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的孤單,我的自我:靠自己的單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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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人士數量的穩步上升,威脅着核心家庭最好、早婚最好、異性婚戀最好的傳統思想,獨身生活或許不久就會被說成是自私的行為。
自私與幼稚 24歲的艾莉森·特庫斯(AlisonTurkos)是佛蒙特州的一名公共衛生活動家,她說她保持單身的主要原因是,她隻想專注于她的工作和社交生活,對别人的事情沒有興趣。
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晚上有活動就會和朋友們外出,很少待在家裡,即使在家,“我也不想聽你說一天的事,讨論你一天中發生的事,我隻想看看《公園與遊憩》(ParksandRecreation),聽聽潘多拉電台的節目,給我最好的朋友打打電話,開一瓶紅酒喝喝,然後自己待着。
” 艾莉森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停了停,像是聽出她所承認的這些,在這個到處宣揚年輕姑娘都在并且也應該尋找愛情的世界裡,是多麼的突兀。
但是她笑了笑又接着說:“在别人看來,這就是我的自私,所以我會一直單身。
” 艾莉森做出這樣嚴厲的自我剖析,主要是受我們社會向喜歡獨立生活的單身女性所傳遞的文化信息的影響。
“如果你單身,多半是因為你經常隻考慮自己,”在特蕾西·麥克米倫(TracieMcMillan)于2012年所著的《為何你遲遲未婚》(WhyYou’reNotMarriedYet)一書裡,“你是自私的”這一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你隻關心你的大腿,你的衣服,你的法令紋。
你隻關心你的事業,如果沒有事業,你就想着要當瑜伽老師……”被麥克米倫診斷為醜陋和不健康的自我關注行為,部分源于人可以不需要伴侶的大膽設想:“有時你會偷偷地想,”她寫道,“是否真的需要伴侶,也許你一個人過也很好……實話說别人都挺讨厭的,他們不讓你把麥片當晚飯吃……他們老是躺在沙發上看你不喜歡的電視節目,老是吃你覺得很難聞的東西,除非那東西是你自己在吃。
” 在2008年刊登于《大西洋月刊》上的《嫁給他》(MarryHim)一文中,作者羅莉·戈特利布(LoriGottlieb)提出了類似的不過略為溫和的控訴,她說:“将近40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朋友比她在中年時期遇到的那些男人,更能貼心地了解她,更能理解她的心情。
她的品位和自我意識更加固定,她會說‘他要我搬去市區,但我喜歡自己海灘邊的家’或‘他太沒好奇心了’,要不就是‘我怎麼能和對狗過敏的人一起生活呢?’”這篇轟動一時的文章敦促女性,甯可降低擇偶标準也不要過單身的生活。
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的邏輯是錯誤的,她們把在獨立成年女性的生活中被視為基石的一些美好因素——事業心,對朋友的忠誠,對健康、寵物、家居和個人願望的用心——描繪成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再像卡通片那樣舉一些女人如何自我的例子,把它們放大到十分可笑的程度。
事實上,女性渴望找一個有好奇心的伴侶,猶豫是否該放棄自己喜歡的居所,這些根本不是什麼大錯,成年人喜歡寵物更是無可厚非,但是自己也沒有結婚的戈特利布卻認為,未婚女性是病态的、有缺陷的。
她不動聲色地把她那個自私女性的話題擺出來,和人們心裡根深蒂固的期望對照:一個真心想愛和值得被愛的女人,就應該願意以伴侶為先。
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可能越來越不願意為建立核心家庭而做出妥協,比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更加惱怒的,是從事心理自助手冊寫作以外的一些批評人士。
評論家本傑明·史華茲(BenjaminSchwartz)為埃裡克·克林伯格所著的關于美國單身獨居人數創最高紀錄的《單身進行時》一書作評,在這篇充滿憤怒的書評中他嘲諷說,是婚姻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坍塌,使人們對個人成就的追求變得更有可能。
[3]我們的建國之父們,史華茲說:“非常重視一個有機的社會……将社會價值觀内化,是防止自由變成放縱和混亂的主要保障”。
然而這裡被忽視的是,那些社會價值觀和構成國家之本的有機社會,是建立在對公民選舉權的剝奪、對黑人種族和全體女性的奴役之上的。
按照史華茲的說法,一個充滿不婚者的社會,他最後這樣抱怨道,會縱容“把自私當美德的奇怪思想”。
但是史華茲錯了,單身獨居并不等同于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
