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開端與終結</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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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第一次和我說到沙漠。

    又過了一些年,她說:我也許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誰離開誰一定會死呢。

    我當時隻是無法原諒自己、也無法忘記那些真實發生過的往事。

     當時她的眼淚無窮無盡地湧出,似乎可以沖走任何沙漠。

    她無法下樓結束這個荒唐局面,隻因為蕭元就在對面的男生宿舍樓上,默默地注視着整個事件的進展。

    她能感受到那看不見的目光的哀傷痛楚,而心完全被這毫不相讓的兩個人撕裂了。

     但那時候,她還有勇氣和力量做出選擇。

     而那時候需要選擇的,還隻是要不要下樓接受九百九十九朵殷紅如血帶刺之花。

     我問,那個許諒之到底何方神聖? 季風在電話那端頓了頓,也許在那邊微笑了:他就像世界上另一個我。

    所有的缺點,優點,無足為外人道之的古怪癖好。

    對一本書、一個電影的看法。

    人群中一模一樣的孤單—— 打住,這太酸了。

    我說:你下一句話就該說,世間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了。

     但說到書和電影我便已經明白了一點。

    我知道蕭元婚後幾乎從不陪她去看任何演出,也不愛看大部分小說,他感興趣的娛樂方式始終都是徒步遠行,還是當初田野考察留下的後遺症。

    如果一定要看電影,他甯可在家看碟,而且最好不要燒腦之作,遠離各種作家電影。

    而季風工作之餘,一直在以鋼鐵意志保全自己的文藝愛好。

    她五年前就在我電話裡提過一次這分歧,當時我大概說了每個人興趣愛好都不一樣、求同存異之類的話。

    她便再沒說什麼。

     在各個層面上說,蕭元都是個無可指摘的好人。

    脾氣溫和。

    與人為善。

    業務能力出衆。

    但是,我其實早就知道他和季風并非同類。

    他們甚至是太不像了——當初才會互相吸引。

     01:37-01:59am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大一剛入學時候就非常喜歡季風——最表層的原因是她看上去既瘦,衣品又好,皮膚是健康的小麥色,五官輪廓分明,是女生會喜歡的美女類型。

    而且從某個角度看,還有那麼一點點像王菲。

     從十二歲到十七歲,總有那麼五六年,我青春期那些不曾戀愛無處釋放的狂熱幾乎都用在了這位從北京去香港的非典型著名女歌手上,後來才分了一部分給Leslie——高三那年她和窦唯正式離婚,後者有一天正好在本市一個酒吧唱歌,我知道後還恨不得帶上幾個同好把這渣男暴打一頓。

    出軌與背叛,深情與辜負,絕對的錯對黑白,對于高中女生來說,能夠理解的感情層面不過如此簡單。

    但是王菲自己也唱過《過眼雲煙》和《不留》。

    隻是當時的我還不能完全明白。

     總之我熱愛王菲,而季風也是。

    除此之外,我們的共同喜好還有很多。

    但神奇的是,表面上我們完全是兩種人。

    我喜歡文學和美術,她熱愛攝影和音樂。

    此外一個顯見的差别大概就是家境。

    我出身普通工薪家庭,而她爸爸則是海南著名的房地産商,她從小獨立,高中就自己聯系了北京的高中走讀,大學期間更是交友廣闊;而我看上去則比其他同齡人還更幼稚,毫無戀愛經驗,喜歡一顆接一顆地偷吃舍友的大白兔奶糖,成績也一直不好,和獎學金向來無緣。

     時隔十多年,我早已忘掉我們是怎麼成為朋友的。

    也許是我在人群裡發現了她。

    也許是她有一次來我宿舍問什麼事。

    可以肯定的是多半是我主動過去向季風示好的,然後她接受了。

    總之,到了大一第一學期期末,我倆已成密友。

    過了許多年,她和我說:你當時說我是你最重要的朋友。

    我一直記得這句話,很感動。

     我哈哈大笑:我還說過這麼肉麻的話? 但事實上,的确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這麼想的。

    她看上去似乎比我們所有人都更清楚自己要什麼,她社會上的那些朋友,包括地下詩人,搖滾歌手,酒吧老闆……身後隐約浮現一個影影幢幢的異常龐大黑暗迷人的文藝世界,而我當時剛滿十七歲,還正懵懂地站在這個世界的入口。

