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狼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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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七點半,這天是十二月二十三日,餐廳将在聖誕節期間放假,這是放假前的最後一晚——“帕特裡斯”擠滿了人。

    阿爾諾興高采烈地問候着每一桌的客人,仿佛他們是他的家人。

    店主的興奮使大家深受感染,所有食客都聽說了這家餐廳即将進行改造的消息——在新的一年,他們會享受到更輕松惬意的環境和全新的菜單。

    “價格也降低了!”跟客人握手、親吻臉頰的阿爾諾告訴他們,餐廳重新營業時,還會啟用新的名字。

     “店名不再是‘帕特裡斯’,”阿爾諾宣布,他從一桌溜達到另一桌,“新的名字很好記,我覺得它很時髦!” “新餐廳叫‘時髦’?”凱奇姆懷疑地問法國人。

    老伐木工已經越來越聾,尤其是右耳,阿爾諾說話時就站在伐木工右邊。

    (當晚的人也特别多,店裡擠得水洩不通。

    ) 可能是開槍太多的原因,丹尼·安吉爾想。

    凱奇姆說自己有一雙“槍手的耳朵”,但作家知道凱奇姆是被電鋸震聾的,也許無論帕特裡斯對着他的哪隻耳朵講話,他都聽不清。

     “不,不,名字不叫‘時髦’,叫‘狼之吻’!”阿爾諾大聲叫道,這下子凱奇姆終于聽清了。

     丹尼和伐木工坐在靠窗的二人桌,透過磨砂玻璃可以俯視央街。

    餐廳老闆溜達到下一桌時,凱奇姆瞪了丹尼一眼。

    “我聽見法國人說什麼了,”老河工說,“他媽的‘狼之吻’!該死——聽起來隻有作家才能想出這樣的名字!” “跟我沒關系,”丹尼告訴他,“這是西爾維斯特羅的主意,帕特裡斯很喜歡。

    也不關我爸的事。

    ” “駝鹿的糞堆啊,”凱奇姆說,“聽着就像你們兩個活膩了似的!” “我們不會因為店名被抓的,”丹尼告訴伐木工,“别傻了,凱奇姆,牛仔不會這樣找到我們的。

    ” “卡爾還在找你們——我就是這個意思,丹尼。

    真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幫着他找。

    ” 丹尼什麼也沒說。

    他不覺得卡爾能從“狼之吻”聯想到巴恰加盧波這個姓。

    簡直瘋了,退休的副警長又不會說意大利語! “我見過狼,也看過它們捕獵,”老伐木工對丹尼說,“告訴你什麼是狼之吻吧,它會撕開你的喉嚨,要是一群狼或者别的畜生追你,它們會把你圍起來,逼得你面對它們,但其中總有一隻準備撕開你的喉嚨,那就是它們的目标——喉嚨,‘狼之吻’可不是那麼好看的!” “你想吃什麼?”丹尼問,他隻想換個話題。

     “我也想不出來,真是太難了。

    ”凱奇姆說。

    他竟然戴上了看書用的眼鏡,可眼鏡也沒讓他看起來有學問——八寸鑄鐵煎鍋留下的傷疤太明顯了,他的胡子也太密,格子襯衫和羊絨背心上的絞河鎮的味道太重,沒法讓凱奇姆變得像個城裡人——哪怕吃大餐也不行。