首先,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區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追随着上幾代未婚女性的腳步(結果頗令人沮喪),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CouncilonContemporaryFamilies)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以及67%從未結婚的男性)會向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麼做的已婚女性隻占18%(已婚男性是38%)。
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
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内奧米·格斯特爾(NaomiGerstel)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别人……讓人産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4]。
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志願者和參加集會。
埃裡克·克林伯格也說過,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面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席子女學校的志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于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未婚女性向世界貢獻的這些補償性能量值得贊賞,并且也和單身女性推動社會運動的曆史進程相一緻;此外,它一語道破那些中傷女性自私自利的言論産生的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對女性預設的期望即為,她們是無私的。
在勢力強大的天主教會鼓勵人們早婚的中世紀歐洲,人們還有唯一可行的一種出路,那就是進修道院。
在16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許多有錢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備不起嫁妝的女兒的庇護所(或傾倒場)。
[5]然而一如往常,這是場非常明顯的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獻給婚姻,那就奉獻給基督吧。
西歐的有些地方還有更激進的逃避方法,讓未婚女性成為貝居安會士——不避世隐居的半宗教性質的修女。
許多女性選擇成為貝居安會士,漸漸地,貝居安會士被視作威脅。
在1274年裡昂大公會議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奧爾米茨主教布魯諾(Bruno)指出,貝居安會士很麻煩,因為她們“既逃避對神父的服從,又逃避對丈夫的服從”[6]。
主教的反對更明确地強調了女性的生活目的:她們應該,而且從來都應該舍棄自己為他人奉獻,如果不為丈夫和孩子奉獻,那就為神父、為上帝、為父母、為社區奉獻。
一旦女性所做的事不是為了服務别人,就立刻會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曆史學家李·弗吉尼亞·錢伯斯–席勒寫道,在19世紀,“和結了婚的姐妹一樣,南北戰争前的許多大齡未婚女性患有損害健康的疾病,身體脆弱,時常出現倦怠憂郁情緒,甚至精神失常”。
但是,她接着又說:“大家普遍認同的是,女性不幸的根須,是在社會文化這塊貧瘠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這樣的社會文化裡,女性被要求極大地順從和依賴男人,被鼓勵在抹殺自我的條件下追求自我實現”[7]。
也許正是要求女性進行自我否定的社會預期,培養了當代女性的消費欲和占有欲。
雖然我個人反感《欲望都市》中用大量名貴的鞋子、高檔的美食來顯示女性獨立的做法,但是我們對于應該把錢用于家居裝飾的觀念都已習以為常。
看到凱莉·布拉德肖花幾百美元買一雙鞋子,我也許會吃驚地後退,但要是看到卡羅爾·布雷迪寫支票買窗簾我或許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尤其對女性來講,為自己添置東西是得之不易的自由。
蘇珊·安東尼26歲開始當小學老師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兩次拒絕求婚,堅持單身。
她給自己買了狐皮手套、白色的絲綢帽子、還有紫色的羊毛連衣裙後,寫信問家裡,要是她的夥伴們知道了會不會“因為自己已經結婚不能有漂亮衣服而感到難過”。
