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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員。
這兩個青年管理員,一個名叫大紀,一個名叫小純。
兩個年輕人本來血氣方剛,可在守藏室做很多工作,可以把活作完,不讓老聃先生再去動手,可是因為老聃把大部分活兒攬走,使得他們感到沒有活幹,有時隻是掃掃地,看看門。
有時他們要老聃先生給他們分派活幹,老聃先生卻笑着對他們說:“你們年輕,身子骨嫩,不要過于勞累。
”他總是常勸他們多休息。
老聃先生做業務認真而又細緻。
書簡缺片補齊之後,他用狼毫小筆将蠅頭小字細心地寫在竹片之上。
一次,因幾個小字寫得有點歪斜,不工整,不美觀,不能使他滿意,他就把它們擦去重寫。
重寫之後,還不滿意,又擦去重寫。
擦了寫,寫了擦,一連擦了四遍,才動刀子去刻。
在刻寫中,又因有兩個字刻跐了刀子,形成了似錯非錯,他就把這片竹簡換掉,重寫重刻,一次返工,再一次返工,直至寫得刻得整齊,好看,完全無錯,才心滿意足地停止。
有一回,秦國派人送來一批書籍,來人臨走之時,要求取一卷周朝《王制》拿回秦室保存,頭一天晚上,老聃把自己親手謄寫的一卷《王制》交給大紀,安排說,“明天一大早我要外出做事;天明那位秦國來人來拿《王制》的時候,你交給他好了。
”說罷,把帛卷交給大紀,回家去了。
夜裡,他從夢裡醒來,忽然想起,那《王制》上,他抄錯了一個“男”字,把“男”寫成了“田”。
《王制》上說:周朝的官爵,除了天子以外,共分五級,那就是公、侯、伯、子、男(子男也可合為一個等級)。
天子封給這些官員的田地,按規定,公侯的田是方百裡,伯的田是方七十裡,子男的田是方五十裡,“子男五十裡”。
老聃把“子男五十裡”抄寫成了“子田五十裡”。
“男”寫抄成“田”字,在這裡所起的作用并無什麼不同,因為子爵和男爵受封的田地都是五十裡,既然“子田五十裡”,當然男田也應是五十裡,既然子田和男田都是五十裡,當然這也就等于“子男五十裡”。
況且,秦把《王制》拿回去,隻是作為文獻保存,并不是按《王制》對他們的官員進行分封。
可是老聃先生并不是這樣去想,他認為:“筆下有誤,出自我手,在我來說,不是小事。
再說,他們把文獻拿回秦國,因為抄錯了字,雖然作用相當,然而畢竟概念含糊,不可避免的造成混亂。
還有,如果他們把文獻作為藏書保存,傳流後世,後人看到秦存文獻,周存文獻并不一樣,造成誤解,争論不休,他們不僅白費神思,白費精力,而且白白誤了光陰,細究起來,我因對這一字之差不負責任,就會成為千古罪人。
”想到這,他半夜三更,披衣起床,冒黑步行去找大紀,半夜子時過後,他才叫開大紀家的大門,拿出帛卷,将“子田”改成了“子男”。
老聃先生做業務,不但認真仔細,高度負責,而且不怕苦累。
有一回,小純一蹦子跑到老聃面前,喘呼呼地告訴他一個喜訊:小純的一家親戚告訴他,城西北二十裡外的一個山村,有個叫春長的中年漢子,在刨地時,掘出來一個小甕,甕裡有一卷書,是舜寫的《箫韶》,而且是舜的手筆真迹。
《箫韶》是舜寫的一篇談音樂的著作,人們隻知道舜作韶樂,但是從來也沒誰見過他的真筆手題。
對于守藏室之人來說,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可是,那個叫春長的漢子認為這是價值連城的珍寶,多少錢都不願意賣。
“他不賣,咱們請萬歲下旨,硬是命他把書繳來。
”小純說。
“對庶民不可如此。
”老聃說:“他不賣是假,主要是想要高價。
他不賣,咱可以拿重金收買。
不過,這《箫韶》到底是不是舜的真筆手迹,目下尚且難定,隻有親眼見見,才能确定他的價值。
人家既然說不願意賣,咱就不應該強令人家把書拿來鑒定。
人家不來,咱可以去,我打算讓你和我一起到那裡去一趟,不知你意下如何?” “那好,先生,我現在就和你一起前去。