    “我在考慮法式烤羊排或者小牛肝育空薯條,育空薯條是什麼?”他問丹尼。

     “大土豆,”丹尼回答,“從育空黃金土豆上切下來的大号薯條。

    ” “還有這個牛肋排。

    ”伐木工說。

     “牛肋排是雙人份的。

    ”丹尼告訴他。

     “所以我才注意到它。

    ”凱奇姆說,他剛才一直在酒桶旁接“汽笛”喝,現在又喝起了瓶裝的亞曆山大-基思淡啤。

    “拉不出屎來的老天爺!”凱奇姆突然大叫,“一百六十八一瓶的紅酒!” 丹尼看到那是皮埃蒙特馬索利諾酒莊的巴羅洛。

    “就喝這個吧。

    ”作家說。

     “你付錢就行。

    ”凱奇姆告訴他。

     廚房裡像往常一樣忙得不可開交。

    廚師在幫斯科特做巧克力泡芙,配上焦糖冰激淩和苦甜巧克力醬。

    多米尼克還在給喬伊斯和克裡斯汀的魚湯準備面包丁和大蒜蛋黃醬。

    廚師早前的任務是為扇貝小牛肉做幹意面,今晚的意面會和西爾維斯特羅的油封鴨一起上。

    但早在餐廳(和廚房)開始忙碌之前,多米尼克就做好了幹意面,也熬上了迷疊香紅酒醬汁。

     廚房比平時的星期六晚上還要吵鬧,因為新來的洗碗工多羅蒂亞右手腕和拇指上打了石膏,總是端不住鍋。

    大家都在打賭,猜測凱奇姆會點什麼菜。

    西爾維斯特羅認為是特色菜豆焖肉,但多米尼克說,如果還有别的選擇,腦子清醒的伐木工不會吃豆子。

    廚師預測,凱奇姆會點雙人份的牛肋排,喬伊斯和克裡斯汀說老河工很可能會點羊排和牛肝。

     “要不然他會跟丹尼爾一起吃牛肋排,再要羊排或者牛肝。

    ”多米尼克推測。

     熬紅酒醬汁的煎鍋的手柄那溫暖的觸感,分散了廚師的注意力,但他不清楚自己究竟為了什麼分心。

    最近他注意到自己過去的記憶比後來的還要清晰——似乎更加曆曆在目。

    比如,他發現自己想起了羅茜對凱奇姆說過的話,就是他們一起走上冰層的時候說的,但廚師記不清凱奇姆是不是先說了一句“把你的手給我”了。

     毫無疑問,羅茜說過一句:“不是那隻手——那隻手不對。

    ”她很快就和凱奇姆拉開了一段距離,但這發生在那該死的互繞步之前還是期間?多米尼克想不起來了,因為他當時醉得比羅茜和凱奇姆都厲害。

     無論如何,“手不對”到底是什麼意思?廚師想知道,但他不想問凱奇姆。

    而且,多米尼克想,現在老伐木工已經八十三歲了,恐怕不會記得多少那天晚上的事,畢竟他這些年來一直在喝酒! 一位年輕的侍應生大膽猜測老河工不會點任何晚餐,他已經喝了三大杯“汽笛”和兩瓶基思了,不可能還吃得下晚飯。

    可這位年輕的侍應生并不了解凱奇姆。

     帕特裡斯竄進廚房。

    “哎呀呀,多米尼克,”阿諾德說,“你兒子要慶祝什麼?丹尼點了那瓶馬索利諾酒莊的巴羅洛!” “我不擔心,”廚師說,“丹尼爾喝得起。

    你可以放心,凱奇姆至少能幹掉大半瓶。

    ” 這是長假開始前他們在廚房幹活的最後一晚,每個人都努力工作,但大家的心情都很愉快。

    多米尼克卻始終不明白自己為什麼無法集中注意力,他不斷觸碰溫熱的煎鍋那熟悉的手柄。

    這是怎麼回事?他想,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在克魯尼街住宅的廚師卧室裡,公告欄上的那些數不清的照片,讓那口八寸鑄鐵煎鍋黯然失色,幾乎被人遺忘,但這口鍋曾經跨越州界,後來還跨越了國界。

    它無疑屬于廚師的卧室,盡管它那傳奇般的護身能力可能(正如卡梅拉曾經推測的那樣)已經從實用性變成了象征性的。

     八寸鑄鐵煎鍋就挂在多米尼克的卧室門口,似乎很不起眼。

    為什麼廚師總是會想起它呢?至少從凱奇姆(像往常那樣突然出現)來過聖誕節時開始,就一直這樣。

     多米尼克不知道丹尼最近也時常想起這口老煎鍋,多年以來,它始終有種一成不變的特性。

    這口該死的鍋就挂在他父親的卧室裡,它似乎在不斷地提醒作家,但要提醒他注意什麼呢? 好吧,他是用這口鍋打死了印第安·簡,這正是丹尼和多米尼克長期逃亡的原因。

    多米尼克用這口煎鍋打了一頭熊——或者那個故事是這麼傳說的。

    實際上丹尼的父親是用八寸鑄鐵煎鍋打了凱奇姆,而不是熊,但凱奇姆很強悍,沒那麼容易被殺。

    (“隻有凱奇姆才能殺死凱奇姆。

    ”廚師曾經說。

    ) 年輕的侍應生已經回到了廚房。

    “大個子要了雙人份的牛肋排!”他敬畏地宣布。

    多米尼克笑了笑。

    片刻之後,帕特裡斯又一次竄進廚房,告訴廚師,他兒子又點了一瓶馬索利諾酒莊的巴羅洛,廚師再次露出微笑。

    雙人份的牛肋排,兩瓶巴羅洛,哪怕這樣都弄不死凱奇姆,廚師知道。

    隻有凱奇姆本人能做到。

     廚房裡太熱了,他們把通往小巷的後門打開一條縫,盡管這天夜裡很冷,而且大風反複把門吹開。

    天冷的時候,餐廳後面的小巷——王冠巷是無家可歸者聚會的地方。

    這家餐廳的排氣扇往小巷裡吹熱風,營造出溫暖的氛圍,氣味也非常不錯,偶爾會有個别流浪漢出現在廚房門口讨要一頓熱飯。

     廚師永遠記不住喬伊斯還是克裡斯汀抽煙,但這兩位年輕的女廚師中的一位在巷子裡抽煙時,曾經被一個饑餓的流浪漢吓了一跳。

    從那以後,廚房裡幹活的人和所有的服務員都開始注意在廚房後門附近取暖和讨飯的流浪漢。

    (往“帕特裡斯”送貨也需要經過這道門,但晚上從來不送貨。

    ) 多米尼克又去關門,風再一次把門吹開,他看到獨眼佩德羅站在門口。

    佩德羅是帕特裡斯的店員們最喜歡的流浪漢,因為他無論讨到什麼吃的,都會對廚師(或廚師們)大加贊美。

    他的真名是拉姆齊·法納姆,法納姆家族是個古老的多倫多望族,以藝術贊助聞名,他們跟拉姆齊斷絕了關系。

    四五十歲的拉姆齊經常讓法納姆家族感到尴尬,最終導緻他們翻臉的是,在一次原本并不起眼的文化活動中,拉姆齊宣布他要放棄繼承遺産,把它捐給多倫多的一家艾滋病人臨終關懷機構。

    他還宣稱要寫一部回憶錄,解釋他為什麼要弄瞎自己的一隻眼。

    他表示自己成年後一直迷戀自己的母親,雖然從來沒跟母親發生過關系——也沒謀殺父親——但他确實想這麼做,所以他弄瞎了自己的一隻眼——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