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驅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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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導演是她的父親梁醒波,目的是捧紅自己的女兒。

    在這部輕松浪漫的喜劇中,文蘭飾演了一個被寵壞的富家女,要和情敵争奪男友,對她來說,這并不是難事。

    在夜總會那場戲中,李小龍飾演了一位身着正裝襯衫、打着領帶,外面還套了一件毛衣背心的時尚公子哥兒。

    為了讓她的情人嫉妒,文蘭請李小龍所飾演的角色和她一起跳恰恰舞。

    他們的舞蹈輕松自然,就好像兩人之前排練了很長時間。

    李小龍唯一要表演的就是在文蘭的情人憤怒地準備揍他時,不能憑借本能去反擊,而是要故作驚恐地跑掉。

    這是李小龍生活及電影中唯一一次“臨陣脫逃”。

     李小龍在接下來的三年裡再也沒有出演過任何一部電影。

    自他6歲開始演戲,這是他演藝生涯中最長的一次中斷。

    目前還不清楚,到底是他在诠釋反面角色時表現不夠出色,無戲可接,還是因為他被喇沙書院開除,轉入聖芳濟書院就讀期間再次惹上麻煩,被父親禁影所緻。

    但顯而易見的是,李小龍和許多十來歲的男孩一樣,開始對父親的權威越來越不滿,尤其是當他看到父親沉溺于鴉片時。

     他十幾歲時發生的一則特别生動的逸事能夠表明他這個階段的思想狀态。

    李小龍後來對朋友們說:“看到那些太極老師傅擺出一副架子,讓觀衆上台打他的肚子以顯示自己的功夫有多高,我就覺得反感。

    有一天,我正好在現場,我不喜歡那位老師傅在沒人能打傷他時得意揚揚的樣子。

    當老師傅再度邀請人上台時,我蹿了上去。

    老師傅微笑着,露出肚子讓我打。

    我故意松開右手,然後盡全力給他的肋骨來了一拳。

    ‘砰’的一聲,老師傅跌坐在地闆上,開始呻吟。

    你知道我是多聰明的一個混蛋啊,馬上低頭對他笑着說,‘對不起,我打錯位置了。

    下次别炫耀了。

    ’”[220] 這位在街頭表演的太極老師傅很容易被視作李小龍父親的化身。

     英國人對香港進行殖民統治的目的之一,是向中國輸入鴉片。

    一個世紀後,他們改變了這一立場,這是曆史上最大的諷刺之一。

    考慮到吸食鴉片成瘾者的人數日益增多,政府于1959年成立禁毒咨詢委員會,計劃采取相應措施來消除鴉片對市民的毒害。

     當時,香港警隊腐敗嚴重,從底層華人警員一直到高層英國警官,全部沾染其中。

    政府新出台的《香港毒品問題白皮書》重重地打擊了鴉片煙館老闆和如李海泉一樣富有的鴉片吸食者之間的鴉片貿易。

     李振輝回憶當時情形時說:“一個官職頗大的洋警司帶着一班雜差來到我們家,然後把爸爸煙格中所有鴉片工具都抖到廳中桌上,振振有詞地說什麼英國人法律不允許吸食鴉片之類的話。

    其實他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要錢,不過他可不會直接開口提錢的事,他隻會故意做很多為難你的事,直到你給他的金額讓他滿意為止。

    那一次,媽媽給了他500元。

    在50年代的香港,500元足夠我們一家十幾口開支幾個月了。

    ”[221] 對于李海泉這樣一個自尊心極強的人來說,遭遇如此羞辱、難堪、丢臉的事,實在是太難受了。

    這已經是他所能承受的極限了。

    李振輝說:“自那時起,爸爸決定戒煙了。

    此前媽媽曾極力勸說了很多年都沒有奏效。

    ”[222] 很少有其他種類的藥物能夠比鴉片類藥劑更容易讓服用者上瘾,以及承受更痛苦的戒斷反應了。

    第一天,毒瘾會使人感到肌肉酸疼、流鼻涕、出汗、發燒、心跳加速、焦慮、失眠。

    到了第三天,這種反應變成了胃痙攣、腹瀉、嘔吐、抑郁以及嚴重的毒品需求。

    李海泉在家中使用了古老的中國方法進行戒毒[223]——飲用添加了一小塊兒鴉片膏的米酒,并逐漸減少鴉片的吸食量,大約一周後,他終于成功戒毒。

    李秋源回憶道:“他經常拉肚子。

    ”[224]經過這場殘酷的折磨之後,李海泉再也沒有碰過鴉片。

     在協助李海泉成功戒除毒瘾後,全家人開始集中精力來處理李小龍的問題。

    這時的李小龍又想出了一個新辦法來檢驗他的詠春拳水平。

    作為一名演員,他會穿上傳統的中國服裝——中式衣領的飄逸長衫——和其他身穿西式服裝的人一起在街上閑逛。

    他的裝束顯得十分惹人注目,就等着有人開他玩笑,或以奇怪的眼光盯着他不放。

    然後,“你在看什麼,我看起來很奇怪嗎?”[225]大多數人都會被吓到,立即走開或者向他道歉。

    如果有人不這麼做,就會被李小龍拳腳伺候。

     在警隊腐敗、三合會猖獗的香港,警察的首要任務遠比處理一個調皮孩子的打架事件要更為重要。

    但在1959年,不可避免的事情發生了。

    李小龍欺負了一個出身于權勢家庭的孩子。

    孩子的父母給警方施壓,要求他們立即采取行動。

    警察來到聖芳濟書院,找校長談話。

    校長隻得請來李小龍的母親。

    警察說:“嘿,要麼讓你兒子馬上停止他在做的事,要麼我們立刻逮捕他,因為我們不能任由他整天在外面打架鬧事。

    ”[226] 被吓得夠嗆的何愛榆回到家,向她的丈夫述說了當時的情況。

    李海泉勃然大怒:“不行,他這樣下去是不行的。

    ”[227]何愛榆把她18歲的兒子拉到一旁,嚴肅地跟他分析他接下來該怎麼辦。

    無論父母好說歹說,都無法說服李小龍停止打鬥。

    如果他繼續留在香港,有可能會坐牢,而且也沒有合适的電影角色給他演,他不能每年隻靠一兩部低成本電影的小角色生存。

    關于香港的頂尖學府,他更是沒有機會進去,他甚至連高中都可能沒辦法畢業。

    在聖芳濟書院的成績單上,他在全班42名同學中排名倒數第二,而且專門寫有備注:該學生“非常糟糕”。

     不過,李小龍擁有一個獨特優勢。

    他是在美國出生的,如果他回到出生地,就可以通過補習獲得高中文憑,甚至有可能進入當地的大學就讀,隻需要支付本州生的學費[228]。

    就像在他之前的數百萬移民一樣,美國相當于一個全新的起點,可以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

    與其在香港逐漸走向黑道,變化一下環境,可能對他有好處。

     這一舉措之所以可行,還有另外一個原因。

    當時,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年滿18歲的男性都必須登記參軍。

    李小龍要麼登記參軍,要麼放棄美國國籍。

     盡管個中道理都懂,但李小龍并不想離開他的朋友和家人。

    這感覺像是一種懲罰,好像他是被送走、被抛棄乃至被驅逐了。

    張學健說:“小龍不想去,但他爸爸讓他必須去。

    ”[229]李小龍怕他父親,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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