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士與宮廷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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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早年,在南懷仁、利類思和安文思三位傳教士中,南懷仁看起來似乎是中心人物,實際上三人是互相協作,作為一個團隊在共同應對朝堂政治。

    為了驗證曆法的對錯,朝廷組織了高官一起來觀測天文。

    在觀測那天,三位神父同時出現。

    安文思除了神父角色以外還是個匠人,觀測所需的儀器都是他制作的。

    前一天,安文思還連夜趕制出一個日晷來方便觀測日影。

    1669年,三人還一起上了兩份奏疏,希望能為1665年的曆獄翻案。

    上疏中,利類思名字排在最前面,其次是安文思,最後是南懷仁。

    這個署名順序,其實也反映了三人在團隊中的自我定位。

    利類思最年長,而且來華最久,理應靠前,而南懷仁年紀小而且來華晚,所以排最後。

    他們的第一份奏疏是鳌拜被擒一兩個月之後(1669年7月或8月)遞上去的。

    盡管這份奏疏的實際目的是要讨回1665年被沒收的教堂,但在提要求之前,奏疏寫了一大段文字要求恢複佟國器的名譽。

     佟國器是佟氏家族經營江南的代表人物,曆任江南各省督撫。

    而他受1665年曆獄影響,被迫回京,接受關于他和傳教士關系的審訊。

    現存曆獄檔案中,還有對他的審訊記錄。

    佟國器在江南和傳教士交好,當時是天下共知的事。

    他為傳教士修教堂,給他們的書寫序言,都是公開進行的。

    大概是佟氏在北京的勢力大,審訊佟國器的人沒有為難他,接受了他的解釋:佟國器說他和傳教士沒有什麼往來,隻是早年為傳教士修教堂捐了二十兩銀子罷了。

    ”清初的案子,人為操控空間大,衆所周知的事都有操作可能。

    對于這一點,陳寅恪考證過柳如是賄賂南方官員幫助錢謙益擺脫謀反罪的過程。

    傳教士記載中說佟國器能脫罪是靠佟家的關系,盡管沒有提到細節,應該也不是臆測。

    總之佟國器最後并沒有受到處罰。

     因而當利類思在奏疏開篇大談佟國器受牽連,要為佟家伸張正義,就是借此來顯示他們傳教士屬于佟氏派系。

    傳教士的另一份聯名奏疏是請求康熙恩準讓流放到廣州的傳教士返回他們以前傳教的地方。

    康熙把這兩份奏疏都轉給了禮部處理,禮部也都批準了裡面的請求。

     傳教士在康熙早年朝廷上的各種動作引出了一個本書開篇提到的問題:洋人傳教士憑什麼能接觸到康熙,有什麼資格在朝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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