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地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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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毫無意義的塗鴉作品,不過是幾個有點天分的抄襲者偶爾的超常發揮而已。

    而随着壁畫複雜的結構和技巧逐漸為人所知,人們又認為這可能是古人所做的某種墨迹測驗[11],用來反映和揭示觀看者心中真正的所思所想與偏愛之物。

    到了20世紀初,人類學家和人種學家從後殖民主義和功利主義角度出發,對這種“原始”文化進行了解讀,認為它們是純粹實用性的狩獵圖景,是對捕獵過程的描繪和哺乳動物的野外生活指南。

    又或是作為一種巫術手段來輔助狩獵,即想象出這樣的場景,才能“俘獲”(capturing,至今該詞仍保留着“刻畫”之意)獵物。

    泰班野馬之所以常常被獵人追趕至懸崖,當然也是因為人們想吃馬肉。

    在該物種滅絕之前,最後一匹泰班野馬的命運即是如此。

    不過,泰班野馬在被俘獲之後,也常常會被圈養起來,生産馬奶,這種馴化的工作多半是由女性來完成。

     近代以來,有觀點認為,這些壁畫歌頌的是生殖魅力,蘊藏着與交配和生長相關的豐富的寓意,而并非隻局限于簡單地描繪狩獵場景。

    壁畫上随處可見長矛和生殖器的圖案,這相當于舊石器時代的性感畫,表達了男性對性與暴力的信奉和崇拜。

    再後來,随着人們對意識的形态變化産生興趣,與薩滿有關的解讀開始興起,壁畫的表現内容變成了某種與治病或舞蹈相關的宗教儀88式。

    而最近,結構學專家也開始關注洞穴壁畫的布局和分布問題,他們研究了許多壁畫,發現了一種似乎普遍存在的聯系:古人經常在凸起的岩石表面畫野牛,而相對地在凹陷的岩石上畫馬,不知這是否代表着,前者象征雄性,而後者象征雌性。

    這一切都暗示着,洞穴壁畫所表現的,可能是石器時代的人類複雜的宇宙觀和哲學思考。

     而在這些理論中,有些想法明顯是帶有偏見或一廂情願的。

    人們對壁畫進行了科學的測量,對圖案進行了動物學識别,最重要的是,對每一筆、每一處标記都做了跟蹤,結果證明,這些壁畫并非印象派的複制品。

    于是,一些偏頗的觀點也就不攻自破了。

    比如,人們眼中的長矛圖案,實則是熊爪留在壁畫底層的抓痕。

    關于壁畫是輔助狩獵的巫術,也隻适用于某些情況而并不具有普遍意義。

    舉例而言,通常情況下,某個地區的動物豐富性、大概的主食物種(可根據洞穴中的化石和食物殘渣進行推斷)與壁畫上最常出現的物種之間,往往存在反比關系。

    正如克洛德·列維-斯特勞斯(ClaudeLévi-Strauss)所言,圖騰動物往往并非那些美味好吃的動物,而是那些蘊含着思想寓意的動物。

    諸如老虎、熊這樣的食肉動物,人類在刻畫時會表現出共情與悲憫。

    有時,人們還會将這些動物繪制在洞穴深處的岩壁上,專門進行供奉。

    這是古人向大型動物表達敬畏的一種方式。

    從古至今,這樣的做法貫穿了整個人類文化的發展史。

    至于壁畫上所謂的男女生殖器圖案,經過了冷靜的觀察,發現其實隻是些馬蹄印圖案和體型較小的魚類而已。

    從廣義上講,這些壁畫的主要目的是出于宗教信仰,這一點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古人選擇了幽深的洞穴作為畫廊,将岩壁當作通往另一個世界的入口,在壁畫中構思出了難以捉摸的圖案。

