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成家立室:共叙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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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基金會(EFF)舉辦的慈善音樂會。
這場音樂會旨在推廣技術普及,在舊金山著名的菲爾莫爾禮堂舉行,感恩至死樂隊、傑弗遜飛船樂隊和吉米·亨德裡克斯(JimiHendrix)等都曾在這裡演出。
麗薩在慈善音樂會上演唱了特蕾西·查普曼(TracyChapman)的聖歌《談談革命》(“Talkin’boutaRevolution”),“窮人會站起來,得到他們應得的”。
喬布斯當時就站在後排,抱着剛一歲的女兒艾琳随着節奏輕輕搖晃。
麗薩大學畢業後搬到曼哈頓做自由撰稿人,喬布斯與她的關系依然時好時壞。
喬布斯對克裡斯安的不滿也讓父女二人的關系進一步惡化。
他在附近的門洛帕克給克裡斯安買了一棟房子,而克裡斯安卻把房子賣掉了,拿着這些錢跟一個精神導師四處旅行,又在巴黎生活了一段時間。
錢花完之後,她回到舊金山,成為一名藝術家,創作“光繪”(LightPainting)和佛教曼陀羅。
她在個人網站(赫茲菲爾德幫她做網站維護)上這樣寫道:“我是一個‘通靈者’,一個對人性進化和地球升華的未來有靈性、能預見的貢獻者。
當我創作時,我能感受到神聖的震動,體驗特别的形狀、顔色和音頻。
”克裡斯安曾患上嚴重的鼻窦炎和牙科疾病,急需用錢,但喬布斯卻拒絕幫她,氣得麗薩好幾年沒有跟他說話。
這就是父女二人的相處模式。
莫娜·辛普森把這些事都寫進了自己的第三部小說《凡夫俗子》,當然還加上了自己的想象。
小說于1996年出版,其主人翁以喬布斯為原型,其中很多片段都是事實。
書中寫道,他有一個朋友才華橫溢,卻患上退行性骨關節病,喬布斯默默為他慷慨解囊,還給他買了一輛特制的汽車。
書中還準确地描述了他與麗薩的關系中許多不光彩的方面,包括他最初否認父親身份等。
但也有一些内容純屬虛構。
例如,雖然克裡斯安在麗薩很小的時候就教她開車,但書中的小姑娘“簡”在5歲時獨自駕駛卡車穿越山區尋找父親的場景從來沒有發生在現實生活中。
此外,小說中還有一些小細節,用新聞學術語來說,就是“精彩至極,核實奚益”,比如全書第一句話對以喬布斯為原型的人物是這樣描述的:“他很忙,忙到沒時間沖馬桶。
” 乍一看,這部小說對主人翁似乎有點兒過于苛責,說他“絲毫不覺得有必要遷就他人的願望或興緻”。
主人翁的衛生習慣也跟喬布斯本人一樣讓人不敢恭維,“他覺得沒必要用香體劑,經常宣稱,隻要飲食結構合理,用薄荷橄榄油皂,就既不會出汗,也不會有體味”。
但整部小說的基調頗有抒情意味,文筆也非常細膩,人物形象飽滿。
在小說的最後,主人翁失去了自己一手創立的偉大公司,并學會了關愛自己一度抛棄的女兒。
小說的最後一幕是他與女兒共舞。
喬布斯後來說,他從來沒有讀過這部小說。
他告訴我:“我聽說這本書寫的是我。
如果是的話,我會非常生氣。
而我不想對妹妹生氣,所以幹脆就不看了。
”然而,在這本書出版幾個月後,他告訴過《紐約時報》他已經讀了該小說,也在主人翁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對記者史蒂夫·洛爾(SteveLohr)說:“這個角色大約有1/4完全是我,言談舉止描述得惟妙惟肖。
當然我不會告訴你這1/4在書的什麼地方。
”他的妻子說,事實上,喬布斯隻是瞥了一眼書,然後讓她替他讀一讀,看看他應該如何看待這本書。
《凡夫俗子》出版前,莫娜把書的手稿寄給了麗薩,但麗薩隻看了個開頭,就讀不下去了。
她說:“在開始的幾頁裡,我看到了我的家庭、我的私事、我的物品、我的想法,我在叫‘簡’的角色中看到了自己。
但小說中的事實之間又夾雜着虛構,這些虛構的情節對我而言就是撒謊。
但正因為情節如此貼近事實,才會讓人誤以為真。
”麗薩感到非常受傷,她給哈佛的《倡導者》寫了一篇言辭激烈的文章來解釋這件事情。
文章初稿的語氣非常尖刻,麗薩在發表前又稍稍修改緩和了一下。
她感覺莫娜以友誼之名冒犯了自己,她寫道:“我渾然不知,這6年來,莫娜一直在收集素材。
