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咬文嚼字》(仲潛,伏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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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封短信,原系私人的通信,應無發表的必要;不過先生認為有公開的價值,就把它發表了。

    但因此那封信又變為無聊的通信了,豈但無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許多無聊的是非來,這個挑撥是非之責,應該歸記者去擔負吧!所以如果沒有彼方的答辯則已;如有,我可不理了。

    至于《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認為原意中攻擊的兩點是極重要且極有意義的,我不無懷疑之點: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譯看起來,以為是晚近翻譯界堕落的征兆。

    為什麼是堕落?我不明白。

    你以為女人的名字應該用美麗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應該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來新發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麼?但我要問先生認它為“堕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為用美麗的字眼翻譯女性的名字是翻譯者完全的自由與高興,·無·關·緊·要·的;雖是新發明,卻不是堕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國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後。

    “高爾基”三個音連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是姓“高”;不過便于中國人的習慣及記憶起見,把第一音譯成一個相似的中國姓,或略稱某氏以免重複的累贅底困難。

    如果照中國人的姓名而認他姓高,則爾基就變成他的名字了?豈不是笑話嗎!又如,Wilde可譯為王爾德,可譯魏爾德,又可譯為樊爾德,然則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說的通嗎?可見所謂“吾家rky”者,我想,是魯迅先生新發明的吧!不然,就是說“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爾基”三音連合的字是他原來的姓!因同了一個“高”字,就貿貿然稱起吾家還加上rky來,這的确是新杜撰的滑稽話!卻于事實上并無滑稽的毫末,隻惹得人說他·無·意·思而已,說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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