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的确認識幾個有在工作的:工作與失業

關燈
,沒法吸引到其他雇主。

    也有可能他們家鄉遭遇洪水,失去一切,特别需要一份工作養家糊口,做什麼都行。

    那麼,這還算是“自由”選擇嗎?這些人難道不是被迫(為了有飯吃)做出選擇嗎? 天主教“解放神學”在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在拉美盛行。

    其代表人物巴西主教多姆·赫爾德·卡馬拉(DomHélderCamara)有一句名言:“當我給窮人食物,他們說我是聖徒,當我問窮人為何沒食物,他們說我是共産黨。

    ”也許我們偶爾應該像一名“共産黨員”,質問窮人自願從事“惡劣”工作背後的條件是否合理。

    [3] 真實數據 強迫勞動 據國際勞工組織(ILO)估計,2012年全球大約有2100萬強迫勞動人口,占全球33億勞動人口的0.6%(或全球總人口的0.3%),0.6個百分點聽起來很小,但實際上這0.6個百分點都是多出來的,本來就不應該存在。

     據ILO估計,強迫勞動比例最高的是歐洲的前社會主義國家和前蘇聯成員國(占人口的0.42%)和非洲(0.4%)。

    即使在富國,也有0.15%的人口在做強迫勞動。

    2 童工 據ILO估計,全球有1.23億名童工,年齡在5歲到15歲之間,相當于全球勞動人口的3.7%。

    然而,這是從全球範圍看的,如果單看某個國家,數據就非常驚人了。

    在許多貧窮國家,兒童有一半是童工。

    童工人口占兒童人口比重最高的是幾内亞比紹,達到57%,第二高是埃塞俄比亞(53%),後面依次是中非共和國、乍得、塞拉利昂和多哥(都在47%到48%)。

    其他童工占比高的國家大多在非洲,但也有一些在亞洲和拉美,比如柬埔寨(39%)、尼泊爾(34%)和秘魯(34%)。

     童工占比(童工人口占兒童人口的比重)顯然跟貧困有關,但還沒到由貧困決定的程度。

    2010年布隆迪的人均收入全球倒數第一,童工占比卻隻有19%,隻是秘魯的一半。

    而同一年,秘魯的人均收入是4710美元,是布隆迪的近30倍。

    再舉一例。

    20世紀60年代,韓國雖然還是世界上最窮的國家之一,卻已經消除了12歲以下的童工問題,這靠的是強力推行小學義務教育。

    這些例子表明,貧窮不是童工普遍存在的借口,貧窮最多隻是限制了削減童工的範圍和速度而已。

     窮國工時比富國長 在大多數富國,人們每周工作35小時左右(東亞富國則要長一些,日本是42小時,韓國44小時,新加坡46小時)3,是他們的曾祖父母或高祖父母(70—80小時)的一半。

     今日窮國工時确實沒有處于同等收入時(18、19世紀)的富國長,卻比今日富國的工時長很多。

    有些窮國的平均工時多達每周55小時,比如埃及(55—56小時)和秘魯(53—54小時)。

    平均每周工作45—50小時也算長的,比如孟加拉國、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印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拉圭、斯裡蘭卡、泰國和土耳其。

     這些工作時間數據低估了我們被工作占有的時間(而不是真正“在”工作的時間)。

    在那些公共交通差、居住區與上班地點距離遠的國家,通勤時間大大增加,嚴重損害了人們的生活品質。

    在南非,大部分城市住的都是白人,貧窮的黑人都住在偏遠城鎮,黑人每天去城市工作,來回可能就要花掉6個小時!另一方面,如今互聯網已在商業應用上普及,許多白領下班後也要繼續工作。

     幹旱或洪澇:工時分配的不平等 在看工作時間數據時,我們必須意識到,這些數據都是平均值。

    在許多國家,有些人工作時間過長(ILO的定義是每周工作超過48小時),有健康風險。

    其他人則處于與時間相關的不充分就業(time-relatedunderemployment)狀态,也就是即使他們想要全職,也隻有兼職可做。

    這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許多人的工作處境。

    在發展中國家,許多人處于隐性失業(disguisedunemployment)狀态,也就是他們有工作,但對産出沒啥貢獻,主要是為了獲得微薄收入而已。

    比如說在農村,一家人耕種一小塊地;或者說在城市,有很多窮人在非正規部門(informalsector)工作——做點未登記的小生意(比如路邊攤),而且多半是一個人。

    他們給自己“創造”工作,往往隻是把乞讨變得不像是乞讨(後面會細講)。

    這些人不算失業,因為他們承受不起失業。

     工時過長的勞動人口占比最高的是印度尼西亞(51%)和韓國(50%),泰國、巴基斯坦和埃塞俄比亞也都超過40%。

    占比最低的是俄羅斯(3%)、摩爾多瓦(5%)、挪威(5%)和荷蘭(7%)。

     實際工作時間有多長:帶薪休假和年工作時間 每周工時看不出人們工作量的全貌。

    有些國家的人們每周都工作,而另外一些國家的人們則享有幾周帶薪假期。

    在法國和德國,帶薪假期可以長達五周(25個工作日)。

    因此,要對不同國家的人均工作量有全面的了解,必須看年工作時間(annualworkinghours,每年工作時間)。

     隻有OECD成員國才有年工作時間的數據。

    在這些國家中,2011年,年工作時間最短的國家是荷蘭(1382小時)、德國(1406)、挪威(1421)和法國(1482);年工作時間較長的有韓國(2090)、希臘(2039)、美國(1787)和意大利(1772)。

    OECD成員國中也有一些不是富國。

    在這些國家中,墨西哥(2250)的年工作時間超過了韓國;4另一個發展中國家智利的年工作時間則為2047小時,介于韓國和希臘之間。

     哪個國家的人最“懶”:工作時間的迷思與真相 這些數據表明,我們對一些國家是勤奮還是懶惰的文化刻闆印象是完全錯誤的。

     墨西哥人在美國人眼裡是“懶惰的拉丁美洲人”(lazyLatinos)的典型代表,但實際上他們每年的工作時間卻超過了“工蟻”韓國人。

    而在OECD成員國中年工作時間最長的12個國家,有5個就是拉美國家。

    因此,說拉丁美洲人懶散,工作不努力,就是不符合事實的刻闆印象。

     歐債危機期間,希臘人飽受其他歐美國家媒體诋毀,說他們是勤勞的北方人(即南歐以北國家)身上懶惰的“寄生蟲”,但希臘人的年工作時間實際上比除韓國以外的所有富國都長。

    希臘人的工作時間是德國人的1.4倍,荷蘭人的1.5倍,而德國人和荷蘭人一直被認為是工作狂。

    意大利人也被認為是“懶惰的地中海人”(lazyMediterraneantypes),然而意大利人的工作時間卻跟美國人一樣長,是他們的德國人鄰居的1.25倍。

     為什麼工作越努力越窮? 一種解釋認為,之所以會形成這些誤解,是因為信息嚴重過時。

    就以荷蘭人為例。

    在很多人眼裡,荷蘭人至今還是勤勞節儉的清教徒形象。

    然而,這種刻闆印象背後依靠的信息至少是50年前的,甚至是80年前的,非常過時。

    從19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20年代,荷蘭的确是今日富國中工作時間最長的幾個之一。

    然而,這種狀況從20世紀30年代起就開始發生變化,60年代以後則變得更快。

    如今,荷蘭已經成為世界上“最懶”的國
0.10594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