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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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牌,拿到面前看。

    這次不是“葫蘆”,但有一對9。

     “好了嗎?”科明法官問道。

    小個子點了點頭,他們都亮出了牌。

    小個子有三張5。

     “唉,”法官說,“但我沒有摸新牌,我應該摸的。

    再來,夥計。

    ” 他們重來了一次。

    這一次,小個子摸了三張新牌,法官兩張。

    法官的牌大。

     “我赢回了‘一便士’。

    ”法官說。

     “是的,先生,”對方說,“真是一手好牌。

    您玩牌有技巧,我能看出來,雖然我自己沒有。

    真的,先生。

    您有技巧。

    ” “隻不過是清晰的推理和概率的計算。

    ”科明法官糾正說。

     這時候,他們交換了名字,按當時的慣例隻說姓氏。

    法官省掉自己的頭銜,簡單地告訴對方他叫科明,對方自稱是奧康納。

    五分鐘後,在薩林斯和基爾代爾之間,他們友好地玩了一會兒撲克。

    五張牌的梭哈似乎不錯,他們心照不宣地開始了。

    當然,不賭錢。

     “問題是,”在玩過第三把後,奧康納說,“我記不住誰下了多少賭注。

    大人您記性好,幫忙記記吧。

    ” “我有辦法。

    ”科明法官說,他得意洋洋地從公文包裡翻出一大盒火柴。

    他喜歡早飯後享用一支雪茄,晚飯後再來一支,但絕不會用汽油打火機去點四便士一支的上好哈瓦那雪茄。

     “好極了。

    ”當法官給每人分了二十根火柴梗時,奧康納開心地說。

     他們頗有興緻地玩了十幾把,雙方各有輸赢,不分上下。

    但兩個人玩撲克不過瘾,因為隻要一方牌不好,想“扣牌”放棄的話,另一方也玩不下去。

    眼下剛過基爾代爾鎮,奧康納問教士:“神父,和我們一起玩玩怎麼樣?” “哦,恐怕不行,”紅臉膛的教士笑着說,“我不太會玩牌,不過,”他補充說,“在神學院時,我倒是與小夥子們玩過一次惠斯特[惠斯特:類似橋牌的一種牌戲,由四個人分成兩對一起玩。

    ]。

    ” “規則是一樣的,神父,”法官說,“一旦學會,終身不忘。

    總共是五張牌,如果你覺得手裡的牌不好,就可以摸新牌,摸到五張為止。

    然後你估計一下自己手裡的牌是好是壞。

    如果是好牌,你可以押上超過我們的賭注;如果不好,你就别下注,然後扣牌。

    ” “要賭錢的話,我恐怕……”神父帶着疑慮說。

     “這隻是火柴梗,神父。

    ”奧康納說。

     “不會有人耍花招吧?”神父問道。

     奧康納驚訝地揚起眉毛。

    科明法官有點傲慢地笑了。

     “不會耍花招的,”他說,“規則很清楚,誰大誰小一目了然。

    瞧……” 他在公文包裡翻了一陣,取出一張印有橫條線的白紙,又從内口袋裡掏出一支鍍金的自動鉛筆,開始在紙上書寫。

    神父湊過去仔細看。

     “這些牌裡最大的,”法官說,“是至尊同花順,就是王牌開始的五張同花色牌,也就是說,其他的牌必須是K、Q、J和10。

    ” “我猜也是。

    ”神父謹慎地說。

     “然後是四張一樣的牌,叫炸彈。

    ”法官說,他在至尊同花順下面寫上這個詞語,“按照字面的意思,就是四張王牌、四張K、四張Q,依次到四張2,再随便帶一張牌。

    當然,四張王牌比四張K或其他的都大。

    明白了嗎?” 神父點了點頭。

     “接下來是葫蘆。

    ”奧康納說。

     “恐怕不是,”科明法官糾正說,“朋友,接着是同花順。

    ” 奧康納拍了一下腦門,像是承認了自己是傻瓜。

    “對,對,沒錯。

    ”他說,“你看,神父,同花順很像至尊同花順,隻是開頭的不是王牌,但五張牌必須同一花色,而且得按順序。

    ” 法官在紙上的“炸彈”條目下寫上他的描述。

     “現在才是奧康納說的葫蘆,意思是三張同點和兩張同點的牌,構成一副三帶二。

    如果三張牌是10,另兩張是Q,這就叫葫蘆。

    三張10的葫蘆。

    ” 神父再次點頭。

     法官在清單上繼續寫下去,解釋着每一手牌,從“同花”“順子”“三張”“兩對”“一對”到“以王牌為首的散牌”。

     “那麼,”寫完後他說,“顯而易見,‘一對’‘以王牌為首的散牌’或者雜牌,通常就是一副臭牌,是很糟糕的,你不能以此下注。

    ” 神父盯着這份清單。

    “我可以看看嗎?”他問道。

     “當然可以,”科明法官說,“你拿着吧,神父。

    ” “嗯,既然隻賭火柴梗……”神父說着就加入進來。

    偶爾來場友誼賽畢竟算不上罪惡,賭上火柴梗也無所謂。

    他們把火柴梗平均分成三堆,開始打牌。

     在前兩把牌局中,神父早早放棄了,他看着另外二人叫牌,法官赢了四根火柴梗。

    到第三把時,神父的臉色亮了起來。

     “這牌好嗎?”他問道,一邊把手裡的牌給那兩個人看。

    牌很好,是一手葫蘆,三張J加兩張K。

    法官懊惱地收起自己的牌。

     “哦,這牌很好呀,神父,”奧康納耐心地說,“但您不應該給我們看,明白嗎?因為一旦知道您有什麼,而我們的牌沒您的好,我們就不會下注。

    您自己的牌應該……嗯,就像忏悔室裡的話,是保密的。

    ” 這個神父聽得懂。

    “像忏悔室裡的話那樣保密,”他重複着,“啊,我明白了。

    一個字也不能告訴别人,對吧?” 道過歉後,他們又開始了。

    在抵達瑟勒斯前的六十分鐘時間裡,他們玩了十五把。

    法官的火柴梗堆成一座小山,神父快輸光了,眼神憂郁的奧康納也隻剩下一半,他出錯太多,神父看上去還是一知半解。

    隻有法官玩得很好,他用訓練有素的法律思維估算獲勝概率。

    牌局證實了他那“頭腦勝過運氣”的理論。

    剛過瑟勒斯時,奧康納走了神,法官不得不兩次提醒他回到牌局上來。

     “玩火柴梗恐怕沒什麼勁,”在第二次走神後,他坦言說,“要不我們就此打住吧?” “哦?我倒是樂在其中。

    ”法官說。

    大多數赢家都會覺得樂在其中。

     “要不我們玩點有意思的?”奧康納帶着歉意說,“我天生不是賭徒,但幾個先令應該沒什麼關系。

    ” “如果你願意,”法官說,“但你已經輸了一些火柴呢。

    ” “哎呀,大人,我的手氣馬上就要來了。

    ”奧康納露出淘氣的微笑。

     “那我就退出,”神父口氣堅決地說,“我的錢包裡恐怕隻有三英鎊,那是我與母親在丁格爾度假時要用的。

    ” “但是,神父,”奧康納說,“沒有你我們玩不成啊。

    就幾個先令……” “即使是幾個先令,孩子,對我來說也太多了,”神父說,“聖母教會可不是想賺錢的人要去的地方。

    ” “等等,”法官說,“我有辦法了。

    奧康納,你我之間分一下火柴梗。

    然後我們每人借給神父等量的火柴梗,