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士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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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後,用他們的後人來頂原有位置如出一轍。
二人後來也成為康熙身邊第二代傳教士中的代表。
二人留在宮中後,負責管理他們的正是内務府。
1706年,康熙決定要全面管理在華傳教士,要求傳教士必須到他那裡注冊登記,申請領取印票。
朝廷管理僧侶,在大清本不是什麼新鮮事。
管理僧侶的度牒制度從南北朝就開始了,唐代以後已經規範。
清入關以後沿明制,繼續管理僧侶,發放度牒。
康熙決定要規範傳教士,要求他們登記,算是常規操作。
他真正史無前例的操作是讓自己的内務府來管理發放印票,而不是把管理傳教士的事交給管理僧侶的禮部。
這一做法相當于公開認定了傳教士在内務府的地位。
康熙用内務府管理傳教士最初是出乎地方官員意料的,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傳教士與和尚道士一樣,應該由禮部來管理。
因而剛開始他們見傳教士拿出的是内務府的印票都很驚訝,懷疑是僞造的。
有些地方官員直接投書到禮部詢問其真僞。
禮部官員也茫然無知,回書地方官員,禮部并沒有發放過此類印票。
這樣的事發生以後,地方上的傳教士又寫信給北京的傳教士,北京的傳教士才把這個實際操作中的問題彙報給了康熙。
從禮部回複給地方的信中可以看出,禮部對康熙繞過該部的操作頗有微詞。
康熙大概也知道這個操作不規範,不過他還是堅持讓内務府繼續負責管理傳教士。
而康熙的辦法是讓内務府把登記的傳教士名單轉給禮部,再讓禮部通過官方渠道把這個名單通知到全國各地。
(見附錄二,内務府内傳教士名錄)。
禮部把名單知會地方以後,全國各地官員也就明白了傳教士是内務府的人。
而内務府出來的人都是皇帝的包衣奴才,也就是說官員把傳教士當成内務府的皇帝包衣來對待。
後來地方官員對傳教士有疑問,就直接發函到内務府詢問,而不再發函到禮部了。
”傳教士拿着内務府發放的印票,也很得意,他們知道印票和一般和尚拿的禮部發放的度牒等官文是不一樣的。
當時在北京的德國傳教士紀理安(1655-1720)在用拉丁文發回歐洲的記錄中還專門對比過: 那些說我們與和尚地位差不多的說法是不對的。
和尚受官僚機構以及地方官的管轄。
但我們拿的印票,不受制于任何官僚機構。
而且就像赫世亨(
二人後來也成為康熙身邊第二代傳教士中的代表。
二人留在宮中後,負責管理他們的正是内務府。
1706年,康熙決定要全面管理在華傳教士,要求傳教士必須到他那裡注冊登記,申請領取印票。
朝廷管理僧侶,在大清本不是什麼新鮮事。
管理僧侶的度牒制度從南北朝就開始了,唐代以後已經規範。
清入關以後沿明制,繼續管理僧侶,發放度牒。
康熙決定要規範傳教士,要求他們登記,算是常規操作。
他真正史無前例的操作是讓自己的内務府來管理發放印票,而不是把管理傳教士的事交給管理僧侶的禮部。
這一做法相當于公開認定了傳教士在内務府的地位。
康熙用内務府管理傳教士最初是出乎地方官員意料的,因為在他們的認知中,傳教士與和尚道士一樣,應該由禮部來管理。
因而剛開始他們見傳教士拿出的是内務府的印票都很驚訝,懷疑是僞造的。
有些地方官員直接投書到禮部詢問其真僞。
禮部官員也茫然無知,回書地方官員,禮部并沒有發放過此類印票。
這樣的事發生以後,地方上的傳教士又寫信給北京的傳教士,北京的傳教士才把這個實際操作中的問題彙報給了康熙。
從禮部回複給地方的信中可以看出,禮部對康熙繞過該部的操作頗有微詞。
康熙大概也知道這個操作不規範,不過他還是堅持讓内務府繼續負責管理傳教士。
而康熙的辦法是讓内務府把登記的傳教士名單轉給禮部,再讓禮部通過官方渠道把這個名單通知到全國各地。
(見附錄二,内務府内傳教士名錄)。
禮部把名單知會地方以後,全國各地官員也就明白了傳教士是内務府的人。
而内務府出來的人都是皇帝的包衣奴才,也就是說官員把傳教士當成内務府的皇帝包衣來對待。
後來地方官員對傳教士有疑問,就直接發函到内務府詢問,而不再發函到禮部了。
”傳教士拿着内務府發放的印票,也很得意,他們知道印票和一般和尚拿的禮部發放的度牒等官文是不一樣的。
當時在北京的德國傳教士紀理安(1655-1720)在用拉丁文發回歐洲的記錄中還專門對比過: 那些說我們與和尚地位差不多的說法是不對的。
和尚受官僚機構以及地方官的管轄。
但我們拿的印票,不受制于任何官僚機構。
而且就像赫世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