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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尼·考姆斯托克是個報複心很強的福音派教徒,1844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新迦南的一個農場。
10歲時母親的過世使他變得格外陰郁,他一生都極度崇拜母親,之後也将他領導的淨化運動獻給她。
考姆斯托克青少年時過度沉迷于自慰,他在日記裡承認這幾乎讓他想自殺。
他十分相信色情圖片和文學有内在的危險,也知道政法部門對此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盡管1842年一項聯邦法律已經禁止進口法國明信片,内戰時期考姆斯托克在康涅狄格州兵團服役時仍舊經常看到士兵們傳看這種色情卡片。
戰後他在紐約看到下百老彙區聚滿了妓女,或者看到路邊小販兜售淫穢雜志和書籍,同樣感到震驚。
那時并沒有反淫穢出版物的聯邦法律,盡管早在17世紀馬薩諸塞州就有了反淫穢的法令,但是這些法令并非從性的角度來定義“淫穢”,而是認為反對既有宗教的文字和話語是“淫穢”。
例如,在該州清教徒聚居區,直到1697年渎神罪的刑罰仍舊包括死刑,甚至之後的法令規定罪犯可以受到被燙烙鐵在舌頭上穿孔等方式的折磨。
清教徒勢力強大的馬薩諸塞州也立法反對傳播、占有宣傳貴格會[貴格會(Quaker),又名教友派、公誼會,正式名稱是TheReligiousSocietyofFriends,基督教的一個教派。
該派成立于17世紀,反對任何形式的戰争和暴力,不尊敬任何人也不要求别人尊敬自己,不起誓,主張任何人之間要像兄弟一樣,主張和平主義和宗教自由。
“貴格”為英語Quaker一詞之音譯,意為顫抖者,貴格會的特點是沒有成文的信經、教義,最初也沒有專職的神父,無聖禮與節日,而是直接依靠聖靈的啟示,指導信徒的宗教活動與社會生活,始終具有神秘主義的特色。
]思想的宗教書籍,1711年對唱“不敬歌曲”也增加了處罰,罪犯有時會被戴上頸手枷。
直到1815年,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名男子才第一次因性方面的淫穢接受傳喚——他展示出售一張“下流”男女的圖片;但因并不違反美國法律,最終是依據1663年的英國判例法将他逮捕的。
判例是“雷克斯訴塞德利案”。
此案中,塞德利被判罰款和關監一周——因為他在酒吧的露台上赤身裸體,醉醺醺地嚷髒話,把瓶子裡的尿倒向其他顧客。
盡管這場鬧劇和美國人被抓到展示色情圖片這事兒沒什麼相似性,但賓州的執法者認為二者都違背了普通法規定的公共禮節以及宗教要求的倫理标準。
在美國第一本被禁的色情讀物是插圖版的英國小說《歡場女子回憶錄》,又名《芬妮·希爾》,約翰·克萊蘭所著。
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年輕妓女的社交生活和性生活,1749年在倫敦出版,1821年在馬薩諸塞被禁,此前也在英國被禁。
最早買了這本書的美國人裡就有本傑明·富蘭克林。
殖民地時期在美國領導者的私人藏書裡發現有性方面淫穢的書,例如奧維德、拉伯雷、喬叟和菲爾丁的書,并不是什麼稀奇事。
但因為當時能讀書的基本上隻有受過教育的少數人,文學審查并不像後世那麼重要。
當越來越多的普通人能讀會寫,大批出版商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宗教在擴張的國家裡無法像原來那樣控制日常生活後,審查的重要性就顯現了。
加上學校更多,包括1820年建立的第一所公立高中,政府越來越關心應該給學生提供什麼樣的書籍;安東尼·考姆斯托克于19世紀60年代在紐約替他的審查運動辯護時,也同樣表達了對于青少年的擔憂,想保護他們免受腐化。
