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單身時代的婚與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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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不想有自己的妻子。

    ”托馬斯回憶起她早年參加的婦女運動說:“雖然我們沒有将矛頭直接指向婚姻,但是從某種程度上說,婚姻制度代表男性霸權,代表一種傾向,有些男人的态度就好像妻子是他們的财産一樣,他們可以随意控制。

    ”現在同性婚姻已經合法化,看到那些同性戀的青年男女談婚論嫁,她甚是不解,她說:“他們真的确定要成為終生的伴侶嗎?這在35歲的時候是美好的,但25歲就定下終生,這也太像阿米什人[2]了吧。

    ”[29] 曾經有多少女性同胞為了摒棄婚姻制度而不懈努力,而如今同性伴侶卻在為了沖進這個制度而鬥争,他們近來所取得的勝利,看起來與我們努力反對将婚姻視為成年生活的唯一合規模式是背道而馳的,奧克斯菲爾德和托馬斯的故事似乎證實了思想保守的專欄作家梅根·麥卡多(MeganMcCardle)的預見,麥卡多曾這樣寫道,同性婚姻合法化将意味着“保守的資産階級性道德觀的勝利,一旦同性戀者可以結婚,社會便将要求他們結婚”。

     然而,同性婚姻也有其進步的一面——事實上它有許多進步之處——當然,最重要的是,它對整個婚姻制度的權力結構進行了重新構架,使得社會性别機制失去作用,讓這個制度再也無法以此為由行使壓迫女性的權力。

     無政府主義者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在捍衛同性戀關系的鬥争中,走在了時代的最前沿。

    她在1911年就異性婚姻做出了完全正确的預言。

    她說:“有一天,男人和女人都會站起來,他們将身處巅峰,形成強大的聯盟,他們将自由地接受與給予,沉浸在愛情的金光裡……不是婚姻,而是愛情,将誕生真正的伴侶關系和二人合一的美好感覺”。

    [30] 同性婚姻的基礎是與生俱來的愛情和夥伴關系,而不是由性别賦予的社會經濟權。

    建立在這種理想的基礎之上的同性婚姻,必将啟迪我們對異性婚姻進行重新思考。

     在每一種結合關系中,無疑還會存在一方壓制另一方的情況,有的配偶殘酷冷漠,有的悲觀消極,還有的郁郁寡歡。

    伴侶之間會互相膩煩,互相控制,甚至鬧翻分手。

    但是,誰是雙方中被征服和被控制的那一方,将不完全由身體特征決定。

    雖然沒有婚姻是完美的,但是對于走進婚姻的女性來說,不管她的配偶是同性還是異性,都将擁有更大的公平和自由。

     對婚姻不平等現象的突然改觀産生了非常深刻的社會效應,2013年《紐約》雜志發表了一篇報道,說一些異性伴侶很想找一段文字在婚禮上宣讀,以示他們之間是平等的結合,最後他們選了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一份判決書裡的一段話。

    這份判決書是對“古德裡奇訴公共衛生部案”(Goodrichv.DepartmentofPublicHealth)做出的裁定,該案是美國首例判定同性婚姻合法的案件。

    [31] 判決書中說,“民事婚姻一旦生效即刻就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共同約定,這是以非常公開的形式對當事人實現理想表示慶賀,這些理想包括雙方彼此擁有、互相陪伴、夫妻親密、互相忠誠和共建家庭。

    民事婚姻可以滿足我們對安全感、庇護、結合的渴望,這些渴望表達了我們人類的共性。

    所以婚姻是一項備受尊敬的習俗,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人生的重大抉擇之一,必須由本人的意志來決定”。

     這個法律觀念充分表達了婚姻的性質和目的,它沒有言及雙方權力的大小,沒有言及雙方地位的尊卑,但是它指出雙方是彼此擁有、互相陪伴的,更指出當事人擁有美好的選擇權利——不僅可以選擇與誰結婚,更可以選擇是否結婚。

    這個煥然一新的婚姻世界強調的是自我,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就是他 艾達·李認識她男朋友那年19歲,生活在廣州。

    如今已41歲的她回憶起她男朋友說,他是個“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朋友和家人都喜歡他,也都說他很好;他們倆顯然也是相愛的。