    這一切都表明,古人曾經試圖去觸碰動物的靈魂和大自然的本質,進而探尋生命本身的真谛。

    但這些追89求,其實與壁畫的品質和韻味并無關系。

    無論古人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多麼嚴肅的精神追求,作畫者都是極具天分的藝術家,他們創作的藝術作品也同時體現出人的情感、社會屬性、神話屬性和叙事功能,而且看起來質樸有趣。

     此刻,我正拿着一張肖維岩洞壁畫上的野馬的特寫照片,盡可能不帶任何偏見地去解讀它所描繪的内容。

    這四匹野馬位于壁畫的右側,與畫面中大部分的動物一樣,全都面朝左。

    壁畫的另一側是一群長着粗壯犄角的野牛。

    野牛的下方,是兩頭正在角鬥的犀牛。

    (這是迄今為止,歐洲洞穴壁畫中發現的唯一的犀牛角鬥場面。

    而最絕妙的地方在于,作畫時右側犀牛的軀幹刻意做了變形處理,剛好與岩壁上一條裂縫呈相同弧度。

    随着觀看角度的不同,犀牛的身體會産生膨脹或縮小的視覺效果。

    )馬匹呈梯隊排列,馬身與周圍的動物及鄰馬之間存在部分相互重疊。

    馬頭挨得很近,像是在拍攝一張照片,而且是同一個拍攝主題下不同鏡頭組合在一起的定格抓拍。

    隻不過,它們是描繪和想象出來的四匹不同的馬。

    畫家畫的第一匹馬很可能是最上方那匹,它的頭以泰班野馬的經典姿勢微微前伸,岩石上如線的縫隙勾勒出其面部肌肉的立體感,輔以燧石的細碎刮痕加以陰影強調。

    與之截然不同的,是最下方的一匹設得蘭矮種馬,它身材較小,卻健壯結實,膚色用泥土和木炭畫得很深,上嘴唇微微翻起,似乎流露出某種驚訝或好奇的神情(用養馬的行話來說就是“flaagh”[12])。

     無論其社會或宗教目的為何,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壁畫都具備兩個特點:一是對動物的癡迷,二是繪畫本身的處理手法富90于變化。

    我無法想象,一個人若是對動物沒有情感共鳴,如何能進行描繪刻畫。

    壁畫上的馬栩栩如生,各有性格,情緒上也存在着微妙差别,人為構思與自然創作相得益彰,不僅體現在野馬的形态上,也彰顯在繪畫技巧上。

    将腦中所想,首次呈現到壁畫上,這種心血來潮的做法(無論在理論上如何定義)是人類文化的起點,對于人類身份的确立,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不過在此之前,想必人類也經曆過一些不期而遇的愉悅、深思和醞釀的瞬間;在此後人類從狩獵到完成壁畫之間的每一個階段,這些瞬間不斷重現;人類不僅細緻地觀察了馬的動作,記住了它們奔跑的方式和場景;也觀察過安靜的馬群,尋找它們的相似性;後來,在擠馬奶時,人類與馬有了親密接觸,也開始第一次為馬起名字。

    就算壁畫是計劃好的儀式,畫家在作畫時,也必定投入了他們在觀察馬時心中産生的共情和感情。

    或許,一想到馬戴上嚼子,畫家自己也會興奮地昂起頭來;畫家找到了靈感,無意中發現噴灑顔料也是上色的一種方式;洞穴中點着用動物脂肪(或許是馬油?)做的油燈,某一瞬間,在搖曳的燈光下,一匹剛畫了一半的馬似乎順着岩石的曲線動了起來,而這正是安妮·迪拉德筆下“想象與記憶在黑暗中彼此相遇”的時刻。

