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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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家裡流傳的說法,弗格森的祖父揣着縫在衣服裡子裡的一百盧布,兩腳一邁,離開家鄉明斯克,往西經華沙和柏林到達漢堡,然後訂了張“中國皇後”号的船票,在冬日的狂風暴雨中橫跨大西洋,于二十世紀的第一天駛入了紐約港。

    在埃利斯島上等待接受移民官的審查時,他和一個俄國猶太人同胞攀談起來。

    那人跟他講:别再想着叫列茲尼科夫了。

    這名字在這兒對你沒好處。

    你需要起個美國名字來開始你在美國的新生活,要有正宗的美國味兒。

    對于1900年的艾薩克·列茲尼科夫來說,英語還是一門外語,所以他便請那位更年長、更有閱曆的同胞不吝賜教。

    跟他們說你姓洛克菲勒,那人回道。

    這麼講一準沒錯。

    一個鐘頭過去了,接着是另一個鐘頭,等到十九歲的列茲尼科夫坐下來接受移民官的審查時,早把那人教給他的名字忘了個一幹二淨。

    叫什麼?移民官問。

    這位已經疲憊不堪的移民惱火地捶了捶腦袋,脫口而出一句意第緒語,伊卡——哈博——法格森(我忘了)!就這樣,艾薩克·列茲尼科夫以伊卡博德·弗格森這個名字,開始了他在美國的新生活。

     他的日子過得很辛苦,尤其是在剛開始的時候,不過即便過了開頭這一關,他在這第二故鄉的生活也不盡如人意。

    确實,他設法在過完二十六歲生日之後娶了妻子,确實,這個嫁過來之前叫範妮·格羅斯曼的女人,給他生了三個強壯健康的兒子,但對于弗格森的祖父來說,美國生活的艱難困苦從他下船的那天便開始了,而且一直要到1923年3月7号晚上才會結束。

    那晚,四十二歲的他意外地英年早逝——芝加哥一間皮革倉庫遭到持槍搶劫,受雇當夜班警衛的他殒命在槍口之下。

     他沒留下來什麼照片,不過據說是個虎背熊腰的壯漢,長着一雙大手,沒受過教育,也沒什麼本領,是那種典型的一無所知的新移民。

    他到紐約的第一個下午,碰上一個街頭小販正在叫賣蘋果。

    那是他見過的最通紅、最圓潤、最完美的蘋果。

    沒經住誘惑的他買了一個之後迫不及待地咬了下去。

    但和他期待的甜味不同,他吃到的味道又酸又怪。

    更糟糕的是這蘋果軟得讓人惡心,而且把皮兒咬破後,果實裡面淡紅色的液體帶着一顆顆種子噴薄而出,濺得他滿衣服都是。

    就這樣,他第一次嘗到了新世界的味道,第一次嘗到了叫他永生難忘的澤西番茄。

     他不是洛克菲勒家族的人。

    他是個肩膀寬厚的雜工,一個有着荒唐名字的希伯來巨人,靠着一雙閑不住的腳,在曼哈頓和布魯克林,在巴爾的摩和查爾斯頓,在德盧斯和芝加哥到處碰運氣,幹過碼頭工,在五大湖的一艘油輪上當過二等水手,在流動馬戲團做過馴獸師,在錫罐工廠擔任過流水線工人,還開過卡車,挖過溝渠,當過夜班警衛。

    不過,盡管他使出了百般的努力,掙到的錢總不過是分分毛毛,所以一貧如洗的艾克·弗格森最後留給老婆和三個兒子的東西,隻有那些他跟他們講過的故事,那些有關自己年輕時四處漂泊的經曆。

