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從懷亞特看美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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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願見到這些犯人,再也不想聽到他們的聲音,但是,我必須學會如何在他們中間生存下去。
我沒有聽從克裡斯(那個并不瘋狂的歹徒)提出的建議,而是決定去找兩三個犯人,解釋一下我被捕監禁的原因。
必須承認,我确實與這裡的環境格格不入。
從外表上看,我實在不像毒販,更不像搶劫犯。
然而如果我繼續保持沉默,最後他們就會把我當作“戀童癖”,那太恐怖了……但不管怎麼說,我還是不信任這些“告密者”,所以我沒有将我被捕的原因和盤托出,隻是講述了事件的梗概。
聽了我的經曆後,獄友們一緻認為,隻要我不認罪,檢察官就一定不會把我放出去;我必須和美國司法部進行交易,即使交易隻能在黑暗中摸索進行。
我不知道也無法弄清法官對我的指控是全部保留還是撤回一部分,即使交易條件極為不平等和不公平。
但若不這樣做,我就得放棄重獲自由的夢想,做好在這裡再耗上幾個月甚至很多年的思想準備。
這是因為,在懷亞特看守所,司法流程并不像我們在電影裡看到的那樣。
在美國電視劇和電影中,美國人為了鼓吹自己的司法體系,往往會拍攝這樣的場景:萬人矚目的庭審現場,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作為正義的化身為被告人辯護。
我們早已被這種劇情洗腦,誤以為即使是最為弱勢的群體的案件,也會有人傾聽,更會有人為之辯護。
然而事實恰恰相反,因為與這個群體有關的犯罪案件,基本都不會走到庭審這一步。
在90%的案件中,被告人會選擇放棄申辯,原因非常簡單:高昂的辯護費必須由被告人全額承擔。
隻有那群最有錢的人——必須是真的非常有錢的人——才能負擔得起律師事務所的費用。
事實上,身處美國的司法體系中,被告人會發現,自己面對的檢察官隻會朝有罪方向進行調查;而法國的預審法官則與之不同,他們會同時尋找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
查閱卷宗、對案件進行複核鑒定、尋找有利于被告的證詞,進行這些步驟的費用在美國都必須由被告人支付。
而在财務案件中,要查閱的卷宗往往多達幾萬份甚至十幾萬份,因此很少有被告人有能力(在持續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裡)向專業辯護律師支付(高達幾十萬美元的)辯護費,也很少有人會去求助私家偵探開展複核鑒定。
與被告人的情況恰恰相反,檢察官擁有各種調查手段和人數龐大的資深律師隊伍。
原因在于,與法國相比,另一個公認的差别是,美國司法機關非常有錢。
因此,在調查手段上,被告和原告從根本上就不對等。
另外,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入獄,那麼他與律師之間的溝通渠道将會非常有限。
實際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聽到他的聲音。
一旦他被關進懷亞特這樣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情況更是糟糕。
不可否認,在聯邦一級的犯罪案件中,檢察官隻有在取得大陪審團(一個由市民組成的團體,人數為16~23人,通過抽簽确定人選)的批準後才能提起訴訟。
從理論上講,這個機構相當于一道防止不正當訴訟的門。
然而,現實
我沒有聽從克裡斯(那個并不瘋狂的歹徒)提出的建議,而是決定去找兩三個犯人,解釋一下我被捕監禁的原因。
必須承認,我确實與這裡的環境格格不入。
從外表上看,我實在不像毒販,更不像搶劫犯。
然而如果我繼續保持沉默,最後他們就會把我當作“戀童癖”,那太恐怖了……但不管怎麼說,我還是不信任這些“告密者”,所以我沒有将我被捕的原因和盤托出,隻是講述了事件的梗概。
聽了我的經曆後,獄友們一緻認為,隻要我不認罪,檢察官就一定不會把我放出去;我必須和美國司法部進行交易,即使交易隻能在黑暗中摸索進行。
我不知道也無法弄清法官對我的指控是全部保留還是撤回一部分,即使交易條件極為不平等和不公平。
但若不這樣做,我就得放棄重獲自由的夢想,做好在這裡再耗上幾個月甚至很多年的思想準備。
這是因為,在懷亞特看守所,司法流程并不像我們在電影裡看到的那樣。
在美國電視劇和電影中,美國人為了鼓吹自己的司法體系,往往會拍攝這樣的場景:萬人矚目的庭審現場,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作為正義的化身為被告人辯護。
我們早已被這種劇情洗腦,誤以為即使是最為弱勢的群體的案件,也會有人傾聽,更會有人為之辯護。
然而事實恰恰相反,因為與這個群體有關的犯罪案件,基本都不會走到庭審這一步。
在90%的案件中,被告人會選擇放棄申辯,原因非常簡單:高昂的辯護費必須由被告人全額承擔。
隻有那群最有錢的人——必須是真的非常有錢的人——才能負擔得起律師事務所的費用。
事實上,身處美國的司法體系中,被告人會發現,自己面對的檢察官隻會朝有罪方向進行調查;而法國的預審法官則與之不同,他們會同時尋找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
查閱卷宗、對案件進行複核鑒定、尋找有利于被告的證詞,進行這些步驟的費用在美國都必須由被告人支付。
而在财務案件中,要查閱的卷宗往往多達幾萬份甚至十幾萬份,因此很少有被告人有能力(在持續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裡)向專業辯護律師支付(高達幾十萬美元的)辯護費,也很少有人會去求助私家偵探開展複核鑒定。
與被告人的情況恰恰相反,檢察官擁有各種調查手段和人數龐大的資深律師隊伍。
原因在于,與法國相比,另一個公認的差别是,美國司法機關非常有錢。
因此,在調查手段上,被告和原告從根本上就不對等。
另外,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入獄,那麼他與律師之間的溝通渠道将會非常有限。
實際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聽到他的聲音。
一旦他被關進懷亞特這樣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情況更是糟糕。
不可否認,在聯邦一級的犯罪案件中,檢察官隻有在取得大陪審團(一個由市民組成的團體,人數為16~23人,通過抽簽确定人選)的批準後才能提起訴訟。
從理論上講,這個機構相當于一道防止不正當訴訟的門。
然而,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