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暴力及非法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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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印象是正确的: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不如懷亞特看守所危險,但囚犯之間的關系卻更加緊張。

    當然,懷亞特看守所關押的都是頑固不化的危險分子,而莫斯漢農山谷隻接納服刑後期且刑期結束後注定要被驅逐出美國的外國囚犯。

    因此,從理論上講,這裡的囚犯比懷亞特看守所的犯人更安分些。

    但是,由于這裡的安保措施相對松懈,墨西哥人和多米尼加人的幫派成為改造中心犯人的秩序建立者。

    他們有點兒像黑手黨組織,是地下經濟的真正頭目。

     簡單來說,在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一切都得靠買或者租,無論是商品、服務,還是人。

    例如,販賣毒品、健身房的“席位”(每周花5美元可以保證每天使用1小時)、理發師(剪發一次2美元)、日用雜貨(有個墨西哥人囤積了大量的商品,有些甚至是從廚房裡偷的,售價比正常價格高20%)、文身師、電子技術人員(負責修理有故障的收音機)、清潔工(他們可以轉包打掃監區的任務),甚至還有男妓(有幾個囚犯為了生存出賣自己的身體)。

    這裡甚至還有經營色情期刊的生意,令人咋舌。

    這些刊物十分稀有,往往要花幾百美元才能買到。

    雖然賭博被明令禁止,但下注(一般針對籃球或美式橄榄球比賽的結果)和打撲克牌對囚犯來說一直是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

    許多囚犯因為躲債而甯願住單人牢房。

    電話通話時間也可以向需要錢的囚犯購買,使用的貨币是“麥克”(一袋價值1美元的鲭魚)。

     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的管理人員對這些伎倆采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态度。

    其實,他們并非是在旁觀,确切地說,他們是在剝削囚犯。

    從準備飯菜、打掃廚房,到維護建築設施(刷牆、清理管道、回收垃圾等)、清理綠化區和項目管理(課程、書店等),所有囚犯每天被迫從事1~5小時的工作。

    而進改造中心的前3個月,新人都會被打發去廚房幹活,别無他選。

     根據崗位和任務要求,工作報酬為12~40美分/小時。

    第一個月,我被分配到廚房洗碗(每天工作5個小時,每周工作3天)。

    一個月下來,我才拿到了11.26美元(約合9.8歐元),而且根本無法逃避。

    這簡直就是現代的奴隸制。

    事實上,很多私營企業主在這種改造中心裡生産标有“美國制造”的産品,其成本之低簡直難以想象。

    由于不是美國公民,在美國政府看來,我們基本上就和“非法移民”差不多。

    此外,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的很多囚犯都是因為二次入境(在被美國禁止的情況下)被逮捕的。

    這些偷渡客被驅逐出境後想再碰一碰運氣,但是被發現并被逮捕了。

    他們沒有權利在美國找工作,如今被迫在美國的高牆内工作,工資低得可憐,而這卻成了全世界最合法的事情。

    管理監獄的依據是赫赫有名的《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該修正案廢除了奴隸制,除非是“作為對于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懲罰”。

    也就是說,我們都是合法的奴隸!不願意服從這條規定的人可就倒黴了。

    他們會被直接送到單人牢房裡,然後再被監獄運營公司送去其管轄的其他改造中心。

    對于負隅頑抗的犯人,還有另外一個特殊的辦法,叫作“柴油療法”:改造中心管理層三天兩頭就給他們換一次監獄,讓他們坐着囚車在美國各地來回颠簸。

    一番折騰下來,他們就乖乖聽話了!最近,在得克薩斯州,GEO運營的一座監獄裡的囚犯組織用暴動來反抗這種管理制度。

    騷亂引發了火災,燒毀了一部分建築,之後那座改造中心就被關閉了。

     而在莫斯漢農山谷改造中心,囚犯表達不滿的終極手段是“點人頭罷工”。

    監獄裡每天要清點5次人數,在清點的時候,我們必須安靜地站在床邊,兩個獄警依次走過每個人身邊并統計人數,把結果寫在一張紙上。

    如果他們統計出來的數字是對的,他們就會自豪地揮舞着紙張,用燦爛的笑容表達滿意。

    否則,就得從頭開始再數一遍。

    “點人頭罷工”的意思是在清點人數時,我們會在監區裡不停地走來走去,妨礙獄警清點人數。

    當然,每個人都有參加這個“活動”的義務,否則就可能被認為是告密者。

     為了在這個“平行世界”裡生存下去,我繼續寫作本書。

    我向馬修·阿倫寄出了新的章節,他也正在推進自己的那部分工作。

    我經常收到很多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