     在冬天最後一個霜凍的傍晚,我看到十七匹野馬在蘆葦叢中飛奔。

    夕陽西下,它們的鬃毛泛着紅色,像水晶般閃閃發光。

    這場景本身就是一幅洞穴壁畫,仿佛東安格利亞出現在了冰河時代。

    野馬為何會被帶到此地,這種精心安排的場景是否出于功利、科學或浪漫等原因,其實根本不重要。

    野馬解放了這裡。

    它們似乎具有一種魔力,将這裡變成了一片野性荒原。

     *  *  * 91(13)東安格利亞沒有洞穴壁畫,就連在崖壁上亂畫的圖案都沒有。

    這一帶的風景是石器時代的燧石礦,此地自古就缺乏原創力,而且有長期從事挖礦的傳統,因此風景倒也頗為相稱。

    格萊姆斯墓礦位于布雷克蘭以西30多公裡處,由近400個坑洞群構成。

    五千年前,人們曾在這裡大量開采燧石,接近工業生産規模。

    而今,這片沙地高原就像是荒蕪的海灘,星羅棋布着被潮水撫平的沙丘與坑地。

    詩人諾曼·尼科爾森(NormanNicholson)的祖父曾在坎伯蘭(Cumberland)挖過鐵礦,諾曼将挖礦比作收獲一種根莖作物,隻可惜這種作物無法再生。

    現在,在礦坑之間有時會長出其他作物,比如春天時一些花期很短的小花,形成了古老沙地上的自然植被。

     一個陽光明媚的晚冬午後,我來到了這裡。

    頭頂上除了鳳頭麥雞在徘徊,還有從萊肯希思(Lakenheath)空軍基地起飛的戰鬥轟炸機,仿佛提醒着我,文明世界正在醞釀一場戰争。

    我的腳下是一片白垩地下墓穴,當地人曾從中挖掘出了原始生活所需的各種工具材料,有臂飾、斧子、鑽頭、刮刀、刻刀、魚叉、鐮刀、火石、投石索、鉗子、鈎子等。

    日光明亮,墓穴洞然,我得以下到主墓一探究竟。

    主墓呈長條形,大約3米寬,9米深。

    我順着梯子爬了下去,四周的白垩牆壁像肥皂一樣松軟,用指甲試着劃一下,上面立刻留下了我的罪狀。

    我意識到,在這一百年間,數不清的人曾在牆壁上留下自己的指甲印。

    淩亂的劃痕中,還夾雜着五千年前古人用火燒鹿角做成的鎬敲打牆壁的印記。

    白垩牆壁上顯露出兩條燧石帶。

    燧石帶的中部有一道約30厘米深的石壁裂縫,顔色很深,泛着光澤,仿佛剛剛被水潑過似的。

    墓92穴的地面由地闆石鋪成,其中有不少價值不菲的燧石。

    從主墓還延伸出了一些小型墓室和墓道,入口設有圍欄,無法進入,裡面點着燈。

    墓穴的天花闆很低,當年挖墓時,挖掘者(不知道是否有兒童或婦女參與)必須以仰卧的姿勢,才能将石頭鑿下來。

    從主墓透過來的日光,距離這裡太遠,因此隻能用骨頭或空心白垩石制作的油燈來照明,這與在南歐史前壁畫的洞穴中發現的油燈頗為相似。

     可是,既然地表有那麼多獨立的燧石,人們又何必煞費苦心從地下開采呢?地下縫隙中的燧石,當然更容易敲碎取出,其礦物色澤和表面狀态是不是會更好呢?這些來之不易的礦石,在被從地下墓穴中挖掘出來之前,就自帶火藥和金屬的味道。

    人們會不會認為它們具有更上乘的法力,更适合用于狩獵和制造工具呢?在某些墓室中,有迹象表明,這裡曾經發生過比功利性開采礦石更具社會性的複雜活動,比如塗鴉,用白垩礦石雕刻的工具,以及成堆的陪葬品等等。

