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詭順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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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曾反對過自己,而現在卻願意臣服的人。
文中認為當天下未定之時,人們往往是各為其主。
勝利的一方不應追究願意歸服的人往日的敵對立場。
還有某些人為了自我保存依附了對方,并非出于本心,這也應予以寬容。
隻有對舊主忠貞不渝的人,也才會對新主忠誠不二。
反之,對舊主陽奉陰違,對新主也不會一心一意。
趙子曰:夫雲雷世屯,瞻烏未定,當此時也,在君為君,委質事人,各為其主用,職耳。
故高祖賞季布之罪,晉文嘉寺人之過,雖前窘莫之怨也,可謂通于大體矣。
昔晉文公初出亡,獻公使寺人披攻之蒲城,披斬其祛。
及反國,郤、呂畏逼,将焚公宮而殺之。
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汝即至。
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汝為惠公來,求殺餘,命汝三宿,汝中宿至。
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
若猶未也,又将及難。
君命無二,古之制也。
除君之惡,惟力是視。
蒲人、狄人,餘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鈎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衆,豈惟刑臣!”[國君而仇匹夫,懼者甚衆也。
] 公見之,以難告,得免呂、郤之難。
[韓子曰:“齊、晉絕祀,不亦宜乎? 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鈎之怨;文公能聽寺人之言而棄斬祛之罪。
桓公、文公能容二子也。
後世之君,明不能及二公;後世之臣,賢不如二子。
以不忠之臣,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子罕、田常之劫;知之則以管仲、寺人自解,君必不誅而自以為有桓、文之德。
是臣其仇也有桓、文,而後世之君自以為賢而不惑,則雖無後嗣,不亦可乎?] 【譯文】 趙子(作者自稱)說:在風雷激蕩,天下未定之時,在哪位帝王屬下,就為哪位帝王服務,用自己的生命作抵押,各為自己的君主服務效力,這乃是作臣子的職責、本分。
所以漢高祖劉邦能夠赦免原為項羽部将的季布事敵之罪,晉文公重耳能夠原諒寺人披的過錯,盡管過去遭受過他們的困辱,也不怨他們。
這可以說。
他們都是明白這個大道理的人。
過去,晉文公重耳剛剛從晉國逃出來,他父親晉獻公命令宦官寺人披前往蒲城攻擊他,結果斬去重耳的一隻衣油。
待到重耳結束流亡生活,返回晉國成為晉國國王的時候,郤芮、呂甥等晉惠公的舊臣,怕重耳報複他們,謀劃焚毀重耳居住的宮室來除掉重耳。
寺人披得知這一陰謀後,請求重耳接見他。
晉文公派人斥責他說: “蒲城那一戰,獻公命令你一夜之後趕到,你當即便到了。
這之後,我和狄國的國君在渭水邊打獵,你為惠公來殺我,惠公命令你三夜之後趕到,你第二夜就趕到了。
雖然有國君的命令,可是你為什麼那麼急迫地要殺我呢?” 寺人披回答說:“我原以為,你這次返國,對如何做國君的道理該明白了。
如果還未弄明白如何做國君,就仍會遇到危險。
執行國君的命令,是不能懷有二心的,這是上古流傳下來的法則。
除掉國君所痛恨仇視的人,隻看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至于對方是蒲城人還是狄國人,那與我有什麼關系呢?如今,你登上了國君的寶座了,難道就沒有所痛恨仇視的人了嗎?齊桓公把管仲曾為公子糾效力而射中他衣帶鈎的仇恨都能放置一邊,不再提起,反而任用管仲為相國,如果你改變齊桓公的作法,又何勞你派人責罵呢?要逃走的人太多了,豈止我這刑餘之小臣呢?”[做為一國之君卻記恨臣民,懼怕被迫害的人就太多了。
]晉文公便接見了他,寺人披把郤芮、呂甥即将發難的事告訴晉文公,才使他免于受謀害。
[韓非子說:“齊、晉二國後來都被異姓之臣所取代不是當然之事嗎?齊桓公能重用管仲的才能而把他射中自己帶鈎的仇恨放置一邊;晉文公能聽信寺人披的話而不再追究斬去自己衣袖的罪過,這是桓公、文公有能寬容管仲和寺人披的度量和才略。
後世的君主,英明不及桓公、文公,後世的臣子,忠誠、才能不及管仲和寺人披。
以不忠之臣來侍奉平庸的君主,主不知臣不忠,就會有田常弑齊簡公,子罕弑宋君那樣的劫難;假如知道他們不忠,他們就會用管仲、寺人披為先例為自己辯解,而國君一定不會殺他們而自認為有齊桓公、晉文公那樣的品德和才能。
這就是以仇人為臣子的君主有齊桓公和晉文公。
而後世不及齊桓公、晉文公英明的君主,卻要效法這樣的國君,讓仇敵做其臣子不但不以為自己愚蠢,反而以為自己很明察,最終導緻滅亡,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弛轸與張儀俱事秦惠王,惠王皆重之。
二人争寵,儀惡轸于王曰:“轸重币輕使秦、楚之間,将為交也。
今楚不善于秦而善于轸,轸為楚厚而為秦薄也。
轸欲去秦之楚,王何不聽之?”王乃召轸而問之。
轸曰:“臣願之楚。
臣出必故之楚,以明臣為楚與否也。
昔楚有兩妻者,王聞之乎?”王曰:“弗聞。
”轸曰:“楚有兩妻者,人挑其長者,長者罵之;挑其少者,少者複挑之。