” 于是,他們就一起出發了
這兩個青年管理員,一個名叫大紀,一個名叫小純。
兩個年輕人本來血氣方剛,可在守藏室做很多工作,可以把活作完,不讓老聃先生再去動手,可是因為老聃把大部分活兒攬走,使得他們感到沒有活幹,有時隻是掃掃地,看看門。
有時他們要老聃先生給他們分派活幹,老聃先生卻笑着對他們說:“你們年輕,身子骨嫩,不要過于勞累。
”他總是常勸他們多休息。
老聃先生做業務認真而又細緻。
書簡缺片補齊之後,他用狼毫小筆将蠅頭小字細心地寫在竹片之上。
一次,因幾個小字寫得有點歪斜,不工整,不美觀,不能使他滿意,他就把它們擦去重寫。
重寫之後,還不滿意,又擦去重寫。
擦了寫,寫了擦,一連擦了四遍,才動刀子去刻。
在刻寫中,又因有兩個字刻跐了刀子,形成了似錯非錯,他就把這片竹簡換掉,重寫重刻,一次返工,再一次返工,直至寫得刻得整齊,好看,完全無錯,才心滿意足地停止。
有一回,秦國派人送來一批書籍,來人臨走之時,要求取一卷周朝《王制》拿回秦室保存,頭一天晚上,老聃把自己親手謄寫的一卷《王制》交給大紀,安排說,“明天一大早我要外出做事;天明那位秦國來人來拿《王制》的時候,你交給他好了。
”說罷,把帛卷交給大紀,回家去了。
夜裡,他從夢裡醒來,忽然想起,那《王制》上,他抄錯了一個“男”字,把“男”寫成了“田”。
《王制》上說:周朝的官爵,除了天子以外,共分五級,那就是公、侯、伯、子、男(子男也可合為一個等級)。
天子封給這些官員的田地,按規定,公侯的田是方百裡,伯的田是方七十裡,子男的田是方五十裡,“子男五十裡”。
老聃把“子男五十裡”抄寫成了“子田五十裡”。
“男”寫抄成“田”字,在這裡所起的作用并無什麼不同,因為子爵和男爵受封的田地都是五十裡,既然“子田五十裡”,當然男田也應是五十裡,既然子田和男田都是五十裡,當然這也就等于“子男五十裡”。
況且,秦把《王制》拿回去,隻是作為文獻保存,并不是按《王制》對他們的官員進行分封。
可是老聃先生并不是這樣去想,他認為:“筆下有誤,出自我手,在我來說,不是小事。
再說,他們把文獻拿回秦國,因為抄錯了字,雖然作用相當,然而畢竟概念含糊,不可避免的造成混亂。
還有,如果他們把文獻作為藏書保存,傳流後世,後人看到秦存文獻,周存文獻并不一樣,造成誤解,争論不休,他們不僅白費神思,白費精力,而且白白誤了光陰,細究起來,我因對這一字之差不負責任,就會成為千古罪人。
”想到這,他半夜三更,披衣起床,冒黑步行去找大紀,半夜子時過後,他才叫開大紀家的大門,拿出帛卷,将“子田”改成了“子男”。
老聃先生做業務,不但認真仔細,高度負責,而且不怕苦累。
有一回,小純一蹦子跑到老聃面前,喘呼呼地告訴他一個喜訊:小純的一家親戚告訴他,城西北二十裡外的一個山村,有個叫春長的中年漢子,在刨地時,掘出來一個小甕,甕裡有一卷書,是舜寫的《箫韶》,而且是舜的手筆真迹。
《箫韶》是舜寫的一篇談音樂的著作,人們隻知道舜作韶樂,但是從來也沒誰見過他的真筆手題。
對于守藏室之人來說,真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可是,那個叫春長的漢子認為這是價值連城的珍寶,多少錢都不願意賣。
“他不賣,咱們請萬歲下旨,硬是命他把書繳來。
”小純說。
“對庶民不可如此。
”老聃說:“他不賣是假,主要是想要高價。
他不賣,咱可以拿重金收買。
不過,這《箫韶》到底是不是舜的真筆手迹,目下尚且難定,隻有親眼見見,才能确定他的價值。
人家既然說不願意賣,咱就不應該強令人家把書拿來鑒定。
人家不來,咱可以去,我打算讓你和我一起到那裡去一趟,不知你意下如何?” “那好,先生,我現在就和你一起前去。
” 于是,他們就一起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