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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完案卷的那天晚上,我沒有睡好,一直在想着那些照片,開始想着特麗薩的,然後是我哥哥的。

    他們倆被永遠定格成那些可怕的姿勢,又被封存在信封中。

    我真想回到警察局,偷出那些照片,然後燒掉它們。

    我不想讓其他人再看到它們。

     到了早上,我煮好咖啡後,打開電腦,撥号進入《落基山新聞》的網絡系統,看看有沒有留言。

    在等待建立連接、驗證密碼的間隙,我吃了好幾把盒子裡的脆谷樂麥片。

    我的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一直都放在廚房的桌上,因為我經常一邊吃東西,一邊使用它們。

    這總比我一邊孤零零地坐在餐桌邊,一邊回想自己已經一個人用餐多少年了要強得多。

     我的家很小。

    在這套一居室的公寓裡,九年來家具一點都沒變過。

    這套房子其實還算不錯,但也沒什麼特别的地方。

    除了肖恩,我都記不得上一位來這裡造訪的客人是誰。

    跟女人過夜的時候,我也從不領她們來這兒,反正像這樣的機會也沒多少次。

     我想起當初剛搬進來的時候,原本隻打算住幾年,然後大概就可以買上一棟房子,結婚或者養條狗,或者有别的什麼安排。

    但是這一切都沒有發生,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我猜,大概是工作的緣故吧,至少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我把全部精力都奉獻給了工作。

    公寓裡的每一個房間都放着一堆堆的報紙,上面刊登着我的文章。

    我喜歡重讀自己的文章,然後儲藏起來。

    如果我死在家裡,有人進來發現我的屍體,會把我誤認為那些收集癖中的一員——我曾經寫過他們的相關報道,那些家夥抱着直堆到天花闆的報紙和塞滿床墊的現鈔幽幽咽氣。

    幫我收屍的那些人可不會有耐心撿起一份報紙,讀一讀我的文章。

     電腦上隻有幾條留言。

    最近的一條是格雷格·格倫發來的,詢問我的文章進展如何。

    發送時間是昨天下午六點半。

    這個時間真讓我火大。

    這家夥星期一早上才委派任務,星期一晚上他就過問進展。

    當編輯問你“進展如何”,其實就是在說“稿子在哪兒”。

     去他的,我想。

    我發了封簡短的回複,說我周一一整天都在跟警察打交道,以及我已經相信我哥哥死于自殺。

    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就可以開始着手調查警察自殺的原因和概率。

     屏幕上,再往前的一條信息來自資料室的勞麗·普萊恩,發信時間是星期一下午四點半。

    信裡僅僅提到:“律商聯訊數據庫裡發現了有意思的情況,已放到接待台。

    ” 我回了條消息,感謝她高效率的搜索,并告訴她我因意外在博爾德城耽擱了,會盡快趕回去取她的搜索結果。

    我猜她對我有意,但我從來沒有給過她工作之外的任何回應。

    辦公室戀情什麼的,必須得非常謹慎,而且把握十足才行。

    你要是做出了符合對方預期的進一步行動,會非常開心;但要是你的舉動不是對方想要的,你收到的大概就是一起個人投訴了。

    所以我的看法是,這種事最好打一開始就徹底回避。

     接下來我浏覽了美聯社和合衆國際社的電訊,看有沒有刊載什麼有意思的消息。

    有一篇報道說一位醫生在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市的一家婦科診所外遭到槍擊,一位反堕胎人士被警方拘留,醫生目前并沒有死亡。

    我複制了一份這篇報道的電子檔,轉存到個人儲存站裡,不過我認為并不需要就這一事件寫點什麼,除非那醫生死去。

     門口傳來了敲門聲,我先透過貓眼往外瞧了瞧,才打開了門。

    是簡,她住在樓下一層的回廊對面。

    她住這兒已經一年了,我們的相識始于她剛搬進來收拾房子,請我幫她搬運幾件家具。

    當我告訴她我是個記者時,她壓根不知道這行當是做什麼的,還很欽佩我。

    我們一起看過兩次電影,吃過一次飯,在吉斯通滑過整整一天雪,但這幾次約會分散在她搬進這棟樓的一年時間裡,而且看起來并沒有什麼結果。

    我覺得是因為我在猶豫,而不是她的原因。

    她有着酷愛戶外運動的那類女孩特有的吸引力,或許我猶豫就是出于這個原因。

    我自己就是戶外運動型的——至少我是這麼想的——我想找個其他類型的。

     “你好,傑克。

    我昨晚在車庫看到你的車了,我猜你回來了。

    這趟旅行怎麼樣?” “挺好的,能出門放個風真是棒極了。

    ” “你去滑雪了嗎?” “滑了,我去了特柳賴德。

    ” “聽起來很不錯啊。

    之前我本來想跟你打聲招呼的,但是當時你已經走了。

    我想告訴你,要是你再出遠門,我可以照料你種的那些花花草草,幫你收收郵件,或者其他什麼的,隻要跟我說一聲就行。

    ” “噢,謝謝了。

    不過我沒種什麼花。

    幹這份工作經常得在外頭過夜,所以我什麼都沒種。

    ”我扭頭看看屋裡,掃視一圈公寓,好像想确認自己到底種沒種花似的。

    我猜我應當邀請她進來喝杯咖啡什麼的,但是我沒有。

    “你現在打算去上班嗎?”相反,我這樣問道。

     “是啊。

    ” “我也是,我也得走了。

    不過,等下回我回來,我們可以做點什麼,比如看場電影之類。

    ”我們都喜歡羅伯特·德尼羅的片子,這是我們的共同愛好之一。

     “好的,到時給我打電話。

    ” “我會的。

    ” 待我關上門,又後悔自己沒請她進來。

    回到廚房,我關了電腦,目光落到打印機旁那沓一英寸厚的紙上。

    那是一篇我沒有寫完的小說,一年多以前開始動筆,但始終沒什麼進展。

    我構思了一個作家,他因摩托車事故而四肢癱瘓,然後用庭外和解的賠償款從當地的大學雇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姑娘,幫忙把他口述的文段詞句打出來。

    但他很快發現,這個姑娘在打字前會先把他口述的詞句做一番修改潤色,有時甚至還會重新撰寫。

    于是他漸漸明白,這個姑娘是一個更優秀的作家。

    沒過多久,事情演變成他緘默地躺在房間裡,而她一個人打字撰文。

    他隻能眼睜睜地看着她寫。

    他想殺了她,用雙手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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