居無何,有兩妻者死,客為挑者曰:‘為汝娶少者乎?娶長者乎?’挑者曰:‘娶長者。
’客曰:‘長者罵汝,少者複挑汝。
汝何故娶長者?’挑者曰:‘居人之所,則欲其挑我。
為我之妻,則越
文中認為當天下未定之時,人們往往是各為其主。
勝利的一方不應追究願意歸服的人往日的敵對立場。
還有某些人為了自我保存依附了對方,并非出于本心,這也應予以寬容。
隻有對舊主忠貞不渝的人,也才會對新主忠誠不二。
反之,對舊主陽奉陰違,對新主也不會一心一意。
趙子曰:夫雲雷世屯,瞻烏未定,當此時也,在君為君,委質事人,各為其主用,職耳。
故高祖賞季布之罪,晉文嘉寺人之過,雖前窘莫之怨也,可謂通于大體矣。
昔晉文公初出亡,獻公使寺人披攻之蒲城,披斬其祛。
及反國,郤、呂畏逼,将焚公宮而殺之。
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汝即至。
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汝為惠公來,求殺餘,命汝三宿,汝中宿至。
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
若猶未也,又将及難。
君命無二,古之制也。
除君之惡,惟力是視。
蒲人、狄人,餘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鈎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衆,豈惟刑臣!”[國君而仇匹夫,懼者甚衆也。
] 公見之,以難告,得免呂、郤之難。
[韓子曰:“齊、晉絕祀,不亦宜乎? 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鈎之怨;文公能聽寺人之言而棄斬祛之罪。
桓公、文公能容二子也。
後世之君,明不能及二公;後世之臣,賢不如二子。
以不忠之臣,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子罕、田常之劫;知之則以管仲、寺人自解,君必不誅而自以為有桓、文之德。
是臣其仇也有桓、文,而後世之君自以為賢而不惑,則雖無後嗣,不亦可乎?] 【譯文】 趙子(作者自稱)說:在風雷激蕩,天下未定之時,在哪位帝王屬下,就為哪位帝王服務,用自己的生命作抵押,各為自己的君主服務效力,這乃是作臣子的職責、本分。
所以漢高祖劉邦能夠赦免原為項羽部将的季布事敵之罪,晉文公重耳能夠原諒寺人披的過錯,盡管過去遭受過他們的困辱,也不怨他們。
這可以說。
他們都是明白這個大道理的人。
過去,晉文公重耳剛剛從晉國逃出來,他父親晉獻公命令宦官寺人披前往蒲城攻擊他,結果斬去重耳的一隻衣油。
待到重耳結束流亡生活,返回晉國成為晉國國王的時候,郤芮、呂甥等晉惠公的舊臣,怕重耳報複他們,謀劃焚毀重耳居住的宮室來除掉重耳。
寺人披得知這一陰謀後,請求重耳接見他。
晉文公派人斥責他說: “蒲城那一戰,獻公命令你一夜之後趕到,你當即便到了。
這之後,我和狄國的國君在渭水邊打獵,你為惠公來殺我,惠公命令你三夜之後趕到,你第二夜就趕到了。
雖然有國君的命令,可是你為什麼那麼急迫地要殺我呢?” 寺人披回答說:“我原以為,你這次返國,對如何做國君的道理該明白了。
如果還未弄明白如何做國君,就仍會遇到危險。
執行國君的命令,是不能懷有二心的,這是上古流傳下來的法則。
除掉國君所痛恨仇視的人,隻看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至于對方是蒲城人還是狄國人,那與我有什麼關系呢?如今,你登上了國君的寶座了,難道就沒有所痛恨仇視的人了嗎?齊桓公把管仲曾為公子糾效力而射中他衣帶鈎的仇恨都能放置一邊,不再提起,反而任用管仲為相國,如果你改變齊桓公的作法,又何勞你派人責罵呢?要逃走的人太多了,豈止我這刑餘之小臣呢?”[做為一國之君卻記恨臣民,懼怕被迫害的人就太多了。
]晉文公便接見了他,寺人披把郤芮、呂甥即将發難的事告訴晉文公,才使他免于受謀害。
[韓非子說:“齊、晉二國後來都被異姓之臣所取代不是當然之事嗎?齊桓公能重用管仲的才能而把他射中自己帶鈎的仇恨放置一邊;晉文公能聽信寺人披的話而不再追究斬去自己衣袖的罪過,這是桓公、文公有能寬容管仲和寺人披的度量和才略。
後世的君主,英明不及桓公、文公,後世的臣子,忠誠、才能不及管仲和寺人披。
以不忠之臣來侍奉平庸的君主,主不知臣不忠,就會有田常弑齊簡公,子罕弑宋君那樣的劫難;假如知道他們不忠,他們就會用管仲、寺人披為先例為自己辯解,而國君一定不會殺他們而自認為有齊桓公、晉文公那樣的品德和才能。
這就是以仇人為臣子的君主有齊桓公和晉文公。
而後世不及齊桓公、晉文公英明的君主,卻要效法這樣的國君,讓仇敵做其臣子不但不以為自己愚蠢,反而以為自己很明察,最終導緻滅亡,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弛轸與張儀俱事秦惠王,惠王皆重之。
二人争寵,儀惡轸于王曰:“轸重币輕使秦、楚之間,将為交也。
今楚不善于秦而善于轸,轸為楚厚而為秦薄也。
轸欲去秦之楚,王何不聽之?”王乃召轸而問之。
轸曰:“臣願之楚。
臣出必故之楚,以明臣為楚與否也。
昔楚有兩妻者,王聞之乎?”王曰:“弗聞。
”轸曰:“楚有兩妻者,人挑其長者,長者罵之;挑其少者,少者複挑之。
居無何,有兩妻者死,客為挑者曰:‘為汝娶少者乎?娶長者乎?’挑者曰:‘娶長者。
’客曰:‘長者罵汝,少者複挑汝。
汝何故娶長者?’挑者曰:‘居人之所,則欲其挑我。
為我之妻,則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