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到達世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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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覺得美國那些大型百貨商店有什麼吸引力。

    像沃爾瑪、百思買和家得寶之類的地方我都隻在萬不得已時才會光顧。

    在這趟獨自跨越美國之旅中,我發現這樣的超市幾乎随處可見,無論是小城市的市中心,大城市的角落,還是在高速公路旁或摩天大樓之間,到處都是。

    但我仍然不喜歡這樣的地方,可能買東西确實很方便,品種也很齊全,但卻總是缺乏人跟人之間獨有的親近感。

     當艾德和摩奇把我放在金曼的凱馬特時,我看見太陽正從一家大型百貨商店的房頂上落下去,停車場上逐漸變得清涼,上夜班的人們刷卡上崗……突然之間,我感覺這一幕非常溫馨、非常美好。

    或許是因為快到洛杉矶了,讓我有些激動,也可能是因為我已經在不知不覺間養成了一種新的看世界的方式。

     金曼無疑是我到過的最小的城市——沒有房子,隻有一排又一排的大樹和大片的空地。

    在這種地方能找到願意幫我的人嗎?我開始懷疑。

     就在這時,我身後突然傳來消防車的聲音。

    車子停在我身後,一個大塊頭跳下來,跟我打招呼。

    這一切好像都是上帝安排好的,他總是在關鍵時刻派來一些不僅願意幫我,而且感覺非幫我不可的人。

     “晚上好!”我跟着他走向凱馬特,“嘿,你能讓一位英國朋友在你家過一夜嗎?”我問。

     “哦,額,我們可不是慈善機構。

    ” 我看了看他的另一位朋友,他臉上半是好奇半是同情。

     “哦,别把這件事當慈善,我覺得它應該是善意,我就是靠着它從時代廣場來到這裡的。

    ” 他們彼此對視了一眼。

    “哦,蘭迪?”大塊頭問同事,同事聳了聳肩膀,表示同意。

     “好吧,咱們給隊長打個電話。

    ” 要想留我在消防隊過夜,首先必須征得隊長的同意。

    他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撥通了電話。

     “嘿,隊長,這兒有個人,英國人,想找個地方過夜。

    你看……” “讓他跟我說話!”電話那邊說道。

     “給你,想辦法說服他吧!” “哈喽,先生,隊長先生!” “你要什麼?” “我确實需要找個地方過夜!” “你不是開玩笑吧?” “沒有,沒有。

    我很不善于開玩笑。

    我确實需要幫助。

    ” “你哪兒來的?” “倫敦。

    ” “我怎麼知道你不是在撒謊?” 我突然大笑起來:“我有很多故事可以告訴你,一般人可編不出來。

    咱們可以見見面,我跟你講講我的經曆。

    我一直在到處旅行,幫我一下吧,我會給你們好好宣傳宣傳的。

    ” 他停頓了一下:“好吧,過來!”但我仍然能聽得出來,我并沒有說服他。

    我把手機還給消防員,他好像覺得我這個人很奇怪。

     15分鐘後,我們開進了消防隊的大門。

    消防隊員們看上去都很友好,很帥氣。

    他們好像很喜歡我的英國口音,不停地問這問那,同時還大笑着用力拍我的肩膀——我胳膊都快被拍脫臼了。

    很快,隊長來了。

     “萊奧,說說你的故事,讓我相信你不是個瘋子或者流浪漢。

    說細節!” “是!”我敬禮道,周圍一片沉默,這讓我感到很尴尬,“不好意思,開個玩笑!” 然後我大談自己的經曆,辛蒙納的故事,印第安納波利斯的毒販,會功夫的牧師,吉恩的故事……我還談到了可憐的瑞克一家,沒有醫療保險,胳膊又脫臼了;還有朱莉,那個連想都沒想就把家裡鑰匙給我的芝加哥女孩;還有蓋洛普之夜,那扇血迹斑斑的門。

    當然,我沒有說起凱瑟琳,我準備把這個故事留給自己。

     “哦,聽起來不可思議!”隊長總結道。

     “确實如此!” “我跟你說,萊奧,我們都是一家人。

    我們會彼此照顧對方,你應該能夠感覺到。

    我們也想成為你這個故事中的一部分。

    ”他回頭看了看周圍的隊員們,“兄弟們,你們覺得怎樣?要留萊奧過一晚嗎?” 大家一緻同意。

    又是一通兒拍肩膀,就這麼定了! 消防隊員們都是好兄弟,我能感受到他們之間的那種兄弟之情——我一路上都能感受到這種感情,要是沒有它,我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獨自之旅。

    想想看,消防隊員們之所以能在關鍵時刻做出犧牲,可能正是因為這種同志般的情意。

    大家願意為了更高的利益舍棄自己,這也正是真正意義上的人與人之間的連接。

     蘭迪走過來指着一個角落告訴我:“那個是你的房間,随便用……”然後他轉過身,指着另一個地方跟我說:“你看,我們給你準備了一件小禮物。

    ”然後他笑了笑,關門走了。

     他們在房間角落給我安排了一張小床,旁邊還有一個可以上鎖的櫃子,牆上用圖釘釘了張挂曆——這應該就是蘭迪所說的“小禮物”。

    我仔細一看,原來是消防隊員的合影,隻不過每個人的頭像都被描得一塌糊塗。

     一夜安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聽到有人敲門,打開一看,原來是蘭迪給我送早餐來了:一杯咖啡,還有餅幹。

     “哦,要是喜歡的話,你可以拿走。

    ”他指着挂曆笑道,“就當紀念品吧。

    ”我一把抓過挂曆,把它塞到背包裡。

     “我猜猜啊:拉斯維加斯?” “沒錯!你要去那兒嗎?” “哥們兒,這兒所有人都是去拉斯維加斯的,也沒其他地方可去!” 就這樣,我跳進一個叫拉瑞的人的車子,離開了金曼。

    消防隊的朋友們告訴我,隻要走到高速公路旁邊,把手一揮,很快就能搭個便車。

    當然,這麼做是違法的,但是在金曼,超過一半人都是搭車上下班的。

     “金曼是一座非常友好的小鎮。

    ”确實如此。

     “很多車都是去‘罪惡之城’的。

    ”拉瑞說,“大家都去那兒過周末。

    ” “你赢過嗎?” “我?”拉瑞大笑道,“哦,不。

    我從來不賭。

    我去那兒是為了吃自助餐。

    ” 哦,自助餐。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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