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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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似我想象的那麼固定,可是我覺得自己穩重了一些,身中仿佛有點沉重的氣兒。

    我想,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家庭,一方面是由于我自己的發育,而成的。

    我的家庭是個有錢而自傲的,不允許我老淘氣精似的;我自己呢,從身體上與心靈上都發展着一些精微的,使我自憐的什麼東西。

    我自然的應當自重。

    因為自重,我甚至于有時候循着身體或精神上的小小病痛,而顯出點可憐的病态與嬌羞。

    我好象正在培養着一種美,叫别人可憐我而又得尊敬我的美。

    我覺出我的尊嚴,而願顯露出自己的嬌弱。

    其實我的身體很好。

    因為身體好,所以才想象到那些我所沒有的姿态與秀弱。

    我仿佛要把女性所有的一切動人的情态全吸收到身上來。

    女子對于美的要求,至少是我這麼想,是得到一切,要不然便什麼也沒有也好。

    因為這個絕對的要求,我們能把自己的一點美好擴展得象一個美的世界。

    我們醉心的搜求發現這一點點美所包含的力量與可愛。

    不用說,這樣發現自己,欣賞自己,不知不覺的有個目的,為别人看。

    在這個時節我對于男人是老設法躲避的。

    我知道自己的美,而不能輕易給誰,我是有價值的。

    我非常的自傲,理想很高。

    影影抄抄的我想到假如我要屬于哪個男人,他必是世間罕有的美男子,把我帶到天上去。

     因為家裡有錢,所以我得加倍的自尊自傲。

    有錢,自然得驕傲;因為錢多而發生的不體面的事,使我得加倍驕傲。

    我這時候有許多看不上眼的事都發生在家裡,我得裝出我們是清白的;錢買不來道德,我得裝成好人。

    我家裡的人用錢把别人家的女子買來,而希望我給他們轉過臉來。

    别人家的女兒可以糟蹋在他們的手裡,他們的女子——我——可得純潔,給他們争臉面。

    我父親,哥哥,都弄來女人,他們的亂七八糟都在我眼裡。

    這個使我輕看他們,也使他們更重看我,他們可以胡鬧,我必須貞潔。

    我是他們的希望。

    這個,使我清醒了一些,不能象先前那麼歡蹦亂跳的了。

     可是在清醒之中,我也有時候因身體上的刺激,與心裡對父兄的反感,使我想到去浪漫。

    我憑什麼為他們而守身如玉呢?我的臉好看,我的身體美好,我有青春,我應當在個愛人的懷裡。

    我還沒想到結婚與别的大問題,我隻想把青春放出一點去,象花不自己老包着香味,而是随着風傳到遠處去。

    在這麼想的時節,我心中的天是藍得近乎翠綠,我是這藍綠空中的一片桃紅的霞。

    可是一回到家中,我看到的是黑暗。

    我不能不承認我是比他們優越,于是我也就更難處置自己。

    即使我要肉體上的快樂,我也比他們更理想一些。

    因此,我既不能完全與他們一緻,又恨我不能實際的得到什麼。

    我好象是在黃昏中,不象白天也不象黑夜。

    我失了我自幼所有的陽光。

     我很想用功,可是安不下心去。

    偶爾想到将來,我有點害怕:我會什麼呢?假若我有朝一日和家庭鬧翻了,我仗着什麼活着呢?把自己細細的分析一下,除了美麗,我什麼也沒有。

    可是再一想呢,我不會和家中決裂;即使是不可免的,現在也無須那樣想。

    現在呢,我是富家的女兒;将來我總不至于陷在窮苦中吧。

    我慶幸我的命運,以過去的幸福預測将來的一帆風順。

    在我的手裡,不會有惡劣的将來,因為目前我有一切的幸福。

    何必多慮呢,憂慮是軟弱的表示。

    我的前途是征服,正象我自幼便立在陽光裡,我的美永遠能把陽光吸了來。

    在這個時候,我聽見一點使我不安的消息:家中已給我議婚了。

     我才十九歲!結婚,這并沒吓住我;因為我老以為我是個足以保護自己的大姑娘。

    可是及至這好象真事似的要來到頭上,我想起我的歲數來,我有點怕了。

    我不應這麼早結婚。

    即使非結婚不可,也得容我自己去找到理想的英雄;我的同學們哪個不是抱着這樣的主張,況且我是她們中最聰明的呢。

    可是,我也偷偷聽到,家中所給提的人家,是很體面的,很有錢,有勢力;我又痛快了點。

    并不是我想随便的被家裡把我聘出去,我是覺出我的價值——不論怎說,我要是出嫁,必嫁個闊公子,跟我的兄弟一樣。

    我過慣了舒服的日子,不能嫁個窮漢。

    我必須繼續着在陽光裡。

    這麼一想,我想象着我已成了個少奶奶,什麼都有,金錢,地位,服飾,仆人,這也許是有趣的。

    這使我有點害羞,可也另有點味道,一種渺茫而并非不甜美的味道。

     這可隻是一時的想象。

    及至我細一想,我決定我不能這麼斷送了自己;我必須先嘗着一點愛的味道。

    我是個小姐,但是在愛的裡面我滿可以把“小姐”放在一邊。

    我忽然想自由,而自由必先平等。

    假如我愛誰,即使他是個叫花子也好。

    這是個理想;非常的高尚,我覺得。

    可是,我能不能愛個叫花子呢?不能!先不用提乞丐,就是拿個平常人說吧,一個小官,或一個當教員的,他能養得起我嗎?别的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會受苦。

