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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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接下來說說我自己,剛開始寫偵探小說的時候,我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我在其他的随筆文章中也提過,也就是偵探小說的詭計幾乎已經被用光了,就算尋找新詭計也是枉然,所以我要再次使用最具代表性的詭計。

    這個想法頗為取巧,但在初期的作品中,這種手法我用了兩三次,可以說還是相當成功的。

     那麼偵探小說中最具代表性的詭計是什麼?其實我寫這篇短文,主要想談的就是這件事。

    前面說的都是埋怨的話,實在惶恐,那麼接下來就趕快進入正題吧。

     * 偵探小說中最具代表性的詭計,怎麼說都非一人兩角莫屬,作品中的某個人物,一個人扮演兩種身份。

    不必說,其中一個身份是壞人,另一個身份則必須是盡可能遠離讀者懷疑對象範圍的人物。

    因此如果是偵探,那是再理想不過了,然而如今偵探就是罪犯的詭計已經成了老掉牙的手法,聰明的讀者一眼就可以識破。

    話說回來,這個詭計在出現之初,一定是叫人拍案叫絕的。

     這類型的作品,許久以前就有鮑福的《死美人》(也譯作《魯寇克氏的晚年》),接着有勒布朗的《813》、勒魯的《黃屋奇案》,仔細尋找的話,不知道還有多少使用了該手法的作品。

    将這一人兩角的詭計颠倒過來就成了兩人一角的詭計,也就是由兩個人扮演同一個人。

    但這個詭計需要兩個容貌與身材酷似的人物,因此便衍生出了雙胞胎的詭計。

     雙胞胎實在詭異之至,對偵探小說而言,卻是最上乘的元素。

    即使不是雙胞胎,容貌酷似的兩個人,也的确會引發奇妙的錯覺。

    把這個詭計用得最出神入化的,是麥考利的《雙胞胎的複仇》,還有柯南·道爾、畢爾斯,另外,安東尼·霍普[1]的《曾達的囚徒》雖然不是偵探小說,也是優秀的作品。

     《黃屋奇案》讓我想起“發生在密閉房間内的命案”這種詭計,也是偵探小說中最常被使用的元素。

    有人在密閉的房間裡遇害了,窗戶和門扉全都從裡面上了鎖,罪犯沒有可供逃走的出口。

    然而房裡卻隻有被害者的屍體,罪犯不見蹤影——如果能合理解釋這種現象,對想出詭計的作家來說,一定非常痛快。

    因此大部分的偵探小說家都會為這個詭計絞盡腦汁。

     這類詭計,早在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中就有了,截至目前,用過它的作品實在是不勝枚舉。

    光是我當下想得到的,就有勒魯的《黃屋奇案》、道爾的《金邊夾鼻眼鏡》、威廉·魯鸠的《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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