     除我之外,她幾乎和任何同學都沒有深交。

     那時她們班上有個男生從軍訓開始就被舍友認定在追求我。

    整個大一期間,也許是覺得我傻乎乎的很好玩,我一直被她們編派給各種男生。

    随便一個什麼人和我多說了幾句話,或者在圖書館打個招呼,舍友看到立刻就回來報告其他人:方甯又收獲一個追求者! 這大概也是我和季風的不同之處。

    我是孩子氣的、向往戀愛卻絲毫不懂、也更開得起玩笑的。

    而人人都知道季風從初中開始起就有男友。

    她早就知道了感情是怎麼一回事。

     也是過了很久之後我才明白,雖然看上去很酷,季風二十歲時同樣也隻是一個年輕人。

    她的問題是心軟得不願意傷害任何人;以及因為得到的愛太多又太敏感而過分恐懼決定的後果。

    而這樣的人,其實往往并不夠愛自己。

     那個被舍友強行攤派給我的季風班上的男生後來還真的成了我的好友。

    有一次突然對我說,他覺得我們全年級最好看的女生就是季風。

    而不是其他所謂班花級花。

     這不凡見解立刻讓我對他另眼相看。

    因為我也正好是這樣想的。

     我回頭把這件事喜孜孜告訴季風,季風卻說:你怎麼會和人讨論這麼沒有營養的話題? 她就是這麼直接。

    雖然隻比我大一歲,卻好像比我大很多。

    是一位會讓我感到略微緊張的朋友,一直讓我擔心自己是不是不夠好,不夠特别,不夠真誠……一個直女能對另一個直女喜愛的最強烈程度,大概也就不過如此。

    隻有極少數時候我會輕微對她感到吃驚。

    吃驚而已,并非失望。

     有一次我們約好去北京路逛街——她很少叫我陪她逛街,通常都是自己一個人去,因為害怕浪費别人時間——而那次我才發現她的優柔寡斷。

    因為零花錢不多,我很早就放棄了在一家價格偏貴的專賣店的尋覓,而她則一口氣挑中了四件。

    但就連她也覺得四件太多了,因此就陷入了長達一小時的糾結之中。

    好不容易選中其中兩件,剛結賬出門,才走過第一個路口,她就反悔了:不行,我還是想要那兩件。

     立刻飛奔回去全部買下。

     這并不酷,但很真實。

    自從那一次後,我感到離季風更近了一點。

    但是其他時候,她依然是富有決斷力的,比如說,叫我一起去深圳看王菲的演唱會。

     那次演唱會并不正式,隻是在蛇口明斯克号上的一次小小商演。

    但我們年級很多女生都輾轉聽說了,包括季風和她們班那個級花,以及我。

    我還在猶豫去不去,她果斷地說,一定要去。

    于是那個周五我們吃過中飯便早早去車站坐大巴趕往深圳。

    關于那趟旅程還值得一說的,就是大巴車一路都在放張柏芝的《星願》。

    我高三暑假剛去電影院看過,再看雖然感動,倒還在情緒可控範圍内。

    看前我就對季風說,小心點,看這電影可能會哭。

     但我也沒想到季風會哭成那樣——不過一部商業電影。

    她和我此前幾乎從來沒有像其他女生一樣親密地挽過手,那天卻哭倒在我肩頭。

    這讓我終于發現了她表面的酷其實隻是某種色厲内荏。

    同時發現她是愛的信徒——如果說真有什麼信仰的話。

     這件事給我留下的印象之深,甚至超過演唱會本身。

    傍晚明斯克号的甲闆已經烏泱烏泱聚集了一大群人,後來又突然聽說王菲改在下面船艙表演,一大群人(主要是女生)遂亂成一片,尖叫聲四起。

    就在這混亂的當兒,季風飛快地沖我使個眼色:快跑。

    遂拉着我撒腿一路狂奔,一路踢翻甲闆上的椅子無數,我好幾次幾乎跟不上她,但她堅定地不曾放手。

    因為季風的反應迅速和當機立斷,我和她終于成了最先跑到船艙的頭一撥人,王菲在小舞台上唱《香奈兒》的時候,幾乎離我們就近在咫尺。

    我忍不住轉臉看季風,發現彼此同時都激動地哭了。

    而那一刻台下的季風和王菲的确很像,在人群中有一種足以閃光的美。

    有别于其他人的真實羞澀的熱情。

     一起追星,這也是我和季風分享過的動人時刻之一。

    但我們之間值得記憶的時候比這還更多得多。

     從大一到大四,隻要她在學校沒有和那些朋友一起出去,我們就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去美術館看裝置展,一起去福利院當義工。

