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靠自己的單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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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女人結了婚也養了孩子,但是在她垂垂老矣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還是孤零零一個人,因為伴侶的離去而變成了廢人。
“無論如何,我們所有人都是孤獨的,”弗朗西絲同意這一點,但是她又跟我說,我是結了婚的,而她沒有,所以我們兩個人的孤獨是不同的。
她有許多朋友,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但是本質上來說,她還是孤獨的。
野蠻的制度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解決孤獨問題的方法一定不是重新提倡人人都去追求婚姻。
在這個婚慶業極其發達,而女性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放棄婚姻的社會裡,人們很容易明白婚姻雖然可以緩解孤獨,但卻不是解決切身問題的可靠辦法。
的确,當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陷入愛河、有人陪伴和支持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慶祝,會激動,會充滿感激,但因此就認為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婚姻,掉進迪士尼和莎士比亞設下的陷阱,相信婚禮是故事的完美結局,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必須記得,之所以今天有這麼多的女性選擇不結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千百年來,婚姻基本上都是強制性的,很多已婚女性過得十分悲慘。
20世紀初,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寫過婚姻如何強迫女性交出“她的名字,隐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的生活,‘直到死亡将我們分開’”。
戈德曼指出,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從一開始就決定了女性的不幸。
“幾乎從嬰兒時期開始,”她寫道,“大多數女孩都會被告知婚姻就是她一生的最終目标……就像無聲的動物被養肥是為了被屠宰一樣,她生下來就是為結婚而準備的。
” 英國護士的先驅、統計學家弗洛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Nightingale)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為什麼社會沒有給她們可以施展這些長處的空間?”南丁格爾多次拒絕求婚,發誓要不惜任何代價躲避結婚,她認為婚姻“教會我們什麼叫‘沒有永遠’……這個無情的詞語,讓我們真實面對生命的終結和死亡的冷酷。
”[20] 19世紀作家喬治·桑(GeorgeSand)(本名阿芒迪娜·露西爾·杜賓)寫過這樣的話,“生命中隻有一種幸福,那就是愛和被愛”,她與作曲家弗雷德裡克·肖邦(FredericChopin)的婚姻也成為了美談,但是她卻把婚姻稱作是“野蠻的制度”,并在20多歲的時候帶着兩個孩子退出了婚姻。
蘇珊·安東尼還在上寄宿學校的時候,得知幼時的一位朋友剛嫁了一個有六個孩子的中年鳏夫,便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換了任何女人都甯可做個老姑娘到死”[21]。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識到了婚姻制度對女性的不利。
