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生活的日常,愛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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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Shakespeare),一個非書香門第的孩子,一個人、一支筆闖蕩倫敦。

    作為一個“倫敦漂”,他寫了二三十部戲劇,留下了千古名,到現在他的名字和戲劇都還活在人們的心裡、眼裡、嘴裡。

     《羅密歐與朱麗葉》雖非他的四大悲劇,也非他的四大喜劇,卻可以說是他寫的一個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我為什麼要讀它? 第一,了解什麼是充滿激情的愛情。

    不管是“老房子”着火,還是新房子着火,“火”是什麼?“問世間情是何物”。

     第二,了解戲劇這種古老的藝術形式。

    戲劇和相聲、歌唱、音樂的起源都類似,都在街邊、村頭、小樹林旁邊,給過人們很多美好的傍晚和美好的期待。

     第三,了解如何寫好一個故事。

    《羅密歐與朱麗葉》就是個經典的好故事。

     《羅密歐與朱麗葉》是莎士比亞最受歡迎的一部戲劇。

    從16世紀上演以來,《羅密歐與朱麗葉》經久不衰,被改編成各種藝術形式,電影都拍了好幾部,甚至萊昂納多·迪卡普裡奧都演了一個現代街頭小混混槍戰版《羅密歐與朱麗葉》。

     其實,在5世紀,以弗所人色諾芬寫過希臘傳奇小說《以弗所傳奇》,裡面就有羅密歐與朱麗葉故事的源頭。

    這部小說第一次寫了以服用安眠魔藥的方法來逃避一樁不情願的婚姻。

    古人挺可愛的,一旦遇上解決不了但非要解決的事,就會想到吃點藥、下點藥,就是“你有病嗎?我有藥啊”這種方式。

     在《羅密歐與朱麗葉》之前,還有人寫過類似的故事,都利用了陰錯陽差,但故事的角度、方式、節奏和細節,都不一樣。

     一個偉大的作家不要怕用一個老的故事,甚至用一些老的名字也無所謂。

    這也是炫技的一種方式。

     莎士比亞第一個厲害的地方,就是編故事的能力太強,把老套的故事變成經典。

    他把全部劇情濃縮在五天之内。

    從見面到殉情,不過三天;一見鐘情,一睡更鐘情,再睡不可能,因為兩個人都死了。

    這一緊湊,五天之内,三天三夜,有生有死,有愛有恨,都經過了濃縮。

    我舉個反例,如果羅密歐和朱麗葉在一起,一個16歲的小混混、一個14歲的小美女,過個三年會怎樣?是可能幹傻事的。

    如果把三年拖成三十年,人性一定會讓他們幹傻事。

     莎士比亞第二個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增強了戲劇的詩性。

    别看莎士比亞像一個商人,但他也是個寫詩的,他寫過100多首十四行詩。

    比如他們相見在蒙面舞會上,羅密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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