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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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謂的偵探趣味,是偵探小說式的趣味,要說是獵奇趣味也無妨。

    也是有人說過的,這是沉溺于獵奇的興趣。

    我想隻要人還有好奇心,這種愛好就不會有消失的一天。

     這一方面意味着怪奇、神秘、恐怖、瘋狂、冒險、犯罪等趣味,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順利克服這些不可思議、秘密、危險的明快理智的趣味。

    這些要素彙合在一起,就構成了偵探趣味。

     除了愛倫·坡、柯南·道爾等作家寫的偵探小說以外,經常被拿來舉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也有非常多符合偵探趣味的作品。

    不,可以說沒有一篇文章不帶有偵探趣味的。

    經常有人說“不可以用情節讀小說”,這裡所說的情節,我認為從某些角度來看,指的就是偵探趣味。

     在西方,愛倫·坡被視為偵探小說的鼻祖,但在他之前也有霍夫曼[44]、巴爾紮克、狄更斯、維多克[45]的偵探錄等;至于東方,日本有大岡政談[46]風格的作品,也有鼻祖西鶴[47]的《櫻陰比事》(類似于中國的《棠陰比事》)。

    記述詐欺故事的有中國的《杜騙新書》、《騙術奇談》,日本則有《晝夜用心記》、《世間用心記》,總之從相當古老的時代開始就有類似偵探小說的東西了。

     論到古老,追溯到更久以前,甚至在神話中也能嗅出偵探趣味。

    這我在其他文章中也提到過,在日本神話中,例如太陽神天照大神閉關在洞穴中不願出來的時候,天钿女命在外面跳舞,其他的八百萬衆神應和着喧嘩歡鬧,以引誘出天照大神,這就是一種詭計,是偵探小說中常用的元素。

    有趣的是,愛倫·坡用過相同的詭計寫過一篇偵探小說,短篇《失竊的信》中,偵探雇來地痞,讓他們在屋外大叫“失火了、失火了”,趁着主角的注意力被吸引窺看窗外的時候,不着痕迹地取回了關鍵的信件。

    在柯南·道爾的《波希米亞醜聞》(AScandalinBohemia)等作品中,同樣的詭計甚至構成了全篇的中心趣味。

    雖然是細枝節末,但神話與偵探小說用了相同的詭計,這一點我覺得很有意思。

     此外,須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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