一位持上帝一神論立場(Unitarian)的牧師、“女性的天地和職責”系列演講的講者喬治·博納普寫道,“婚姻是女性一生中的一個重大危機……如果她知道未來将是怎樣的生活,她或許會害怕退縮”[22]。
他接着又更加悲觀地說:“婚禮的歡聲笑語中隐隐透着悲傷,當那個光彩照人的美麗人兒走來,在所有的目光向她聚集、所有的心為她跳動的時候,我幾乎能想象到,她白色的婚紗變成了素服,臉上的紅暈化作了淚水”[23]。
19世紀的一些不願意或未能結婚的女性,和過去幾百年來的其他女性一樣,轉向教會尋求安慰。
1810年到1860年間,主張禁欲獨身的震顫派(Shaker)團體成員數量逐漸增多,參與者大部分為女性。
早在19世紀初就允許女性從事神職工作和組織廢奴運動的貴格會(Quaker),更吸引了大批的單身女性加入。
[24]到19世紀中期,在費城,有40%的貴格會女性從未結婚。
[25] 1904年,《獨立報》(Independent)刊出一篇署名“單身女學士”寫的《我為什麼不結婚》,稱是為了試圖“說明為何如今會有如此多有知識、有文化的女性宣稱不願意走進婚姻”。
文章的作者,據編輯說是一位“漂亮能幹”的年輕大學教師,她在文中說,她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為“在我們快要結婚的時候,婚姻擺在我和那個男人面前的巨大鴻溝,讓我驚駭了。
那個時刻,不管是我們所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對于未來的理想,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在她看來,婚姻于男性而言意味着“獲得了家庭生活,對他的工作事業是一種幫助,而非障礙”,但對她來說,“如果我結婚有了家庭,擺在我面前的選擇就是放棄所有寶貴的夢想”。
“單身女學士”舉了一個例子,說一位教授辭去教職、結婚并生了三個孩子,她由此诘問,為什麼要把一個有學問的女性“關在育嬰室裡,讓她的精神活動被無窮無盡的家務負擔和身體勞累束縛,而她那位傑出又有魅力的丈夫卻在文學圈和社交圈中廣受追捧”?文章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張狂的、對男人幾近冒犯的自信,認為未婚女性的生活不僅是正常的,更是優越的。
現代讀者經常會耳聞一些批評者的回應,說什麼這是一種自私啦,說什麼要求太高終要付出代價啦之類。
在1907年發表于《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關于為什麼美國會遭遇婚姻危機的文章中,記者安娜·羅傑斯(AnnaRogers)提前一百年就預見,将女性的挑剔歸于病态會使羅莉·戈特利布和特蕾西·麥克米倫的作品大受歡迎。
羅傑斯嘲笑一些女性認定男人“必須有神一樣的體格……必須有财富,有智慧,有文化,有地位,還要脾氣好,跪伏在她的身邊,無限地愛慕着她”。
羅傑斯在新女性不願意結婚的現象中看到了“當今個人主義的泛濫,對‘自我’這尊金牛犢的崇拜”。
[26] 盡管今天的婚姻和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相比,在形式和感覺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善,但要說婚姻是治愈不快樂的良藥,是毫無根據的。
心理學家泰·田代(TyTashiro)在其201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隻有十分之三的已婚者擁有幸福健康的婚姻,而不幸福的伴侶關系會使患病的幾率提高35%。
[27]另一位研究人員約翰·戈德曼(JohnGottman)發現,婚姻不幸福會使壽命縮短四年。
[28]對于婚姻制度的其他懷疑也滲透到了大衆文化和公共媒體中:耶洗别網(Jezebel)有一個關于婚禮和婚姻的版塊,叫“可怕的你我”(ITheeDread)。
評論家艾力芙·巴圖曼(ElifBatuman)在2014年也指出,暢銷書和同名的賣座電影《消失的愛人》(GoneGirl)之所以引起大衆興趣,是因為大家普遍認同婚姻是一場綁架,“妻子就是那些消失了的人”。
《消失的愛人》傳達出一個令人沮喪的寓意,巴圖曼這樣寫道,“那就是在女人一旦到了結婚和生育的年齡,這個真相便會顯現:她們精心打造和修護的自我身份從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為丈夫和子女犧牲這所有的一切”。