    雖然故事的價值往遠了說,可能并不比金錢差,但在眼下,它們的局限性卻是确鑿無疑的。

     皮革公司給了範妮一小筆賠償金,算是彌補她的損失。

    之後,應婆家親戚之邀,她帶着兒子們離開芝加哥,搬到了新澤西州的紐瓦克市。

    親戚的房子在中區,他們把頂層的公寓給她騰了出來,每個月象征性地收點兒房租。

    她的三個兒子,當時分别是十四歲、十二歲和九歲。

    老大叫盧易斯,不過很早以前就被省略成了盧。

    老二叫阿倫,在芝加哥時他因為這名字在操場上挨過不少揍,後來改叫自己阿諾德了。

    老三是九歲的斯坦利,大家都叫他小寶。

    為了維持生計,他們的母親在家裡幹些給人洗衣服、縫縫補補的活兒,沒多久兒子們也開始為補貼家用做貢獻,每個孩子都會在放學後打工,把掙的每一分錢上交給母親。

    時勢維艱,貧窮的威脅就像一場讓人難辨東西的濃霧,彌漫在公寓的每一間屋子裡。

    這樣的恐懼讓人無所遁形,三個兒子耳濡目染,在人生目的這個問題上,漸漸沾上了母親那種陰暗的存在論調調。

    要麼工作,要麼挨餓。

    要麼工作,要麼無家可歸。

    要麼工作,要麼死掉。

    對于弗格森一家來說,“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種優柔寡斷的念頭,不可能有。

    在他們的小世界裡,隻有人人為人人——不然一無所有。

     奶奶去世時,弗格森還不滿兩歲,對她一點兒印象都沒有,不過根據家裡人的說法,範妮是個難以取悅且喜怒無常的女人,常常會突然大發雷霆,或者像瘋了一樣嚎啕不止,孩子們要是調皮搗蛋,她會拿起笤帚就打。

    因為老是撒潑耍橫,和人讨價還價,她還被當地一些店鋪擋在了門外。

    沒人知道她出生在哪兒,據說她是孤兒,十四歲來到紐約,有好幾年在下東區一間連窗戶都沒有的閣樓裡做帽子。

    弗格森的父親斯坦利很少跟兒子說起自己的父母,被問到時回答也總是語焉不詳,三兩句就打發了。

    小小的弗格森對祖父母一星半點的了解,幾乎全部來自他母親露絲,在弗格森家族的第二代人中,露絲多年來都是三位妯娌中最年輕的,她的消息基本上是從盧的老婆米莉那兒聽來的——米莉是個愛嚼舌根的女人,而她嫁的男人比起斯坦利或阿諾德要直白和健談得多。

    弗格森十八歲的時候,母親跟他講了一件從米莉那兒聽來的事,說起來頂多是個傳言,一則毫無根據的猜測,有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不是。

    據米莉從盧那兒聽來的說法,或者更确切一些,是米莉說盧告訴她,弗格森家還有過第四個孩子,是個女兒,比斯坦利小三四歲。

    她出生時全家已經搬到了德盧斯,艾克正試着在五大湖的船上謀個二級水手的差事,家裡一連幾個月揭不開鍋。

    她說,因為範妮生孩子時艾克不在,也因為德盧斯在明尼蘇達,時節正值隆冬,本來就是個天寒地凍的地方,那一年又特别冷,還因為他們住的房子隻有一個燒木頭的爐子取暖,更因為眼下根本沒有餘錢,範妮和兒子們每天隻能靠一頓飯果腹,所以一想到要再照顧一個孩子她便心裡發怵,竟然把剛出生的女兒活活淹死在了浴缸裡。

     要說斯坦利很少跟兒子談起自己的父母,他也同樣很少聊起自己的過去。

    父親的童年、少年、青年時期是什麼樣,或者他在過完三十歲生日的兩個月後娶露絲為妻之前是什麼樣,弗格森很難拼湊出清晰的圖像。

    不過從那些漫不經心偶爾吐露的隻言片語,弗格森還是搜羅到了這些信息:斯坦利經常會挨哥哥們的取笑或者踢打;他是三個孩子中的老小,跟父親相處的童年時光最短,所以尤其依戀範妮;他是個勤奮的學生,而且無疑是三兄弟中最出色的體育健将,為中區高中校橄榄球隊打過邊鋒,在校田徑隊跑過四分之一英裡;因為在電子器件方面很有一手,1932年高中畢業後的暑假,他開過一家小小的收音機維修店(照他的說法,實際就是紐瓦克鬧市區學院路上一間偏僻難找的彈丸小店,還不如擦鞋攤兒大);他十一歲時,母親有一次在暴怒之下拿着笤帚打傷了他的右眼(導緻他部分失明,也讓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征兵體檢中被列入了4-F類,沒能入伍);他恨死了小寶這個稱呼,中學畢業後便禁止别人再這麼叫他;他喜歡跳舞和打網球;不管哥哥們如何愚蠢或輕蔑地對待他,他從不說他們一句壞話;他小時候的課外工作是送報紙;他認真考慮過念法律專業,因為沒錢隻好斷了這個念頭;他二十出頭那會兒出了名地有女人緣,跟無數年輕的猶太女孩約會,但從沒想過要娶她們;三十年代時,他去古巴玩過好幾次,當時哈瓦那還是西半球的罪惡之都;他人生的宏圖大志是成為百萬富翁,成為一個和洛克菲勒一樣富得流油的人。

