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 桓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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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來朝。

    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

    戊申,納于大廟。

    秋七月,杞侯來朝。

    蔡侯、鄭伯會于鄧。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

    公怒,督懼,遂弑殇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于惡,故先書弑其君。

    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

    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

    ”已殺孔父而弑殇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

    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

    戊申,納于大廟。

    非禮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

    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緻,粢食不鑿,昭其儉也。

    衮、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

    藻、率、鞞、革□,鞶、厲、遊、纓,昭其數也。

    火、龍、黼、黻,昭其文也。

    五色比象,昭其物也。

    錫、鸾、和、鈴,昭其聲也。

    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

    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

    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于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

    官之失德,寵賂章也。

    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将昭違亂之賂器于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周内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于魯乎!君違不忘谏之以德。

    ” 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

    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

     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

    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

    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

    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

    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

    嘉耦曰妃。

    怨耦曰仇,古之命也。

    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栾賓傅之。

    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

    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

    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觊觎。

    今晉,甸侯也,而建國。

    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

    晉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弑孝侯。

    翼人立其弟鄂侯。

    鄂侯生哀侯。

    哀侯侵陉庭之田。

    陉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譯文 二年春季,宋卿華父督攻打孔氏,殺死了孔父而占有他的妻子。

    宋殇公發怒,華父督恐懼,就把殇公也殺死了。

    君子認為華父督心裡早已沒有國君,然後才産生這種罪惡行動,所以《春秋》先記載“弑其君”。

     魯桓公和齊僖公、陳桓公、鄭莊公在稷地會見,商讨平定宋國的内亂。

    由于接受了賄賂的緣故,便建立華氏政權。

     宋殇公即位以後,十年之中發生了十一次戰争,百姓不能忍受。

    孔父嘉做司馬,華父督做太宰。

    華父督由于百姓不能忍受,先就宣傳說:“這都是司馬所造成的。

    ”不久就殺了孔父和殇公,把莊公從鄭國召回而立他為國君,以此親近鄭國。

    同時又把郜國的大鼎送給桓公,對齊、陳、鄭諸國也都饋送财禮,所以華父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