[8] 1979年,《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ChristianScienceMonitor)報道稱,有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立體聲音響、藝術品、餅幹罐,還有家具,因為“單身女性也應該擁有好東西”,“誰想一直坐在裝橙子的闆條箱上等到有人給你的手指套上婚戒呢?”[9]适應這種新常态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該報解釋說,如果說這一代的未婚消費者“比她們的母親和祖母略微放縱了一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值得這樣’”。
但是,社會對女性自我價值的許多認定,每一小步都走得十分漫長。
早在十三年前就聲稱單身女性“自信,有安全感”的《紐約時報》[10]在1987年又改變了自己的論調。
它刊登了一個80年代中期的“恐怖”故事,“紐約有個單身的女性,聰明,有才氣,”故事的開頭這樣寫道,“她害怕夜晚降臨,害怕黑夜籠罩城市,害怕各家溫暖的廚房裡亮起燈火”[11]。
(顯然,《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上報道的那些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的家具裡,并不包括燈。
) 《泰晤士報》(Times)稱,單身女性看上去“工作充實,好友成群,過完刺激的一天後又是各種文化活動,健身,吃中餐,泡澡”,但實際上她們“痛苦地抱怨她們的感情生活,她們對婚姻的期望”,而且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滿”。
奇怪的是,很多接受采訪的女性看起來并非有那樣多的怨言或不滿,一名31歲的經理人員肯定地說她“對單身生活越來越滿意”。
在文章的倒數第二段,作者援引了顯示“單身女性比已婚女性更快樂”的“幾項研究”,又自信地指出,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與一名發型師的觀點“完全相反”,那名發型師說她的單身顧客因為找男人非常苦惱。
沒錯,許多追求事業而不是家庭的女性都經曆過孤獨,但是這樣的孤獨是不是能夠通過婚姻來緩解,卻鮮有人關注。
另一位女性經理人員在接受采訪時稱,有些人選擇不結婚就是不想經曆上一輩已婚女性的不幸:“當你想到自己母親的無助時,想到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你就會堅決地不想上當受人欺負。
” 我們的社會向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傳遞的信息是,單身是她們自己的錯:一旦她們選擇了健身房和中國菜,就犧牲了溫馨明亮的廚房。
言下之意就是說,女人得不到婚姻,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太好,太充實,太強大了。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别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于他人、尤其是獨立于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
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并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着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艾米娜·索烏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她給予他人的建議是“永遠首先選擇自己。
女性是非常社會化的人,她們善于選擇和什麼樣的人打交道。
如果把自己放在首位,你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條非同凡響的人生道路”。
艾米娜十分清楚有很多人不贊同這些話。
“若是你選擇為自己而活,就會有人說你自私,”她說,“但這不是自私,你有動力,你有夢想。
說男人自私也沒那麼簡單。
” 古怪 單身女性從來沒有享受過美譽。
宗教改革時期就有諺語說,至死未嫁的女性注定要“在地獄牽猴子”。
約翰·多恩(John
不婚人士數量的穩步上升,威脅着核心家庭最好、早婚最好、異性婚戀最好的傳統思想,獨身生活或許不久就會被說成是自私的行為。
自私與幼稚 24歲的艾莉森·特庫斯(AlisonTurkos)是佛蒙特州的一名公共衛生活動家,她說她保持單身的主要原因是,她隻想專注于她的工作和社交生活,對别人的事情沒有興趣。
她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晚上有活動就會和朋友們外出,很少待在家裡,即使在家,“我也不想聽你說一天的事,讨論你一天中發生的事,我隻想看看《公園與遊憩》(ParksandRecreation),聽聽潘多拉電台的節目,給我最好的朋友打打電話,開一瓶紅酒喝喝,然後自己待着。
” 艾莉森和我說這些的時候停了停,像是聽出她所承認的這些,在這個到處宣揚年輕姑娘都在并且也應該尋找愛情的世界裡,是多麼的突兀。
但是她笑了笑又接着說:“在别人看來,這就是我的自私,所以我會一直單身。