    她說喜歡我笑起來的樣子——我疑心她隻是找不到更合适的模特——給我在各種地方拍照。

    又送了我人生中第一瓶香水:Dior的真我。

    那經典細長水滴瓶身、瓶頸有一圈圈優雅金邊,我喜歡極了——然而,究竟何謂“真我”,我并不了解。

     大四上學期複習考研時,她為了躲開不停往宿舍打電話的小剛,還短暫和我搬出去同住了一段。

    我們在江邊合租了一套兩居室的“豪宅”,我每天出門去教室複習,而回來季風總準備好夜宵或甜點:冰糖炖雪梨、木瓜牛奶、椰汁西米露。

    她喜歡喝一種COINTREAU的橘子酒,也常請我喝上一小杯。

    彼此關上房間,也時時有熟悉的樂聲傳出:王菲,盧巧音,黃耀明,Pjhavery,Nirvana,各種爵士搖滾。

     我當時一心想考北京某大學的中文系研究生,也早已開始寫作。

    複習日漸吃緊之餘,卻開始無望地暗戀一個男生。

    但是季風的好處在于從來不會越界盤問。

     她依舊踟蹰于她自己的感情生活裡。

     大四最後一個學期,也就是那個可怕的生日之後,季風終于讓小剛知道彼此再無可能,正式和蕭元成為男女朋友。

    這時我考研已經結束,可以有更多時間和她看碟、交換書、喝酒、逛街……但她的時間必須留給已等待得太久的蕭元。

    之後時光就過得飛快。

    七月一畢業,暑假過後我便去北京讀書。

    她畢業就和蕭元住在一起。

    我第二年寒假回家還去看過他們一次,就是給我煎牛排的那次……那天中間有很長一段時間,季風不知是不是去幫廚,把我一個人孤零零地扔在客廳很久,房間還在循環播放中文的流行曲。

    我記得很清楚的,是丁薇的《女孩和四重奏》。

     我該微笑 還要有一點驕傲 就算是沒了你了我也不能讓人笑 非常輕快而動聽的提琴旋律。

    之後很多年,我聽到這首歌仍然會立刻想起季風來。

    我們曾在一起聽過無數歌,但都沒有這首歌特别,也許是因為當時聽歌的那一刻,我才意識到我已經失去了季風,永遠失去了我們那些黃金一樣的少女時光……她被蕭元從我身邊帶走了。

