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墳》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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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到我的雜文已經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時候,我曾經寫了幾行題記,寄往北京去。

    當時想到便寫,寫完便寄,到現在還不滿二十天,早已記不清說了些什麼了。

    今夜周圍是這麼寂靜,屋後面的山腳下騰起野燒的微光;南普陀寺⑴還在做牽絲傀儡戲,時時傳來鑼鼓聲,每一間隔中,就更加顯得寂靜。

    電燈自然是輝煌着,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來襲擊我的心,我似乎有些後悔印行我的雜文了。

    我很奇怪我的後悔;這在我是不大遇到的,到如今,我還沒有深知道所謂悔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但這心情也随即逝去,雜文當然仍在印行,隻為想驅逐自己目下的哀愁,我還要說幾句話。

     記得先已說過:這不過是我的生活中的一點陳迹。

    如果我的過往,也可以算作生活,那麼,也就可以說,我也曾工作過了。

    但我并無噴泉一般的思想,偉大華美的文章,既沒有主義要宣傳,也不想發起一種什麼運動。

    不過我曾經嘗得,失望無論大小,是一種苦味,所以幾年以來,有人希望我動動筆的,隻要意見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夠支撐,就總要勉力寫幾句東西,給來者一些極微末的歡喜。

    人生多苦辛,而人們有時卻極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點筆墨,給多嘗些孤獨的悲哀呢?于是除小說雜感之外,逐漸又有了長長短短的雜文十多篇。

    其間自然也有為賣錢而作的。

    這回就都混在一處。

    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這樣地用去了,也就是做了這樣的工作。

    然而我至今終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麼。

    比方作土工的罷,做着做着,而不明白是在築台呢還在掘坑。

    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築台,也無非要将自己從那上面跌下來或者顯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當然不過是埋掉自己。

    總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陰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

    --不過如此,但也為我所十分甘願的。

     然而這大約也不過是一句話。

    當呼吸還在時,隻要是自己的,我有時卻也喜歡将陳迹收存起來,明知不值一文,總不能絕無眷戀,集雜文而名之曰《墳》,究竟還是一種取巧的掩飾。

    劉伶⑵喝得酒氣熏天,使人荷锸跟在後面,道:死便埋我。

    雖然自以為放達,其實是隻能騙騙極端老實人的。

     所以這書的印行,在自己就是這麼一回事。

    至于對别人,記得在先也已說過,還有願使偏愛我的文字的主顧得到一點喜歡;憎惡我的文字的東西得到一點嘔吐,--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大度,那些東西因我的文字而嘔吐,我也很高興的。

    别的就什麼意思也沒有了。

    倘若硬要說出好處來,那麼,其中所介紹的幾個詩人的事,或者還不妨一看;最末的論“費厄潑賴”這一篇,也許可供參考罷,因為這雖然不是我的血所寫,卻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而寫的。

     偏愛我的作品的讀者,有時批評說,我的文字是說真話的。

    這其實是過譽,那原因就因為他偏愛。

    我自然不想太欺騙人,但也未嘗将心裡的話照樣說盡,大約隻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

    我的确時時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發表一點,酷愛溫暖的人物已經覺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來,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樣。

    我有時也想就此驅除旁人,到那時還不唾棄我的,即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這才真是我的朋友。

    倘使并這個也沒有,則就是我一個人也行。

    但現在我并不。

    因為,我還沒有這樣勇敢,那原因就是我還想生活,在這社會裡。

    還有一種小緣故,先前也曾屢次聲明,就是偏要使所謂正人君子也者之流多不舒服幾天,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幾片鐵甲在身上,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