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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小孫對我說,作為我給她出氣的報答,她要把我的病治好。

    據她自己說,她讀過Masters和Johnson的書,治我的病十拿九穩。

    我也看過那些書,所以我想這孩子真是個怪人。

    她梳了個齊耳短發,長得白白淨淨,還是滿漂亮的。

    不管怎麼說,也能嫁得出去,幹嘛要來給我治陽痿?女孩子隻要嫁得出去,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

    我對她說,你沒搞錯罷?那都是夫婦雙修的辦法。

    她說知道,所以我要和你結婚。

    先結婚,後治病。

     我和小孫要結婚的起因就是這樣。

    開頭我想,這個孩子還要給我治病,我看她自己就該找人治一下,是不是精神病。

    後來想到她起初找我那一回的情況,我懷疑她吃了别人的虧。

    既然她都要嫁我了,問一問也沒什麼。

    我就問道:你大概不是處女罷。

    她說當然不是。

    你要不要看看?我說看什麼?她說我可以對她作個婦科檢查。

    我對此是一沒有經驗,二沒有興趣,而且也沒有必要。

    隻有混充處女的,沒有混充非處女的。

    所以我就說:結婚可是你自己要幹的,将來可别埋怨我。

    她說絕不會。

    她說這些話時,一點也不臉紅。

     再過一百年,人們可以在現在留下的相片裡想象我:我和大家一樣,目光呆滞,臉色灰暗,模樣兒傻的厲害。

    現在你到美術館去看看十六世紀的肖像畫,就會發現上面的人頭戴假發,長一張大屁股臉,個個都是傻模樣。

    過去的人穿燕尾服,瘦腿褲,顯得頭大身子小,所以很難看。

    但這樣的裝束在當時,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着。

    以此類推,現在的人不論穿什麼,将來也會傻的厲害。

    基于這種心理,所以我根本不打扮,經常不理發,不刮臉。

    當然,小孫是女孩子,不能和我一樣。

    她經常打扮得幹淨漂亮,因為留着齊耳短發,下面的頭發茬每逃诩要推一推。

    因為這些原因,我們倆在一起不夠班配。

    但是我們倆經常一道去逛大街,表示我們在戀愛。

    這是計劃的一部分,首先做出了戀愛的姿态,将來請求結婚就不至于顯得突兀。

     将來的人談到我們結婚前的到處奔走,一定會感到奇怪。

    我根本就沒有逛大街的欲望,我常年呆在地下室裡,很少走動,所以腿上的肌肉都退化了,白天走了路,晚上就腿疼。

    天寒地凍,不能去公園。

    我們總是在商業區裡逛,但也沒有要買的東西,更沒有買東西的錢。

    過去我一個人在城裡逛,老是低着頭,看看地上有沒有掉的錢,這是我幾十年的積習。

    現在我也和小孫在北京城裡閑逛,我倒是不低頭,但是對一切都視而不見。

    倒是小孫時常有所見,走着走着就會忽然捏我一把,說道:看見了沒有,剛才那個人盯着我看。

    聽了這話,我就會猛然轉過頭去,大聲說道:哪一個?她把我拉回來說,别這樣,你要把别人吓死了。

    走到街上,我有時也會注意到她忽然把小嘴一扁,小臉一揚,臉上似笑非笑的模樣。

    要不然就是忽然抓住我的胳臂,把全身挂在我身上。

    這大概是因為又有人看她了。

    但是到底是些什麼人在看她,我一個也看不見。

     星期天小孫把我帶到王府井一家理發館門前,讓我往櫥窗裡看。

    我看了好半天,才認出櫥窗裡有一張相片是她。

    那是一輻黑白上色的相片,再過一百年,人們就會根據相片上的水彩,斷言拍照時彩色攝影尚未發明。

    相片上的小孫塗了個紅臉蛋,和她本人一點也不像。

    那相片就像現在看到的瑪麗蓮?夢露,或者貓王的相片那種五官不清,色彩斑斓的樣子,露出五十年代那種村氣土氣;但是再過一百年,人家看到一個女孩子站在櫥窗裡自己的相片前流連忘返,也會露出會心的微笑。

    我對她說,快走罷,呆會人家會出來說:小姐,是不是想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