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奧克蘭沖突
關燈
小
中
大
起公開挑戰。
你看,你和我都有功夫傳承,我們就像師兄弟一樣。
此外,我們都是在白種人國家謀生的中國人。
我們應該互相幫助,而不是在窩裡鬥。
沒有理由為了這點破事兒而耿耿于懷。
我們為什麼要打架呢?” 眼眶瘀青的黃澤民還在為自己的失敗而痛苦,他隻是盯着李小龍,拒絕回應。
[248]李小龍自讨沒趣,起身走開了。
李小龍本想對比武消息秘而不宣,但這場挑戰起初就已經與香港最性感的女演員張仲文扯上了關系,盡管有些牽強,但足夠有趣,很難被人忽視。
11月下旬,香港《明報》(MingPaoDaily)的八卦副刊上刊登了一篇對這件事情高度虛構化的報道,标題為“張仲文招蜂引蝶,李小龍打鬥受傷”。
在這篇極富想象力的文章中,被稱為“華僑兄弟”的黃澤民跟蹤張仲文,逼得李小龍與之交手,以保護張仲文的清白。
在這一版本中,雙方勢均力敵,打至最後一個回合,李小龍被擊倒落敗。
張仲文到舊金山後,其美貌讓年輕的海外小夥子們為之着迷。
[249]其中一位對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甚至不顧性命之憂,像影子一樣去跟蹤她。
張仲文被這位追求者弄得不知所措…… 意外的是,李小龍目睹這種情況後,心裡很氣。
[250] 于是,在一天晚上私自約戰這位追求者。
結果,兩人勢均力敵,各有損傷,但李小龍在最後一個照面被打倒了…… 這件事發生後,這位追求者意識到自己打敗李小龍隻是因為運氣好,于是第二天跑去某個地方躲了起來,不敢再去騷擾張仲文了。
由于《明報》在香港的影響力等同于美國的《紐約時報》(TheNewYorkTimes),所以舊金山當地的中文報紙《太平洋周報》(ChinesePacificWeekly)于1964年11月26日轉載了這篇文章。
當李小龍聽說這件事後,暴跳如雷。
不僅是因為有人食言,洩露了挑戰的消息,關鍵是還有當地報紙聲稱他輸了。
于是,他聯系《太平洋周報》,向他們叙說了事情的真僞。
1964年12月17日,他們登報回應。
李小龍說這場比武與張仲文無關。
他指責陳大衛,是他慫恿黃澤民,說李小龍向整個唐人街宣戰,但實際上李小龍隻是在為自己新開的武館做宣傳。
李小龍堅稱是他赢了,因為他起初幾拳就把黃澤民吓得轉身就跑。
黃澤民摔倒後,李小龍追了上去,舉着拳頭問他:“你服嗎?”黃澤民連連告饒:“我服了,我服了!” 被指為始作俑者的陳大衛在1965年1月7日去信給《太平洋周報》,認為比武的起因是李小龍在新聲戲院的公開宣戰。
黃澤民去奧克蘭隻是為了比武切磋(意為“點到即止”),但李小龍非常生氣,并過激地将門鎖上,堅持要“好好打一場,分個高下”(意思是:沒有規則,全接觸)。
陳大衛聲稱雙方不分勝負,打成了平局。
“旁觀的人把他們拉開了,避免受傷或傷了感情。
” 現在,這件事已經在小報上鬧得沸沸揚揚,就連性格内向的黃澤民也覺得自己必須做出回應。
他同意接受采訪,采訪内容在1965年1月28日的報紙頭版登出,并随文附了一張他穿着功夫服揮舞雙刀劈叉的照片。
在這座城市謀生的黃澤民承認,他就是那位與李小龍在奧克蘭武館交手的“華僑兄弟”……他承認李小龍在戲院舞台上“挑戰海外華人社區”時,他并不在場,但他提到有幾位朋友在場目睹整個經過,他們都說李小龍确實歡迎華人在“任何時候前去切磋”。
……黃澤民提到,大約6點05分,李小龍站在了武館中間,讓他上前一步。
黃澤民說,按照武術界的規矩,他先伸出了友誼之手,但李小龍卻直接開打……黃澤民說,他們兩人都沒有倒地,但都有些站立不穩,并在混亂中“擦傷”了彼此…… 黃澤民否認李小龍把他追打到牆邊,以及他被打倒在地并被迫求饒的說法。
……他說今後他不會再為此事公開回應了,如果要他再打一次的話,他會選擇在公衆面前進行,讓每個人都能親眼見證。
在黃澤民看來,這最後一句話無異于向李小龍發起公開挑戰:如果李小龍不同意他對該事件的說法,他們可以在公開場合再打一次。
然而,李小龍對他的嘲諷置若罔聞,拒絕公開回應。
私底下,他給黃澤民起了個綽号,叫他“跑手”(TheRunner)。
[251]他認為沒有理由和一名作弊并輸掉的對手再打一次。
