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恩·普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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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瘦;不過,他在麥迪遜-梅奧丹中學當上了一名不錯的遊擊手。

    1976年,隊裡有白人也有黑人,但迪恩的父親不想讓他跟黑人男孩混在一起。

    為了讓迪恩遠離他們,同時也為了在當時的教會裡赢得威信,迪恩的父親讓他從公立學校退學(迪恩哀求他不要這麼做),把他送去福音之光基督學校。

    那是一所學風嚴格的獨立基要派浸信會學校,學生都是白人,位于沃克鎮,從普萊斯一家所在的梅奧丹山牧師居所搭乘巴士要兩個小時。

    那是迪恩棒球生涯的終點,也為他和黑人朋友們的友誼畫上了句号。

    迪恩十年級時,父親開始在福音之光學校教美國史和《聖經》史;他本可以允許迪恩在放學後打打棒球,然後開車帶他回家,這不過是舉手之勞。

    可是,父親堅持要在下午3點離開學校,好讓自己回家進書房閱讀。

    迪恩的家庭生活像是一場競賽,父親占了上風,且堅持不肯退讓一步。

     迪恩十七歲時,父親從梅奧丹山的教堂辭職,舉家搬到北卡羅來納州東側距離格林維爾市不遠的地方,開始在艾登鎮一家小教堂擔任牧師。

    那是他最後一次擔任牧師。

    四個月後,普萊斯牧師被辭退,全家人搬回羅金厄姆縣。

    囊中羞澀的他們回到迪恩母親一家在220号公路上的房子,就在斯托克斯代爾小鎮外,麥迪遜市往南幾英裡的地方。

    迪恩的外祖母奧利·尼爾住在他們蓋在房子背面的房間裡,整座房子後面是一座煙草農場。

    1932年,當220号公路還是一條土路時,迪恩的外祖父伯奇·尼爾在一場撲克牌比賽中赢下這座農場。

     那時,迪恩一心隻想逃脫父親的控制。

    他一滿十八歲,就驅車前往溫斯頓-塞勒姆市,見了一個海軍征募員。

    他本打算第二天早上前去報名,但當晚改了主意。

    他想要遊覽世界,充分享受生活,但他更想靠自己做到這些。

     1981年,迪恩高中畢業,那時周邊最好的工作是在溫斯頓-塞勒姆市的雷諾公司大型工廠裡制作香煙。

    要是能在那兒謀得一份工作,就等于有了鐵飯碗:收入不菲,福利優渥,每周還發兩盒香煙。

    那就是成績拿B的學生們最後會去的地方。

    拿C和D的學生們則去工資要低一些的紡織工廠,包括馬丁斯維爾市的杜邦和塔特斯,丹維爾市的丹河,格林斯伯勒市的科内,或是麥迪遜市周邊較小的工廠;也有的去南邊海波因特市,或是北邊弗吉尼亞州馬丁斯維爾市和巴西特市的家具廠。

    拿A的學生們——他班上有三個——進了大學。

    (三十年後,在高中同學聚會上,迪恩發現同學們都變得大腹便便,有人在做害蟲防治,有人在嘉年華上兜售T恤衫。

    其中一個進過雷諾公司的家夥丢掉了本以為是鐵飯碗的工作,之後再沒能喘過氣來。

    ) 迪恩在學校裡從來都不是很用功;畢業後的那個夏天,他在麥迪遜一家銅管廠的運輸部門謀得一個職位。

    他在1981年賺了不少錢,但那份工作恰恰是他一直恐懼的人生終點站——他身邊那些拿着鐵飯碗的同事大都渾渾噩噩,終日談論吃喝嫖賭。

    迪恩痛恨這種生活,他決定去上大學。

     父親唯一願意幫他付學費的學校是包伯·瓊斯大學,那是一所位于南卡羅來納州的聖經學院。

    包伯·瓊斯大學禁止不同種族的學生戀愛和結婚;1982年初,迪恩入校後幾個月,這所學校成了全國新聞熱點,因為美國國稅局拒絕承認它的免稅地位[1976年,美國國稅局因包伯·瓊斯大學針對黑人學生的歧視性校規而取消其免稅地位。

    ],而裡根政府推翻了國稅局的決定。

    在暴風驟雨般的批評過後,裡根又收回這項決定。

    據迪恩說,包伯·瓊斯校園四周鐵絲網上的刺是向内而非向外的,如同一座監獄,這在全世界的大學中獨一無二。

    這裡的男生必須保持頭發不過耳;他們要想跟校園另一邊的女生們聯系,唯一的方法是寫紙條放進盒子裡,一個信使會在宿舍間傳遞消息。

    包伯·瓊斯大學唯一讓迪恩喜歡的地方,是早上在教堂裡唱古老的贊美詩,如“贊美我主,萬福之源”。

    他開始逃掉所有的課程,過了第一學期,每門課都不及格。

     聖誕節時,他回家告訴父親,自己打算退學并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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