    我比小剛更沒有資格留住她。

     02:00-02:14am抽大麻的機器人 季風和我說了很久仍然沒有具體回答我許諒之是一個怎樣的人。

    她也沒有給我看照片。

    後來我隻能根據她和我說的隻言片語自行發展想象。

     想象中這個人很瘦,比大學時代的蕭元更瘦,和大學時代乃至于現在的季風一樣瘦。

    整個人很奇怪地沒有什麼氣味。

    他那瘦削的血管明顯突起的手臂,隻有一層光滑的皮膚包裹在薄薄的肌肉和骨頭之上。

    如果不看臉,也許就像某種設計得很好的生化機器人,觸感、皮膚和骨骼都做得很像,但是沒有肉。

    機器人不需要肉。

    而且他沒什麼氣味。

    就算在床上,他整個人也靜靜地發出一種頹唐的,淡至沒有的氣息。

    連接吻也是。

    連做愛也是。

     但是他又不是機器人。

    因此季風離開他之後很久再想起他的臉,總是感到一陣心髒久違的絞痛。

    唯獨那張臉和機器人無關。

    想象中的他是單眼皮,圓鼻子,很瘦削的臉頰,總有一點驚異的上唇噘起的嘴。

    事實上沒有機器人會設計成這個樣子,隻是我猜想這樣子的人會比較适合季風。

    我想象我的季風常常吻那張嘴,或者說,那張嘴常常吻她。

     我想他們在一起每天大概都會睡覺,吃飯,說話,一起探索此前所未深知的情欲世界。

    他們對彼此身體的了解至少和靈魂一樣多。

    但是他沒有氣味,她卻有。

    我知道季風有時候來例假,整個人會發出一種很淡的腥氣,脆弱的,自然主義的,充滿女性氣息的。

    因為她痛經的緣故,我們同居時還給她熬過紅糖姜湯,據說熬當歸效果更好,但一直沒有試過,因為據說最好炖雞。

    我不敢。

     我以前在電話裡曾經嫉妒地問過季風:蕭元有沒有給你熬過當歸湯? 季風過了幾年直到這一刻才回答:許諒之給我熬過。

     許諒之竟然溫柔至此。

    就像代替我去愛季風的一個人。

    但是我很懷疑這樣溫柔的人,是否比常人更加軟弱。

     她告訴我,在這段關系裡,許諒之一直顯得比她更相信這是一場奇遇,更不願輕易撒手。

    但不撒手呢,她想結果大概也是一樣俗氣的。

    最多不過就是各自離婚重組。

    可是她又十分懷疑彼此對待婚姻都不算負責任的态度,真在一起會不會過幾年同樣結局遺憾。

    盡管她對他和自己都信心不足。

    但這并不妨礙他們整整一年半發了瘋似地渴求彼此。

    經常才見面不到半月,又一起偷偷約定在周末遠走他鄉。

    在各自的城市見面總歸有一點心理障礙,而每次碰頭都在居住地外,卻又都像是一次次未完成的私奔——因為最後又都好端端地回去了。

     我問她,他和你說過要離婚嗎? 季風說,因為我自己也離不了。

    所以從來沒有問過。

     她又說,我們在一起時,偷偷抽過一次大麻。

     他們第一次上床時她曾經喃喃地對他說,想和他一起在床上抽大麻。

    我知道季風此前從來沒有抽過大麻。

    正如她從來也不曾設想自己出軌。

    另外一個狂想是給他打針。

    你好瘦,血管太明顯了,如果要給你打海洛因的話應該很容易。

    一直很酷的季風在狂暴的情欲和錯亂的道德困境裡應該不怎麼說情話。

    這算是最接近的兩次。

    她是想着給他打完了針就給自己打。

    一起沉湎,一起堕落,一起去死。

     我想象既然這兩個人從來都是世人眼裡的好人,便隻能在彼此面前袒露最真實而虛弱癫狂的一面。

    之後就隻能默默穿好衣服回家。

    家裡面有人在等。

     然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除了上床之外,也總是爆發程度相當嚴重的争執。

    甚至比合法配偶更驚天動地。

    她習慣性地用分手折磨他,讓他在忙亂中趕來安撫。

    因為關系的不合法,他們反而對彼此的存在更加沒有安全感。

    這多半是季風的錯,因為她鬧别扭的時候更多。

    但也可能是她愛得更多更強烈,這都說不好。

    在沒有遇到彼此之前,他們都曾經在漫長的婚姻時光中漸漸遺忘了“愛”的存在,都曾驕傲地說過,“愛是一種過度被誇大的人類情感”。

    遇到之後便不再說了。

    但是季風也不太喜歡許諒之總是說“我愛你”。

    這個詞已被無數和他們不一樣的人用得太舊了。

     這是愛嗎。

    季風此時突然問我。

    你是寫書的,我們這樣到底算是什麼? 我早和她學會了答非所問:你們是怎麼開始的? 02:15-02:44am金風玉露。

    或一夜大火
一開始他們隻是兩個素未謀面的同事。

    共同隸屬于一個跨國4A公司,許諒之在北京,季風在廣州,一南一北,又在兩個部門,本來連認識的幾率都接近于零。

    但有次她團隊裡一個姑娘黃千去北京出差,見到他立刻宣稱遇到男神,回來花癡了三四天,說從沒見過如此氣質見識俱佳的北方爺們,進而慫恿季風:Monsoon,我哋創意組咁缺人手,不如把我男神從北京調來啦。

     Monsoon就是季風的英文名,聽上去略微有點怪。

    但是外企都流行叫英文名,非要起一個,中英文同義總比什麼Julia、Isabelle、Sydney強。

    黃千叫Zoey,也還不錯。

    但許諒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而季風此前對這名字唯一的印象,就是公司内部有一次全員評先進,兩千多人裡總共才表彰十個,其中就有這個許諒之。

