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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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女性乳房。

     經過法醫鑒定,被分屍的女性名叫卡翠娜·達珂絲塔。

    她有可能是某人的女兒、某人的姐妹或兩個孩子的母親;然而以上皆非。

    卡翠娜·達珂絲塔是個專嗑海洛因的吸毒者,為了滿足毒瘾,不惜下海賣淫——人們因此将她貶得一文不名,說她沒有活在這個世上的價值,現在活該被分屍,被以塊狀分裝在塑料袋裡,被醜化、被羞辱,死時隻剩下“妓女”兩個字。

     整篇新聞充滿了攻擊、侵略性,很引人注意。

     身體各部位被分裝在塑料袋裡,像垃圾一樣到處丢棄。

     更可怕的是,死者的頭一直沒有找到。

     這一切的一切,就是要徹底貶損這女人最後的一點價值。

     本傑明一想到這一點,就不自在地打了個冷戰。

    那個夏天,每天早上他踩着自行車,循市内運河自行車道前往上班地點時,都會注意路邊有沒有棄置的塑料袋,它們很可能還在岸邊,陰沉地浮動着。

     犯下這起分屍案的兇手很顯然是職業的。

    不久後,警方逮捕了一位年輕法醫,卻旋即将他釋放。

     自由記者拉許·拉格那·佛許貝裡在一篇文章中嚴詞指控警方任意向媒體洩露個人信息,還讓可憐無辜的嫌犯在獄中飽受虛拟法庭的折磨。

     但是,佛許貝裡的同情心可不适用于那位被分屍的女性,那位被謀殺、遭到分屍的卡翠娜·達珂絲塔。

     記者在文章中又指出,遭到謀殺本來就是當妓女應該考量的風險,既然進了這一行,就要對這一行的所有危險全盤承受。

    他就是這麼寫的:“自己踩進蛇窩的人,早晚會被咬……” 這位記者的措辭和結論,令本傑明畢生難忘。

    這樣的結論,除了冷血,還是冷血,甚至不屑承認死者就是受害人。

     她不隻不是受害人,還是犯人呢! 反正一切都怪她自己! 就像他最愛的拉斯穆斯一樣,就像保羅、拉許歐克和萊恩一樣,就像所有染上艾滋病的朋友一樣。

    怪你們自己啰,活該! 你們這些人,自甘堕落,死了隻是活該。

    說明白點,是你們自己找死。

     大約一年後,另一個被懷疑性侵自己幼女的醫生被牽扯進這起分屍案。

    在針對亂倫案的調查中,小女孩指稱,自己在1歲半時曾被迫目睹了某個恐怖的景象,好像是一個遭到分屍的女人遺骸。

    其他幾個證人也相繼出面,指控這位有亂倫嫌疑的醫生與先前遭到逮捕的法醫。

    這一回,檢察官才終于對兩人提出控訴。

     1月,紊亂不堪的開庭程序早就該開始了。

    短短兩個月後,幾位陪審團團員竟然在與《晚報新聞》記者的訪談中提到罪證問題,使整件調查必須從頭開始。

     整個春天,法院開庭過程就像刊登在各大報頭條的章回小說,連篇累牍。

    法醫界權威約凡·萊伊所做的證詞,竟在事後遭到衛生署司法委員會質疑,甚至被徹底否決。

    小女孩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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