗格森跟在父親後面,從這間屋子到那間屋子,看他父親修理各種需要修理的東西,比如壞掉的馬桶沖水閥、出了故障的電路、嘎吱作響的門,而他母親則會坐在沙發上看《生活》雜志,或者到地下室的暗房裡沖洗照片。

    第二種選擇是去電影院,這是星期天的所有消遣活動裡他和母親最喜歡的一項,不過他父親總是不太情願滿足他們的觀影熱情,因為他對電影實在不感興趣,或者說對所有被他稱為靜坐娛樂的藝術形式(話劇、音樂會、歌舞劇)都提不起興趣,就好像被困在椅子裡幾個小時,被動地觀看一堆傻了吧唧、胡編亂造的東西,是人生最可怕的折磨之一,但這種争論通常都是他母親赢,威脅如果他不去,那他們就自己去了,然後弗格森一家三口會再次開車出去,看吉米·斯圖爾特的西部片或者馬丁——路易二人組的喜劇(紐瓦克自己的傑瑞·劉易斯!)。

    他父親在黑暗的電影院裡睡着的速度每次都讓弗格森驚訝不已,銀幕上才開始滾動片頭字幕,他便已經睡得不省人事,頭朝後仰,嘴唇微微張開,就算槍聲隆隆,音樂震天響,一百個盤子同時摔到地上,他依然可以酣睡不醒。

    弗格森每次都坐在父母中間,所以每當他父親這麼睡過去,他會捅捅母親的胳膊,得到她的注意後伸出拇指沖他父親一指,仿佛在說,快看,他又睡着了,他母親則會視當時的心情,要麼點頭微笑,要麼搖頭皺眉,有時候短促地低聲一笑,有時候卻隻是長出一口氣,嗯……到弗格森八歲時,他父親在黑暗的影院裡睡覺已經是家常便飯,他母親便幹脆把星期天去看電影稱為兩小時休息療法。

    她不再問丈夫想不想去看電影,而是會對他說:斯坦利,去吃片安眠藥怎麼樣?你正好可以補補覺。

    每次聽到她說這句弗格森都會笑起來。

    他父親有時候會跟着他一起笑,但多數時候不會。

     要是沒有瞎轉悠或者看電影,星期天下午他們會去别人家做客,或者招待來他們家做客的人。

    自從弗格森家族的其他人都搬到西海岸之後,新澤西的家庭聚會已經沒了,但附近倒是還住着幾個朋友,當然,是弗格森父母的朋友,尤其是他母親小時候在布魯克林的好友南希·所羅門,也就是住在西奧蘭治、給玫瑰園照相館制作油畫的那位,以及他父親小時候在紐瓦克的好友薩姆·布朗斯汀,也就是住在楓林鎮、每個星期天上午和他父親打網球的那位。

    有時候,弗格森和父母會在星期天下午去拜訪布朗斯汀和他妻子佩吉,他們有三個孩子,一個是女孩,兩個是男孩,他們比弗格森至少大四歲;有時候,則是布朗斯汀一家人來他們家拜訪,雖然這個家很快就不是他們家了。

    來訪的若不是布朗斯汀,一般就是所羅門一家,南希和她丈夫麥克斯,以及他們的兒子思迪威和拉爾夫,而他們又都比弗格森至少小三歲,所以對于弗格森來說,跟布朗斯汀和所羅門兩家在新澤西這種來來回回的拜訪成了一種煎熬,他的年紀比所羅門家的孩子大,玩不到一塊兒,但和布朗斯汀家的孩子在一起時他又太小,也沒法玩兒,而且說實話,布朗斯汀家的那些孩子歲數已經不小,根本都不能算是孩子,于是弗格森常常發現自己在這類聚會時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不知道該去哪兒或者該做什麼,因為他用不了多久就會對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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