簡而言之,雖然單身生活有着各式各樣的弊端,但是婚姻的缺點也同樣不一而足。
獲得牢固的婚姻,找到一個于自己有益的伴侶,談何容易。
我們中的許多人依然遭遇着落入不幸婚姻的可怕命運,可是我們幾乎看不到什麼文章充滿焦慮地讨論那些不幸的妻子,盡管這一人群基數衆多。
有人做過研究,比較已婚女人性生活獲得幸福或事業獲得滿足的概率,和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概率哪個更大,卻幾乎沒有人來過問我們。
我們仍舊樂于将婚姻看成是女性故事的(幸福)結局,樂于看到她們追求幸福的決心。
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性結婚後的命運如何,也不會認為她們婚姻中可能會遭遇的危機(有時隻是擔心、不滿或孤獨)是婚姻特有的問題,卻總是輕易地認為如果單身女性出現這樣的情況,就一定是因為她們沒有結婚。
這是非常糟糕的。
如凱倫·德賓(KarenDurbin)于1976年在《鄉村之聲》上發表的文章“做一個獨身女人”裡所說,“比失去男人更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
得與失的權衡 1950年,在65歲以上的美國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獨自生活。
而今天,壽命的延長和離婚率的上升,使得這個比例提高至三分之一。
[29]此項統計數據既讓人擔心,又給人帶來了希望。
這是因為,人們不一定要在傳統的家庭單位裡完成生老病死,社會壓力的增加促使我們以更加協作的态度來對待醫療保健、家庭事務的合作,以及安樂死。
女性之間組成關系一直以來都是一種雖不完美但卻真實存在的選擇。
正如弗朗西絲·帕沃爾·科布(FrancesPowerCobbe)在1869年所寫,“老處女也不會像單身漢那樣為孤單的歲月發愁。
孤單的歲月是艱難的,但她會找一個願意和她分享孤獨時光的同性”[30]。
而弗朗西絲·基斯林作為安樂死的支持者,說她和與她有着同樣想法的朋友已經立下約定,要幫助彼此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
“如果我哪天變成了我母親當年的狀态,那麼我和我這些朋友的約定就會起到作用”她說。
而且事實上,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依賴伴侶和子女,就一定好過依靠朋友或鄰居。
越來越多的單身人士被迫互相依賴,讓人想起一個不被注意的女性主義研究課題:看護工作和家庭事務的社會化。
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對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關系的社會認同,而這一向是同性戀權利,特别是同性戀婚姻運動的主要奮鬥目标。
賦予朋友和非傳統伴侶拟親屬的角色,允許他們進入病房,給予他們醫療辯護權和生命終結權,在為越來越多至死沒有婚姻的群體提供更多的臨終關懷上,以上舉措是至關重要。
但是單身的擁護者貝拉·迪波洛認為,這也是同性婚姻運動一直沒有取得完全勝利的部分原因所在,同性戀婚姻運動強調的是要取得社會認可的婚姻。
即便同性戀男女獲得了真實有效的婚姻平權,迪波洛寫道,“那些單身的人們,不管他們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是别的,也将依然是二等公民”。
一些女性還在别的方面尋求對女性伴侶關系的正式認可。
艾米娜和我談到“單身人士獲得贊美是多麼不容易”,說她從18歲開始就自己養活自己,“我所擁有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買的,但是這個社會沒有人為我唱贊歌,在我家人的眼中,我是個失敗者,因為到現在我還沒有伴侶”。
她說她和安經常開玩笑說要做一個TED演講,話題就是“我們兩個應該結為夫妻,享受婚姻的好處。
浪漫,我們是不感興趣的,但是單身的經濟狀況嘛,老天……你還得有些單身人士的入門裝備”。