    他們公司的工作重心在珠三角,整個華北地區三百多号人唯有他一個揚名立萬,名字又老派,因此立刻就記住了這名字。

    能上那榜單的,至少都給公司掙了上百萬,或者得過國際廣告界的大獎。

    季風半心半意地問:Zoey,這姓許的多大,沒結婚嗎,能說調來就調來? 黃千歎口氣:未到四十,聽講結婚都十年了。

    宜家嘅好男人,結婚都早。

    又補充道:但呢個年頭都唔好講,結咗都随時可以離! 就這樣,在還沒見過他本人時,季風已然知道他的魅力值了。

    她對黃千說:Zoey,回頭這人來廣州開會就攢個局呗,也正好讓我學習一下首都先進工作經驗。

     好哇。

    黃千答應得很幹脆。

     機會想要,總是來得很快。

    一個多月之後,他們已經一起在上下九喝夜茶。

    那地兒環境幽雅,味道一般,适合商務宴請。

    黃千打量這個許諒之的眼神讓季風覺得自己的存在十分多餘,尤其說的還是挖角這樣毫不浪漫的事。

    想了半天如何措辭,最後還是直接說了。

    她是這麼想的:說完趕緊撤。

    下屬鐵了心要破壞人家家庭,身為領導怎好意思不成全。

     那天晚上黃千表現的确不夠自然。

    一個至少談過兩位數戀愛的姑娘,一旦動心竟也不免羞澀,這人間奇景讓季風不免多打量了男事主幾眼。

    不到一米八的瘦高個,長相平平,黑框,闆寸,看上去不苟言笑。

    深白風衣裡一件低調的灰色短T,在這個暮春的夜晚顯得莫名寒涼。

    那T恤上卻全是各種形狀被摁滅的煙頭,組成一行英文:原諒我對你欲罷不能。

    唯獨這煙頭圖案讓季風多看了兩眼,因為讓她想起帕慕克的《純真博物館》,男主角用了好幾年默默收集女主角芙頌抽過的4213個煙頭——這情節實在纏綿至死,文藝入骨。

    她一直想給蕭元買一件類似這樣的情侶衫而不得,忍不住問:你這T恤是什麼牌子的? 他飛快地報了個沒聽過的小衆品牌。

    說完善解人意道,沒記住吧。

    要不你加我微信,我回頭發海淘鍊接給你。

     他們讨論衣服的時候,黃千一直百無聊賴地轉着碗裡的鋼勺,懶洋洋地看看季風,又瞟瞟他。

    這姑娘膚白腿長,性情開朗,在大叔堆裡戀愛幾乎無往而不利,最近大概是轉口味了,開始對各型文藝男青年感冒了。

    季風縱容她,不光是因為她加起班來足夠瘋狂,主要還是性格好相處。

    她的好幾個前任季風都見過,中間甚至還有短暫交叉。

    如果許諒之真來廣州了,大概也會飛快成為前任之一。

    黃千是絕不會真逼他離婚的,那樣就真把自己套牢了。

    她猜。

     季風一面暗笑,一面拿出了手機。

    許諒之拿過去“掃一掃”,發了請求。

    她點開一看,發現他的昵稱是本名,簽名檔卻是一句詩。

    詩是季風喜歡的一個詩人許德生寫的。

    那詩人的知名度差不多和許諒之T恤的品牌一樣小衆,在銀行工作,業餘寫詩,前幾年因病逝世了。

    季風甚至還受邀去北京參加了總人數不到五十人的追悼會,并一如既往地在追悼會上受不了沉重氛圍,比家屬哭得還傷心,最後不得不奪路而逃。

     她一向知道廣告公司藏了許多真僞文青,自己也不過其中之一——隻是沒想到會遇到一個同樣喜歡許德生的。

    這概率理應低得可怕,她懷疑喜歡并仍舊記得他的,在這個世上統共也不超過一百個人。

     就是那個我大學就認識,在銀行工作,一直活得很憋屈的許德生。

    季風說。

    還有個姓顧的女同事一直暗戀他的那個。

     她在電話裡給我背他的詩: 永生 還沒轉身已被遺忘,我愛過的 枯枝。

    生長出不屬塵世的感傷 與即将永生的傲慢。

    寒冬臘月 梅影浮在白牆,永恒的 第六病室 我但願被每一個他們徹底忘記 卻希望同領塔納托斯羞辱的你 在審判日來臨前 記住我,記住肉身易衰 記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間 都不會太長。