    交往了一年以後,他便向她求婚了。

    “太早了,”艾達回憶說,“我說我還沒有心理準備,就拒絕了。

    ” 男朋友傷透了心,她試着向他解釋,也許過幾年就有結婚的心理準備了。

    但是他非常傷心,再也不和她說話,也拒絕接她的電話,三個月後艾達從别人那裡得知他結婚了。

    “當時我非常難過,”她說,“他真的非常不錯,為什麼就不能再等等呢?” 艾達和男朋友分手之後也有其他男人追求過她,但是她不想再一次經曆心碎。

    “那種感覺太痛苦了,”她說,“睡不着也吃不下。

    ”三年之後她在街上遇到前男友,他說他的婚姻并不幸福。

    艾達問他為什麼不等她,他說是因為他所在的國家單位可以給已婚的人分房。

    所以,将近二十年之後,艾達告訴我說:“他結婚是為了一套房子。

    這就是他要結婚的原因,太可怕了。

    所以他才會覺得不幸福,因為他知道(他妻子)不夠好。

    他們結婚就是為了一套房子,太愚蠢了。

    ”艾達後來再也沒有見過他,但是從那以後她不再那樣傷心了,她說:“他和我說明原因之後,我就再也提不上興趣了。

    ” 随着年齡的增長,艾達面臨着巨大的結婚壓力。

    她說,90年代在她那個省份,女孩子二十好幾還單身是不正常的。

    她母親在她25歲的時候就開始操心她的婚事,媽媽和姨媽不停地給她介紹男朋友。

    “他們以為我可能不正常,可能不喜歡男人,好像女孩子年齡大了還不結婚就有什麼問題似的。

    ”但是艾達态度非常堅決,不是真心相愛絕不結婚。

    “我不想隻是為了結婚,就去嫁給一個我并不愛的男人。

    ”她說,“他好不好看無所謂,隻要我愛他,他對我好就行了。

    那才是我想要的,但是我的父母和姨媽,他們隻想讓我結婚。

    ” 2001年艾達來到紐約當一名縫紉女工,有一個同事一直想把她侄子介紹給她,但是艾達沒有興趣。

    同事再三提起這件事,最後她答應打電話給她侄子。

    她說,因為“有時候需要有人和你說說話”。

     “人不錯,從說話來看。

    ”她回憶說。

    她告訴他如果要見面,他就要從皇後區坐地鐵來布魯克林,他們還約定穿什麼樣的上裝以便好認。

    當艾達看到他穿着長長的外套從地鐵站出來,她就想,“就是他了,我想找的或許就是這個人。

    我就覺得不錯,也許可以考慮嫁給他。

    ” 這個男的很早就結過婚,有兩個孩子,妻子跟别的男人走了,兩個孩子由他獨自撫養,當時一個11歲,一個8歲。

    艾達說她心裡立刻就明白,“那是個好人,照顧兩個孩子真的不容易。

    ”于是兩個人開始約會,後來艾達就懷孕了。

    雖然男方母親反對,說他們八字不合,但他們還是不顧阻撓結婚了。

    現在他們已經結婚十年,有一個兒子。

     最近,艾達62歲的母親和68歲的父親也從中國搬來和他們一起住在皇後區。

    她母親出生于農民家庭,隻上過十年學,19歲就結婚,是父母包辦的婚姻,育有兩個孩子。

    母親很快就适應了紐約的生活,然而她父親卻不喜歡,沒待多久就想着要回家。

    艾達說:“我媽對我爸說,要回你自己回。

    ”他父親就真的回去了。

     艾達說她媽現在更開心,人也顯得年輕了。

    在紐約的頭幾個月,因為語言不通經常在地鐵裡迷路,而現在,她坐公交車、乘地鐵都沒有問題,布魯克林和唐人街也走得很熟了。

    她還做起了家庭醫護助手的工作。

     “她現在非常開心,因為自己掙錢了。

    ”艾達懷疑因為她母親自己從來沒有收入,所以經常受她父親欺負。

    “有時我母親做早餐給他吃,他就說,‘不要,我不想吃這個!’這很不好,所以我有時就說我爸,‘媽都做了,你就吃吧,别挑了。

    ’這也是他回中國去的原因,我總是對我媽說,你要改變,爸你也要改變,時代變了。

    ” 艾達說她總體上還是為母親感到高興的。

    “她的生活比以前好了,如果時光能倒流,她會走不一樣的路,去上學,不會很早就結婚。

    ” 今天,艾達對她丈夫的女兒,22歲的詹妮弗(Jennifer)說:“如果你想有權,就不要隻想着結婚。