當然,我們還需要承受得起的醫療保健和住房,以及穩定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系。
國家必須發揮它的作用,為那些沒有傳統家庭單位的人群提供幫助。
除了出台社會政策,我們的社會還必須承認獨立女性之間終生互相扶持、互相依靠的關系。
我們設想中的照護契約——不管締結的兩個女子是想要為人父母,或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或是在年老得病時彼此尋求幫助——雖然聽起來有操作上的難度,因為這要看環境、看财力,還要看當事者是否可靠,但是就這方面而言,它與傳統婚姻并無太本質的區别。
傳統婚姻中,共同照顧孩子的承諾通常會因為離婚、疾病或死亡而無法履行,而照顧的責任也會更多地落在其中一方的身上,使另一方無法再參與進來。
也許,如果将來女性之間有更多互相照料,如果我們看到了成功的模式,上述的照護契約有可能變得更加可靠,覆蓋更多的人,成為全面而又靈活(甚至在許多方面比婚姻更加靈活)的保護機制,讓單身的人能夠在一起來抵禦生和死的殘酷現實。
這個女人結了婚也養了孩子,但是在她垂垂老矣的時候,她發現自己還是孤零零一個人,因為伴侶的離去而變成了廢人。
“無論如何,我們所有人都是孤獨的,”弗朗西絲同意這一點,但是她又跟我說,我是結了婚的,而她沒有,所以我們兩個人的孤獨是不同的。
她有許多朋友,感情非常好的朋友,但是本質上來說,她還是孤獨的。
野蠻的制度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解決孤獨問題的方法一定不是重新提倡人人都去追求婚姻。
在這個婚慶業極其發達,而女性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想放棄婚姻的社會裡,人們很容易明白婚姻雖然可以緩解孤獨,但卻不是解決切身問題的可靠辦法。
的确,當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陷入愛河、有人陪伴和支持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慶祝,會激動,會充滿感激,但因此就認為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婚姻,掉進迪士尼和莎士比亞設下的陷阱,相信婚禮是故事的完美結局,就大錯特錯了。
我們必須記得,之所以今天有這麼多的女性選擇不結婚,其中有一個原因是,千百年來,婚姻基本上都是強制性的,很多已婚女性過得十分悲慘。
20世紀初,愛瑪·戈德曼(EmmaGoldman)寫過婚姻如何強迫女性交出“她的名字,隐私,自尊,以及她全部的生活,‘直到死亡将我們分開’”。
戈德曼指出,社會對婚姻的期望從一開始就決定了女性的不幸。
“幾乎從嬰兒時期開始,”她寫道,“大多數女孩都會被告知婚姻就是她一生的最終目标……就像無聲的動物被養肥是為了被屠宰一樣,她生下來就是為結婚而準備的。
” 英國護士的先驅、統計學家弗洛倫斯·南丁格爾(FlorenceNightingale)疑惑“女性有激情,有智慧,也有道德……為什麼社會沒有給她們可以施展這些長處的空間?”南丁格爾多次拒絕求婚,發誓要不惜任何代價躲避結婚,她認為婚姻“教會我們什麼叫‘沒有永遠’……這個無情的詞語,讓我們真實面對生命的終結和死亡的冷酷。
”[20] 19世紀作家喬治·桑(GeorgeSand)(本名阿芒迪娜·露西爾·杜賓)寫過這樣的話,“生命中隻有一種幸福,那就是愛和被愛”,她與作曲家弗雷德裡克·肖邦(FredericChopin)的婚姻也成為了美談,但是她卻把婚姻稱作是“野蠻的制度”,并在20多歲的時候帶着兩個孩子退出了婚姻。
蘇珊·安東尼還在上寄宿學校的時候,得知幼時的一位朋友剛嫁了一個有六個孩子的中年鳏夫,便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換了任何女人都甯可做個老姑娘到死”[21]。
甚至有些男性也意識到了婚姻制度對女性的不利。
一位持上帝一神論立場(Unitarian)的牧師、“女性的天地和職責”系列演講的講者喬治·博納普寫道,“婚姻是女性一生中的一個重大危機……如果她知道未來将是怎樣的生活,她或許會害怕退縮”[22]。
他接着又更加悲觀地說:“婚禮的歡聲笑語中隐隐透着悲傷,當那個光彩照人的美麗人兒走來,在所有的目光向她聚集、所有的心為她跳動的時候,我幾乎能想象到,她白色的婚紗變成了素服,臉上的紅暈化作了淚水”[23]。
