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反經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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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善惡在特定的時空内,是有标準的。

    然而,時空越大,其标準就越模糊。

    大到整個宇宙,長到幾萬年,就無是非,無善惡了,因為整個時空隻有一個最高的法則——陰陽反正。

    可是有限的人生總想永遠處在最佳狀态,即所謂“人不要老,錢不要少”。

    這裡就告訴你一個秘訣:“欲窮不得、欲達不衰、欲貴不賤”的奧妙。

     [議曰:理國之要,以仁義賞罰,此其大略也。

    然而用失其宜,反以為害。

     故著“反經”一章以明之也。

    ] 臣聞三代之亡,非法亡也,禦法者非其人矣。

    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陳迹,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故《尹文子》曰:“仁、義、禮、樂、名、法、刑、賞,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術。

    ” 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

    ——[反仁也。

    議曰:在禮,家施不及國,大夫不收公利。

    孔子曰:“天子愛天下,諸侯愛境内,不得過所愛者,惡私惠也。

    ”故知偏私之仁,王者惡之也。

    ] 【譯文】 [在讨論治國之道時,人們曆來認為仁義、賞罰是治國的總綱,是基本國策。

    然而,如果仁義、賞罰的方法使用不當,反而于國于民有害。

    因此特别撰寫了“反經”這一章來說明這個問題。

    ] 我聽說夏、商、周三個朝代之所以消亡,并不是因為三代的法規制度過時了,而是因為執政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選。

    這證明所謂法制,亦即前代聖君的主張、路線,如果沒有合适的人選,就不會憑空得以貫徹實行。

    所以戰國時的尹文子說:“仁、義、禮、樂、名、法、刑、賞,這八種政治措施,是五帝(黃帝、颛顼、帝喾、唐堯、虞舜)和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法。

    ” [仁愛這種政治主張,本來是要普遍地、一視同仁地愛全國的民衆,可是在實行的過程中卻會生出偏心來,鼓勵了某些人的私欲。

    這就是仁愛的流弊。

     《禮記》中講過:從原則上講,給某一家的獎勵、優待不應該普及于全國。

     在國家機關服務的人,做官當領導,不應該假借公家的名譽為自己撈好處。

     孔子說:“做皇帝的愛天下老百姓,各地諸侯愛自己境内的老百姓,各各不得超過自己的範圍去愛人家的人。

    ”所以要有這樣一種規範,目的就在于反對私人恩惠的出現。

    由此可知,作為一個賢明的國王,特别憎惡那種假公濟私、收買人心的行為。

    ] 義者,所以立節行,亦所以成華僞。

    ——[反義也。

    議曰:忘身殉國,臨大節而不可奪,此正義也。

    若趙之虞卿,棄相捐君,以周魏齊之危。

    信陵無忌,竊符矯命,以赴平原之急。

    背公死黨之義成,守職奉上之節廢,故毛公數無忌曰:“于趙則有功矣,于魏則未為得。

    ”凡此之類,皆華僞者。

    ] 【譯文】 節義這種品操的提出,本意是要建立一個德行的标準,結果成了某些人嘩衆取寵、背棄大節的借民走向了節義的反面。

    [犧牲性命以殉國難,面對國之存亡與生死抉擇而志不可奪,這才是真正的大義。

    假如象趙國宰相虞卿那樣,宰相不做,偷偷逃離趙王,來幫貧賤時的朋友魏齊逃難;或者象魏公子信陵君無忌那樣,偷了國家的兵符,假借國王的命令出動三軍,幫助趙國的平原君打退了敵人,為平原君救了急,然而他們卻都背棄了國家利益。

    朋友之間的情義是成全了,但是忠于職守、克己奉公的大節卻廢棄了,所以趙國隐士毛公責備魏元忌說:“這樣做,對趙國雖然有功,對魏國卻有害無益。

    ” 舉凡這一類事情,都不過是為了私人情義給自己貼金罷了。

    ] 禮者,所以行謹敬,亦所以生情慢——[反禮也。

    議曰:漢時欲定禮,文帝曰:“繁禮飾貌,無益于劄,躬化為可耳。

    ”故罷之。

    郭嘉謂曹公曰:“紹繁禮多儀,公體任自然,此道勝者也。

    ”夫節苦難貞,故生情慢也。

    ] 【譯文】 禮儀規矩的建立,是為了讓人們的言行恭敬嚴謹,但是懶惰和散漫也會同時産生,結果走向了“禮”的反面。

    [漢文帝的時候,有人建議制定禮儀法規,文帝說:“繁文缛節的禮儀,矯柔虛假的形象,對真正的文明禮貌沒有好處,以身作則地去教育大家就行了。

    ”于是下令不再談這個問題。

    郭嘉曾經對曹操講過:“袁紹繁瑣的儀式和禮節太多,不象曹公你這樣直截了當,本色自然,這就從道義上勝過了他啊!”這就說明,遵守繁瑣的禮節到了讓人叫苦不跌的地步,真正做到就很難了,于是人們隻好逃避、偷懶。