那天,李小龍與黃澤民比武結束後,舊金山來的人立即離開了,琳達預計自己的丈夫會興高采烈的。
然而,恰恰相反,她發現他坐在武館後面,雙手抱頭,情緒低落,身體也極度疲憊。
作為一個完美主義者,李小龍對自己的表現感到失望,就像他十幾歲時在香港赢得校際拳擊比賽一樣。
對李小龍來說,不能完勝的結果幾乎等同于失敗。
“他的表現既不幹淨利落,也并非高效。
”[252]琳達回憶道,“他意識到,挑戰本應在他開打之後的幾秒内結束,結果卻拖了三分鐘。
此外,打到最後,他有些體力不支,氣喘籲籲的,這說明他還沒達到最佳狀态。
因此,他開始剖析這場挑戰,分析自己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并試圖改進。
沒過多久,他就意識到自己起初習練的詠春拳還不夠全面。
” 李小龍後來對一位朋友講:“打完後,真的讓我很困擾。
這是我第一次明顯感覺到我的格鬥方式出了問題。
這場打鬥持續了太長時間。
我不知道當他逃跑時,我該怎麼辦。
我的拳頭腫了,因為打到了這個貨的腦袋上,這有點兒愚蠢。
我當時就知道,我必須對我的格鬥方式做些什麼了。
”[253] 過去幾年間,李小龍曾公開抨擊傳統武術,同時又認為傳統詠春拳才是最佳選擇。
但是他的母拳讓他失望了。
它短促、快速的打法對于一個處在攻擊距離外并拒絕與其搭手交戰的對手來說毫無用處。
而且它的訓練方法——木人樁、黐手——不足以應對一場長時間的遭遇戰。
盡管經過近十年的不懈練習,李小龍身上已隆起一塊塊的肌肉,硬如磐石,但在一場超過三分鐘的打鬥中,他的心血管耐力還有所欠缺。
與黃澤民的比武後來被證明是李小龍頓悟的關鍵,也是其放棄傳統功夫的一個轉折點。
多年來,他一直宣稱個人比風格更重要。
在他略顯尴尬的勝利過後,他自己終于接受了這個事實。
僅僅是修改幾項技術是不夠的,他需要從頭開始,重新構建自己的武術體系。
李小龍也開始質疑起自己的職業規劃。
小報上關于他與黃澤民比武的争議以及因此而來的負面報道讓他對舊金山海灣地區的武術環境非常不适應。
他為此四處樹敵。
由于他在奧克蘭和西雅圖的兩間武館都在勉力維持,他開始考慮自己是否應該在餘生繼續去教授武術。
你看,你和我都有功夫傳承,我們就像師兄弟一樣。
此外,我們都是在白種人國家謀生的中國人。
我們應該互相幫助,而不是在窩裡鬥。
沒有理由為了這點破事兒而耿耿于懷。
我們為什麼要打架呢?” 眼眶瘀青的黃澤民還在為自己的失敗而痛苦,他隻是盯着李小龍,拒絕回應。
[248]李小龍自讨沒趣,起身走開了。
李小龍本想對比武消息秘而不宣,但這場挑戰起初就已經與香港最性感的女演員張仲文扯上了關系,盡管有些牽強,但足夠有趣,很難被人忽視。
11月下旬,香港《明報》(MingPaoDaily)的八卦副刊上刊登了一篇對這件事情高度虛構化的報道,标題為“張仲文招蜂引蝶,李小龍打鬥受傷”。
在這篇極富想象力的文章中,被稱為“華僑兄弟”的黃澤民跟蹤張仲文,逼得李小龍與之交手,以保護張仲文的清白。
在這一版本中,雙方勢均力敵,打至最後一個回合,李小龍被擊倒落敗。
張仲文到舊金山後,其美貌讓年輕的海外小夥子們為之着迷。
[249]其中一位對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甚至不顧性命之憂,像影子一樣去跟蹤她。
張仲文被這位追求者弄得不知所措…… 意外的是,李小龍目睹這種情況後,心裡很氣。
[250] 于是,在一天晚上私自約戰這位追求者。
結果,兩人勢均力敵,各有損傷,但李小龍在最後一個照面被打倒了…… 這件事發生後,這位追求者意識到自己打敗李小龍隻是因為運氣好,于是第二天跑去某個地方躲了起來,不敢再去騷擾張仲文了。
由于《明報》在香港的影響力等同于美國的《紐約時報》(TheNewYorkTimes),所以舊金山當地的中文報紙《太平洋周報》(ChinesePacificWeekly)于1964年11月26日轉載了這篇文章。
當李小龍聽說這件事後,暴跳如雷。
不僅是因為有人食言,洩露了挑戰的消息,關鍵是還有當地報紙聲稱他輸了。
于是,他聯系《太平洋周報》,向他們叙說了事情的真僞。
1964年12月17日,他們登報回應。
李小龍說這場比武與張仲文無關。
他指責陳大衛,是他慫恿黃澤民,說李小龍向整個唐人街宣戰,但實際上李小龍隻是在為自己新開的武館做宣傳。