    在一條墓道中,早期的探墓者發現了一隻瓣蹼鹬的頭骨,被放置在兩把鎬尖朝内的鹿角鎬中間。

    瓣蹼鹬是一種濕地候鳥,如今在東安格利亞已難覓蹤迹。

     生命總是能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進入這些不見天日的地下墓穴之中。

    隔着圍欄,我盡可能地靠近其中一間有燈光的墓室。

    我發現在白垩牆壁上,長出了很大一片藻類。

    地面上的微風會不時地吹進來,二十年後這裡會變成什麼樣子?我試着去想象,在布雷克蘭的沙地上,零星生長着一些絢麗但生命周期短暫的植物。

    婆婆納和石竹躲過了人類的控制,在藻類堆肥的土地中生根發芽;這裡有可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地下生态系統,就像在新石器時代布雷克蘭仍然幸存的幹草原一樣,瓣蹼鹬或許可以在帚石南坡地和連綿的冰丘之間繁衍生息。

     *  *  * 93燧石是地球上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原材料之一,可沒人說得清它是如何形成的,隻知道其成分是二氧化矽,存在于白垩岩土中,有可能是在火山爆發的高溫高壓之下形成。

    還記得在奇爾特恩丘陵時,似乎總是有不計其數的石頭從地底下自己冒出來,當地人認為,這些不過是被烈日烘烤過的白垩岩塊,是純天然的岩石烤餅。

    而古人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将燧石鑿下來,做成邊緣鋒利的天然石器,如今已無從考證。

    有一次,我撿到了一件原始石器,是一種神秘的“黎明石”,其邊緣很尖銳,呈現出最初被鑿下時的形狀;又或許,它是在完全自然的狀态下,受到了浮冰擠壓,成為了大自然鬼斧神工的一件藝術品。

    這塊石頭看上去像兩節手指,一端比較尖,其中一節石頭的表面有一小塊脫落了,形成了一個缺口,好似長笛的吹孔。

    巧的是,缺口被白垩岩土填滿後,在表面成了一個完美的心形,變成了我“心愛”的石頭。

    在我的林地裡,我撿到了它。

    不遠處一棵小梣樹的樹樁旁,還有一塊九千萬年前的海膽化石,像個圓形的石頭面包。

     自然風光的曆史變遷,從未像曆史學家總結的那樣井井有條。

    岩石的層次總是無序而錯位的,從表面上看時常給人一種此地蘊藏豐富的錯覺,實則不然。

    老家林地中的海膽化石,就相當于這片河谷泥炭水坑中的水涯狡蛛,或是帚石南坡地上的公共晾衣繩,兩頭分别系在死去的橡樹和二戰後回收的水泥栅欄柱子上。

    風景作為一種語言,純粹就是一門散裝外語。

    其中充滿了俚語、新詞、外來詞和時髦用語,卻又能讓人聽得懂。

     94(14)在“接受治療”期間,我也曾嘗試在我的精神醫生面前班門弄斧。

    我将一段段記憶比喻成一層層泥炭,沒有危害卻也毫無生機。

    我認為,記憶中的種種過往猶如泥炭,已然告終。

    對于一個理性、有自我意識的人而言,腦海中回想起災難般的戀愛、頹廢的生活習慣和與生俱來的缺憾時,是不會傷到自己的,就好比已成化石的花粉顆粒飄落到半腐爛的蘆葦叢中,不會産生任何影響。

    甚至在必要時,這些記憶還可以被翻出來,接受檢視和批判。

    然而,它們卻不再鮮活,不再有生命,不再讓人有所觸動。

     顯而易見,這種愚蠢的類比是我在自欺欺人。

    在沼澤地裡,似乎連泥炭都是固有的,是河谷生活中永恒的、繞不開的存在。

    一天晚上,我在讀書時意外發現,1904年,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Woolf)曾在這裡度過了一個夏天。

