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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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說服力。

    同時他又是北京的主教,所以盡管多羅發了谕令,大多數在華傳教士還是選擇聽從伊大任,申領了票。

    ”根據現存内務府的一份名錄,在1707年5月,有四十八位傳教士領了票,有十三位拒絕領票後被驅逐出中國,同時還有五位傳教士的票屬于待定(領票名單見附錄二)。

    這五位就是前文提到的,因為多羅谕令而沒有領票,被康熙遣送到廣州待命的五位傳教士。

     由于康熙用内務府發放這種票是史無前例的,地方官都沒見過,不能辨别其真僞,康熙讓禮部通過他們的渠道通知各地方。

    很快,地方上的傳教士也發現他們領的印票在當地是有用的。

    在地方官眼裡,這個票是内務府發的,相當于确認了這些傳教士是康熙府中之人。

    無論從康熙規定領票的初衷還是後來的實際操作上看,康熙要求領票其實跟今天開車需要領駕照相類似,目的是為了規範,而不是為了限制。

     小結 民國時期,美國哈佛大學學者費正清在研究清代的外交中,提出了清朝的朝貢體系。

    其中最重要的一篇是20世紀40年代發表的總結清朝來華使團的論文,題目是《關于清朝的朝貢體系》。

    外要清總結了清代官方曆史文獻中的所有來華使團,他當時已經注意到,盡管清代的官方曆史對各種大大小小的入華使團都有詳細記錄,但教皇派到康熙朝的使團竟然在大清所有的官修史書中都未見記載。

    俄羅斯派往康熙朝入京的使團有三個,但其中兩個也都未見任何記錄。

    而這幾個未見記錄的使團在西方文獻中都很有名,費正清把它們單獨列入一張表格中,但他沒有能給出解釋,為什麼官修清史會出現選擇性的記錄和缺失。

    如果是因為别的原因,比如雍正不喜歡傳教士,所以把教皇派到康熙朝的兩個使團的記錄删去了,那為什麼所有的大清官修史書中,又都記錄了教皇派到雍正朝的第三個使團?俄羅斯三次派到康熙朝的使團(1676、1693、1720)也是這樣,其中第一次1676年的使團在清官修史書中有記錄,而後面兩次就沒有任何記錄。

    如果是有什麼我們後人不知道的原因,又為什麼隻删除後面兩次,而保留第一次? 我們知道了康熙接待多羅的各種細節以後,原因就一目了然了。

    沒有記載并非後人的删除,而是因為康熙從一開始就把接待教皇使團當作他的家務事在操辦,從頭到尾都沒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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