19世紀的一些不願意或未能結婚的女性,和過去幾百年來的其他女性一樣,轉向教會尋求安慰。
1810年到1860年間,主張禁欲獨身的震顫派(Shaker)團體成員數量逐漸增多,參與者大部分為女性。
早在19世紀初就允許女性從事神職工作和組織廢奴運動的貴格會(Quaker),更吸引了大批的單身女性加入。
[24]到19世紀中期,在費城,有40%的貴格會女性從未結婚。
[25] 1904年,《獨立報》(Independent)刊出一篇署名“單身女學士”寫的《我為什麼不結婚》,稱是為了試圖“說明為何如今會有如此多有知識、有文化的女性宣稱不願意走進婚姻”。
文章的作者,據編輯說是一位“漂亮能幹”的年輕大學教師,她在文中說,她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是因為“在我們快要結婚的時候,婚姻擺在我和那個男人面前的巨大鴻溝,讓我驚駭了。
那個時刻,不管是我們所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對于未來的理想,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在她看來,婚姻于男性而言意味着“獲得了家庭生活,對他的工作事業是一種幫助,而非障礙”,但對她來說,“如果我結婚有了家庭,擺在我面前的選擇就是放棄所有寶貴的夢想”。
“單身女學士”舉了一個例子,說一位教授辭去教職、結婚并生了三個孩子,她由此诘問,為什麼要把一個有學問的女性“關在育嬰室裡,讓她的精神活動被無窮無盡的家務負擔和身體勞累束縛,而她那位傑出又有魅力的丈夫卻在文學圈和社交圈中廣受追捧”?文章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張狂的、對男人幾近冒犯的自信,認為未婚女性的生活不僅是正常的,更是優越的。
現代讀者經常會耳聞一些批評者的回應,說什麼這是一種自私啦,說什麼要求太高終要付出代價啦之類。
在1907年發表于《大西洋月刊》上的一篇關于為什麼美國會遭遇婚姻危機的文章中,記者安娜·羅傑斯(AnnaRogers)提前一百年就預見,将女性的挑剔歸于病态會使羅莉·戈特利布和特蕾西·麥克米倫的作品大受歡迎。
羅傑斯嘲笑一些女性認定男人“必須有神一樣的體格……必須有财富,有智慧,有文化,有地位,還要脾氣好,跪伏在她的身邊,無限地愛慕着她”。
羅傑斯在新女性不願意結婚的現象中看到了“當今個人主義的泛濫,對‘自我’這尊金牛犢的崇拜”。
[26] 盡管今天的婚姻和19世紀以及20世紀初相比,在形式和感覺上都有了巨大的改善,但要說婚姻是治愈不快樂的良藥,是毫無根據的。
心理學家泰·田代(TyTashiro)在其2014年出版的著作中說,隻有十分之三的已婚者擁有幸福健康的婚姻,而不幸福的伴侶關系會使患病的幾率提高35%。
[27]另一位研究人員約翰·戈德曼(JohnGottman)發現,婚姻不幸福會使壽命縮短四年。
[28]對于婚姻制度的其他懷疑也滲透到了大衆文化和公共媒體中:耶洗别網(Jezebel)有一個關于婚禮和婚姻的版塊,叫“可怕的你我”(ITheeDread)。
評論家艾力芙·巴圖曼(ElifBatuman)在2014年也指出,暢銷書和同名的賣座電影《消失的愛人》(GoneGirl)之所以引起大衆興趣,是因為大家普遍認同婚姻是一場綁架,“妻子就是那些消失了的人”。
《消失的愛人》傳達出一個令人沮喪的寓意,巴圖曼這樣寫道,“那就是在女人一旦到了結婚和生育的年齡,這個真相便會顯現:她們精心打造和修護的自我身份從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為丈夫和子女犧牲這所有的一切”。
簡而言之,雖然單身生活有着各式各樣的弊端,但是婚姻的缺點也同樣不一而足。
獲得牢固的婚姻,找到一個于自己有益的伴侶,談何容易。
我們中的許多人依然遭遇着落入不幸婚姻的可怕命運,可是我們幾乎看不到什麼文章充滿焦慮地讨論那些不幸的妻子,盡管這一人群基數衆多。
有人做過研究,比較已婚女人性生活獲得幸福或事業獲得滿足的概率,和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概率哪個更大,卻幾乎沒有人來過問我們。
我們仍舊樂于将婚姻看成是女性故事的(幸福)結局,樂于看到她們追求幸福的決心。