     盧和阿諾德二十幾歲就結婚了,兩個人都鐵了心要快點兒從範妮那癫狂的家裡掙脫出來,躲開這個自從1923年父親去世便把持着弗格森一家的咆哮女王,哥哥們紛紛逃走時斯坦利才十幾歲,他别無選擇,隻能繼續留在家裡,畢竟那會兒他連高中都沒畢業,可之後時光流轉十一年,他還是繼續住在家裡,莫名其妙地和範妮在那座頂樓公寓的屋檐下度過了大蕭條時期和戰争的前半段,他困在那兒或許是因為慣性或者懶散,或許是出于對母親的責任或負罪感,或許是所有這些加起來使然,讓他無法想象在别處生活。

    盧和阿諾德相繼成為人父,但斯坦利似乎滿足于繼續四處留情,以及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将自己的小生意做成大生意上面,因為他似乎根本無意婚娶,即便在輕歌曼舞中送走二十多歲最後那幾年,漸漸逼近三十大關時,看起來他後半輩子也無疑将會是個單身漢。

    可就在1943年10月,美國第五集團軍從德國人手裡奪回那不勒斯後不到一個星期,就在那段戰事終于轉而開始對同盟國有利,讓人有了指望的時間裡,斯坦利經人撮合,在紐約同二十一歲的露絲·阿德勒進行了第一次約會,一輩子單身所具有的那種誘人魅力,旋即徹底消失了。

     弗格森的母親很漂亮,灰綠色的明眸和褐色的長發令人神魂颠倒,舉手投足落落大方又伶俐機敏,臉上總是挂着微笑,而這一切在上天賜予她的這具五英尺六英寸的身體中結合得如此天衣無縫,以至于二十九歲的斯坦利,那個通常冷淡疏遠的斯坦利,那個從未被愛情之火灼傷的斯坦利,在第一次握住露絲的手時,感到自己在她面前開始變得支離破碎,仿佛所有空氣都從肺裡抽了出去,而他從此再也無法呼吸。

     她也是移民的孩子。

    父親出生在波蘭的華沙,母親出生在烏克蘭的敖德薩,不過兩人來美國時都還不到三歲。

    比起弗格森一家,阿德勒家在這裡顯然融入得更好些,露絲父母說話時沒有一絲外國口音,他們各自在底特律和紐約州的哈德遜長大成人,雙方的父母也早就操起一口流利地道的英語,不再講意第緒語、波蘭語或俄語。

    相比之下,斯坦利的父親直到臨死前還在掙紮着掌握這門外語,而他的母親,即便到現在,到了她在東歐的根基被連根拔起已經過去近半個世紀的1943年,讀的仍然是《猶太前進日報》而不是美國的報紙,她表達自己的見解時操的是一種古怪、混搭的語言,被兒子們戲稱為“英第緒語”,從她嘴裡吐出的每個句子幾乎都像令人費解的土話,混雜着意第緒語和英語。

    關于露絲和斯坦利的先人這是一個本質的區别,但比起各自的父母有多适應或不适應美國的生活,更重要的差别是運氣。

    露絲的父母和祖父母,有幸躲開了從倒黴的弗格森一家身上殘忍碾過的命運之輪。

    他們的家族史中從來沒有因倉庫遭遇持槍搶劫而導緻的兇殺,也從來沒有窮到食不果腹、萬念俱灰的地步,更沒有被淹死在浴缸裡的新生兒。

    底特律的爺爺是個裁縫,紐約的外公是理發師,裁衣服和剪頭發雖然不是那種讓人走上财富與世俗成功之路的行當,但卻提供了足夠穩定的收入,能讓桌子上有熱飯吃,讓孩子們有衣服穿。

     露絲的父親叫本傑明,有時候會被簡稱為本或者本吉。

    1911年,在高中畢業後的第二天他便離開底特律,一頭奔向了紐約,那邊有個遠房親戚替他在市中心的一家成衣店謀了個店員的職位。

    年輕的阿德勒幹了沒到兩周便走人了,心中笃信命運讓他到人世走上短短一遭,可不是叫他來賣男式内衣和襪子的。

    三十二年之後,在幹過家用清潔産品上門推銷員,唱片經銷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當過兵,賣過汽車,與人在布魯克林共同經營一家二手車店之後,他如今在曼哈頓一家地産公司任職,是三位小股東合夥人之一,賺到的薪水足夠讓他有能力在1941年,也就是美國正式參戰六個月之後,将一家人從布魯克林的皇冠高地,搬進了西58街的一幢新樓裡。

     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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