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日本偵探小說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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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有種傾向,認為嚴肅地探讨、評論偵探小說是幼稚之舉,叫人羞于啟齒。
但愛好偵探小說的英語國家國民絕不如此認為。
無論是切斯特頓、阿諾德·本内涅[89]、美國的亨廷頓·萊特(即範達因),文藝界人士總是無比嚴肅地發表有關偵探小說的評論及研究成果。
此外,不同于日本文壇的作者們,即便寫了偵探小說類的作品也不願将其歸入偵探小說範疇的現狀,在英國,前文的切斯特頓不必說,本内涅也寫了《巴比倫大飯店》(TheGrandBabylonHotel)等類似偵探小說的作品。
而伊登·菲爾伯茨、A.A.米爾恩也極為嚴肅地撰寫本格長篇偵探小說。
我認為他們并非全為版稅,而是出于真心的熱愛,才出版了這些作品。
自鼻祖愛倫·坡以來,狄更斯未完的偵探小說也是如此,英語國家國民愛好偵探小說的程度,是其他國家望塵莫及的。
然而我最近出于一些理由,必須全面了解新近的英美偵探小說,因此匆促讀了幾十部戰後知名的長篇偵探小說。
或許也是因為選擇的對象全是所謂的本格作品,我不由得佩服英美國家竟然能不停地生産、消化相同的東西。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随意挑出十部考察作品的中心詭計,十部裡頭的中心詭計全都是一人兩角也不稀奇。
而且明明是長篇偵探小說,若是三百頁的作品,至少直到一百五十頁都是枯燥的審訊證人的場面描述,就連我這種天生的偵探小說愛好者都大喊吃不消。
我深刻感受到英語國家民族的耐性以及對邏輯的愛好,實在遠遠超出了日本人的理解範圍。
在我閱讀這些近代英美偵探小說時,也是因為迫于需要,必須一本本重讀這十年來的日本偵探小說,一讀之下,我有全新的感受,日本的偵探小說看起來似乎不怎麼興盛,然而這十年之間,光是《新青年》一本雜志,就有超過五十位作家發表過至少四五篇偵探小說。
若将它們全數列出,那真是豐富極了,更重要的是,比起相對單調的英美偵探小說,日本的偵探小說更加多彩多姿,這讓我振奮無比。
有人說,大多數日本偵探小說都不算真正的偵探小說,我也同意這個觀點。
既然是偵探小說,就必須注重偵探式的樂趣,也就是盡可能着眼于邏輯推理,抽絲剝繭地揭開秘密,在這分析的過程中獲得樂趣。
除此之外的所謂偵探小說,像是描寫異常犯罪過程的作品、将主軸放在犯罪及其他異常細節的恐怖作品、描寫某種怪奇人生的作品、描寫精神病患或變态生活的作品、着重于比斯頓風格的“意外”快感的作品,
但愛好偵探小說的英語國家國民絕不如此認為。
無論是切斯特頓、阿諾德·本内涅[89]、美國的亨廷頓·萊特(即範達因),文藝界人士總是無比嚴肅地發表有關偵探小說的評論及研究成果。
此外,不同于日本文壇的作者們,即便寫了偵探小說類的作品也不願将其歸入偵探小說範疇的現狀,在英國,前文的切斯特頓不必說,本内涅也寫了《巴比倫大飯店》(TheGrandBabylonHotel)等類似偵探小說的作品。
而伊登·菲爾伯茨、A.A.米爾恩也極為嚴肅地撰寫本格長篇偵探小說。
我認為他們并非全為版稅,而是出于真心的熱愛,才出版了這些作品。
自鼻祖愛倫·坡以來,狄更斯未完的偵探小說也是如此,英語國家國民愛好偵探小說的程度,是其他國家望塵莫及的。
然而我最近出于一些理由,必須全面了解新近的英美偵探小說,因此匆促讀了幾十部戰後知名的長篇偵探小說。
或許也是因為選擇的對象全是所謂的本格作品,我不由得佩服英美國家竟然能不停地生産、消化相同的東西。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随意挑出十部考察作品的中心詭計,十部裡頭的中心詭計全都是一人兩角也不稀奇。
而且明明是長篇偵探小說,若是三百頁的作品,至少直到一百五十頁都是枯燥的審訊證人的場面描述,就連我這種天生的偵探小說愛好者都大喊吃不消。
我深刻感受到英語國家民族的耐性以及對邏輯的愛好,實在遠遠超出了日本人的理解範圍。
在我閱讀這些近代英美偵探小說時,也是因為迫于需要,必須一本本重讀這十年來的日本偵探小說,一讀之下,我有全新的感受,日本的偵探小說看起來似乎不怎麼興盛,然而這十年之間,光是《新青年》一本雜志,就有超過五十位作家發表過至少四五篇偵探小說。
若将它們全數列出,那真是豐富極了,更重要的是,比起相對單調的英美偵探小說,日本的偵探小說更加多彩多姿,這讓我振奮無比。
有人說,大多數日本偵探小說都不算真正的偵探小說,我也同意這個觀點。
既然是偵探小說,就必須注重偵探式的樂趣,也就是盡可能着眼于邏輯推理,抽絲剝繭地揭開秘密,在這分析的過程中獲得樂趣。
除此之外的所謂偵探小說,像是描寫異常犯罪過程的作品、将主軸放在犯罪及其他異常細節的恐怖作品、描寫某種怪奇人生的作品、描寫精神病患或變态生活的作品、着重于比斯頓風格的“意外”快感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