    你想生活得更好嗎?那就不要隻想着做一個妻子”。

    艾達認為她現在之所以能夠幸福,是因為那十年的單身生活。

    “單身時光使我學會了照顧自己,讓我明白我想要的是什麼,”她說,“我們必須明白,除了自己,沒有人能給你最好的東西,這是我和詹妮弗常說的話。

    我叫她不要太早結婚,找的男朋友人一定要好,他要能正确引導你,而不能讓你誤入歧途。

    ” 艾達說詹妮弗常常這樣回答她:“放心吧,我沒那麼笨。

    ” 艾達的故事,她母親的故事,她丈夫女兒的未來,還有用來說明婚姻、單身,以及女性在兩者間進行選擇和轉換的所有數據,都表明了,沒有一種人生狀态是固定不變的。

    從一個狀态到另一個狀态的轉變是複雜而令人惶恐的,甚至是意想不到的。

    一個思想頑固的單身女性,因為一個從地鐵站出來的英俊男子改變了主意;而一輩子依賴男人生活的女人,也可以在62歲,甚至更早的時候,說改變就改變了。

     結婚還是離婚 莫莉(Molly)是紐約市的一名公設辯護律師,20多歲結婚,丈夫為人善良,她非常愛他。

    莫莉在猶他州長大,猶他州有大量的摩門教徒聚居,所以那裡的結婚年齡為全國最低。

    雖然莫莉本人不是摩門教徒,但是她多少受到點家鄉風俗的影響。

    當莫莉遇到一個沉穩持重、她又深愛的男人時,便毫不猶豫地結婚了。

    但是婚後沒多久,她就有一種窒息的感覺。

    雖然她和丈夫有同樣的工作激情、公益熱情,但她還是有一種被婚姻禁锢而無法動彈的感覺。

    她回憶起有天晚上她試圖向丈夫說明自己的感受,“你就像剪了我的翅膀!”她對着他哀哭。

    後來他們就離婚了。

     莫莉的丈夫喜歡婚姻生活,事實上,他又結婚了,而且有了孩子。

    他和莫莉對他們的狗有共同的監護權,直到前不久他們還合用一個辦公室。

    但37歲的莫莉還是不喜歡婚姻,她現在仍舊單身。

     雖然婚姻模式的改善使它對女性産生了更大的吸引力,但是并沒有讓所有女性都向往婚姻。

    婚姻的制約,讓有的人在結婚之前望而卻步,讓有的人在結婚之後仍然猶豫不決。

     42歲的海蒂·西克(HeidiSieck)在内布拉斯加州的農村長大,那裡大多數的人都很早結婚。

    她曾經有個男朋友,男朋友的父母也希望他們早點結婚。

    “但我就是不想結婚,”她說,“那個時候我就想離開内布拉斯加州。

    ”她上完大學就去了華盛頓,并在華盛頓認識了一名學法律的學生,那個男孩,用她的話來說,“就像從童話裡走出來的,又高又帥,讀的是哈佛,上過《法律評議》(LawReview),打籃球,有很好的家庭出身,交友很廣,而且風趣幽默”。

    她感到婚姻是經濟和社會地位的保障,于是她催着訂婚。

    然而,就在她開始籌備婚禮的時候,中學時得過的進食障礙又犯了,她開始酗酒,甚至連做愛也停了。

    美麗的婚禮結束後,她說她“精神完全崩潰了”。

     海蒂這時開始明白,她做出結婚的選擇是“出于擔心,出于經濟上的不安全,同時也是因為這樣的機會不多——我擔心不會再有男人愛我了”。

    然而,盡管嫁了一個堪稱“完美”的伴侶,她依然不喜歡結婚的感覺,他們的婚姻最終還是破裂了。

    經曆了五年的婚姻和兩年的婚姻咨詢與治療後,她提出了離婚,不到六個月,雙方達成協議,和平分手。

     海蒂說在過去的十二年裡,她選擇了自食其力的單身生活。

    “這是我專門的選擇,”她說。

    離婚後她戒了酒,積極接受治療,并從哈佛大學獲得了碩士學位。

    哈佛大學,那是她曾經為丈夫在那裡上過學而自豪的學府。

    “我原以為我隻能嫁進哈佛,沒想到我自己也能讀哈佛。

    ”她說。

     海蒂的丈夫喜歡結婚的感覺,現在他又結婚了,而且有了孩子。

    海蒂和前夫依然保持朋友關系,她和她哈佛的同學成立了一家公司,她前夫就是公司的律師。

     從許多方面來看,離婚常态化對于女性來說是美好的解放,它可以使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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