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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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三篇講《二十四孝》的開頭,說北京恐吓小孩的“馬虎子”應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謀,而且以他為胡人。

    現在知道是錯了,“胡”應作“祜”,是叔謀之名,見唐人李濟翁做的《資暇集》卷下,題雲《非麻胡》。

    原文如次:-- 俗怖嬰兒曰:麻胡來!不知其源者,以為多髯之神而驗刺者,非也。

    隋将軍麻祜,性酷虐,炀帝令開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風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來!稚童語不正,轉祜為胡。

    隻如憲宗朝泾将郝玭,蕃中皆畏憚,其國嬰兒啼者,以玭怖之則止。

    又,武宗朝,闾閻孩孺相脅雲:薛尹來!鹹類此也。

    況《魏志》載張文遠遼來之明證乎?(原注:麻祜廟在睢陽。

    鹿阝方節度李丕即其後。

    丕為重建碑。

    ) 原來我的識見,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譏于千載之前,真是咎有應得,隻好苦笑。

    但又不知麻祜廟碑或碑文,現在尚在睢陽或存于方志中否?倘在,我們當可以看見和小說《開河記》所載相反的他的功業。

     因為想尋幾張插畫,常維鈞兄給我在北京搜集了許多材料,有幾種是為我所未曾見過的。

    如光緒己卯(1879)肅州胡文炳作的《二百□(形似“冊”,四十)孝圖》--原書有注雲:“冊讀如習。

    ”我真不解他何以不直稱四十,而必須如此麻煩--即其一。

    我所反對的“郭巨埋兒”,他于我還未出世的前幾年,已經删去了。

    序有雲:-- ……坊間所刻《二十四孝》,善矣。

    然其中郭巨埋兒一事,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訓。

    ……炳竊不自量,妄為編輯。

    凡矯枉過正而刻意求名者,概從割愛;惟擇其事之不詭于正,而人人可為者,類為六門。

    …… 這位肅州胡老先生的勇決,委實令我佩服了。

    但這種意見,恐怕是懷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來已久的,不過大抵不敢毅然删改,筆之于書。

    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圖》,前有紀常鄭績序,就說: ……況迩來世風日下,沿習澆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

    且擇古人投爐埋兒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腸為損親遺體。

    殊未審孝隻在乎心,不在乎迹。

    盡孝無定形,行孝無定事。

    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難泥古之事。

    因此時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異,求其所以盡孝之心則一也。

    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

    故孔門問孝,所答何嘗有同然乎?…… 則同治年間就有人以埋兒等事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

    至于這一位“紀常鄭績”先生的意思,我卻還是不大懂,或者象是說:這些事現在可以不必學,但也不必說他錯。

     這部《百孝圖》的起源有點特别,是因為見了“粵東顔子”的《百美新詠》而作的。

    人重色而己重孝,衛道之盛心可謂至矣。

    雖然是“會稽俞葆真蘭浦編輯”,與不佞有同鄉之誼,--但我還隻得老實說:不大高明。

    例如木蘭從軍的出典,他注雲:“隋史”。

    這樣名目的書,現今是沒有的;倘是《隋書》,那裡面又沒有木蘭從軍的事。

     而中華民國九年(1920),上海的書店卻偏偏将它用石印翻印了,書名的前後各添了兩個字:《男女百孝圖全傳》。

    第一葉上還有一行小字道:家庭教育的好模範。

    又加了一篇“吳下大錯王鼎謹識”的序,開首先發同治年間“紀常鄭績”先生一流的感慨:-- 慨自歐化東漸,海内承學之士,嚣嚣然侈談自由平等之說,緻道德日就淪胥,人心日益澆漓,寡廉鮮恥,無所不為,僥幸行險,人思幸進,求所謂砥砺廉隅,束身自愛者,世不多睹焉。

    ……起觀斯世之忍心害理,幾全如陳叔寶之無心肝。

    長此滔滔,伊何底止?。

    …… 其實陳叔寶模胡到好象“全無心肝”,或者有之,若拉他來配“忍心害理”,卻未免有些冤枉。

    這是有幾個人以評“郭巨埋兒”和“李娥投爐”的事的。

     至于人心,有幾點确也似乎正在澆漓起來。

    自從《男女之秘密》、《男女交合新論》出現後,上海就很有些書名喜歡用“男女”二字冠首。

    現在是連“以正人心而厚風俗”的《百孝圖》上也加上了。

    這大概為因不滿于《百美新詠》而教孝的“會稽俞葆真蘭浦”先生所不及料的罷。

     從說“百行之先”的孝而忽然拉到“男女”上去,仿佛也近乎不莊重,--澆漓。

    但我總還想趁便說幾句,--自然竭力來減省。

     我們中國人即使對于“百行之先”,我敢說,也未必就不想到男女上去的。

    太平無事,閑人很多,偶有“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本人也許忙得不暇檢點,而活着的旁觀者總會加以綿密的研究。

    曹娥的投江覓父,淹死後抱父屍出,是載在正史,很有許多人知道的。

    但這一個“抱”字卻發生過問題。

     我幼小時候,在故鄉曾經聽到老年人這樣講:-- “……死了的曹娥,和她父親的屍體,最初是面對面抱着浮上來的。

    然而過往行人看見的都發笑了,說:哈哈!這麼一個年青姑娘抱着這麼一個老頭子!于是那兩個死屍又沉下去了;停了一刻又浮起來,這回是背對背的負着。

    ” 好!在禮義之邦裡,連一個年幼--嗚呼,“娥年十四”而已--的死孝女要和死父親一同浮出,也有這麼艱難! 我檢查《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