李小龍堅稱是他赢了,因為他起初幾拳就把黃澤民吓得轉身就跑。
黃澤民摔倒後,李小龍追了上去,舉着拳頭問他:“你服嗎?”黃澤民連連告饒:“我服了,我服了!” 被指為始作俑者的陳大衛在1965年1月7日去信給《太平洋周報》,認為比武的起因是李小龍在新聲戲院的公開宣戰。
黃澤民去奧克蘭隻是為了比武切磋(意為“點到即止”),但李小龍非常生氣,并過激地将門鎖上,堅持要“好好打一場,分個高下”(意思是:沒有規則,全接觸)。
陳大衛聲稱雙方不分勝負,打成了平局。
“旁觀的人把他們拉開了,避免受傷或傷了感情。
” 現在,這件事已經在小報上鬧得沸沸揚揚,就連性格内向的黃澤民也覺得自己必須做出回應。
他同意接受采訪,采訪内容在1965年1月28日的報紙頭版登出,并随文附了一張他穿着功夫服揮舞雙刀劈叉的照片。
在這座城市謀生的黃澤民承認,他就是那位與李小龍在奧克蘭武館交手的“華僑兄弟”……他承認李小龍在戲院舞台上“挑戰海外華人社區”時,他并不在場,但他提到有幾位朋友在場目睹整個經過,他們都說李小龍确實歡迎華人在“任何時候前去切磋”。
……黃澤民提到,大約6點05分,李小龍站在了武館中間,讓他上前一步。
黃澤民說,按照武術界的規矩,他先伸出了友誼之手,但李小龍卻直接開打……黃澤民說,他們兩人都沒有倒地,但都有些站立不穩,并在混亂中“擦傷”了彼此…… 黃澤民否認李小龍把他追打到牆邊,以及他被打倒在地并被迫求饒的說法。
……他說今後他不會再為此事公開回應了,如果要他再打一次的話,他會選擇在公衆面前進行,讓每個人都能親眼見證。
在黃澤民看來,這最後一句話無異于向李小龍發起公開挑戰:如果李小龍不同意他對該事件的說法,他們可以在公開場合再打一次。
然而,李小龍對他的嘲諷置若罔聞,拒絕公開回應。
私底下,他給黃澤民起了個綽号,叫他“跑手”(TheRunner)。
[251]他認為沒有理由和一名作弊并輸掉的對手再打一次。
那天,李小龍與黃澤民比武結束後,舊金山來的人立即離開了,琳達預計自己的丈夫會興高采烈的。
然而,恰恰相反,她發現他坐在武館後面,雙手抱頭,情緒低落,身體也極度疲憊。
作為一個完美主義者,李小龍對自己的表現感到失望,就像他十幾歲時在香港赢得校際拳擊比賽一樣。
對李小龍來說,不能完勝的結果幾乎等同于失敗。
“他的表現既不幹淨利落,也并非高效。
”[252]琳達回憶道,“他意識到,挑戰本應在他開打之後的幾秒内結束,結果卻拖了三分鐘。
此外,打到最後,他有些體力不支,氣喘籲籲的,這說明他還沒達到最佳狀态。
因此,他開始剖析這場挑戰,分析自己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并試圖改進。
沒過多久,他就意識到自己起初習練的詠春拳還不夠全面。
” 李小龍後來對一位朋友講:“打完後,真的讓我很困擾。
這是我第一次明顯感覺到我的格鬥方式出了問題。
這場打鬥持續了太長時間。
我不知道當他逃跑時,我該怎麼辦。
我的拳頭腫了,因為打到了這個貨的腦袋上,這有點兒愚蠢。
我當時就知道,我必須對我的格鬥方式做些什麼了。
”[253] 過去幾年間,李小龍曾公開抨擊傳統武術,同時又認為傳統詠春拳才是最佳選擇。
但是他的母拳讓他失望了。
它短促、快速的打法對于一個處在攻擊距離外并拒絕與其搭手交戰的對手來說毫無用處。
而且它的訓練方法——木人樁、黐手——不足以應對一場長時間的遭遇戰。
盡管經過近十年的不懈練習,李小龍身上已隆起一塊塊的肌肉,硬如磐石,但在一場超過三分鐘的打鬥中,他的心血管耐力還有所欠缺。
與黃澤民的比武後來被證明是李小龍頓悟的關鍵,也是其放棄傳統功夫的一個轉折點。
多年來,他一直宣稱個人比風格更重要。
在他略顯尴尬的勝利過後,他自己終于接受了這個事實。
僅僅是修改幾項技術是不夠的,他需要從頭開始,重新構建自己的武術體系。
李小龍也開始質疑起自己的職業規劃。
小報上關于他與黃澤民比武的争議以及因此而來的負面報道讓他對舊金山海灣地區的武術環境非常不适應。
他為此四處樹敵。
由于他在奧克蘭和西雅圖的兩間武館都在勉力維持,他開始考慮自己是否應該在餘生繼續去教授武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