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女性結婚後的命運如何,也不會認為她們婚姻中可能會遭遇的危機(有時隻是擔心、不滿或孤獨)是婚姻特有的問題,卻總是輕易地認為如果單身女性出現這樣的情況,就一定是因為她們沒有結婚。
這是非常糟糕的。
如凱倫·德賓(KarenDurbin)于1976年在《鄉村之聲》上發表的文章“做一個獨身女人”裡所說,“比失去男人更可怕的,是失去你自己”。
得與失的權衡 1950年,在65歲以上的美國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獨自生活。
而今天,壽命的延長和離婚率的上升,使得這個比例提高至三分之一。
[29]此項統計數據既讓人擔心,又給人帶來了希望。
這是因為,人們不一定要在傳統的家庭單位裡完成生老病死,社會壓力的增加促使我們以更加協作的态度來對待醫療保健、家庭事務的合作,以及安樂死。
女性之間組成關系一直以來都是一種雖不完美但卻真實存在的選擇。
正如弗朗西絲·帕沃爾·科布(FrancesPowerCobbe)在1869年所寫,“老處女也不會像單身漢那樣為孤單的歲月發愁。
孤單的歲月是艱難的,但她會找一個願意和她分享孤獨時光的同性”[30]。
而弗朗西絲·基斯林作為安樂死的支持者,說她和與她有着同樣想法的朋友已經立下約定,要幫助彼此平靜地離開這個世界。
“如果我哪天變成了我母親當年的狀态,那麼我和我這些朋友的約定就會起到作用”她說。
而且事實上,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依賴伴侶和子女,就一定好過依靠朋友或鄰居。
越來越多的單身人士被迫互相依賴,讓人想起一個不被注意的女性主義研究課題:看護工作和家庭事務的社會化。
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對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關系的社會認同,而這一向是同性戀權利,特别是同性戀婚姻運動的主要奮鬥目标。
賦予朋友和非傳統伴侶拟親屬的角色,允許他們進入病房,給予他們醫療辯護權和生命終結權,在為越來越多至死沒有婚姻的群體提供更多的臨終關懷上,以上舉措是至關重要。
但是單身的擁護者貝拉·迪波洛認為,這也是同性婚姻運動一直沒有取得完全勝利的部分原因所在,同性戀婚姻運動強調的是要取得社會認可的婚姻。
即便同性戀男女獲得了真實有效的婚姻平權,迪波洛寫道,“那些單身的人們,不管他們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是别的,也将依然是二等公民”。
一些女性還在别的方面尋求對女性伴侶關系的正式認可。
艾米娜和我談到“單身人士獲得贊美是多麼不容易”,說她從18歲開始就自己養活自己,“我所擁有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買的,但是這個社會沒有人為我唱贊歌,在我家人的眼中,我是個失敗者,因為到現在我還沒有伴侶”。
她說她和安經常開玩笑說要做一個TED演講,話題就是“我們兩個應該結為夫妻,享受婚姻的好處。
浪漫,我們是不感興趣的,但是單身的經濟狀況嘛,老天……你還得有些單身人士的入門裝備”。
當然,我們還需要承受得起的醫療保健和住房,以及穩定的社會保障和福利體系。
國家必須發揮它的作用,為那些沒有傳統家庭單位的人群提供幫助。
除了出台社會政策,我們的社會還必須承認獨立女性之間終生互相扶持、互相依靠的關系。
我們設想中的照護契約——不管締結的兩個女子是想要為人父母,或是為了享受稅收優惠,或是在年老得病時彼此尋求幫助——雖然聽起來有操作上的難度,因為這要看環境、看财力,還要看當事者是否可靠,但是就這方面而言,它與傳統婚姻并無太本質的區别。
傳統婚姻中,共同照顧孩子的承諾通常會因為離婚、疾病或死亡而無法履行,而照顧的責任也會更多地落在其中一方的身上,使另一方無法再參與進來。
也許,如果将來女性之間有更多互相照料,如果我們看到了成功的模式,上述的照護契約有可能變得更加可靠,覆蓋更多的人,成為全面而又靈活(甚至在許多方面比婚姻更加靈活)的保護機制,讓單身的人能夠在一起來抵禦生和死的殘酷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