    ] 樂者,所以和情志,亦所以生淫放。

    ——[反樂也。

    《樂》書曰:“鄭衛之者,亂代之音。

    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

    ”故嚴安曰:“夫佳麗珍怪,固順于耳目。

    故養失而泰,樂失而淫,禮失而彩,教失而僞。

    僞彩淫泰,非所以範人之道。

    ”] 【譯文】 文學藝術,本來是陶治性情,柔和心靈的好東西,但是也會叫人淫佚放浪。

    [這就是樂的流弊。

    論述音樂的《樂記》指出:“鄭國、衛國的音樂,是亂世的音樂,是男女偷情的音樂,是亡國的音樂。

    ”所以嚴安說:“美人佳麗,珍奇怪誕,固然好聽,好看,但淫佚放浪也就由此而生了。

    所以生活得太舒适了,就會滑向堕落;娛樂太過分了,就會出現荒淫;文明禮尚太過分了,隻圖形式華麗的東西就泛濫了;對教養學識要求過頭了,假冒僞劣的貨色就會多起來。

    ‘僞、彩、淫、泰’這些反面的東西,是決不能拿來規範人的。

    ”] 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

    ——[反名也。

    議曰: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故聖人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彰有德。

    然漢高見秦皇威儀之盛,乃歎日:“大丈夫當如此!”此所以生矜篡。

    《老經》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信矣哉!] 【譯文】 名位等級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對身份的高低有個明确的劃分,但是驕慢、篡奪的野心也就因此而産生了。

    [這就是等級制度的負作用。

    人們議論說:古代官位不同,待遇級别也不同,所以德高望重的人制定出明确的有關地位、待遇的制度,以便使尊卑上下有序,對乘什麼車,穿什麼顔色、款式的衣服都有不同的規定,為的是表彰有德行的人。

    然而當劉邦看到秦始皇的儀仗、車辇那麼威風後,就感歎道:“大丈夫就應當這樣!”項羽更直截了當地起了“吾當取而代之!”的念頭。

    所以老子說:“禮儀這個東西,是因為忠信觀念淡薄了才制定的,但也是倡導叛亂的開始。

    ”這話說得一點不錯。

     法者,所以齊衆異,亦所以乖名分。

    ——[反法也。

    議曰:《道德經》雲: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賈誼雲:“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為至難知也。

    ” 又雲:“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此乖分也。

    ”] 【譯文】 建立法制法規,是為了使人們的行為有準則,人人都安分守已,用心本來很好,但想不到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有人偏偏會找到法律的漏洞,做出大好大惡的事來。

    [這就是法制的負作用。

    《道德經》早就講過,法令越多越明确,犯法的人也越多。

    賈誼也說過:“法令的條款和運用是有章可循、顯而易見的,然而法令以外屬于倫理道德範圍的準則對人的作用,就極難辯别衡量了。

    ”又說:“法令一出台,有人在做壞事之前先研究法律的漏洞,做了壞事又不觸犯法規,法律也拿他沒辦法。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高明的奸險谲詐之徒就是這樣産生的。

    這就是‘乖分’的意思。

    ”]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淩暴——[反刑也];賞者,所以勸忠能,亦所以生鄙争。

    ——[反賞也。

    ] 【譯文】 刑罰的運用,本來是要威攝,懲罰那些犯法的人,但是執法的人,會出于種種目的濫用刑法或者來欺辱犯人,甚至久而久之會使自己喪失人性,有時也會放過真正的罪犯,制造冤假錯案。

    [這就是刑的反作用。

    ] 獎賞的運用,本來是為了勸勉人忠心效力,盡展其能,但是也會出現卑鄙的競争。

    為了争功邀賞,或由于賞罰不公而鬧出許多鄙俗的事情。

    [這就是賞的反作用。

    ] 《文子》曰:“聖人其作書也,以領理百事,愚者以不忘,智者以記事。

     及其衰也,為好僞,以解有罪而殺不辜。

    ”——[反書也。

     《文子》曰:“察于刀筆之迹者,即不知理亂之本;習于行陣之事者,即不知廟勝之權。

    ”莊子曰:“儒以詩禮發家,大儒曰:‘東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

    《詩》固有之曰:“青青之麥,生于陵坡。

    ”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接其鬓,壓其■,而以金椎控其頤,徐别其頰,無傷口中珠。

    ’” 由此言之,詩禮乃盜資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