    那年她24歲,住在布洛諾頓莊園(Blo’NortonHall),騎自行車就能到迪斯鎮,想必她一定曾騎車經過了我們的農舍。

    在日記中,她寫到了沼澤風光,蜻蜓嗡嗡飛舞,旋果蚊子草散發着杏仁糖的香氣,還提到自己掉進河裡的際遇(“雖然沼澤漫步别有意趣,不過還是不要輕易嘗試”)。

    她寫道:“這片土地别具一格,灰綠的色調,蜿蜒起伏,如夢境一般,讓人頓生哲思,流連忘返。

    恐怕隻有心思細膩、技法娴熟的畫家,才能渲染出此番意境。

    ”作為資深的生态學家,伍爾夫就像是能預知未來的河烏,構築起一幅引人入勝的美好願景。

    不過,她靈動的想象力可能也趕不上這片水域的變幻莫測。

     一千年前,不知名的定居者來到了這片河谷,滿懷敬意地給這裡起了諸多地名。

    迪斯的英文“Diss”源自古英語中的“disce”,意思是溝渠或池塘(該鎮至今仍有名為“迪斯池塘”的水域)。

    雷德格雷夫的英文是“Redgrave”,大概是“reed-ditch”(蘆葦渠)的意思,不過“red-grove”(紅樹林)的可能性更大,因為這裡有繁茂的赤楊樹林。

    亨德克萊的英文是“Hinderclay”(1095年前後叫作“Hyldreclea”),意思是深入河汊的狹長地帶。

    95(15)塞爾納漢姆的英文是“Thelnetham”,意思是天鵝常去的小鎮(古英語中的天鵝是“elfetu”,屬于常見的音節倒置)。

    布洛諾頓中的“Blo”可能是指荒涼、風吹日曬的意思,正如克萊爾筆下的“荒蕪”。

    在石器時代末期,這一帶是灰綠色的河谷,連綿不絕,到處是天鵝和黃華柳。

    在村民挖的小型泥炭礦坑中,考古學家在每一層泥炭中都發現了柳枝的殘迹,說不定已被掩埋上萬年了。

     與地名相比,這裡的正史就沒那麼有條理了。

    據《最終稅冊》[16]記載,11世紀時,此地幾乎沒有大型莊園主,隻有大量的農戶。

    直到19世紀初,當地人仍在這片公地上過着自給自足的生活。

    這裡實在太過潮濕,無法進行更多的開發和建設。

    與世界上其他地區的農民類似,當地人的日常生活也是挖泥炭當燃料,割荊棘燒面包爐,用蘆葦和莎草做屋頂,家裡養着一頭牛或幾隻鵝,在灌木叢中摘水果,用田裡收獲的玉米做面包。

    冬天來臨時,亦同别處生活在沼澤地區的人一樣,會過上兩栖生活,在田地裡抓野雞,在沼澤裡撈河鳗。

    農戶家的人口一般不多,主要靠種植和出口麻賺錢。

    成千上萬塊田地和花園中都種着麻。

    人們自産自銷,發展出一種家庭農業經濟模式。

    許多種植者會将麻泡在池塘中去除稭稈,再用自己生産的麻線來織布。

    南羅帕姆(SouthLopham)位于諾福克郡境内,毗鄰大沼澤,在19世紀是英國皇家的禦用麻布生産地。

    這裡的生活雖不富裕,但也不存在工資雇傭關系下的剝削。

    用J.M.尼森(J.M.Neeson)的話來說,公地居民“過着為生活而不是為生存的日子”。

     1815年至1820年,圈地運動導緻當地大量公地消失、耕地重新開墾,家庭農業經濟開始走向終結(盡管這并非當地的主要風光)。

    大部分沼澤裡的水都被抽幹了。

    然而,不知是出于慷慨還是不安,土地所有者分給農民十幾畝牧場和菜地作為“窮人自96(17)留地”以示補償,這比英格蘭許多其他地區分給農民的都要多。

    經過重新規劃和整合後的地域,更适合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逐步在農業中占據了主導地位。