” 艾莉森做出這樣嚴厲的自我剖析,主要是受我們社會向喜歡獨立生活的單身女性所傳遞的文化信息的影響。
“如果你單身,多半是因為你經常隻考慮自己,”在特蕾西·麥克米倫(TracieMcMillan)于2012年所著的《為何你遲遲未婚》(WhyYou’reNotMarriedYet)一書裡,“你是自私的”這一章的開頭是這樣寫的,“你隻關心你的大腿,你的衣服,你的法令紋。
你隻關心你的事業,如果沒有事業,你就想着要當瑜伽老師……”被麥克米倫診斷為醜陋和不健康的自我關注行為,部分源于人可以不需要伴侶的大膽設想:“有時你會偷偷地想,”她寫道,“是否真的需要伴侶,也許你一個人過也很好……實話說别人都挺讨厭的,他們不讓你把麥片當晚飯吃……他們老是躺在沙發上看你不喜歡的電視節目,老是吃你覺得很難聞的東西,除非那東西是你自己在吃。
” 在2008年刊登于《大西洋月刊》上的《嫁給他》(MarryHim)一文中,作者羅莉·戈特利布(LoriGottlieb)提出了類似的不過略為溫和的控訴,她說:“将近40歲的女人,她有自己的思想,她的朋友比她在中年時期遇到的那些男人,更能貼心地了解她,更能理解她的心情。
她的品位和自我意識更加固定,她會說‘他要我搬去市區,但我喜歡自己海灘邊的家’或‘他太沒好奇心了’,要不就是‘我怎麼能和對狗過敏的人一起生活呢?’”這篇轟動一時的文章敦促女性,甯可降低擇偶标準也不要過單身的生活。
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的邏輯是錯誤的,她們把在獨立成年女性的生活中被視為基石的一些美好因素——事業心,對朋友的忠誠,對健康、寵物、家居和個人願望的用心——描繪成微不足道的小問題,再像卡通片那樣舉一些女人如何自我的例子,把它們放大到十分可笑的程度。
事實上,女性渴望找一個有好奇心的伴侶,猶豫是否該放棄自己喜歡的居所,這些根本不是什麼大錯,成年人喜歡寵物更是無可厚非,但是自己也沒有結婚的戈特利布卻認為,未婚女性是病态的、有缺陷的。
她不動聲色地把她那個自私女性的話題擺出來,和人們心裡根深蒂固的期望對照:一個真心想愛和值得被愛的女人,就應該願意以伴侶為先。
現代人,尤其是女性,可能越來越不願意為建立核心家庭而做出妥協,比麥克米倫和戈特利布更加惱怒的,是從事心理自助手冊寫作以外的一些批評人士。
評論家本傑明·史華茲(BenjaminSchwartz)為埃裡克·克林伯格所著的關于美國單身獨居人數創最高紀錄的《單身進行時》一書作評,在這篇充滿憤怒的書評中他嘲諷說,是婚姻責任和家庭責任的坍塌,使人們對個人成就的追求變得更有可能。
[3]我們的建國之父們,史華茲說:“非常重視一個有機的社會……将社會價值觀内化,是防止自由變成放縱和混亂的主要保障”。
然而這裡被忽視的是,那些社會價值觀和構成國家之本的有機社會,是建立在對公民選舉權的剝奪、對黑人種族和全體女性的奴役之上的。
按照史華茲的說法,一個充滿不婚者的社會,他最後這樣抱怨道,會縱容“把自私當美德的奇怪思想”。
但是史華茲錯了,單身獨居并不等同于公民不再參與自由社會的建設。
首先,有多項研究表明,單身人士在社區中的表現,不像已婚者那樣自私。
追随着上幾代未婚女性的腳步(結果頗令人沮喪),2011年由現代家庭理事會(CouncilonContemporaryFamilies)主持的一項報告顯示,84%從未結婚的女性(以及67%從未結婚的男性)會向其父母提供實際的幫助,相比之下這麼做的已婚女性隻占18%(已婚男性是38%)。
這個更高比例的人群中也包括了未婚母親。
推動這項研究的社會學家之一的内奧米·格斯特爾(NaomiGerstel)告訴《紐約時報》:“沒有婚姻的人,有孩子或沒有孩子的,更可能去關心照顧别人……讓人産生疏離的不是孩子,而是婚姻”[4]。
從未結婚的女性更可能參與政治、簽署請願書、做志願者和參加集會。
埃裡克·克林伯格也說過,單身獨居者更有可能參加講座,參與外面的世界,相比之下已婚成年人會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家庭中,他們或許會出席子女學校的志願活動,卻不一定會參加于自己或家人無益的組織活動。
未婚女性向世界貢獻的這些補償性能量值得贊賞,并且也和單身女性推動社會運動的曆史進程相一緻;此外,它一語道破那些中傷女性自私自利的言論産生的原因——千百年來人們對女性預設的期望即為,她們是無私的。
在勢力強大的天主教會鼓勵人們早婚的中世紀歐洲,人們還有唯一可行的一種出路,那就是進修道院。
在16世紀宗教改革之前,許多有錢人家把修道院看作是安置未能出嫁或備不起嫁妝的女兒的庇護所(或傾倒場)。
[5]然而一如往常,這是場非常明顯的交易:如果女性不能奉獻給婚姻,那就奉獻給基督吧。
西歐的有些地方還有更激進的逃避方法,讓未婚女性成為貝居安會士——不避世隐居的半宗教性質的修女。
許多女性選擇成為貝居安會士,漸漸地,貝居安會士被視作威脅。
在1274年裡昂大公會議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奧爾米茨主教布魯諾(Bruno)指出,貝居安會士很麻煩,因為她們“既逃避對神父的服從,又逃避對丈夫的服從”[6]。
主教的反對更明确地強調了女性的生活目的:她們應該,而且從來都應該舍棄自己為他人奉獻,如果不為丈夫和孩子奉獻,那就為神父、為上帝、為父母、為社區奉獻。
一旦女性所做的事不是為了服務别人,就立刻會被認為是大逆不道。
