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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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五日星期日至五月十六日星期一 國安局憲法保障組負責人托斯登·艾柯林特警司緩緩轉動着手上那杯紅酒,一面仔細聆聽米爾頓安保總裁說話。

    阿曼斯基毫無預兆地來電,并堅持邀請他星期六到他利丁粵的住處用晚餐。

    他妻子蕾娃準備了美味的炖菜,他們吃得很開心,也彼此客客氣氣地閑聊天。

    艾柯林特猜不出阿曼斯基有何用意。

    餐後,蕾娃坐到沙發上看電視,留下他們倆在餐桌旁說話。

    阿曼斯基這才開始說起莎蘭德的事。

     艾柯林特和阿曼斯基是在十二年前,因某位國會女議員受到死亡恐吓而結識的。

    當時女議員向黨召集人反應此事,國會保安隊立刻接獲通知,不久也引起秘密警察的注意。

    在當時,貼身護衛組是所有秘密警察單位中預算最低的單位,但國會議員隻要公開出現便會全程受到保護。

    至于下班後則隻能自求多福,而這卻也是她最可能遭受攻擊的時間。

    于是女議員開始懷疑秘密警察的保護能力。

     某天晚上當她回到家,發現有人闖入她家在客廳塗寫淫言穢語,還有在她床上手淫的痕迹。

    她随即聘用米爾頓安保負責她的人身安全,卻并未将自己的決定通知秘密警察。

    第二天早上,她按照預定行程要前往泰比某間學校時,政府的保安人員與她的米爾頓保镖起了沖突。

     那時艾柯林特正是貼身護衛組的代理副組長。

    他不喜歡看到私人惡霸保镖做政府部門該做的事,卻又不得不承認議員有充分的理由抱怨。

    不過他沒有讓問題惡化,反而請米爾頓安保總裁吃飯。

    他們一緻認為情況可能比秘密警察所預料的還嚴重,艾柯林特也了解到阿曼斯基手下的人不僅有做這份工作的技能,而且受到精良的訓練,甚至還有更好的裝備。

    最後他們協議讓阿曼斯基的人擔任保镖,秘密警察則負責犯罪調查與支付酬勞,解決了眼前的問題。

     這兩人發現自己都十分欣賞對方,後續幾年當中雙方也合作愉快。

    艾柯林特很尊重阿曼斯基,當他急于請他來吃飯想私下談談,他也願意聽。

     但他沒想到阿曼斯基會把一枚點燃的炸彈丢到他腿上。

     “你是說秘密警察涉入重大犯罪行為?” “不,”阿曼斯基說:“你誤會了。

    我是說秘密警察當中有一些人涉入這種行為。

    我不認為國安局局長允許他們這樣的行為,也不認為有政府的認可。

    ” 艾柯林特端詳着克裡斯特拍的照片,照片上有名男子坐上一輛車牌号碼以KAB開頭的車。

     “阿曼斯基……這不是惡作劇吧?” “我倒希望它是。

    ” 翌日上午,艾柯林特進入總局的辦公室後,仔細地将眼鏡擦拭幹淨。

    他頭發斑白,有一雙大耳朵和一張剛毅的臉,隻是此時的表情卻是困惑多于剛毅。

    昨天他憂慮了一整夜,不知該如何處理阿曼斯基給他的信息。

     全是令人不快的想法。

    在瑞典,(幾乎)所有黨派都認為秘密警察是不可或缺的組織,但也同時存有戒心,進而無中生有地編造關于他們的陰謀論。

    醜聞确實不少,尤其是左派激進分子當道、出了一些憲法錯誤的七十年代。

    但備受批評的秘密警察在經過五次公開調查後,新的一批公職人員誕生了。

    他們代表較年輕一派的積極分子,來自國家警察隊伍的經濟、武器與反詐欺等小組,原本就是調查真正犯罪而非追逐政治幻影的警員。

    秘密警察已經現代化,特别是憲法保障組也擔負起顯著的新角色,依政府規定,其任務在于揭發與防範國家的内部安全威脅,即利用暴力、威脅或強迫以圖改變我們的政體、影響具有決策力的政治實體或有關單位的決策方向,或是阻止公民行使個人受憲法保障的權利與自由等等的非法活動。

     總之,就是捍衛瑞典民主不受真正的或推斷的反民主威脅。

    他們主要擔心的是無政府主義與新納粹主義分子,原因是前者堅持以非暴力方式反抗,而後者既然名為納粹,就定義而言便是民主的敵人。

     取得法律學位後,艾柯林特成為檢察官,後來在二十一年前加入秘密警察行列。

    他起初在貼身護衛小組,後來進入憲法保障組擔任分析師兼主管,最後當上了負責人,總管捍衛瑞典民主的警力。

    他自認為是民主人士。

    憲法由國會制定,他有責任保護憲法完好無瑕。

     瑞典的民主隻奠基于一個前提:那就是自由言論的權利。

    這賦予人民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對任何事都可以表達、可以有想法也可以相信。

    這項權利涵蓋所有瑞典公民,從住在森林裡的新納粹瘋子到丢石頭的無政府主義者,以及其他所有人。

     其他每項基本權利,如組織政府的權利、自由結社的權利等,都隻是自由言論權利的實際延伸。

    民主能否持續就全看這條律法了。

     所有的民主都有其限制,而自由言論權的限制由媒體自由法規來規範,其中定義了民主的四點約束:無論創作者認為多麼具有藝術性,皆不得發行兒童色情作品與描繪某些暴力性行為的作品;不得煽動或勸誘他人犯罪;不得中傷或诽謗他人;不得激起族群仇恨。

     國會也同樣規範了媒體自由,其基準在于就社會面與民主面都可接受的社會限制,也就是構成文明社會框架的社會契約。

    立法的精髓主張的是沒有人有權利騷擾或羞辱其他任何人。

     既然自由言論權與媒體自由都是法律,就需要某種機關來确保人民守法。

    在瑞典,這項功能分屬于兩個機構。

     第一個是檢察總長辦公室,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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