    面對價格更高的小麥,曾經用途廣泛的麻漸漸退出了曆史舞台。

     如今保留下來的,隻剩一些傳統儀式的餘韻。

    圈地運動過後,韋斯頓市場村的村民進行了一場小型割莎草比賽,拙劣地模仿公平而複雜的公地時代的傳統。

    鈴聲響起,圈地運動後幸存下來的公地居民争先恐後地奔向沼澤,盡可能多地割草。

    幾個小時之後,鈴聲再次響起,割草比賽結束。

    基金會的管理人員接手把剩下的草割完,并把賺到的錢分給窮人,當作救濟金。

     從諾福克郡最早的詳細的地圖上,可以一眼看出失去土地的規模。

    1797年,英國國王喬治三世的地理學家威廉·法登(WilliamFaden)出版了自己精心勘測的諾福克郡一英寸地圖(即圖上一英寸[18]代表實地一英裡[19])。

    當時,議會圈地運動(ParliamentaryEnclosure)剛剛進入最激烈的時期,野心勃勃的土地所有者出于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格外關注公地的歸屬。

    公地位于布雷克蘭和沃什(Wash)附近的沼澤區域,它們才是這片風景的主角。

    在諾福克郡,公地的灌木叢、莎草沼澤、寬闊的公路的邊緣(當地人稱之為“帶狀草地”)、綠色牧場和僅存的曠野,懷抱和環繞着幾乎每一個村莊。

    韋弗尼河的北岸曾經是一方方縱橫交錯的公地,有的地方寬達六七公裡,從迪斯鎮一路延伸向到塞特福德鎮。

    可到了1850年,這些幾乎全部消失了,統統被犁為耕地或用來植樹造林。

     自然風景中,四處散落着曆史遺留下來的痕迹。

    路旁的标識牌依然伫立,隻是上面标注的地名早已不複存在。

    每天,我幾乎都會路過沼澤,沿途都是抽幹了的濕地和被改造為耕地的荒地;昔日的高公地和低公地,而今變成了光秃秃的耕地(近97日來強制執行耕地開發的情形屢見不鮮);還有坡地上的帚石南灌木叢,也都被清理得一幹二淨。