    我生來是朵花,花不會工作,也不應當工作。

    花隻嫁給富麗的春天。

    我是朵花,就得有花的香美,我必須穿的華麗,打扮得動人,有随便花用的錢,還有愛。

    這不是野心,我天生的是這樣的人,應當享受。

    假若有愛而沒有别的,我沒法想到愛有什麼好處。

    我自幼便精明,這時候更需要精明的思索一番了。

    我真用心思索了,思索的甚至于有點頭疼。

     我的不安使我想到動作。

    我不能象鄉下姑娘那樣安安頓頓的被人家娶了走。

    我不能。

    可是從另一方面想,我似乎應當安頓着。

    父母這麼早給我提婚,大概就是怕我不老實而丢了他們的臉。

    他們想乘我還全須全尾的送了出去,成全了他們的體面,免去了累贅。

    為作父母的想,這或者是很不錯的辦法,但是我不能忍受這個;我自己是個人,自幼兒嬌貴;我還是得作點什麼,作點驚人的,浪漫的,而又不吃虧的事。

    說到歸齊①,我是個“新”女子呀,我有我的價值呀! 機會來了!我去給個同學作伴娘,同時覺得那個伴郎似乎可愛。

    即使他不可愛,在這麼個場面下,也當可愛。

    看着别人結婚是最受刺激的事:新夫婦,伴郎伴娘,都在一團喜氣裡,都拿出生命中最象玫瑰的顔色,都在花的香味裡。

    愛,在這種時候,象風似的刮出去刮回來,大家都蕩漾着。

    我覺得我應當落在愛戀裡,假如這個場面是在愛的風裡。

    我,說真的,比全場的女子都美麗。

    設若在這裡發生了愛的遇合,而沒有我的事,那是個羞辱。

    全場中的男子就是那個伴郎長的漂亮,我要征服,就得是他。

    這自然隻是環境使我這麼想,我還不肯有什麼舉動;一位小姐到底是小姐。

    雖然我應當要什麼便過去拿來,可是愛情這種事頂好得維持住點小姐的身分。

    及至他看我了,我可是沒了主意。

    也就不必再想主意,他先看我的,我總算沒丢了身分。

    況且我早就想他應當看我呢。

    他或者是早就明白了我的心意,而不能不照辦;他既是照我的意思辦,那就不必再否認自己了。

     事過之後,我走路都特别的爽利。

    我的胸脯向來沒這樣挺出來過,我不曉得為什麼我老要笑;身上輕得象根羽毛似的。

    在我要笑的時節,我渺茫的看到一片綠海,被春風吹起些小小的浪。

    我是這綠波上的一隻小船,挂着雪白的帆,在陽光下緩緩的飄浮,一直飄到那滿是桃花的島上。

    我想不到什麼更具體的境界與事實,隻感到我是在春海上遊戲。

    我倒不十分的想他,他不過是個靈感。

    我還不會想到他有什麼好處,我隻覺得我的初次的勝利,我開始能把我的香味送出去,我開始看見一個新的境界,認識了個更大的宇宙,山水花木都由我得到鮮豔的顔色與會笑的小風。

    我有了力量,四肢有了彈力,我忘了我的聰明與厲害,我溫柔得象一團柳絮。

    我設若不能再見到他,我想我不會惦記着他,可是我将永久忘不下這點快樂,好象頭一次春雨那樣不易被忘掉。

    有了這次春雨,一切便有了主張,我會去創造一個頂完美的春天。

    我的心展開了一條花徑,桃花開後還有紫荊呢。

     可是,他找我來了。

    這個破壞了我的夢境,我落在塵土上,象隻傷了翅的蝴蝶。

    我不能不拿出我在地上的手段來了。

    我不答理他,我有我的身分。

    我毫不遲疑的拒絕了他。

    等他羞慚的還勉強笑着走去之後,我低着頭慢慢的走,我的心中看清楚我全身的美,甚至我的後影。

    我是這樣的美,我覺得我是立在高處的一個女神刻像,隻準人崇拜,不許動手來摸。

    我有女神的美,也有女神的智慧與尊嚴。

     過了一會兒,我又盼他再回來了:不是我盼望他,惦記他;他應當回來,好表示出他的虔誠,女神有時候也可以接收凡人的愛,隻要他虔誠。

    果然在不久之後,他又來了。

    這使我心裡軟了點。

    可是我還不能就這麼輕易給他什麼,我自幼便精明,不能随便任着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