我并不知道,當我尋求她的安慰、接受她的建議時,她也在暗中索取。
”最終,麗薩與莫娜解開了疙瘩。
她們一起去咖啡廳讨論了這本書,麗薩告訴莫娜,自己一直沒能讀完這本書。
莫娜說她會喜歡書的結局。
這些年來,麗薩與莫娜的聯系并不多,但在某些方面,她們的關系還是比她與父親的關系更親近些。
生兒育女 1991年,在與喬布斯結婚幾個月後,勞倫娜生下一個男孩兒。
在剛出生的那兩周,他們都叫他“小喬寶”,因為對他們來說,給孩子取名隻比選一台洗衣機的難度稍微小一點兒。
最後,他們給他取名為裡德·保羅·喬布斯(ReedPaulJobs),中間名“保羅”是為了紀念喬布斯的父親。
而他之所以叫“裡德”,是因為這個名字好聽,跟喬布斯當年就讀的裡德學院一點兒關系都沒有(喬布斯和勞倫娜都堅持這樣說)。
長大成人後的裡德跟父親有很多相似之處:聰明敏銳,目光銳利,富有魅力。
但跟父親不同的是,他行為友善,謙虛優雅。
他富有創造力,從小就喜歡穿着戲服,扮演不同的角色。
他的學業成績也非常出色,對科學很感興趣。
他的眼神像他父親,但流露出一種親和力,似乎沒有一絲殘酷的天性。
喬布斯的女兒艾琳·錫耶納·喬布斯(ErinSienaJobs)出生于1995年。
她比較文靜,更加内省,可以敏銳地覺察他人的感受。
她繼承了父親對設計和建築的興趣,但她也學會了在情感上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被父親的疏遠傷害。
最小的孩子伊芙(Eve)出生于1998年。
她意志堅定,為人風趣,性格火暴,既不黏人,也不膽怯。
她知道如何應對自己的父親,會跟他讨價還價(有時候還能占據上風),甚至還敢取笑他。
她父親開玩笑說,如果不當美國總統的話,她有朝一日會掌管蘋果。
1995年,甲骨文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拉裡·埃裡森為喬布斯舉辦40歲生日派對,科技明星與大亨雲集。
埃裡森跟喬布斯關系很好,前者經常帶着喬布斯一家乘坐他的豪華遊艇出遊。
裡德把埃裡森稱作“我們的有錢叔叔”,這個叫法讓人發笑,充分說明喬布斯平時生活非常低調,從不炫耀财富。
喬布斯從自己的修行經曆中學到:物質财富往往無法讓人生變得豐富,反而會使生活雜亂無章。
他說:“我認識的每一個首席執行官都有保镖,甚至家裡也有。
這種生活方式太瘋狂了。
我們不想這樣養育兒女。
”
這場音樂會旨在推廣技術普及,在舊金山著名的菲爾莫爾禮堂舉行,感恩至死樂隊、傑弗遜飛船樂隊和吉米·亨德裡克斯(JimiHendrix)等都曾在這裡演出。
麗薩在慈善音樂會上演唱了特蕾西·查普曼(TracyChapman)的聖歌《談談革命》(“Talkin’boutaRevolution”),“窮人會站起來,得到他們應得的”。
喬布斯當時就站在後排,抱着剛一歲的女兒艾琳随着節奏輕輕搖晃。
麗薩大學畢業後搬到曼哈頓做自由撰稿人,喬布斯與她的關系依然時好時壞。
喬布斯對克裡斯安的不滿也讓父女二人的關系進一步惡化。
他在附近的門洛帕克給克裡斯安買了一棟房子,而克裡斯安卻把房子賣掉了,拿着這些錢跟一個精神導師四處旅行,又在巴黎生活了一段時間。
錢花完之後,她回到舊金山,成為一名藝術家,創作“光繪”(LightPainting)和佛教曼陀羅。
她在個人網站(赫茲菲爾德幫她做網站維護)上這樣寫道:“我是一個‘通靈者’,一個對人性進化和地球升華的未來有靈性、能預見的貢獻者。
當我創作時,我能感受到神聖的震動,體驗特别的形狀、顔色和音頻。
”克裡斯安曾患上嚴重的鼻窦炎和牙科疾病,急需用錢,但喬布斯卻拒絕幫她,氣得麗薩好幾年沒有跟他說話。
這就是父女二人的相處模式。
莫娜·辛普森把這些事都寫進了自己的第三部小說《凡夫俗子》,當然還加上了自己的想象。
小說于1996年出版,其主人翁以喬布斯為原型,其中很多片段都是事實。
書中寫道,他有一個朋友才華橫溢,卻患上退行性骨關節病,喬布斯默默為他慷慨解囊,還給他買了一輛特制的汽車。
書中還準确地描述了他與麗薩的關系中許多不光彩的方面,包括他最初否認父親身份等。
但也有一些内容純屬虛構。
例如,雖然克裡斯安在麗薩很小的時候就教她開車,但書中的小姑娘“簡”在5歲時獨自駕駛卡車穿越山區尋找父親的場景從來沒有發生在現實生活中。
此外,小說中還有一些小細節,用新聞學術語來說,就是“精彩至極,核實奚益”,比如全書第一句話對以喬布斯為原型的人物是這樣描述的:“他很忙,忙到沒時間沖馬桶。