    但是,那種固有的、對自然的向往和牽絆,卻不可能完全被斬斷。

    河谷的内核,依然是那一抹激動人心的野性色彩,依然是非物質主義意義上的“窮人的自留地”。

     還有那些溝渠,也是難得幸存下來的本地景觀。

    這裡有護城河拱衛的莊園,有水渠環繞的農舍和堆谷場。

    星羅棋布的溝渠包圍着整個村莊的草地。

    在廢棄的莊園遺址上,它們就像神秘的墓道暗壕,橫亘在野地裡。

    最初挖這些溝渠時,用途各異,有的為了儲水,有的為了用作飲牛槽、洩洪渠、魚塘或界碑。

    在獨棟莊園周圍的水渠,無疑也是身份的象征,就像今天的鵝卵石車道一樣。

    幾百年後,它們變成了特色水景。

    平房的門前也有自己的水溝,像紅頭潛鴨一樣醒目。

    有些水渠修成了裝飾性的池塘,還配有露台和鑄鐵的蒼鹭雕塑(有時真的蒼鹭也會在此歇腳駐足)。

    有些溝渠直接與沼澤相連,周圍長滿了茂密的旋果蚊子草和柳葉菜。

    溝渠與靜默無聲的化石不同,它們喃喃講述着此地的風景,與動人的民間傳說一樣,經久不息,随遇而安。

     梅利斯村的如茵綠原上也有衆多水渠環繞,羅傑·迪金[20]家的水渠便是其中之一。

    它有一個特别的用途,那就是遊泳。

    羅傑幾乎每天早上都會遊上幾圈。

    燥熱的午後,他還會勸别人也下去遊泳。

    去年夏天,有好幾撥女作家來這兒暢遊,她們魚貫而入,時不時地從水面的浮萍和飛舞的蜻蜓中探出頭來。

    羅傑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公地居民。

    之所以這麼說,不是因為他一直居住在公地上,而是因為他的生活方式。

    要不是他骨子裡多少有些桀骜不馴,我懷疑他會繼承傳統的公地經營模式,以此作為自己的事業。

    他的人生充滿了一種信念:人隻要有智慧,能以友善和尊重之心對待他人,那麼無論與誰為伴,都能做成事情。

    三十年前,98(21)他重建了一座廢棄的16世紀農舍。

    他從零開始學習砍木頭,布水管,一步步将農舍打造成了一座夢幻的世外桃源:荒地變成了柔軟的草場和成片的新林地(這裡的大部分樹并不是一排排栽種的,而是一圈圈栽種的);谷倉裡堆滿了瓦楞鐵闆、粗加工的木頭、撿來的石頭、堪培拉轟炸機的駕駛艙、大衛·納什風格的自制梣樹雕,以及廢棄的雪鐵龍汽車;荒廢的磨坊四周,現在是一塊塊整齊的菜地和樹木苗圃(雜草有助于保持泥土濕潤);曾經的牧羊人棚舍被改造成了休憩的小木屋,天氣炎熱時可在這裡避暑,或者碰上水渠的水質不佳時,早上遊完泳還可以在小木屋外面洗個澡。

    羅傑相信,生活是一層一層鋪墊而成的。

    比如,面對一堆萊蘭柏樹凋零的枝葉,他本能的反應不是用火燒,而是在上面鋪一層玫瑰。

    他總會選擇時間最漫長的辦法解決問題,因此,也總會遇到最多的變數與樂趣。

    薩福克郡潮濕的縫隙孕育了他的傑作《浸沒》(Waterlog),這部作品是對遊泳作為水的最普遍用途的贊頌,也是一種進入第二元素[22]的私密途徑。

     現在,他正在寫一本後續的關于樹林的書。

    (這本書的主題是“樹林與水體:兩者為何令我們魂牽夢萦”。

    )整個冬天,我都沒怎麼見過他。

    晚秋時節,他前往吉爾吉斯斯坦徒步旅行。

    那裡的山林中,還生長着現代人工種植的蘋果和核桃的原始品種。

    他和半遊牧部落住在一起。

    在堅果豐收的季節,這些部落會在森林裡安營紮寨三個月,以野果、蜂蜜、酸奶和羊肉為食。

    他回來時,帶的山核桃比他的行李還要多。

    他把遇到的所有不同尺寸和不同品質的核桃都帶回來了,還分别标注了它們的吉爾吉斯斯坦語名字。

    接着,他又出發前往澳大利亞的雨林。

    最近一次與他聯系是在跨年夜,當時我們通了電話。

    他剛剛目睹了在悉尼熊熊燃燒的森林大火中,桉樹爆膠的場景,緊張的情緒還未平複下來。

    99他每次出門時,我都很想念他。

    他一向樂觀,而且很有遠見。

    我們聊天時說的話隻有我們自己才懂。

    “早上,在沼澤地裡看到了一隻大黃蜂。

    ”“正常,這裡可是大黃蜂之鄉。

    ”“估計它這次有去無回了。

    希望明年還能見到它的後代。

    ”羅傑對昆蟲有着天馬行空的想象力。

    他打算用蟋蟀制作一架“電子琴”,因為蟋蟀可以随着溫度的變化,改變其鳴叫的音調。

    他設想将蟋蟀裝進玻璃管,通過鍵盤來控制穩度的升降。

    事實上,羅傑是個連蒼蠅都不願傷害的人。

    在我康複期間,曾去他家小住。

    有一次,我們正吃着晚飯,一隻巨大的橙色裳夜蛾不小心飛了進來。

    我們想把它趕出去,但各種嘗試都失敗了。

    于是,他索性關掉了屋裡所有的燈,敞開大門,在花園裡放了一盞碩大的馬燈。

    雖然我們隻能摸黑吃完了晚飯,但蛾子卻重獲自由,擁抱了屬于它的夜晚。

     現在,羅傑已經回到了家裡。

    他在忙着做一個新項目,也可以說是重啟一個老項目。

    關于牧牛古道(Cow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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