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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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何以與真理相關聯 我所喜愛的藝術好像都過時了:西方的古典音樂,中國的古典文學等等。

    而當代的藝術,卻又讓我覺得過于技術化了。

    我和我的兒子這一代人,在藝術的趣味和見解上有深刻的代溝。

    我們常常會在家裡争奪聲音的空間。

    他喜歡的音樂,我每每覺得不堪入耳。

    而我喜歡的音樂,他則覺得莫名其妙。

    面對這種狀況,我深感困惑:難道人類的心靈已經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在當代藝術的範疇内的有些作品據說很了不起,我也曾去參觀過這些作品的展覽,畫展或雕塑作品展。

    但我确實看不懂,實在沒法接受、理解或者欣賞。

    面對這些作品,我無動于衷,沒有感受。

    我想,藝術是應當能夠感動我的東西,而不是一種要我去猜的謎。

    很多現代派作品對我來說都是一些謎語,我總是猜不透,所以,竟然懷疑起自己的智商來。

     慢慢地,我發現,藝術家們好像有一種密約,同行之間的密約,他們約定好了,彼此承認。

    這樣,某人既然已有了一個藝術家的頭銜,他就可以給他的那個作品标上一個号碼,“作品第幾号”,然後公開展示,讓衆人去猜其中的奧妙。

     所有這一切導緻了我的困惑,所以有了今天的這個題目:《藝術與真理》。

    我并不打算在這裡抨擊當代藝術,而隻是想重新理解藝術。

     藝術何為?藝術的本質是什麼?什麼是真正的藝術作品?這樣一些問題是藝術哲學的話題。

    我在複旦大學講授《藝術哲學》的課程。

    我講這門課的自信,比講《哲學導論》的自信差多了。

    我在課堂上所舉的作品例子大多屬于古典藝術。

    我意識到,這些不朽的藝術作品,離我們今天年輕的一代距離其實很遠,不僅是離中國年輕的一代很遠,離西方年輕的一代也一樣很遠。

     我們不得不再度追問:我們人類究竟在何種意義上需要藝術,以及需要怎樣的藝術作品?我讀過一些重要的美學著作,發現大緻有四種回答。

     第一種,認為藝術滿足審美趣味的需要。

    我們人類除了各種感官的需要之外,最高級的感官需要是審美趣味的滿足。

    我們對于形式圖案以及顔色的配合,某種聲音的組合,有一種審美上的需要。

    為了滿足這種需要,我們創作藝術品。

    這種答案可以概括為這樣一句話:美在形式。

     “美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這是二十世紀的美學家克萊夫·貝爾所說的話,這是他為美所下的定義。

    一度,我以為這個定義很有道理。

    後來發現,這個定義沒法把藝術品與工藝品區分開來。

    一件工藝品也具有能滿足審美趣味的形式。

    如果藝術作品僅僅是這種意義上的存在的話,把這個觀點推向極緻的話,就是“唯美主義”。

    當然,唯美主義還有許多其他重要的思想,但是其總體原則仍是“美在形式”。

     第二種對藝術的理解,認為藝術是為了滿足我們做白日夢的需要。

    在現實中,我們的願望往往不能實現,那就讓我們就在藝術中做夢吧。

    但是這種理解,我認為仍然離開了藝術的本質。

    在這種理解中,藝術作品僅僅是某些特定的心理需要的産物。

    我們在現實中做不到的事情,通過藝術作品而得到虛幻的實現——這并不是藝術存在的根源。

     第三種回答:藝術是為了宣洩我們内心被壓抑的情感。

    現實生活有時候非常冷酷,我們有很多情感不能在現實中得到疏解和釋放,于是隻能求助于藝術作品幫助我們宣洩。

    在藝術的活動中,我們表達憤怒或狂歡,以此緩解内心的壓力、重建平衡,以便更好地去承受新的壓力。

     第四種理解是,把藝術看作高級的娛樂。

    我們在藝術中進行遊戲,這種遊戲有一種吸引人的地方,它不是重複的,而是有創造性的。

    比如,我們到“陶吧”去,泥土在旋轉的軸當中完成其造型,這樣我就做了一次藝術家。

    或者,我們在一個咖啡館裡喝咖啡,一定要有背景的音樂伴随我們的閑聊。

    這音樂也許取材于莫紮特,或者貝多芬,或者勃拉姆斯,或者其他作曲家的作品的某幾段優美的旋律,讓它們營造出我們談話的氣氛。

     我講了四種對于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解答。

    這四種解答,都不能讓我們滿意,因為都未能指出真正偉大的藝術作品對于我們心靈的影響的真相。

    這些作品并非給我們娛樂,也不僅僅是滿足我們的審美趣味,也不是讓我們做一場白日夢,或者幫助我們宣洩情感。

    它們啟發我們,引領我們,滋養我們的心靈,是我們靈魂的導師。

    黑格爾有一句話說:“詩歌永遠是人類的博大的導師。

    ”這句話也适合于所有偉大的藝術作品。

    藝術作品本是人類自己創造的,不是上帝,卻能做我們的導師,可見藝術這個領域非常神奇。

    我們如果回顧藝術的曆史,會發現它同時也是人類思想進步的曆史,是人類的心靈不斷地豐富起來的曆史。

    如果我們堅持在這個意義上去理解藝術,那麼,前面四種回答都沒有觸及藝術的根本。

     我們會有這樣的經驗:當我們沉浸在某一部偉大的交響曲中的時候,在大約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裡,我們經曆了許多。

    這種經曆讓我們的心靈豐富起來,讓我們的視野開闊,讓我們的境界提高,讓我們的情感變得更加深刻,對于人生,對于世界,會有一種新的洞察——其實,我很難把這一切表達清楚。

    應該說,有一種巨大的幸福充溢了我們的心靈,而這種幸福絕不僅僅是一種讓我們的感官得到愉悅的形式美。

    當這種精神上的幸福經曆真切地發生之時,我們就不得不問自己:藝術究竟意味着什麼? 海德格爾有一篇從哲學上讨論藝術的文章《藝術作品的本源》,收在他的論文集《林中路》裡。

    在這篇文章中,海德格爾明确地把藝術與真理相聯系。

    當然,這在西方美學史上并不是第一次。

    在他之前有黑格爾。

    黑格爾在《美學講演錄》裡也力圖把藝術與真理聯系起來,但是黑格爾終究沒有把這件事情說明白,倒是海德格爾把它說清楚了。

    我們向來以為藝術的領域是審美的領域,真理的領域是一個理性的領域,我們就是這樣進行區分的。

    當我們談到真理的時候,我們會想到理性的邏輯;當我們談到藝術的時候,我們認為這是進入了感性形象的領域,我們在其中得到的是審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