内戰後考姆斯托克百無聊賴地在紐約一家食品雜貨鋪當店員,之後又去做紡織品推銷員,但他同時也是基督教青年會的一名活躍成員。
在這個組織的幫助下,他持續不斷地請求公共職能部門強化和促進反不道德、反性表達的律法。
他堅信色情讀物和圖片會給青少年帶來災禍,也會讓成年人因自慰、通奸、堕胎和性病而堕落。
盡管很多政客同意考姆斯托克的結論,但他們卻不大願意支持他矯枉過正的方法——包括使用密探、間諜、誘餌及私拆信件等,因為這些威脅到了美國憲法賦予公民的自由,更像是當時英國為對抗不道德行為而采取的壓制性措施。
1864年英國政府為了消滅性病,立法強制那些被懷疑會傳播性病的女性就醫,并規定她們在被治愈以前必須身着黃衣。
在醫院裡這些女性被隔離到專門的、被稱為“金絲雀病區”的地方。
這一舉措持續了二十多年,直到女性主義者的抗議成功廢除了這項法令。
英國這個時期也有一些所謂的治療自慰的方法,包括一種貞操帶——父母在兒子上床睡覺前綁在他兩腿間。
這種小玩意兒有些外面裝上了鐵釘,有些有鈴铛,隻要這年青人碰他的性器或者勃起,鈴铛就會響。
彼時,公民反堕落社會組織充斥于英國,不僅攻擊妓女、通奸者和所謂的色情文學作家,也追擊一些性教育手冊的出版商。
這種組織其實以不同形式已在英國存在了幾個世紀,17世紀中葉尤其顯著,因那時奧利弗·克倫威爾的清教徒推翻了君主政體并廢除了會引起渎神的敗壞源頭——戲劇。
但19世紀中期,在維多利亞女王英明的治理下——大概也是見不得光的性行為達到頂峰、色情讀物泛濫的時候,反堕落組織愈發狂熱化,此時一系列壓迫性的法律充分表達了他們的觀點。
有一項法律允許政府搜查私人店鋪,看有沒有淫穢物品出售;同時,1868年時英國的首席法官将“淫穢”定義得嚴格到成人不管讀什麼看起來不适合兒童的東西,都會被維多利亞女王的執法者禁止。
首席法官将淫穢定義為所有“會使看這類讀物、腦子容易受到不道德影響的人腐化堕落”的東西。
這項法律還允許法庭在即便書中隻有少數與性有關的段落的情況下将整本書判定為淫穢,也不管作者為何要寫這些個段落。
更加驚人的是,這
10歲時母親的過世使他變得格外陰郁,他一生都極度崇拜母親,之後也将他領導的淨化運動獻給她。
考姆斯托克青少年時過度沉迷于自慰,他在日記裡承認這幾乎讓他想自殺。
他十分相信色情圖片和文學有内在的危險,也知道政法部門對此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盡管1842年一項聯邦法律已經禁止進口法國明信片,内戰時期考姆斯托克在康涅狄格州兵團服役時仍舊經常看到士兵們傳看這種色情卡片。
戰後他在紐約看到下百老彙區聚滿了妓女,或者看到路邊小販兜售淫穢雜志和書籍,同樣感到震驚。
那時并沒有反淫穢出版物的聯邦法律,盡管早在17世紀馬薩諸塞州就有了反淫穢的法令,但是這些法令并非從性的角度來定義“淫穢”,而是認為反對既有宗教的文字和話語是“淫穢”。
例如,在該州清教徒聚居區,直到1697年渎神罪的刑罰仍舊包括死刑,甚至之後的法令規定罪犯可以受到被燙烙鐵在舌頭上穿孔等方式的折磨。
清教徒勢力強大的馬薩諸塞州也立法反對傳播、占有宣傳貴格會[貴格會(Quaker),又名教友派、公誼會,正式名稱是TheReligiousSocietyofFriends,基督教的一個教派。
該派成立于17世紀,反對任何形式的戰争和暴力,不尊敬任何人也不要求别人尊敬自己,不起誓,主張任何人之間要像兄弟一樣,主張和平主義和宗教自由。
“貴格”為英語Quaker一詞之音譯,意為顫抖者,貴格會的特點是沒有成文的信經、教義,最初也沒有專職的神父,無聖禮與節日,而是直接依靠聖靈的啟示,指導信徒的宗教活動與社會生活,始終具有神秘主義的特色。
]思想的宗教書籍,1711年對唱“不敬歌曲”也增加了處罰,罪犯有時會被戴上頸手枷。
