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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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遵守我的保釋條例,我得和她們分開,回湯姆家睡。

    全家其他人都住在琳達家。

    幸運的是,幾天後我們就可以一起去佛羅裡達州。

    我獲得法官許可,可以在那裡待3周,那時才是我們真正幸福時光的開始。

    我們住在海邊的一個酒店式公寓裡。

    夢想成為遊泳冠軍的蕾娅每天早上在邁阿密的遊泳教練員的指導下遊5公裡,加布裡埃拉和拉斐拉在叽叽喳喳地玩沙子,皮埃爾催我們一起體驗當地的旅遊特色——海陸兩栖氣墊船,這種小船先在沙子上行駛一段,然後全速駛向大海。

    沙灘、陽光、海浪,我們像以前一樣享受着假期。

    但對我來說,這次是與衆不同的。

     3周後,克拉拉和孩子要回法國,我開始争取去法國和他們團聚的權利。

    好消息終于來了:彭波尼在拒絕認罪1年後,也就是7月18日簽署了認罪協議,這也剛好是我從懷亞特看守所出來後一個多月。

    這很明顯地證明,我的羁押和他目前案中的處境完全沒有關系,這完全取決于通用電氣和阿爾斯通的談判。

    他的律師處理得遊刃有餘(比斯坦要好),因為和我不同,他隻需要對一個被控罪名認罪即可。

    他可真幸運。

    既然無須等待他的案子的進展,我現在希望美國司法部能夠通融些,讓我回法國。

    正當我開始放松心情享受家庭時光的時候,我的希望落空了。

    我從斯坦處獲悉,檢察官目前反對以霍斯金斯的方式處置我,他們打算像對付彭波尼一樣對付我,我的命運将取決于未來霍斯金斯是否認罪,或者是否接受庭審。

    美國司法部用這個小把戲可以再抓10多個人,如此循環往複,永無結局。

    這種懸而未“判”的日子,我或許還要過幾個月,甚至幾年,而且我和朋友的所有财産一直被凍結。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生活?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上,我又何談重新找回生活的節奏?怎樣才能說服未來的雇主?9年的時間裡,我随時可能回去蹲監獄,誰還敢雇用我?沒人敢。

    然而我必須找到一個可以重新開始工作的方法。

    我才46歲。

     何況,霍斯金斯有可能會讓美國司法部感到惱火。

    他在阿爾斯通隻工作了3年,2004年8月31日,也就是塔拉罕項目合同簽訂後,他就離職了。

    在他任國際關系部亞洲分部高級副總裁時,他從未入境美國。

    在這種情況下,他的律師提出了一連串的法律問題:一個美國的法院如何能有權限判決一位英國公民在印度尼西亞的貪腐案件?更何況他已從該企業離職多年,在法國隻工作了3年,且從未來過美國。

    起訴他的這些事實是有據可查的,還是憑空捏造的?這還不包括其他技術層面的問題。

    本來,我并不反對他的套路,甚至完全贊成。

    如果我沒有被關押在懷亞特看守所而可以自由辯護,那我也會這麼做。

    問題是,他的事情讓我再次陷入僵局。

    像往常一樣,我咒罵我的律師,我惱羞成怒、破口大罵,斯坦也像往常一樣對我的咒罵不予回擊,然後說些令我不快的話。

    “如果您不采納我們的建議,并要求現在就審判,諾維克檢察官可能會判您10年!”老調重彈的威脅!這種束手束腳的狀态讓我無比憤怒,然而柏珂龍卻逍遙法外。

    我非常想知道,他為自己和美國政府談成的是什麼協議。

    斯坦想方設法勸我說,就算有這樣一個協議也與我無關。

    面對衆多的居心叵測,我親自寫了封郵件。

    8月18日,律師将它發送給了檢察官,我要搞清事實真相。

     美國司法部始終沒有回複,但我的請求是完全合法的。

    美國人把它叫作“證據開示”:一個允許犯罪嫌疑人搜集為自己辯護的所有證據的程序。

    我向斯坦表示,我對美國司法部的反應感到驚訝,更準确地說,是對它的不作為感到吃驚。

     “有可能這個協議是存在的,”他對我說,“但您永遠也不會拿到它。

    美國司法部并非必須向您提供這份文件,而且如果這是個保密協議,那它也無權将其交給您,甚至無權承認它的存在。

    ” “好吧,但至少如果它不存在,美國司法部就可以向我否認。

    他們可以做到吧?” “他們沒有回複您,是因為他們不能白紙黑字地撒謊,所以您可以由此得出任何您想得出的結論。

    ” 我的争辯是徒勞無益的……已經8月底了,克拉拉和孩子們要回法國了。

    我不想與他們分離,我不知道何時才能再見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