” 乍一看,這部小說對主人翁似乎有點兒過于苛責,說他“絲毫不覺得有必要遷就他人的願望或興緻”。
主人翁的衛生習慣也跟喬布斯本人一樣讓人不敢恭維,“他覺得沒必要用香體劑,經常宣稱,隻要飲食結構合理,用薄荷橄榄油皂,就既不會出汗,也不會有體味”。
但整部小說的基調頗有抒情意味,文筆也非常細膩,人物形象飽滿。
在小說的最後,主人翁失去了自己一手創立的偉大公司,并學會了關愛自己一度抛棄的女兒。
小說的最後一幕是他與女兒共舞。
喬布斯後來說,他從來沒有讀過這部小說。
他告訴我:“我聽說這本書寫的是我。
如果是的話,我會非常生氣。
而我不想對妹妹生氣,所以幹脆就不看了。
”然而,在這本書出版幾個月後,他告訴過《紐約時報》他已經讀了該小說,也在主人翁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對記者史蒂夫·洛爾(SteveLohr)說:“這個角色大約有1/4完全是我,言談舉止描述得惟妙惟肖。
當然我不會告訴你這1/4在書的什麼地方。
”他的妻子說,事實上,喬布斯隻是瞥了一眼書,然後讓她替他讀一讀,看看他應該如何看待這本書。
《凡夫俗子》出版前,莫娜把書的手稿寄給了麗薩,但麗薩隻看了個開頭,就讀不下去了。
她說:“在開始的幾頁裡,我看到了我的家庭、我的私事、我的物品、我的想法,我在叫‘簡’的角色中看到了自己。
但小說中的事實之間又夾雜着虛構,這些虛構的情節對我而言就是撒謊。
但正因為情節如此貼近事實,才會讓人誤以為真。
”麗薩感到非常受傷,她給哈佛的《倡導者》寫了一篇言辭激烈的文章來解釋這件事情。
文章初稿的語氣非常尖刻,麗薩在發表前又稍稍修改緩和了一下。
她感覺莫娜以友誼之名冒犯了自己,她寫道:“我渾然不知,這6年來,莫娜一直在收集素材。
我并不知道,當我尋求她的安慰、接受她的建議時,她也在暗中索取。
”最終,麗薩與莫娜解開了疙瘩。
她們一起去咖啡廳讨論了這本書,麗薩告訴莫娜,自己一直沒能讀完這本書。
莫娜說她會喜歡書的結局。
這些年來,麗薩與莫娜的聯系并不多,但在某些方面,她們的關系還是比她與父親的關系更親近些。
生兒育女 1991年,在與喬布斯結婚幾個月後,勞倫娜生下一個男孩兒。
在剛出生的那兩周,他們都叫他“小喬寶”,因為對他們來說,給孩子取名隻比選一台洗衣機的難度稍微小一點兒。
最後,他們給他取名為裡德·保羅·喬布斯(ReedPaulJobs),中間名“保羅”是為了紀念喬布斯的父親。
而他之所以叫“裡德”,是因為這個名字好聽,跟喬布斯當年就讀的裡德學院一點兒關系都沒有(喬布斯和勞倫娜都堅持這樣說)。
長大成人後的裡德跟父親有很多相似之處:聰明敏銳,目光銳利,富有魅力。
但跟父親不同的是,他行為友善,謙虛優雅。
他富有創造力,從小就喜歡穿着戲服,扮演不同的角色。
他的學業成績也非常出色,對科學很感興趣。
他的眼神像他父親,但流露出一種親和力,似乎沒有一絲殘酷的天性。
喬布斯的女兒艾琳·錫耶納·喬布斯(ErinSienaJobs)出生于1995年。
她比較文靜,更加内省,可以敏銳地覺察他人的感受。
她繼承了父親對設計和建築的興趣,但她也學會了在情感上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被父親的疏遠傷害。
最小的孩子伊芙(Eve)出生于1998年。
她意志堅定,為人風趣,性格火暴,既不黏人,也不膽怯。
她知道如何應對自己的父親,會跟他讨價還價(有時候還能占據上風),甚至還敢取笑他。
她父親開玩笑說,如果不當美國總統的話,她有朝一日會掌管蘋果。
1995年,甲骨文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拉裡·埃裡森為喬布斯舉辦40歲生日派對,科技明星與大亨雲集。
埃裡森跟喬布斯關系很好,前者經常帶着喬布斯一家乘坐他的豪華遊艇出遊。
裡德把埃裡森稱作“我們的有錢叔叔”,這個叫法讓人發笑,充分說明喬布斯平時生活非常低調,從不炫耀财富。
喬布斯從自己的修行經曆中學到:物質财富往往無法讓人生變得豐富,反而會使生活雜亂無章。
他說:“我認識的每一個首席執行官都有保镖,甚至家裡也有。
這種生活方式太瘋狂了。
我們不想這樣養育兒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