直到1815年,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名男子才第一次因性方面的淫穢接受傳喚——他展示出售一張“下流”男女的圖片;但因并不違反美國法律,最終是依據1663年的英國判例法将他逮捕的。
判例是“雷克斯訴塞德利案”。
此案中,塞德利被判罰款和關監一周——因為他在酒吧的露台上赤身裸體,醉醺醺地嚷髒話,把瓶子裡的尿倒向其他顧客。
盡管這場鬧劇和美國人被抓到展示色情圖片這事兒沒什麼相似性,但賓州的執法者認為二者都違背了普通法規定的公共禮節以及宗教要求的倫理标準。
在美國第一本被禁的色情讀物是插圖版的英國小說《歡場女子回憶錄》,又名《芬妮·希爾》,約翰·克萊蘭所著。
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年輕妓女的社交生活和性生活,1749年在倫敦出版,1821年在馬薩諸塞被禁,此前也在英國被禁。
最早買了這本書的美國人裡就有本傑明·富蘭克林。
殖民地時期在美國領導者的私人藏書裡發現有性方面淫穢的書,例如奧維德、拉伯雷、喬叟和菲爾丁的書,并不是什麼稀奇事。
但因為當時能讀書的基本上隻有受過教育的少數人,文學審查并不像後世那麼重要。
當越來越多的普通人能讀會寫,大批出版商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宗教在擴張的國家裡無法像原來那樣控制日常生活後,審查的重要性就顯現了。
加上學校更多,包括1820年建立的第一所公立高中,政府越來越關心應該給學生提供什麼樣的書籍;安東尼·考姆斯托克于19世紀60年代在紐約替他的審查運動辯護時,也同樣表達了對于青少年的擔憂,想保護他們免受腐化。
内戰後考姆斯托克百無聊賴地在紐約一家食品雜貨鋪當店員,之後又去做紡織品推銷員,但他同時也是基督教青年會的一名活躍成員。
在這個組織的幫助下,他持續不斷地請求公共職能部門強化和促進反不道德、反性表達的律法。
他堅信色情讀物和圖片會給青少年帶來災禍,也會讓成年人因自慰、通奸、堕胎和性病而堕落。
盡管很多政客同意考姆斯托克的結論,但他們卻不大願意支持他矯枉過正的方法——包括使用密探、間諜、誘餌及私拆信件等,因為這些威脅到了美國憲法賦予公民的自由,更像是當時英國為對抗不道德行為而采取的壓制性措施。
1864年英國政府為了消滅性病,立法強制那些被懷疑會傳播性病的女性就醫,并規定她們在被治愈以前必須身着黃衣。
在醫院裡這些女性被隔離到專門的、被稱為“金絲雀病區”的地方。
這一舉措持續了二十多年,直到女性主義者的抗議成功廢除了這項法令。
英國這個時期也有一些所謂的治療自慰的方法,包括一種貞操帶——父母在兒子上床睡覺前綁在他兩腿間。
這種小玩意兒有些外面裝上了鐵釘,有些有鈴铛,隻要這年青人碰他的性器或者勃起,鈴铛就會響。
彼時,公民反堕落社會組織充斥于英國,不僅攻擊妓女、通奸者和所謂的色情文學作家,也追擊一些性教育手冊的出版商。
這種組織其實以不同形式已在英國存在了幾個世紀,17世紀中葉尤其顯著,因那時奧利弗·克倫威爾的清教徒推翻了君主政體并廢除了會引起渎神的敗壞源頭——戲劇。
但19世紀中期,在維多利亞女王英明的治理下——大概也是見不得光的性行為達到頂峰、色情讀物泛濫的時候,反堕落組織愈發狂熱化,此時一系列壓迫性的法律充分表達了他們的觀點。
有一項法律允許政府搜查私人店鋪,看有沒有淫穢物品出售;同時,1868年時英國的首席法官将“淫穢”定義得嚴格到成人不管讀什麼看起來不适合兒童的東西,都會被維多利亞女王的執法者禁止。
首席法官将淫穢定義為所有“會使看這類讀物、腦子容易受到不道德影響的人腐化堕落”的東西。
這項法律還允許法庭在即便書中隻有少數與性有關的段落的情況下将整本書判定為淫穢,也不管作者為何要寫這些個段落。
更加驚人的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