    而所有的美 都的确需要一個終結
這首詩我知道,季風大學的時候就很喜歡。

    這不算許德生最好的詩,卻因為某種黑暗陰郁的氣息讓我們記憶深刻。

    而這位許諒之的簽名檔剛好就是:所有的美/都的确需要一個終結。

     這太巧了。

    我說。

     季風說,不,這不是最巧的。

    巧的在後面。

     那天許諒之好像什麼也沒察覺,隻是很快婉拒了季風的挖角邀請,繼續和黃千聊得不亦樂乎。

    季風告辭離開時,他們的話題是即将到來的世界杯。

    黃千喜歡和男生聊足球,但永遠哈哈大笑地自稱僞球迷。

    這種坦蕩差不多就跟宣稱自己其實隻對面前這個男性感興趣一樣簡單粗暴而行之有效。

     第二天上班,黃千遲到了半小時。

    季風有點促狹地想,也不知事成沒有。

    中午在公司食堂她剛在自己面前坐下,就笑問,Zoey,怎樣? 黃千擡起腫眼泡,淡定地說:Monsoon,我辜負咗你嘅期望,失咗手。

     忘了說黃千是廣州本地姑娘。

    芳齡二十七歲,身高一米七二,性格在季風看來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姑娘都率真,也算是美好奇葩一枚。

    作為沒比黃千大幾歲生活卻乏味得多的同性上司,季風一直放棄對她做道德評判——反正沒結婚,貪玩就貪玩一點吧,隻要不影響工作——在這種事上季風和我一樣,也是很雙标的。

     季風說,啊,這人其實是Gay?看着也蠻像。

     不。

    黃千說:許諒之直接了當咁拒咗我。

    講真,遇過咁多男人,送上門來嘅唔要,呢個仲係頭一個! 轉述到這裡季風似乎稍微愉快了一點。

    這除了說明黃千不是許諒之感興趣的類型之外,其實也并不說明他的道德底線比一般人為高。

    我想。

    但沒有說出口。

     後來呢? 後來諒之再來廣州開會,叫我們吃飯,黃千當然就不去了。

     就這樣? 不。

    不光是這樣。

    季風說。

    你不覺得他喜歡許德生的詩很奇怪?你從來沒想過他們之間可能有某種聯系? 那次單獨再見,她一時找不到話題,便重提想調他過來的舊事,他也笑起來:不是不想當你手下,隻是上下級,總覺得不是我們關系的正确打開方式。

     可以想象季風當時聽到這句話的尴尬。

    但許諒之很快就補充說:我幾年前就見過你,如果沒錯的話。

     季風形容自己當時一聲不吭,心如石子擊中深潭。

    一個不大不小的謎底正自己生腿走向她,不知道為什麼,它讓她打了個寒戰。

     不是在什麼别的場合,就是在許德生的追悼會上——我是他弟弟。

    你還記得參加過他的追悼會吧? 那是三年前。

    季風冷靜地指出。

    你居然能記住三年前一個陌生人,這不科學。

     你左邊面頰上有一顆痣,和我右邊這顆位置正好對稱。

    他一邊說,一邊指着自己的臉。

    我不會弄錯。

     一陣雞皮疙瘩悄悄從季風的背脊處蜿蜒爬過。

    她看着他,就像看一個鬼。

    詩歌的力量像一個亡魂一樣開始現形。

    大學時代的詩人朋友對她發生的影響原來還沒有結束,居然還有後文。

     抱歉我還懷疑過你是我哥的情人。

    許諒之說。

    那次你哭得實在太厲害,讓我們全家人印象都很深。

    他就是和婚外戀對象分手後跳的樓。

    對外宣稱是癌症,其實是因為怕離婚失去兒子,不離婚又對不起外邊的人。

    終于得了抑郁症。

    我是他去世後看他日記才知道外邊有這麼一位,後來才知道姓顧——現實生活中根本一點端倪都看不出來,我哥那麼蔫不拉唧一個人!幸好整理他遺物的人是我,我媽知道絕對崩潰。

    至于我嫂子知不知道,我不清楚。

    我還在追悼會上偷拍了一張你的照片,打通了他手機裡所有通話次數超過五次的号碼,發現是女的就多盤問幾句。

    結果當然都不是。

    但因此我深深記住了你的臉,三年來一直沒有忘。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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