曆史學家李·弗吉尼亞·錢伯斯–席勒寫道,在19世紀,“和結了婚的姐妹一樣,南北戰争前的許多大齡未婚女性患有損害健康的疾病,身體脆弱,時常出現倦怠憂郁情緒,甚至精神失常”。
但是,她接着又說:“大家普遍認同的是,女性不幸的根須,是在社會文化這塊貧瘠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在這樣的社會文化裡,女性被要求極大地順從和依賴男人,被鼓勵在抹殺自我的條件下追求自我實現”[7]。
也許正是要求女性進行自我否定的社會預期,培養了當代女性的消費欲和占有欲。
雖然我個人反感《欲望都市》中用大量名貴的鞋子、高檔的美食來顯示女性獨立的做法,但是我們對于應該把錢用于家居裝飾的觀念都已習以為常。
看到凱莉·布拉德肖花幾百美元買一雙鞋子,我也許會吃驚地後退,但要是看到卡羅爾·布雷迪寫支票買窗簾我或許眼睛都不會眨一下。
尤其對女性來講,為自己添置東西是得之不易的自由。
蘇珊·安東尼26歲開始當小學老師賺錢的時候,她已經兩次拒絕求婚,堅持單身。
她給自己買了狐皮手套、白色的絲綢帽子、還有紫色的羊毛連衣裙後,寫信問家裡,要是她的夥伴們知道了會不會“因為自己已經結婚不能有漂亮衣服而感到難過”。
[8] 1979年,《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ChristianScienceMonitor)報道稱,有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立體聲音響、藝術品、餅幹罐,還有家具,因為“單身女性也應該擁有好東西”,“誰想一直坐在裝橙子的闆條箱上等到有人給你的手指套上婚戒呢?”[9]适應這種新常态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該報解釋說,如果說這一代的未婚消費者“比她們的母親和祖母略微放縱了一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值得這樣’”。
但是,社會對女性自我價值的許多認定,每一小步都走得十分漫長。
早在十三年前就聲稱單身女性“自信,有安全感”的《紐約時報》[10]在1987年又改變了自己的論調。
它刊登了一個80年代中期的“恐怖”故事,“紐約有個單身的女性,聰明,有才氣,”故事的開頭這樣寫道,“她害怕夜晚降臨,害怕黑夜籠罩城市,害怕各家溫暖的廚房裡亮起燈火”[11]。
(顯然,《基督教科學箴言報》上報道的那些單身女性為自己購買的家具裡,并不包括燈。
) 《泰晤士報》(Times)稱,單身女性看上去“工作充實,好友成群,過完刺激的一天後又是各種文化活動,健身,吃中餐,泡澡”,但實際上她們“痛苦地抱怨她們的感情生活,她們對婚姻的期望”,而且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滿”。
奇怪的是,很多接受采訪的女性看起來并非有那樣多的怨言或不滿,一名31歲的經理人員肯定地說她“對單身生活越來越滿意”。
在文章的倒數第二段,作者援引了顯示“單身女性比已婚女性更快樂”的“幾項研究”,又自信地指出,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與一名發型師的觀點“完全相反”,那名發型師說她的單身顧客因為找男人非常苦惱。
沒錯,許多追求事業而不是家庭的女性都經曆過孤獨,但是這樣的孤獨是不是能夠通過婚姻來緩解,卻鮮有人關注。
另一位女性經理人員在接受采訪時稱,有些人選擇不結婚就是不想經曆上一輩已婚女性的不幸:“當你想到自己母親的無助時,想到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你就會堅決地不想上當受人欺負。
” 我們的社會向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傳遞的信息是,單身是她們自己的錯:一旦她們選擇了健身房和中國菜,就犧牲了溫馨明亮的廚房。
言下之意就是說,女人得不到婚姻,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太好,太充實,太強大了。
當人們說那些為自己而活的單身女性自私時,請别忘了,承認女性擁有獨立于他人、尤其是獨立于丈夫和子女的自由,這本身就是革命性的變化。
一個真正的、女性以自我為中心的時代——女性承認自己的需求,并以自己的需求為重,就如她們一直被訓練着去照顧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一樣——或許真的會讓女性幡然醒悟,糾正幾百年來被形塑的自我犧牲行為。
艾米娜·索烏也同意這樣的觀點,她給予他人的建議是“永遠首先選擇自己。
女性是非常社會化的人,她們善于選擇和什麼樣的人打交道。
如果把自己放在首位,你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條非同凡響的人生道路”。
艾米娜十分清楚有很多人不贊同這些話。
“若是你選擇為自己而活,就會有人說你自私,”她說,“但這不是自私,你有動力,你有夢想。
說男人自私也沒那麼簡單。
” 古怪 單身女性從來沒有享受過美譽。
宗教改革時期就有諺語說,至死未嫁的女性注定要“在地獄牽猴子”。
約翰·多恩(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